子夜才意识到是幻觉。 万分抱歉,却不知从何说起。往后这类聚会,他统统找借口推脱,从此也不再露面。 他多金贵?一滩恶臭烂肉罢了。 有时状况好点……好点,也不至于好到哪里去。 偶尔试着同谭天明讲,自嘲地讲,从前看古籍,念一遍可以记诵,还能意会,还能触类旁通。现下,一篇书评念五遍都进不去脑子。 也因此,这几年书也不知道怎么念下来的,好歹取得学位以致用,总算可以勉力糊口。 状况好的时候,其实也可以写作。没有酒精,没有兴奋剂,他的全部灵感,只能得于那段被死亡斩断在二十二岁的爱意。他愚钝地写,麻木地写,暗无天日地写,反复将自己困在那八年迷宫之中,总算词不达意地成了本书。 谭天明是第一个读者。他惊喜但不失好奇地问,你的灵感来自于什么。 子夜简洁地答,性|欲。 精神病患在不那么困顿的时候,也是会有性|欲的。所以谭天明并没有为难他,向他深究欲望的来源。但他知道,这辈子应该也就只有那么一个了。他仅有的兴奋类药物,他疲乏人生里唯一的光。于是故事里那个人也恒久地站在光里,从二十岁活了下去。受困于暗处的我,也因恒久地受困于十四岁至二十二岁,而得以活了下去。 如今他无聊的人生,正三点一线地活着。没有养宠物,因为养不活。养成重度洁癖,因为时常腐烂一地。更没有爱人,因为爱莫能助。他接受愚钝,因为保持愚钝才能活。也因此与自己和解,包容世上种种不堪,试着对不堪圆滑以待。他融入那座城市人潮,也会讲些白话,不再做看似无畏的抗争。她一定不喜欢看见他现今模样,因为窝囊。但再窝囊,到底活成了这副模样。这副模样的子夜,也许明天会死去,也许明天仍在苟活,他始终没有战胜病魔,在积极治疗,积极停药,与必将复发之间反复轮回,也在积极期待一个也许到来的五年刑满释放期限。但偶尔偶尔,夜半醒来,也会幻想床边一双清亮的眼,与无间的肌肤之亲。 但也只是想想罢了。 你是,“艳阳天里鲜花开满地”,而我,“是一座月光也厌弃的坟”。 如果你懂得我在说什么,你便知道我必将永远地失去这一切。 她?她是一杯热可可加棉花糖,我是她杯水车薪的,干涸万年的沙漠。 她是眼睛清亮清亮的梅花鹿,我是她必将死亡的沼泽。 如果是你,你也会提醒她前方危机四伏,快些逃跑。 即便你知道,我有多渴求那个怀抱。哪怕深陷死亡旋涡,被浓重阴影围绕,我也比渴求死亡更渴求她。 即便我知道自己应当永远地失去这一切。 即便我明知自己必将永远地失去这一切。 可是如果你愿回望这片阴霾。如果你愿爱我残缺的尸首。如果你愿珍藏这了无生趣的枯木。如果你愿住在人迹罕见的死地。 如果你也愿吻我。 如果你也愿爱我。 如果你也愿陪我去游乐场。 如果你也愿完成我的临终遗愿。 你不会试图拯救我,也不会被我拖进无尽的深渊。 我愿做你的忠实的信众。这朽木也可以为你苟延残喘。 陈子夜被药物打死了吗? 还没有。
第37章 子夜·天明 谭天明住在隔壁。 两家父亲都是文化人, 在他出生那年就决定了两个人叫天明和子夜,虽然隔壁太太新婚, 未来孩子性别未明。无论男女,那个人还没出生,就被决定叫做陈子夜。 陈金生先生因为著作广为流传,有许多个人业务料理,早几年就从报社退了出来。谭老先生只手操办,年头至年尾异常忙碌,起先让陈沪君帮忙教育儿子, 后头因谭天明将她彻底惹恼,谭老先生只得过早地送他去英国上寄宿学校, 因此因为命运的疏漏,他与自己出生前就注定了的异姓兄弟只有数面之缘。 他本该了解他更多,可因为他自幼对隔壁那间屋子巨大的恐惧, 而过早的逃脱了这一切。后头又因他坚定的选择了另一行业, 无论父亲姑姑还是叔叔在这一领域都不够有话语权, 终于完成一部分自救。可是“家”这个命题恐怖在于,爱与压迫无法分割。只要你还想要证明自己不是上天的遗孤,只要你还渴望爱,恐怕就必须接受自己流着痛苦的血。 逢年过节, 谭天明仍得回家感受“团圆”, 好使自己并非孑然于世。即便沉浸在节日虚幻的美好里,呆在那个家中,依旧会让他感觉到全身心的不舒服。即使他足够皮实,即使他足够圆滑, 幼时的阴影也依旧是伴随他毕生的恒久创伤,让他在处理自我情绪与外部矛盾时, 很难自我和解。疮口日益增大,某天也患上双相情感障碍。谁使他患病?他甚至找寻不到一个可以追责的个人。 因为谭天明住在隔壁,所以他成功规避了最深重的创痛。这一点,他也在听说隔壁子夜的故事时,意识到自己究竟逃脱的是什么。 陈沪君是那一代标榜自由的摩登港女典范。她有一个娶了六房太太的封建官僚的爹,一个一辈子依附丈夫的小老婆的母亲。封建与摩登构成了她内核的割裂,被压迫着长大,一辈子渴望美国电影里无条件暴烈的爱,却这辈子为爱情二字吃尽苦头。到头来,却长成为一个真正的施害者。 看着温温柔柔的淑女,教书育人伴随着无时无刻的价值贬低,直至支票印章丢失那一夜,一切矛盾积压至顶点。谭天明被藤条抽了整夜整夜,至十七八岁才懂得:惹恼陈沪君的究竟不是自己,而是她自己的不如意。与陈沪君那点事情,早已见诸报纸,谭天明不愿再赘述。在那场骂战中他想要发泄的也并非他自己的怒火,今日他想讲述的也并非关于自己的事,而是关于隔壁子夜。 谭天明很早就听说陈家姐弟性情相仿,一样的风风火火,一样的“暴躁”。但由于“不打不成器”,“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过于深入人心,以至于暴力也在这种文化理念下变得正义且合法,有时甚至受害者也觉得自己“应得”。事事从自己身上寻找原因,有时未免恐怖。有时类似于女孩子被强|奸后,想着 “假如我爱他” ,这不可挽回的伤害就合理了;有时类似于 “假如我该死” ,受到不可挽回的创痛时努力寻找 “我本就活该” 的证据,那么伤害也变得理所当然,变得不那么痛。 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一点,是远在英国时,听到姐姐打电话,说起一位圈中很有名望,在外风评极佳,为人和蔼可亲的导演,他的儿子和子夜上一间小学。某天子夜回家,同母亲小声讲了一件极隐秘的猥|亵之事,问母亲,“这是不是不妥?”被陈金生听见,觉得似乎是一件极丢脸的事。当即讲了类似,“你想做什么,报警抓他?”之语。子夜答不是。陈某接着说,“够丢丑了,还有脸讲。想博取关注?”子夜没有再提,哪怕之后数年万分抗拒去学校,也都没有再提。直到十年前,该名男子因为猥|亵幼童上了新闻,因为背景强大也就不了了之。而这桩子夜蒙受不白冤屈的陈年旧案,也因为“丢人”,而在陈家不了了之,往后也没有人再提起过。 第二次,是关于子夜写作。写作经验,最初往往是经由模仿得来的,世间名家都不例外。陈家有几位很好的榜样,所以子夜起初模仿对象是姑姑。那时他约莫八九岁,尝试模仿她一片女性小说的口吻,来写一位女子的黄粱一梦与生老病死。欢欢喜喜捧去让陈沪君点评,却换来一通不留情面的羞辱。“你这坏种,小小年纪,好的不学,学起偷东西,”经由谭大姐转述,陈沪君是这么讲的,“三岁看到老,从小偷鸡摸狗,大只能去馆子里卖肉。” 书里也写不出这样对幼童令人发指的羞辱。这样惊悚的话,宛如心理变态,简直不忍卒听……应当还有相对应的肢体暴力,但谭大姐没有转述,也许也觉得难以启齿。 再后来,他听说过许许多多他们关于子夜的议论。评价变成了,他“撒谎成性”,因为“会突然说自己身上生蛆。”时常不听人讲话,不与人打招呼,一点礼貌也没有,和他母亲一个德行。 但他又常常藉由对子夜的诸多污蔑,从只言片语窥得他内在极为聪明的真相。谭大姐对陈沪君心生怨怼时,偶尔也会对子夜中肯点评:“他看三流小说,也能有一流感悟,常常无意间使兄妹两的观点颜面尽失……小孩子要引导,不可打压。兄妹两却坏得很,常批驳他,说他讲错了。两个业界名流,在饭桌上就一个观点,对一个小孩子齐齐开炮,非得逼他承认自己讲错了才肯罢休。你说好笑不好笑?” 子夜高于他们,却忤逆了他们,违拗了他们。 那时候,谭天明才知道,有些最深重的暴力,远远不是经由肢体。而是一句句诅咒,写进你倒背如流的典籍,融进你必将要使用的文字,由此融进你一寸寸骨血,从审美上对你进行毕生的霸凌。 他们逼得一个天才于文字的人,必得要与文字来割席,才能完成自救。 他虽与子夜不熟,却一直关注着子夜。《毗舍阇鬼》在内地出版,他第一时间去买来看,被惊艳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那年代,青年男作家都在叫嚣自己无处安放的荷尔蒙,略成名的男作家往往通过表达对女性的不屑,来表达自己对这个世界肤浅的不屑。子夜却过早地阉割了自己真诚地书写。因为工作原因,他见识过太多男性,从干净少年到油腻中年,中间的过渡是声色犬马与手握权柄。谭天明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他藉由精神弑父,想表达的某一思想,也许是,“权力之巅的雄性往往使人作呕,只有去势一切雄性激素,才能勉强为人。” 子夜与权力的抗争终于以失败告终。 二十一岁的子夜回到家中,也是因为他的一败涂地,于是被迫低下头,由衷地道歉,是我错了。由此完全放弃抵抗,顺从地接受来自文字世界里上位者的一切凌迟。 子夜进中文系之前,谭天明曾到陈家参加过一次聚会。席间,他曾听见陈金生极为轻描淡写的一句,“我不指望你混成黄霑,将来混个二流就成。” 哪有父亲这样讲话?谭天明听得胆寒。而更让他觉得恐惧的是,屋中每个人面色如常,该打牌打牌,该讲笑话照旧。这话无关紧要,每天都在发生。很痛吗?做人不要这么敏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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