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我也不放心你啊。”我半开玩笑道:“把身体搞成这个鬼样子,我得照顾照顾你……我是说,那个于诗萱上位之前。” 他打断我:“那天你走了之后我就让她回去了,我真的不喜欢她。” “为什么啊,她对你挺好的。” “对我好的人,我就得喜欢吗?” 真是冷漠啊,我心想。 “好,那我们就照常做好朋友,等你以后有女朋友了,我们俩就不要来往了,如果我和你的女朋友能做个闺蜜什么的,我们三个一起玩。”我一边摆东西,一边强压住巨大的悲哀,笑道:“你看这样可以吗?程工。” 你真下贱啊,任冬雪。 程厦道:“不够。” 他过来拉住我的胳膊,直视着我的眼睛,道:“我不想跟你分开,一分钟都不行。” 我惊愕的看着他,只觉得有股电流当空劈下来,我全身都麻的。 他面色苍白,但瞳仁极黑,目光澄澈又坚定,嘴唇却发着颤。 …… 这是? 什么意思? “程厦!你们完事儿了没?都等着吃饭呢!”冯强的声音从底下传来,打破了让人浑身僵硬的魔法。 “哎就来!” 我推开程厦,转头下楼。 他是什么意思?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该不会是…… 绝对不可能。 这顿火锅,是我人生吃的最魂不附体的一次火锅,虽然表面上我正常夹菜、谈天说地、甚至为冯强几个丝毫不好笑的段子,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但我其实什么都听不见。 我脑子里只有程厦那句话,反复的,360度立体声环绕在我脑海。 到!底!是!什!么!意!思! 就在这时,一个不认识我的学弟,突然接话茬道:“所以冬雪你们俩还没结婚是吗?” 又一个把我们俩错认成情侣的人。 方强熟练地解围:“什么眼神,人俩压根不是一对。” “啊,不好意思啊!我进来的时候穿错拖鞋,学长说是冬雪的,我还以为…… 程厦道:“因为我还没追成功。” 全场寂静中,程厦一边给我夹肉片,一边轻声道:“从很久以前就开始追,他们都知道,来,你吃这个。”
第16章 女孩子家不能在外喝酒 那天晚上,我回家的时候走路都是轻飘飘的,就像踩在云里。 奶奶给我开门,被我一把抱住,狠狠亲了两口。 她被我吓了一跳,道:“雪儿,女孩子家家可不兴在外面喝酒啊!” “我没有,我就是——” 就是特别幸福,好像全身上下笼罩在温热的泉水中,又好像狠狠吃了一大口沾满巧克力的棉花糖。 我问:“奶奶,你说我找个男朋友好不好?” 这话题老太太喜欢,连忙连珠炮一样问:“谁呀?是本地人嘛?多大了?干什么工作的……要我说还是愿意你找个北方人,跟南方人说不到一块去!” 我就看着她傻笑,并不搭茬。 程厦的电话就在这时候打进来,他的声音柔和的像袅袅上升的热气:“喂?你到家了吗?” 你多年来求而不得、辗转反侧、却可望不可得东西,突然间落到你怀里,是什么感觉? 错愕的。 慌张的。 你好想大声喊出来,把自己从这荒唐羞耻的梦中惊醒,又恨不得使劲去摇晃他:你到底什么意思!你说啊你! 但是当时的情况,我不能。 我只能带着一张大红脸继续吃着火锅,和大家一起耐着性子看了一部爆米花电影,然后,再把客人一个一个送出去。 终于,屋里只剩下我和程厦,他背对着我在厨房刷碗,我犹犹豫豫的走到他身后。 脑内幻想了无数尴尬升天的场景,我终于挑了一个相对温和的说法:“哈哈哈,程厦,你刚才是在给我解围吗?” ……苍天啊,我是怎么发出这种做作的声音的! “什么?”程厦回过头,一边擦手一边问。 他问“什么”? 他居然还问“什么”? 我的勇气消失殆尽,迅速换上了一张做作又爽朗的面孔:“啊没什么看你这儿忙的也差不多了哈我也先走了明天还一天的事情……” 他拉住了我的手。 温暖的、干燥的手掌,细微的摩擦被无限的放大、放大—— “反正都要追你了,就让他们觉得一直都是我先追你的,不好吗?” 我愣在那里,暖黄色的光源,让他的脸显得温暖妥帖,就像一幅精致的油画。 “你不是不喜欢我吗?” “六年前是的。”他说:“那个时候你对我来说……太沉重了。” 我用了很长时间才弄明白这个“太沉重”了究竟是什么意思。 金帛市太小了,他无数次目睹了我带着手套翻泔水桶、背着尼龙口袋帮我奶奶捡塑料瓶子,为几毛钱,和菜市场的摊主撕扯着头发扭打在一起。 然后,突然有一天这个女孩跑出来对他表白…… 这对于一个少年的爱情来说太沉重了。 那个年月,谁都只想谈个白衬衫自行车的恋爱,泔水桶什么的,太重口味了。 程厦轻声道:“我一方面被你的生命力吸引,觉得你特别不一样,一方面又本能的害怕你的世界,晦暗、压抑、现实……我很垃圾对吧?” “没有。” 是真的没有,我反而很感谢他的坦诚。 我的白月光,就是应该去纠结球鞋是不是最新款,有没有考到前三名这种问题。 “贫穷是否让我觉得难堪”这种灵魂叩问,留给我这种人来作答就好了。 “这些年,我写论文、答辩、筹备我妈的葬礼、收到第一份offer……不管是开心还是难受,每一刻我都在想,如果你在该多好啊。”他低低的说:“可是你不在” 我怔怔看着他。 “重逢之后,我要高兴疯了,我天天都想去找你。虽然我知道……你现在已经不喜欢我了,你见识过更大的世界,我只是普通的……”他苦涩的笑了一下。 一时间,我们俩谁都没有说话,客厅里的电视没关,片尾曲悠长的传过来: ……可大概大多人就这样 踏上开始就不回的旅程 到这里遇到你像是注定 有了跌宕的剧情 在这样的静谧中,他抬起头,他的眼睛仍然那么干净漂亮,像是被水洗过的玉石。 “但是我不想跟你分开,我还想争取一次,所以……”他说:“给我个机会追你吧,好不好?” 我有很多话涌上嘴边。 比如,我想告诉他,我还喜欢他,这么多年,我只喜欢他。 我还想说,他一点都不普通。 我路过这么多的山和海,见识过无数或英俊或聪慧的脸,触碰过或恶劣或伟岸的灵魂。 只有他干净明亮、熠熠生辉。 可是我什么都没能说出口,我抖得太厉害了,直到他伸手小心翼翼的把我抱进怀里,我才终于说出了回答 “好。” 第二天,我斗志昂扬的去上班,李工被我的慷慨激昂吓得一愣,小心翼翼的问:“任总,总公司拨款了吗?” “没什么。”我挥挥手,豪迈的说:“但是我就是打心眼里相信,胜利是属于我们的!” 我相信对了。 准时下发的工资如同一阵迅猛的强心剂,把所有人从颓唐和不安中拯救过来,分段工程一个接一个的顺利完成,不出意外,整个项目即将在年前顺利完成。 职场就是结果导向,不管平时关系多好,只要项目没做出来,你就罪该万死,但一旦项目成功了,那些骂你的人会一秒钟集体失忆。 公司终于再次拨款,那些见了我指着鼻子骂的人,也终于和颜悦色起来。 我很高兴,某一次加班请了团队里的人吃夜宵,还买了很贵的酒。 在工地混,大家都喜欢喝两口,一是暖身子,二是微醺的感觉,最适合称兄道弟,增进感情。 虽然奶奶一直教育我好女孩不能喝酒。 但我的酒量一直都是,三杯白酒只够我漱口,六杯微微有点脸热,完全忽略不计,十杯不能再喝了,但完全可以神志清下的踢着正步回家。 身边这群的男的就差多了,一杯就能让他们丧失做人的尊严。 酒过三巡,我接到了老冯的电话,不痛不痒的问我一些项目的情况,在我终于缓过来之后,他终于又变成我的严师慈父。 我也极尽狗腿,见缝插针的表示:虽然领导你无情无义,但是咱一丁点都不生您的气。 这就是打工人的悲哀。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上了年纪的经理晃晃悠悠的站起来:“任总,是不是总公司冯总啊?您也该跟他报喜了。” 我放下电话,笑道:“和他有什么关系,是咱自己的项目。” 他显然喝大了,笑起来:“您这话说的,你们是一个被窝里拉磨的关系,还你的我的?” 我把笑容收了回去,道:“你喝多了。” 男人多的地方当然有黄腔,但在我面前会稍微收敛点,我的原则就是没说到我,就不阻止,也不附和也不给笑脸。 但这次说到我了。 那人不会看脸色,还在喋喋不休:“老冯十年前就这样,专骑烈马……” 暴龙突然站起来,一瓶酒就着他头浇下去。 老头被浇得嗷嗷叫唤,暴龙把瓶子一扔,拎小鸡一样拎起他的脖领,冷道:“醒了吗?” 那人被暴龙一双狼眼吓得要尿裤子,连忙迭声道:“醒了!醒了!你别犯浑!” 暴龙看了我一眼,随后把那人扔到一边,顺便朝地上吐了口吐沫。 众人静默了片刻,又心照不宣的重新热闹起来。, 就在这时候,手机上程厦的名字亮起来,他问我:“吃完了吗?” “吃完了,你来接我吧。” 我慢条斯理擦了擦嘴,起身对众人说:“大家伙慢慢喝,有人来接我,我要回家了。” “嚯!不会是男朋友吧!”其他人起哄起来:“任总你男朋友干什么的啊?”“帅不帅啊?” 我笑而不语。 程厦的车说话间就到了,他站在楼下朝我挥手,俊秀又挺拔。 这个人,是我从小喜欢到大的男孩。 他在那里等着我。 “嚯,程工啊,这可是大帅哥!” “任总你藏的够深的!” “这女婿不错啊!我单方面同意了。” 我在地动山摇的起哄声中走下楼,挽住了程厦的胳膊。 还没走的工人叽叽喳喳,为数不多的女人八卦着程厦的外貌。 我知道那一刻我终于和她们一样了,一个平凡的、打工的女孩子,有自己的年貌相当的小男友,而不是苦大仇深、为了往上爬不惜做老男人情妇的,传奇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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