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还遗漏了一枪吗?” “那是试手的,不算,我说后来,您是怎么做到的?” “他那个瞄准器不准,我只需要判断一下大概偏了多少距离,按照那个距离还原回去就好了。” 佟闻漓见他说得轻飘飘的,傻在原地,轻声说:“这是可以还原的吗?” 他见她那样子,笑了,伸出手揽过她的肩膀,把她推着往外走:“从前年轻的时候和几个朋友爱去射击馆玩,练过几把,手熟而已。” “我也常来玩的,我怎么还是只能种十几发。” “你练他那个,自然是练不准的,不知道西贡有没有射击馆,下次回来,去玩玩。” “好啊。” 女孩子语气里的雀跃是挡也挡不住的。 他转头看过去,她身上还抱着那个巨大的熊,只剩一对眼睛从熊后面露出来。眼里是遮盖不住的光彩,亮彤彤的。即便那早春的半下午,她的头顶也沁出了一层密密的汗。 他于是把她手里的熊抱过来,单手夹在腋下,那原先要到她脚尖的熊在他身上不再那么大只了。 他站在她面前,走近一步,伸手把她细密的碎发拂到一边,手还拢着她的下颌角,问她:“阿漓,你高兴吗?” “高兴啊。”她站在他面前。 一阵轻风吹来,她绸绿色的裙摆被吹起来,她微微上扬的唇定格在嘈杂又拥挤的街道背景里,定格在四季不变的闷热里。 他有半刻的失神,他想,她高兴就好。 * 他们把熊放到车里后她说要不去看电影吧?从前他们在西贡的时候,偶尔去看交响乐,她悄悄地在他耳边说到:“先生,其实从前,我听交响乐都要睡着。” 他带她去听过几次,小型会场音乐大起大合,气质恢弘,但她强撑着眼皮,直到最后被一阵结束的掌声彻底惊醒时还要装模作样地跟其他人一样讨论音律、节奏、编曲。 “原来从前你都不爱去,装的倒是像样子。” “我尝试了一下上流社会的爱好,发现不行,先生,您的上流社会,我怕我这辈子都进不去了。” “不过是个兴趣爱好,哪有什么上流和下流之分。” “嘿嘿。”她笑笑,“雅俗共赏、雅俗共赏。” 今日他们一起踏进电影院,先生问她要不要做贵宾室,只有两个人的那种。 她摇摇头:“先生,陪我当半天普通人吧。” 就是两个普通的人,来这个拥挤又忙碌的世界里,在踩不着故乡的土地上,看一场普通的电影吧。 她说的真诚又渴望,他只是把她的发丝扣到她耳后,没有拒绝她,去买了两张普通的电影票。 佟闻漓惊讶于他这种不发一言的迁就。 但当他真的出现在电影售票处那个木制的售票台后面,排着队不享有任何特权的等到那长长的队伍轮到自己,当他从他一尘不染的钱包里拿出来一张崭新的钞票,却在人们即将找给他那些零散的、破旧的、褶皱的纸钞和散币的时候,她突然就后悔了。 电影院空置的座椅上躺着许久不动的流浪汉,下午阳光没有驱散密闭空间里营造出来的黑暗。她能从光影中看到外面飘进来的尘土,那尘土浩浩荡荡地席卷她,她站在脏污里可以做到不为所动,却眼见那些尘土要朝他而去,他们张牙舞爪地在讨论要怎么样才能栖息到他的肩头上。 她觉得他就应该坐在那隔离人群的地方,他不应该掉到尘土里来。 她只是一个站在尘土里的普通人,但他,是她心软的神。 他不该,不该那样。 于是她一把走过去,抓过他的手。 眼前的男人转过来,淡薄的秋水目还跟从前一样,但偶尔泛起的温柔涟漪是给她的。 她说:“我后悔了,先生,我们去贵宾室吧。” “怎么了?” 佟闻漓不由分说,票还没出,她摆摆手,用越南语跟对面说到,他们不要了。 柜台后面郁闷地数落了她两句。 她跟没有听见似的拉他出人群。 “怎么了阿漓——”他拉住她。 她转过头来,回头心下戚戚地看着那些追不上来的尘土,缓着气说:“先生,我们还是去贵宾室吧,那儿人少些,这里太拥挤了,离电影开场还有一会儿,还能休息一下。” 他还正欲说些什么,她连忙转移话题说:“先生,我想吃贵宾室的冰淇淋和爆米花,我听说那儿的好吃,您带我去。” 他自然也是愿意带她去的。 那天他们看的电影叫做《心灵捕手》,很多年后佟闻漓才知道原来当年他们去看了一部经典电影,但她却不是很记得电影讲了什么。 她只记得当年她不小心打翻一桶还未吃的爆米花,心下无措地第一反应是落地三秒还能吃,她没有一刻的多想的要去地上把能搂的都搂起来,他却阻止她,牵着她的手捧着那空空入也的空桶再问前台买了一桶。 她有些尴尬地笑笑,说她往后都是出入开桥车的人了,还是一如既往的抠。 他却解围说,节俭是美德。 她在那一刻,复杂地想到,那些她认为无法跨越的鸿沟里,是不是永远是他低着头来迎合她。 就像当年他捡起她的一颗槟榔,送给她的一朵玫瑰;如今愿意为她当的所谓的“普通人”,温暖她时不时暴露出来的因为苦难而留下的伤口。 哪有他这样的人。 她一定是在做梦。 * 于是她开始把他写进自己的梦里。 她用他送的那只万宝龙的钢笔把他写进她的故事里,像很多她读过的故事一样,把他变成了她故事下的主人公。 那个故事她取名为《玫瑰先生》,玫瑰先生原是一种产自法国被后天培育出来的月季花名称,人们也爱称它为“绅士花”。 她没敢在故事里真的写下他的名字,只敢称他为“先生”。 而她自己,也有了一个奇怪的代号,她管它叫玫瑰小姐,Miss Rose. 玫瑰小姐遇上先生的时候,她还在流浪。 她在很多个不见他的日夜里,在安静的窗台下记录他们的故事。 她只是写了个开头。 但她翻到那本书的最后一页,在结尾处写上: “从此以后,玫瑰小姐和先生,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风吹过纸张,把她的故事又吹到开头。 她依旧把纸张翻到最后一页,看着那结局上的文字发呆。 “从此以后,玫瑰小姐和先生,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 第63章 我想,我真的爱你。(一更) 离别的时候, 先生说让她早些回来,如果觉得坐车太久了,就直飞回来。 但是佟闻漓在那个逐渐靠近夏季的下学期里, 只回去过西贡一次。 其实原因很简单,在那六个月里,他尤为忙碌, 在西贡待的日子加起来一个月都不到。 她也因为逐渐变好的生意和逐渐接近尾声的大三生活也变得异常忙碌。 而仅有的一次回西贡,她也是回去参加一个商业聚会。当时先生说, 他有几个法国的朋友来西贡考察留在这儿的生意, 缺个翻译, 让她回来一趟 她暗想,市面上什么像样的翻译请不到,非得让她这个半吊子的学生过来。 直到回来见了人,那法国人给她递了一张名片, 她才知道, 原来先生要带她见的那个人是西贡这边最大的一个外资加工厂的掌权人。 她这会知道,为什么先生偏偏让她回来做翻译了。 先生在西贡做的只是贸易生意, 但那的确只是他家族生意的冰山一角,他往后应该不一定会常驻西贡。他给她举荐了一个机会,她知道这家公司,基本上都是本地学生最想进的公司之一,除了传说中待遇上佳的外资背书以外, 还有调派法国的机会, 用榕榕的话来说, 进了这家公司, 能算得上是一个普通学生往后实现阶级跨越的一个起步点。 如果想要赚钱的话,那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谁不想背一个Chanel出现在巴黎街头呢,毫不肉疼那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只欣赏街边咖啡洋房花店里的浪漫呢? 她知道他不会一直在西贡,他总是要回到法国去接手他的家族生意的,所以他一点点地开始在铺就她人生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道路了。 她没想好要不要接受他的诚意。 坦白的来说,她那个惴惴不安怅惘多年的故乡梦,始终放不下。 学校里帮了她很多的法语老师应老师前些天退休了。 她很舍不得应老师,但她已经是个到了退休年岁两鬓泛白的老太太了,她时常拉着佟闻漓说很多她没法从其他长者口中听到的道理。 佟闻漓喜欢听那些道理,她喜欢听一个读过很多书的学者去发表她私有的想法,也更喜欢她这种除了师长之外的私人的关怀。 应老师说,她学了一辈子的法语,也就在年轻的时候,偶尔有机会去过几趟法国做过交流。她说那儿跟我们这儿不一样,跟我们所有的亚洲国家都不一样。 作为一个要以一种外语谋生的专业学生,如果有机会的话,她还是建议她去看看,书上的世界和真正眼睛里去看到过的世界会非常不一样,不然为什么有人说,要读万卷书,也要行万里路。 应老师还把她看以前珍藏的那些书都送给了她,又拍拍她肩膀说:“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留在越南。我老同学的报刊社,就是从前你也帮她处理过译文稿的那个,他们译文报刊社里缺一个能处理译文的作者。我当然是极力推荐你的,你文笔好,若是不喜欢那种飘荡的生活,就留下来,一日三餐,朝九晚五,薪水报酬和社会地位都还不错。” 佟闻漓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总觉得无从说起。 她知道,那都是极好的机遇。 佟谷洲说的没有错,只要她好好努力,好好学习,生活会善待她的。 他一个跛脚的小老头……如果他还在的话,那他现在一定是个和蔼的小老头了。 他一定又给自己倒一杯土烧酒,笑呵呵地炫耀她的出息。 只是……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应老师是她跟了三年的老师,是她人生中难遇的恩师。 “你想回到中国去,回到故乡去,是不是?”老太太笑呵呵的。 佟闻漓没想到她一眼就点破了。 “那是正常的,孩子,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国家,对自己的故乡有不同程度的眷恋,那是长在人的基因里,是不能割舍的羁绊。” “有些人能在异国他乡生活下来,因为他们已经学会了怎么去处理这种平衡;有些人一辈子都不敢回到故乡,不是因为他乡有多少好,而是害怕看见故乡缱绻的目光,她不责怪你为什么在外漂泊这么久,就像一个母亲从来都不会真正地责怪一个孩子为什么要离家远行,即便那些思念让人在夜里总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但你依旧害怕面对她的目光,天然因为自己许久没有回家而产生愧疚。所以孩子啊,你要知道故乡难回,乡音难觅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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