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想想,要怎么说?他给我买了一匹小银马...” 她像把糖分给别人吃一样,一点一点把今晚的甜蜜事件说出来。1520万港元的小银马,他说她喜欢的他一定会买给她。他打横将她抱过台阶,抱到车上... 听得陈湘湘发出土拨鼠般的尖叫。 “啊啊啊啊!期期,要杀狗啦!你们这也太甜了!”陈湘湘认真地看向她,“期期,结合你之前和我说的,我觉得,沈先生是喜欢你的。” “真的吗?”孟佳期睁大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陈湘湘。 都怪今晚的氛围太暧昧。 在恋爱这件事上,孟佳期是一张白纸。她没有经验,此刻,有着三瓜两枣经验的陈湘湘,自然就成了她的“狗头军师”。 “真的。他肯定喜欢你。一个男人,肯为你花钱,肯分出心思陪你,还说你做的衣服他会穿,这不是喜欢是什么?你见过他对别的女孩是这样吗?” 陈湘湘一拍手掌。 “嗯。”孟佳期低头浅笑,唇角也含了两分娇羞。 “我也不知道他对别的女孩子怎么样,但我猜,不是这样。” 陈湘湘:“那你现在是在和他谈恋爱了?” 谈恋爱?这个词汇陡然从舍友嘴里冒出来,让孟佳期好好想了想。 她摇摇头,声音仍是愉悦的。 “不算谈恋爱。但我觉得,像正式谈恋爱之前的约会吧。” 情侣之间,在正式确认关系谈恋爱之前,都会有一个暧昧的过程。孟佳期想,他们这应当是在暧昧? 或许沈宗庭在感情方面是个慢热的。 她相信,假以时日,他们的接触只要一天天递增,等到合适的那天,她会和沈宗庭告白的。 人在感情里是否应当勇敢一次? “说起来,我觉得很不可思议。”陈湘湘嘟哝。 “不可思议在哪里?”孟佳期轻声。 “嗯...我以为和沈宗庭这样的人,不存在谈恋爱的关系,只有‘跟’。就是,你懂吧?要么像叶酩和她的富家公子哥一样,一个为财一个为色。要么就是女方剃头挑子一头热。” “你说得对。”孟佳期点头。 她如何不知道呢?最开始认识沈宗庭时,他那种高高在上、遥不可攀的气质,让她曾产生过“跟他”的念头。 内心的自尊和向来静默克制的性格,将这念头扼杀在摇篮中。 再后来,沈宗庭那样遥不可攀的人,也会站在她工位的楼下,在细密的雨丝里等她,问她“你怎么不回我消息”。 和他在一起时,他处处妥帖,处处温柔。这让她终于产生了不切实际的念想,她还是想要他。想要和他谈恋爱,像一对正常的情侣那样。 而且,她心底隐隐约约知道,沈宗庭绝不是图色之人。他眼底一直有对她的尊重。哪怕她在他车上睡着,他也从未对她动过手脚。 他喜欢的,也是她这个人吧? “湘湘,我好想时间快一点。”孟佳期忽然感叹。她相信,凭借她的天赋和努力,再加上梁风忻等人的帮助,终有一天她会收获属于自己事业的田。 她想快一点长大了,快一点有自己的事业,快一点成为一个有经济基础的大人。 她好怕,沈宗庭等不及她长大。 这是在错的时间,一眼爱上了她本就高不可攀的人。时间可以错,但人对了,就是对的。 “孟佳期,我好佩服你。”陈湘湘听她细细地讲了心路历程,由衷地感叹一句。 作为她的舍友,陈湘湘可算是直观地见证孟佳期的成长。她看到佳期为了实习早出晚归,每晚还要打灯画设计草图,还预备着参加明年度的某个设计大赛—— 一个勇敢地、奔赴爱的女孩。 她值得所有的美好。 - 接下来四五天Tera忙于新一年春季的发布会,一直要等到周末,她才有空去沈宗庭的马场,看到她的那匹小银马。 照例是沈宗庭派司机来接她。当真正见到那匹小银马时,孟佳期还是惊叹地发出一声“哇——” 像看到可心礼物的幼童。 小银马比照片上的还要好看。 她情不自禁地抚摸它编成辫子的鬃毛、抚摸它长长的面脊、抚摸它软乎乎的鼻子。 哒哒的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她听到一声轻笑,回头。 只见沈宗庭穿着骑马服,从一匹大黑马上翻身而下,两条长腿裹在长筒马靴之中,将马靴绷得紧紧,形状紧实又利落。 “喜欢吧?” 他一手扣着大黑马的马疆,另一只手随意地撩起骑马服下摆,将额边汗珠擦了擦,刚才剧烈运动过的肌肤,透着健康的红粉色。 注视着她时,眼底有宠溺和温柔。 “嗯。”他这幅注视着她的模样,幽深黑眸里只有小小两个她。 光是这份注视,就已经让孟佳期说不出话,只是喉咙里发出一声甜美的回应,头轻轻点着。 “给你的小银马喂根胡萝卜吧。”沈宗庭见她这幅可爱样子,脸红扑扑的,洋溢着激动,心里莫名觉得柔软。 沈宗庭修长手指摸进挂在一旁的马袋,从中取出两小根胡萝卜,递给她。 孟佳期接了,把胡萝卜放在手心里,摊开手心放到小银马唇边。 小银马舌头一卷,将胡萝卜吃进嘴里,不住咀嚼。 她摸摸它嚼动的下巴,喜悦地和沈宗庭分享:“它的舌头舔过掌心,有点痒,还有点糙糙的。” 随着她的话,沈宗庭将目光扫过她的手。 那只柔软的小手正向上摊开着,手指纤细修长,与掌背的雪白不同,她掌心是柔嫩的、微带粉红的颜色,被马儿舔过的地方湿漉漉的。
第22章 量体 (二更) 沈宗庭目光看着这只纤细柔嫩的小手, 莫名地,他喉结滚动了下,嗓音有些低哑。 “喜欢可以多喂几个。”他说着, 手指伸进马袋里,又多掏了两只胡萝卜出来, 置于宽大的掌间。 孟佳期依言照做, 伸手在他掌心上取下小胡萝卜。她细腻的指尖也因此扫过他的掌心, 像是羽毛在其上轻轻扫过,扫得人心尖都发痒。 她的指尖, 是有温度的。 我可不可以给它取个名字?”孟佳期将手指伸进马儿的鬃毛里,鼻端嗅到马儿鬃毛的气味,草料和阳光的味道。 “当然。它是你的马, 你想叫它什么都行。” “嗯, ”女孩认真地想了想,又将目光投到小银马的脸上。“它长得真漂亮。我想叫它‘Beauty’。” “你觉得怎么样?”她头也不回地问他。 清晨的阳光从马厩的隔板落下来,恰有一束投落在她身上, 她纤细的脖颈, 雪白的颈侧肌肤,其下青色的, 几近透明的血管, 都在这阳光里纤毫毕现。 “可以,好名字。” 漂亮的马儿配漂亮的姑娘, 怎么不是好名字呢。 那天在马场里,孟佳期骑了小银马, 在宽阔的马场中驰骋。 骑完之后, 沈宗庭还带着她,手把手教她如何护理马匹, 添加草料、给马匹更换水勒。 小银马的马身本来闪闪发亮,像银灰色的海。骑了一遍之后,马场上的灰尘粘在马身上,一身漂亮的皮毛顿时变得灰扑扑了。 再好看的马儿,不洗都脏兮兮的。 孟佳期再怎么也不会料想到,沈宗庭照顾起马匹来也这样得心应手。 他修长的手指,骨节细致、扇骨如玉,抓着软水管,先将马蹄子上的泥冲洗掉,再沿着马后腿的位置,一点点地向上冲。 从后朝前移动,另一只手攥着硬毛刷,顺着马毛的方向,一点点地刷洗马儿身上的灰。 等脏污的小银马重新变得白净、闪闪发亮,沈宗庭就脏了,棱角分明的脸上几道脏痕,莫名有几分硬汉相。 配上他不笑时略显冷峻的神情、严肃的薄唇,像极了刚从战场上下来的指挥官。 “给马儿刷毛就是把它身上的灰转移到自己身上的过程。”看到她好奇的、打量的目光,沈宗庭解释,随手将水管放下,把水龙头拧好。 “这次我示范怎么洗,下次你就自己来了。”他说。 “嗯嗯。”孟佳期点头,不知为何,她总觉得,沈宗庭和她说这句话时,像对小孩说的一样。 她骑小银马的第一次,是他帮忙清洗的。 一场下来,孟佳期身上也不见得多干净,两人各自去洗了澡,换了衣服。 不一会儿,一个头发微湿、皮肤冷白的沈宗庭,重新出现在她面前,一缕碎发盖在额前,不复之前整齐的样式,反而多了几分清爽干净,像校园里骑单车经过,就会令人目眩的男大学生。 他穿一件天蓝色的亚麻衬衫,挽到手臂上,莫名显得很熨贴,很舒服。 中午他们在马场里吃的饭。沈宗庭的马场里也配了一个粤菜大厨,他们坐在原木质的餐桌上,窗外草色朦胧,侍者把菜一道道端上来。 甜虾蒸水蛋、烧鹅、红烧乳鸽、清炒芭蕉花和木棉煲汤浸鸡... 骑马本身是消耗体力的运动。孟佳期是天生的瘦,在她这儿从来没有节食一说,不管脂肪不管碳水,就是朝嘴里送。 她吃饭的样子斯文,但是吃得很快,而且很仔细,连碗底的米都吃得干干净净,不会留一粒。 因为从小家长就告诫过她,吃干净碗里的饭,脸上才会干干净净。 这类小动作,自然也被沈宗庭收进眼底。 在同体型同身高的人群中,沈宗庭属于对食物感到寡欢那一类。只是为了保持合适的肌肉量,在保持运动量的同时不得不额外摄入蛋白粉。 他不存在什么口腹之欲,眼下看了孟佳期吃饭的样子,难得地感到有胃口,食指大动。 这让一向熟知沈宗庭胃口的粤菜大厨都感到诧异。 “药膏还有吗?”沈宗庭忽然想起什么,闲闲地看向对面的女孩。 “嗯?”孟佳期正在撕扯一只红烧乳鸽的腿,吃得连唇角都沾上油脂,那张原本就红润的小嘴,越发显得饱满欲滴,诱着人去亲吻。 他要花费极大的心力,忍耐着,才将目光从她唇上移开。 “就是用来涂肿伤的药膏,”沈宗庭解释,脸上表情很是坦荡。 孟佳期忽然发现,沈宗庭似乎对于这方面有一种格外的坦荡,他好像,不会有“性羞耻”一般。 “还有的。现在也...不肿了。”她越是想坦荡荡地说出来,说时就越扭捏,眼睛也不敢看他,而是低低地垂着,如羽的鸦睫盖住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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