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斯珩想看她失控,看她彻底低头。 庄静音在被吓哭和腿软装死中权衡了几秒。 还没权衡出来,就被斯珩拉过去,他捉过她的手,替她选了一支。 显然斯珩不想再耗下去了。 庄静音沉默了一秒,开始小声啜泣,吓得泪眼链链,手都不住地颤抖。 斯珩帮她,强迫她举起手臂,把她手的位置调整到扳机附近,缓缓对准几十米开外的斯闫。 斯闫被绑在那块人形板上,正在努力维持着苹果的位置稳定,他知道斯珩什么都干得出来,又顺便疯狂尖叫,叫什么倒听不出来,但情绪明显不太稳定。 庄静音吓傻了,机械性质地摇头。 “别,我不要——” 斯珩贴近她耳廓,调情一样讲话。 “别动,你手稳住了,我才好帮你。” 庄静音正要深呼吸,扳机已经扣动了。 砰—— 砰—— 砰—— 极其连贯的三次开火。 右手、左手、头顶。 苹果应声而碎。 枪口下调,庄静音人也双腿一软,不过斯珩也顺势把她接住了,没让她真摔到地上。 庄静音一没想到他开火开那么快,二没想到竟然不是空包弹,放了实弹进去…… 很好,真疯子。 应该送进她家乡的宛平南路600号里。 回去的时候,庄静音死活不跟斯珩一辆车。 斯珩也没强迫她,自己上了车。 “您就放心让庄小姐跟斯闫一辆车吗?” 跟着斯珩来的是蒋临,今年四十九,三十五进斯家,跟在斯珩身边辅助十四年了。 斯珩一上车,副驾驶的蒋临回头问。 “蒋叔,在你眼里,斯闫胆子这么大么?” 斯珩仰头靠在座椅上,看不清神情,语气懒洋洋的。 “不是斯闫的问题,庄小姐毕竟是……” 蒋临欲言又止。 “我做得算仁至义尽了。” 斯珩直起身,低头点燃了支烟,随意道。 蒋临看他态度微冷,也感觉到他不想谈论这个话题。 那时候确实是受人所托,对方大概是欠庄家人情,不愿看到庄静音沦落成玩物,托斯家的合作对象之一施家传话,让帮个忙。至于对方是谁,施亦均口风紧,只负责传话,但又说人情算到他头上,可见地位不低。 至于为什么找上斯家——那个灰色地带的交易,以聚会之名办了三年,斯闫就没缺席过。 但人落到斯闫手里也不妙,等于没帮忙,就只能托斯珩了。 斯珩很少卷到这种事里,但最后还是答应了。 他提出两个条件。 一,人要他来处置,别想蜻蜓点水借个壳子。二是合同重谈。 施亦均都应下了,让利百分点可观,生生赔出几套房。 第一个条件,倒不是斯珩对庄静音多感兴趣。 他不喜欢别人拿他当跳板。 庄静音这种类型的,他从小到大过眼的都是这类型,看一眼就觉得无趣,看两眼就不想看了。 他洁癖又重,既然不想让别人碰,就更不可能让庄静音破例。 所以没到过那步。 即使有反应,看着她那副恨不得立马自戕的表情,立马想撤走也是生理反应。 “但是蒋叔,你没觉得她有点奇怪吗。” 斯珩吸了口烟,看着车外掠过的荒芜景色,淡声道。 “怎么?你怀疑她是商业间谍?” 蒋临问,顺便开了个玩笑。 斯珩短促地笑了下,落下车窗把烟灰弹进飞扬的尘土里。 “不是。” 他撑着太阳穴,想了两秒。 “你以前做过程序员,应该知道,数字不会骗人。如果做一个计算程序,输入二乘三,一定会得到六。她就像这道程序一样。” 蒋临愣住了。 “什么意思?庄小姐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 斯珩慢腾腾道。 “这就是问题。” 她的反应都很准确。 惧怕,发抖,隐藏的愤怒与恨意—— 就像输入了“文静胆小落魄的千金”后,完美的全自动输出。 本来也没觉得奇怪的。 今天也是跟往常一样,但是有那么一个瞬间,她的反应慢了点。 就像是在发呆,猛然回过了神,然后才开始哭泣、泪盈于睫。 那一秒的空隙,跟屏幕卡了掉帧一样。 很突出。 那一秒之前,斯珩对她确实兴趣缺缺,去她住处也去得少,偶尔逗弄下,但并不会上瘾。 但现在不同了。 * 斯珩父母以前度蜜月时来过达拉斯,后来常常回来,便购置了一处占地可观的别墅。 准确点说,庄园。那时候价格不贵,斯珩出生后,需要雇人打理园林和宅子,人力太贵,这部分的支出更可观。为了避免浪费,斯珩父母跟亲近点的好友提过这处住宅,并不介意朋友来达拉斯后借住或开party。 深灰揽胜还有十分钟到目的地时,蒋临接到消息,说章家二公子刚好也在达拉斯,本来也打算今晚借住的,刚好斯珩要来,他提前出来等着接人了。 章苓是斯珩母亲的至交好友,肯定已经提前打好招呼。 蒋临转述后,斯珩嗯了声,继续阖着眼休息。 进了庄园大门,绕过喷泉和迷宫一样被深绿环绕的路,又开了快十分钟才到。 斯珩下车,章明琛很快兴奋地迎上来,想来个拥抱不过被斯珩直接挡住了:“站这说。” 章明琛也不介意,他知道斯珩一向这样,他拍了拍身旁的棕色卷毛混血:“珩哥,这我哥们Albert,中美意混血,你们还算校友呢,一个高中的,不过Albert读到一半转学了,是吧?” Albert一看就是阳光健康家庭出来的,长相没得挑,眸光明亮,看人天生三分笑,热情地跟斯珩握手:“您好,今天借住一晚,打扰嘞!” 一开口非常标准的普通话。 与此同时,章明琛才注意到后面还一辆车,下来两个人站得远远地,两人的精神状态跟他们这边其乐融融的氛围相当格格不入。 一个失魂落魄一个既失魂落魄又低眉耷眼。 章明琛很主动招呼他们过来:“先进来吧,马上天黑,等会儿温度下降了!” 斯珩嗤笑一声:“你倒是不客气。” 章明琛嘿嘿笑了笑:“客气什么,我又不是第一次住了!” 斯珩回头随意扫了一眼,斯闫跟庄静音都走过来了。 不过庄静音头很低,几乎只看得见头顶。 他看了几秒,越过斯闫,忽然把庄静音揽过来,温声问道:“冷吗?” 庄静音这下不抬头也得抬了。 她只能硬着头皮,背对着某道炙热的目光缓缓点头:“……有点。” 斯珩没把衣服给她,只是把人拥在怀里,大步流星地走进了恒温的屋子。庄静音步子小,跟得亦步亦趋,不过还是飞快回了头,扫了一眼。 两个人姿势不言自明的亲密暧昧。 章明琛都不用问,他们身边女朋友一般不特意介绍,就是不用问。 不过他一转头,看到好友Albert仿佛燃烧着的琥珀色眼睛,啧了一声,捶了他一拳:“你别跟我闹啊,那是我哥的人,你知道我们这边流传一句什么话?” “不知道。” 阿尔伯特喃喃道,眼里浮现出一层薄而淡的忧伤。 只知道他和一个华人女孩有过美好的夜晚,可他一回头就找不到人了。念念不忘了很久,想着如果她有什么难言之隐,他一定会倾尽所有帮忙—— 想念她的心渐渐冷却之际, 她却又这样出现了。 就像忽然消失一样。 她对他做了个口型。 嘘。 意思是,让他噤声。 ---- 因为开文是写个乐子没细写阅读指南很抱歉:设定不是双c:檀姐不是。 她很博爱,而且性向不固定,这个设定如果在意的朋友及时点叉,谢谢!
第10章 回来的路上,她跟斯闫一辆车。斯闫换了条新裤子,人还双目呆滞,双手发抖着。 庄静音扫了眼,坐到最边上,头倚着窗户假寐。 她在想今天这一出。 坦白说,她跟斯珩单独待着的时间并不多。 斯珩非常狡猾,并且控制欲极强。他忽然来这一出,绝不会是出于正义感。 更像是—— 杀鸡儆猴。 谁是猴,显而易见。 无论是不是临时起意,她都要提防点了。 庄静音不想被他抓到任何破绽,并且她确信,只要她不想,斯珩抓不到。 …… 很快,出了点小意外。 还没下车的时候,她望着窗外蹙眉。 那张脸有点眼熟。 很快,她在记忆之河中捞起了这个人。 前年在纽约布鲁克林遇到过的,是个养尊处优、头脑简单的公子哥,高中校棒球队的队长。 体力确实还行。 有那么一瞬,她想,这个世界真是小得可怕,也许什么人正在撰写剧本,编这么一出恶劣低俗桥段。 庄静音本来想躲在最后,但斯珩发现了她想远离的意图。 于是被抓过去。 晚饭的时候被迫坐在一起,长桌的烛台火光微弱,聊天声此起彼伏,饭桌上只要有一个没眼色的傻子,就能保持热闹。 庄静音心烦意乱、食不知味地吃了近两块菲力—— 吃到最后一小块,警报音才猛然拉响。 庄静音平时饭量有这么大吗? 她平时都是把食物运回没有监控的卧室吃。 毕竟一心想逃又埋头大吃,这两个词似乎拉不到一起去。 庄静音表面保持镇静,刀叉碰撞的速度渐慢,余光不着痕迹地瞥向左边。 跟斯珩的黑眸撞个正着。 他那神色,她也很难用语言概括,似乎没什么情绪,只是松弛地靠在椅背深处,侧头,微垂着眸望过来。 热闹的长桌,静然的烛台。 庄静音—— 真正的庄静音,是个很爱读诗的人,其一部分库藏也被整理到了别墅书房中。 庄静檀没事的时候会一本本翻过去,以防未来有用得上的地方。 有本《布劳提根诗选》,有段话她印象很深。 “翻出一根蜡烛的芯, 你就得到了一只狮子 最细小的部分。它就站在, 那丛阴影的边沿。” 庄静檀曾经觉得这类诗是回车键的艺术,每次斯珩来了又离开后,她也会给斯珩写点诗,勤摁回车写了一百多个文档,然后丢进隐藏文件夹。 但现在神奇地发现了自己的狭隘。 这句诗从脑海里蹦出来的瞬间,她有种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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