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冷淡低沉,却又字字清晰。 “很晚了,这山上可能有野生动物,没事就早点回去。” 突如其来的关心让安荞诧异,她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好,我看完星星就回去。” “嗯。” 男人又看了她一眼。 果然是看星星的。 坝上的星星天天都有,每天都一个样,他不懂,这有什么好看的。 他拍了拍身上的土,提起铲子便往山下走去。 他没有在夜晚出门的习惯,今晚出门,只是因为那坑里的小马驹子在未曾意料的时候降了世。 这匹马驹子,当初配种的时候就意外连连,好不容易就快足月了,哪想母马晚上被鞭炮吓到受了惊,撞了栏杆,就把它生下来了。晚上太冷,马驹子又被母马踩了几脚,就算他尽力去救了,可马驹子还是在兽医到来之前断了气。 刚才把它放进坑里的时候,它的身子都冻得僵硬了。 他盼着这小驹子盼了近一年,骤然失去,难免有些遗憾。下山的路走了没几步,他便停住了脚步,举着手电转身照去,想再看看那驹子的坟堆。 坟堆前,却依然蹲着那个看星星的游客女人。她正拿着刚才捡来的许多石头,在土尖尖垒着石头堆,俨然像个小小的敖包。 光照过来,堆石头堆的安荞当然感受到了。 她蹲在地上回头,对着男人问道:“我给它堆个石头的坟包,行吗?” 虽有先斩后奏之嫌,可显然是出于好意。 男人沉默片刻,点了点头:“注意安全。早点回去。” 安荞在黑夜之中一笑:“好。” 给死去的生灵堆一个石头堆,既是在这里埋葬了一匹小马驹的证明,又是为这可怜的生灵祈祷,保佑它早入轮回。这是安荞前些年在藏区时学得的堆法,藏族人称之为玛尼堆。 这里当然不是藏区,但祈祷之意是同样的。 男人的光亮逐渐远去,安荞的石头堆也已经完成。她摸着石头堆边上的土,试图感受土下它的灵魂。 头顶的繁星闪烁,不知哪颗是它变的。 在坟堆边呆了一会儿后,安荞才走出了树林。适应了黑暗环境的眼睛,对星星的分辨度更高。她极目而视,果然瞧见了出门时所期待的银河。 淡淡的一道,横跨天空,美得不可方物。 这趟夜行,想过会看到的,和没想过会看到的,都看到了。 安荞在银河星辰下往回走去,借着不错的方向感,从孙建发家院子的后门,回到了暂时属于自己的小屋。 换上拖鞋,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手已经被寒风吹得冰凉。 本想去卫生间放点热水暖暖手,也洗一洗刚才在山上被风吹的一脸沙子,然而放了一会儿的水后才觉察这小小卫生间用的是电热水器,而它此时尚未接通电源。 烧滚一炉子水要用的时间太久,现在已经太晚。 正如王明所说,明天是她正式在这里的学徒生活第一天,起迟了不好。时间紧迫,冰冷的水也只能被运用,简单洗漱一下,钻进远比卫生间暖和的被窝。 这真是特别的一天,安荞想。 不仅在于见证了一场小马驹子的葬礼,也在于她真的抛下了一切来到这里。 跟这片草原的初遇,除却孙建发几无掩饰的排斥之外,什么都让她觉得不错。用一种犯贱的受虐心理来说,她来这里就是为了找苦吃的,找苦头的路上顺便增长些人生阅历,再为她的创作瓶颈期找找灵感和机会。 所以多吃点苦,无论是肉体、精神的,还是人际关系方面的,有一点算一点,她想,都算是人生经历。 躺下前她还是照常吃了助眠的药,然后看着昏昏暗暗的天花板,等待着困意的来袭。 每天都重复的过程,她早就习惯了。然而让她略有些意外的是,平常这个阶段常常放空大脑的她,脑海里有了在回忆的事。 她在想山上的那个男人。 简单的对话,几乎没有的互动,在这更深露重的荒野夜晚,他的宁静让她在事后回忆时,毫无一个女人在陌生地方碰到了陌生男人的后怕,反而多了些好奇。 他是谁? 他是做什么的? 那匹马驹子对他而言,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他那双锐利却平静的眼睛太有想象空间,安荞充满创造力的大脑,开始为他构造一个悲惨的身世。 仿佛只有不幸的童年和坎坷的人生才配得上那双眼睛。也仿佛只有一匹离了它,他就丧失了精神支柱的小马,才配得上一个玛尼堆。 那个男人会因为失去了精神支柱而颓颓不可终日,又在日后因为一个美丽的情人而唤醒生活的欲望吗? 那么他该会怎样和那个女人相遇,那个女人又从哪里来,来到这片草原做什么…… 想到这里,安荞不禁调侃自己。 搞艺术的坏毛病,总是对显而易见的答案有着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想。 大概率,那个男人无非就是村里的一个养马人,跟孙建发一样自家养着马,指望着新生的小马驹给自己带来些经济利益。 这匹小马死了,无非损失点钱。 他今后还会有别的小马。 幻想和调侃并行,助眠药的作用很快填充了脑海。安荞翻了个身,渐渐有了困意。 睡眠来临,然而脑海中的那个男人并未离开,而是跟随着她越来越平缓的心跳,进入了她的梦境。 来到坝上的第一夜,安荞清楚地知道,自己梦到了那个男人。 一夜过去,她醒在闹钟之前。 天光尚未大亮,洗漱完后,安荞一手扎着头发,一手推门到了院子里。哪晓得皮筋刚上了头,一扯就断了。 院子的大门已经开了,但院子里空无一人。 孙建发和林芳都不在,不知去了哪里。 安荞不习惯散着头发,反tຊ正院子里没人,她左右看了看,在地上捡了根绳子,往头上一捆,就出了门。 走在布满沙尘的水泥村路上,她第一次见到了这个村落光亮的样子。 小路两边的建筑低矮,都是不超过三四层的农家院和平房。路边的木头桩子上随意地拴着马,土黄色的蒙古马身上有着不明其义的字母烙印。 注意力太分散,安荞毫无察觉,一阵马蹄声从后而来。紧接的越野摩托的轰鸣,才把她从四处乱转的目光里拉回来。 在越来越近的压迫声中,安荞转过身,率先看到的是马。 红棕色的,土黄色的,银褐色的,白的黑的花的…… 七八匹马跑成了凌乱的队伍,挤压着这条小路,带起一溜的尘烟。 她愣了愣,看着领头的白色马儿越靠越近,才想起要躲避,却已经来不及。将近一吨的庞然大物以高速冲着她奔来,她的心跳在一瞬间加快。 也在那一瞬间,领头的那匹白马在离她一步之遥时猛然转了方向,擦着她的肩膀过去。紧随其后的马匹自动分成了两列,绕过路中央的她,扬着风往前跑去。 她就这样被两队马包围,过快的速度,让她堪堪扎牢的马尾辫都被风激得扬了扬。 生锈的刹车盘摩擦,发出急促的刹车音。 赶着马的越野摩托在安荞身边停下,空中的尘土渐散,车上的孙建发和路上的安荞才看清了彼此。 安荞在一秒之内做好了被批评的准备。 她初来乍到,看见马就愣在路中间,还差点被马撞了,实在是该骂的。 但出乎她意料,孙建发虽然皱起了眉头,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问道:“早饭吃了吗?” 她的神情短暂一愣,随即一抹笑爬上嘴角。 “还没有。” “屋里有,自己去吃。吃完后到村口草滩来找我。” 孙建发留下了一句话,便又轰起油门,追着马扬长而去。 嘴边想说句“好”的安荞,吃了一嘴后车轮带起的土和尾气,咳嗽着吐了一口沙土出来,却止不住脸上的笑容。 她在笑自己,多大的人了,摩托有尾气还不知道,还要张嘴找土吃,怎么傻乎乎的。 不过吃土当然是吃不饱的,孙建发说了早饭在屋里,她便折返回了院子,进了孙建发和林芳的屋子,掀开了苍蝇盖。 两个花卷,一个鸡蛋,一袋子牛奶。 简单,却也有心。 “小安?” 中年妇女的声音温柔响起。 安荞追着声音转过头,便见林芳从房间里出来,笑着问她:“怎么起这么早?” 安荞也笑:“我起得不早了。刚出去,看见孙师傅都赶着马过来了。” 林芳:“那哪能一样。你是城里过来的,跟我们干活的哪能一样。” “我来这儿就是干活来了,不是来当城里人的。”安荞笑呵呵地拿起一个花卷塞在嘴里,含含糊糊地讲,“姐,那我先去孙师傅那里了。趁着早上,偷学孙师傅点手艺。” “诶,好。你去吧。” 林芳笑着送安荞到门口,半只脚都在门外了,忽然想起来:“对了,小安,还有牛奶。你拿着牛奶,路上走着喝。”
第4章 上马鞍 双峰村的经济,基本靠着畜牧业和旅游业支撑。 而在旅游业之中,最赚钱的,莫过于马匹的租赁。 前几年,村民们出租马匹各自为业,经常因抢占生意而闹出矛盾。 去年以来,村里建设了合作社,让村民们把自家的马都带到合作社的马队来,给每家每户的马都排了编号。此后有游客过来,统统按着编号来供马,家家户户都能轮到生意,都能赚到钱,矛盾少了不少,马倒是越来越多。 今年,马队合作社照样办了起来,在村口的草滩里搭了许多马棚。 每家每户的马倌,清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将自家的马从吃草的山上赶下来,带到草滩的马棚里去。 这片草滩面积广大,普通不会骑马的游客,租个马溜几步、或是上马拍拍照,在草滩上就足够了。但难免有会骑马的客人,想要骑着马在草原上策马奔腾的,这片草滩就显得小了。 于是,整个村里唯一不参与马队合作社的孙建发家,就有了生意。 孙建发家八个马,一律不参加马队的排号,也不把马带去合作社的马棚,只在草滩的另一边、靠近村口的位置,搭了马圈和凉棚,立了块招牌,写着“草原野骑专业陪同价格实惠”。 马圈很简单,一圈铁栏杆围起来,里头放着马。 而马圈边上,还有间铁皮屋子。 安荞从铁皮屋子外走过,往里头张望了两眼。看见里边的铁架子里摆着很多马鞍,而地上则是乱糟糟的马草和马料袋子。 “小安,这边。” 孙建发一声招呼,拉回了安荞的视线。 她看过去,孙师傅边上的马圈用了一圈铁栏杆围起来,朝草滩的那一面开了扇门。圈里有着装草料的食槽,也有盛着水的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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