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厌瞥见手机中‘许风’两字,“啧”了声,抢过手机然后反扣在桌子上,响声引来周围其他桌客人的目光,发现是小情侣在闹情绪之后又扭过去。 身边不在传来质问,但陆厌任然察觉到有一道炽热的目光一直盯着他的手臂看,隔着衣服。 片刻后。 他勾着嘴唇,看向她时眼神分外平静,“摔的。” 言毕,眼神突然变得漠然又不可思议。 他居然撒了谎,讨厌欺骗的人学会了撒谎,这件事比天塌了还要严重。 可陆厌只是在心中默默一笑而过。 这几天他几乎每天都有比赛,高频度的比赛已经极度让他疲惫不已,即便这样他还是接下今天早上那场,对方看出他的力不从心,每一拳都下狠手,虽然最后他还是赢了比赛,但是弄了一身伤。 沈知月长叹一口气,“我去给你买点药。”说完就起身,陆厌拦都拦不住。 他只好去付钱,再跟着出去。 万丈苍穹之上,星光暗淡无光,黑沉沉的夜笼罩着城市。 陆厌出门,却不见沈知月的踪影。 * 桌子上是香气萦绕的各种草香,两旁还有两棵迎客松,被打理得很精神,墙上是一副高山流水的水墨画,还未落灰,应该是刚挂上去的。 沈知月安静地站着,视线落在桌子后面的陆侑之。 难怪上次匆匆一见总觉得有点熟悉,原来陆侑之就是让她吃了好几次闭门羹的制香坊的陆老板。 “我们也算是第三次见面了吧。”他笑着说道:“跟陆厌来吃饭?” 听到陆厌的名字,沈知月侧了下头。 陆侑之起身,领着她进到里屋,还亲自为她到了杯水。 沈知月微微道谢,坐在了对面。 如果没有这场闹剧,陆侑之还真想让沈知月带着陆厌学习,也少惹点事,可事实没有如果,这事牵扯到了陆厌,甚至有些更大的事正在密谋着等待发生。 他不希望自己好外孙的人生有污点。 “陆厌小时候是个很好的孩子,还很开朗,又很聪明,学东西一学就会,周围的人没有不喜欢他的,可惜……” 陆侑叹了口气,“可惜在他刚满九岁那年,在同一时间里失去得太多,他的爸爸死在了他面前,妈妈也抛弃了他,所以他才会变的敏感,害怕被欺骗但又在得到一点点情绪回报后,就上赶着付出自己的全部。” 沈知月无声地攥住手心,忽然觉得双腿有些发软。 像漏了气的皮球。 “我知道他很喜欢你。” 陆侑之的语调实在是温柔,像是大人和小朋友之间的闲聊一样,沈知月实在想不明白,久闭门为什么会突然敞开,他又为何要见自己。 “可是这份喜欢会毁了他。”陆侑之静静地看着沈知月,“他为了给你一个家不惜去打假拳,每天弄得一身伤,学校也不去,家也不回,整天像个流浪汉一样在外面浪。他的膝盖本来就脆,再这样下去就真成一个蹶子了。” 打假拳? 沈知月愣住,三秒后垂下眼眸,眼泪瞬间落在装有药膏的塑料袋上。 陆侑之扫了一眼,又接着说:“他终究和你不是一路人,他姓陆,是我的外孙,将来整个陆氏集团也要由他来打理,我不希望他惹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再闹出什么好歹来。” “你身上的一些事,我不多说,但是如果以后人知道阿厌有个这样的女朋友,还会有人相信他的选拔人才的眼光,承认他的能力吗?” 这样的女朋友…… 怎么样的女朋友,恶心,变态,不伦,恶霸,混混…… 这么想,她确实会成为陆厌人生的污点。 沈知月的心脏像是被什么鞭策,一阵阵的抽疼。 “我会从陆厌的世界消失的,但在那之前我想求陆总一件事。”沈知月闭上眼睛,手指已经被自己摩纱到发红,她尽量稳住呼吸,“我想借陆总的手,给梁家摆一道,还我朋友清白。” 陆厌以为沈知月会狮子大开口,但没想到她会提这个要求。 梁家是整个投资界里唯一一个敢和陆氏抢投资项目的,可梁千威这个人,头脑简单,又总喜欢搞小动作,陆侑之很早就看不惯他这种为人,但也没有到要搞垮人家的地步。 如今既然被作为条件,他也只好答应。 “改天我会把我所拿到的证据交给陆总,到时候还请您帮个忙。”沈知月起身,微微鞠躬,转身就要离开。 “你多久离开。”陆侑之叫住她。 “最晚是来年开春,陆总越快,我就越早。”沈知月扭过身,又鞠了一躬,“给您添麻烦了。” …… 一定要熬过冬天,一定要一同去看南荣的海棠花。 沈知月拉低围巾,让风肆意地灌进来带走内心的烦躁,等情绪恢复到正常,才起步走回面馆。 陆厌还站在原地,昏黄的无屋檐灯在他的身上透射下碎碎散散的光圈,没什么表情,淡漠又疏离。 他身上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气质,一面是桀骜不驯,铁石心肠,另一面是敏感缺爱,细致温柔。 他生人勿近,但又会不辞万里跑去孤儿院带小朋友们做游戏。 陆厌听到脚步,缓缓抬头。 下一秒就被少女捆住腰间,清淡的香气和冬日里的暖气开始一点点地包围他。 “怎么了?” 沈知月第一次那么想定格时间,她从来没有幻想过未来,但这一刻她想和温柔回抱自己的少年有以后。 “陆厌,我们去看海棠花吧。” 陆厌垂下眼眸,嘴唇轻覆在她的额头上,满怀爱意地说道:“好。”
第四十二章 沈知月才离开学校两天, 所以的流言蜚语就逐渐埋没在各种题海和每一场考试的压力中,但唯一不同的是,陆厌去学校的次数多了起来。 办公室里也总有他的身影。 论坛里免不了对这件事的讨论。 [陆厌一定是发现了沈知月的为人, 然后把她甩了,伤心过度之后封心锁爱,好好学习。] [校草谈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这样的人,简直是倒了八辈子霉。] [要还我跟校草谈, 我肯定一心一意,看着他那张脸饭都变香了许多。] [一开始我就觉得沈知月这个人特别装, 那些爱慕她的男生还夸她可爱, 恶心死了。] 梁何君找过陆厌几回。 就有人说, 陆厌内心喜欢的人一直是梁何君,是沈知月恬不知耻横刀夺爱, 现在事情暴露之后,原来的情人就旧情复燃了。 …… 陆厌拿着上周考的物理卷子走进办公室里,向丁瑜讨教了半个小时, 能听懂的都听了,听不懂的就把老师说的全记在笔记本里。 丁瑜欣慰地放慢了讲题的速度。 陆厌在离开之前询问全国物理竞赛的情况, 得知沈知月还能去参加比赛之后才松了口气。 下晚自习之后,他在手机上订了个蛋糕, 尔后去附近的商场过了一圈,想起沈知月身上那件袖子短了一截的外套,便去给她买了几件衣服。 又在服务员的热情推荐下买了两件情侣款大衣, 沈知月是白色的, 他的是黑色的。 提着好几个袋子出商场, 微仰着头眯眼一望,灰沉沉的, 凛风一吹好似能把云上的雪打落。 宫鸣珂的来电打断了他的思绪。 “喂,阿厌,来不来吃火锅?” 陆厌点开免提,挥着手打车,声音附上冬天的冷,“没空。” 宫鸣珂那边声音有些嘈杂,傅归远也在,他一听就抢过手机询问道:“你一没成家,二不工作,三不学习,有什么可忙的。” 闻言,陆厌将目光落在袋子里的红色毛衣裙,眼角微翘,“过生日。” 对面也开着免提,拳馆里的兄弟们都“哎哟”起来,以为陆厌是要给沈知月过生日,宫鸣珂一愣,拿过手机,“你不是从来不过生日吗?今年怎么——” 已经打到车,陆厌怕时间来不及,上车之后深吸一口热气,不急不缓地回答那群人,“今年想许愿了。” * 沈知月睡了午觉,在金山西落之后才迷迷糊糊的醒来,打扫完卫生就坐在沙发上阅读陆厌怕她无聊买来的课外书《长安的荔枝》。 听到钥匙扭动的声音,猛然起身跑过去,“你回来啦。” 陆厌前脚刚踏进温暖的空调气里,下一秒就被少女熊抱着,软香的气息涌入鼻腔,蔓延至心间。 他埋下头,嘴角挨在她的耳垂,唇瓣微动,“你这几天怎么这么主动?” 闻言,沈知月心间的某朵花蕊被轻轻敲动,从里面流出一种名叫不舍的液素。 “我也不知道。”她收紧怀抱,“就是想你了。” 陆厌手里东西太多,无法回抱,只能用脸庞紧贴她的脸,随后侧脸亲了一下,“我也想你。” 沈知月一怔,脸一红就松下手,侧头看见陆厌提的大包小包,伸手想帮忙拿,陆厌却躲开,将一些放在地上之后,递给她两袋衣服,“打开看看吧。” “给我的?”她愣了下。 “嗯。” “新衣服?”一想到陆厌为了让自己有处可归,不惜去打假拳,要知道那种地方一不注意就会出人命,沈知月只觉得这两袋东西无比的沉重,想了半天才支支吾吾地说一句,“陆厌,你对我这么好,我该拿什么还你啊?” 陆厌轻撩她的盖着视线地刘海,笑道:“你一直在我身边,这就足够了。” 在喜欢我之前,先好好呆在我身边吧。他想。 沈知月微拧着眉。 “去换衣服,然后出去吃饭。”陆厌温柔地推搡着她去换衣服。 十分钟后,沈知月身穿一袭红裙款款走来,裙子的左肩镂空,两条丝带打着的一朵妖艳的玫瑰更衬得那露出的肌肤洁白如玉,她就该如此美艳,而不是楚楚可怜的小兔子。 陆厌看得愣了神,心里的小鹿倏地叫嚣,砰砰直跳,他咽了咽口水,拿起沙发上的白色大衣,披在她身上。 “装兔子的狐狸。”他呢喃了一句,就揽着她的肩膀出门。 …… 华丽的水晶灯投下淡淡的光昏,使整个餐厅显得优雅又静谧,柔和的萨克斯曲充谧着各个角落,让每个店里的客人都心静了不少。 沈知月也暂时忘却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 饭吃到差不多的时候,陆厌出去了一趟,再回来时手里拎着一块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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