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拿在身上比了比: “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尺码?” “还有鞋子,晚装手袋。” 法松显然花了大半天去逛公司,什么都一并俱全。 “我都没穿过高跟鞋子呢。”世华把那双粉红色的光身缎鞋子倒过来,端详着那小小的三英寸半尖尖的鞋跟。 “穿给我看看。”法松比她心急得多。 “不穿,反正今晚要穿。”世华平日对漂亮的衣服大有兴趣,这一回,倒提不起兴趣试了,只漫应着,“今晚去哪儿?我忘了。” “华尔道夫酒店有个大舞会,纽约大学学生办的。”华尔道夫是当时纽约的一级豪华酒店,衣香鬓影的地方。 “怎么你们哈佛又不搞?”世华还未弄清楚各校的地址,哪问近,哪间远。 “开学了活动多着,有你玩的。”法松说。 黄昏后,世华换上了舞衣,涂了一点极淡的粉红唇膏,秀发披肩,走出来像个公主。 法松高兴得喜心翻倒,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今夜大可耀武扬威。 他和世华一起长大,都是兄妹似的玩闹,到了她十三岁的一年,法松的感觉不同了,这朵花,是他的,他有时胡思乱想,未来的蓝图中总有盛世华。 世华一往以来都当他是哥哥,她知道法松疼她纵她,可没想过爱不爱的问题。 今晚,她头一次发觉穿上黑色礼服白背心白企小尖领的法松,原来不只是个穿着T恤陪她玩的大哥哥,他居然是个轩昂的大男人,眼里含着的不只是大顽童的调皮,而是一种男子味道的爱意。 世华戴着长手套的手,圈在他的臂弯里,走进华尔道夫的大宴会厅,华灯掩映下,就如一双金童玉女,引来不少艳羡的眼光。 世华像花瓣般的娇嫩清新,掩不住初吐的艳光,纽大的男生们看得眼珠子几乎掉出来了,个个都跃跃欲动想请她共舞。 世华虽然没穿过高跟鞋,但她是惯跳足尖舞的,高跟鞋难不倒她,舞姿翩翩,优雅得像仙花飘飘, 她感觉到男孩子们对她的亲近之心,她也恨不得跟不同的男孩子逐个跳舞,但是法松一股“她是我的”的神气,再加上点天生的威仪,没有男生敢动他的女伴。 世华在心里生气,法松好像当自己是她丈夫似的,碰也不许人碰她。 回到法松的公寓,世华并不如法松般兴高采烈。 “羡慕煞我的朋友们了,我的女伴这么漂亮。” “什么你的,你的,谁是你的?”世华不大高兴。 “我又说错什么了?约去舞会的女伴,使是我的女伴,正常的称呼而已。” “漂亮的女生多着呢!你随便捡一个。” “世华,不要笑我,我有个幻想,将来,你毕业了,我们结婚。”法松信心十足地说,“我深信我们的未来是幸福的。” 世华一心想着离开了母亲严厉的管束,便东南西北地自由飞翔看世界。 料不到这一个,比母亲还糟糕,她都未见够人生,他便想将她锁起来。 一夜间,世华在盘算着脱身的方法。 将来嫁给谁都好,慢慢来,就是不能这么一步踏进囚笼里。 她又恨起父母来。故意安排的,故意安排的! 他们愈安排,她便愈反感。 她锁上房门,找出那一列接受她申请的大学名字,翻开了美国地图。 那次报名,除了父母指定的几间名校外,她自己还好奇地乱挑学校申请,什么她没听见过的省份地方,她都挑了些申请。 她的眼睛在地图上溜,她要找个没有父母的亲戚朋友的地方。 她找到了个怪怪的名字:圣路易·奥比士甫,加州理工学院,在三藩市和洛杉矶中间的沿海。 她不动声色,翌日便把学费、寄宿费汇去了,主修科一项,她选了生物学。 目前是暑假,未有宿舍可住,她只好在纽约呆到时间差不多才去。 不能先去三藩市,那儿父母的朋友又一大堆。 法松只以为她听他话进哈佛。她说一切手续都办好了。 “噢,是呀,学费想你父母早寄去了。”法松想当然地说,“要不要先逛逛校园?” “不用了,注册那天再去也不迟,以后天天都在那儿,忙什么!”世华担心法松过分热心帮忙,替她去注册问这问那。 “你选读什么?”法松问。 “嗯,哲学。” “头两年选读什么都不要紧,第三年才决定主修科也不迟。”法松说。 “我也是这么想,其实现在我也不知道到底想念什么。” “明天有个派对,七点钟。” “你的派对关我什么事?” “当然你是去的了!”法松几乎不可以接受她不是他社交活动的一部分。 _分节阅读_10 “我不去。”世华毫无解释地摇头。 “为什么不去?”法松有点恼了。 “不去就不去。” “你不去我自己去!”法松悻悻然说。 世华不理睬他,跑回房间。 法松也有点少爷脾气,翌日不再低声下气,和世华冷战起来。 夜里,世华听见他回来,但是装作听不见。 法松敲敲她的房门,微有酒意。 “派对里面有个扭腰舞比赛,我得了冠军。”法松向她示威。 “恭喜你,晚安!”世华心里咒着,那么高大健硕的一个人,扭什么腰,一定不好看。 世华看看日子,八月底了,快开学了,宿舍也可以住了,她要溜了。 她给法松留了一封信,大清早挽了两只箱子,搭机到三藩市去了,没拿走法松送她的舞衣、鞋子和晚装手袋。 到了三藩市,左问问右问问,问出了可以坐三小时灰猎大巴士,便可以到圣路易·奥比士甫。 她这辈子,只见过香港、纽约那样的都市,沿途的小镇,疏落的平房,朴实人稀的街道,倒是她没见过的。 到了圣路易·奥比士甫站,她挽着两只大箱子下车,有种逃亡成功的喜不自胜。她不管圣路易·奥比士甫是什么,没人管便行。 站了半天等的士,影儿也没一辆。 再等了老半天,有个二十一二岁模样的中国青年驾车经过,探头出来问她: “你在等什么?” “等出租车。” 那青年失笑起来: “新来的吧?小镇哪里有出租车!” “那么我……” “加州理工新生吧?上车,我送你去,箱子我替你搬。” 世华上了车,青年再忍不住笑: “你不问我是谁便上陌生人的车子?” “这里每一个都是陌生人,即使有计程车,那司机也是陌生人。”世华说,“也许比你还危险。” 那青年三度笑了。 世华这才看清楚他的样子,是个架着眼镜、脸孔尖尖瘦瘦的男生,中等身材,身上披了件CAL POLY(加州理工)的飞机恤,但还是十分书生形,有一点书生的迷蒙。 “你叫什么名字?”男生问她。 “盛世华。” “英文名字?” “没有。” “怎会没有,香港人个个都有个英文名字。” “我一向不用的。” “这儿的老师念不来我们陈争成、朱祖创呢,在他们嘴里,都变成了:撑撑撑,出出出……” “你是撑撑撑,还是出出出?” “我是撑撑撑,即是陈争成,即是约瑟。你叫我约瑟好了。” “那个出出出,朱祖创呢?他又叫什么?” “他叫阿祖。”约瑟说,“校园内很出名的一个男生。” “怎么出名法?”世华在想像阿祖的样子。 “打架。”约瑟说,“力争女朋友而跟个美国男生打架。” 世华竖起耳朵听,要是有男生为自己打架多精彩啊。 “那女生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漂不漂亮?”世华心中已有个素未谋面的新面孔。 约瑟看了看她,心中叹了口气。施维亚初来时不是明丽照人吗?四年的不检点生活,令她已经衰残。 在中国留学生的圈子中,施维亚的名头仍是很响的,在美国男生圈子中,她仍被认为是东方大美人,何况她来者不拒。 “她仍在念书吗?” “念与不念之间吧,她无颜回香港,但她总哄到男人替她交学费。”约瑟满怀可惜地说。 想当年,男生们对这个施维亚是趋之若鹜的。 “你到底有没有英文名字啊?”约瑟再问。 “就叫世华好了,用英文拼音也很容易念,不像你们的撑撑撑,出出出。” “为什么起个男人名字?” “每个人都这样问我。盛世华不是男人名字,华者花也,我姓盛,是盛世中的一朵花!” 约瑟看着这盛世中的一朵花,不禁痴了一阵,比起施维亚四年前从香港挟着校花的名气而来时,盛世华的美貌比起她有过之而无不及。 要是个其貌不扬的女生站在街上,他才不管她挽着多少只箱子,一定装作看不见。 “我带你去注册处。”约瑟说。 盛世华进了陌生的注册处,手续弄了老半天,还要分配宿舍房间。 出来时,她以为约瑟走了,怎知他还坐在注册处门口的草地上,像做着白日梦地等。 约瑟把她送到了宿舍,依依不舍地走了。 “我要去接我的女朋友宝莲,今晚不能照顾你,校园的路你不熟,我明天带你上课室。” “约瑟,你是念什么的?” “医科预科,下学期我要转去洛杉矶的医学院了。” “那么宝莲呢?” “她会跟我一块儿转校。” 世华不知道约瑟跟宝莲是住在一起的。 她去到宿舍,有点失望,是幢两层楼的旧平房,房间的油漆显然没铲掉旧油便已修过很多次,像个化了厚妆的老女人,现在她还嗅到新修油漆的味道。 房间很简单,左一张床右一张床,每人一张书桌。 她不知道同房是谁,只是对方的衣柜打开了,一列粉红粉蓝粉黄的衣服,配搭得很好,想来同房是个温柔贤淑好看的女孩,世华有点开心。 她也把自己的衣服挂好了。时近黄昏,跑进来个身材矮小的美国女孩,想是同房了。 世华友善地微笑着。 那个美国女孩一见同房不是美国人而是东方人,马上把脸一沉,转身便出去。 世华几时受过这样的冷落,心想岂有此理,我偏不出去,有种的便别进来,看你睡在哪里。 其他纷纷搬进各房间的美国女生倒很友善,只是她的同房挨到很晚才黑着脸孔进房间睡觉,一句话也不跟盛世华说。 一来此地便碰见种族歧视,世华既恼又失望。 翌日约瑟一早来了,逐个教室带她去,每次踏出课室,约瑟都坐在草地上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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