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啊?”林嘉木对此十分不解。 这……白珍珠没法说理由,但她目光坚定的看着林嘉木,试图表明自己坚决的态度。 最后林嘉木只能举手投降,他揽着白珍珠的肩膀把人从厨房带走,边走边语重心长的说:“我发现了,两害相权取其轻,咱们两个的炸厨房能力相比之下还是你更强一些。那学做饭这件事还是落在我头上吧。” “你只会做海鲜烩饭。”白珍珠想起这个就心梗。 林嘉木看着天长叹一口气:“我主要是从没想过这辈子要做很多饭……” “你之前不是认真研究了好一阵子厨艺吗?”白珍珠问。 林嘉木尴尬的咳嗽了一声,“当时学的不认真。” 何止是不认真,简直称得上敷衍。 他在白珍珠面前学做饭纯粹是为了表演,经营一个肯为爱下厨的好男人形象罢了。 林嘉木什么人?什么脑子?什么动手能力?不会真的有人相信一个会做海鲜烩饭的人不会炒土豆丝吧? ……白珍珠是信了的。 总结一下,林嘉木在厨艺上的表现只是为了刷白珍珠的好感度,他根本没打算以后长期做饭,所以故意敷衍,假装自己努力过,但完全不行。既刷到了好感,也避免了以后成为家庭煮夫…… 只能说,世界上没几个人比林嘉木更心机的。 苏筝是真的不会做饭,苏筝也并不纠结做饭这种小事。 但现在他不得不开始关注了,因为宫柒死活要出院。 “为什么?”苏筝询问她出院的原因。 “医院的伙食不好。”宫柒说道。 苏筝绷着脸皱着眉,一脸严肃:“Saint是京都最好的私立医院,伙食不可能不好。” “……你怎么就不明白,即便它是最好的医院,最好的病号饭。那也是病号饭……”宫柒眼巴巴的看着他,“病号饭能好吃吗?” “但你现在是病号。” “病号也不一定非得吃病号饭啊?”宫柒说道,“我能自己做出好吃又美味的病号饭。但是医院限制了我的发挥,我要出院。” “不行。”苏筝作为典型的中国式大家长果断拍案否决她的出院提案。 “……”宫柒撇了下嘴。 苏筝今天才发现,宫柒最大的爱好不是旅游,不是文玩,不是社交,而是美食。 断了宫柒的粮,等于要了她半条命,现在她正躺在床上装死,觉得这个世界生无可恋。 “你不能为了口腹之欲就不顾及自己的身体。”苏筝语重心长的讲到。 “人生在世就那么两万多天,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么有限的条件下还要管人家吃饭,太没人性了……”宫柒小声碎碎念。 苏筝被她的话逗笑了,伸手把她从被子里扒拉出来,一双眼睛定定的看着宫柒,“你最近是伤口不疼了,所以开始乱蹦跶了?” 宫柒翻了翻眼睛,“我觉得我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乱吃东西会留疤的。”苏筝拿这个吓唬她。 宫柒一脸无所谓,“反正在胸口上也没人看到,再说留疤也可以纹身遮。” 苏筝“啧”了一声,“胸口纹身很痛的。” 宫柒有些疑惑的看向苏筝,“你怎么知道?” 苏筝往后坐了坐,弯弯嘴角,“我有啊。” “哎?”宫柒整个人都蒙了,他怎么看都不像是那种抽烟喝酒纹身的家伙啊? “也是遮伤痕。”苏筝解释道。 “哦。”这样到可以理解,但是仔细一想宫柒瞪大了眼,“你胸口也有伤?” “跟你不一样的。”苏筝说道,“我是心脏手术的切口,别误会。” “啊……”宫柒松了口气,她就说要是人人胸口都来上一道子就搞笑了…… 但前不久秦彻的那番话还真的吓到她了,她从不知道秦彻曾经也受过伤,而且如此严重。 为此宫柒还拉着白珍珠问了好久。白珍珠对秦彻受伤的事情有了解,毕竟当时是在她家范围内伤到的。但这件事跟宫柒关系不大,秦彻当时受伤是因为别的事,他只是因为受伤耽误了去找宫柒,宫柒在他住院修养的时候就出国了。 但秦彻是因为什么受的伤,这点白珍珠并不太了解。 不过,首先排除是意外。因为秦彻伤好的差不多之后,就立刻被接回了京都,而且秦家长辈要求白家对这件事情严令死守,不得声张。 所以白珍珠也没跟宫柒说过这回事。 但这次秦彻主动透露给宫柒,白珍珠觉得可能他们两个准备挑明了,所以就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诉了宫柒。 但到现在,宫柒依旧不知道秦彻那道伤口因何而来,秦彻又是为什么因为那道伤而怨恨她。 不过目前最困扰她的还是出院的问题,宫柒是真的在医院待够了,但苏筝并不打算安排她出院。 “雍辉苑的疗养环境比医院好多了啊!”宫柒试图从别的方面说服苏筝,“我在医院带着快发霉了。” “医院的护工可以每天带你出去晒太阳。”苏筝十分理性,“我不会每天用轮椅推你出去晒太阳。” “喂!要不要这样啊?我可是你的未婚妻!”宫柒的表情皱成一团,“说这种话不觉得伤感情吗?” 苏筝思考了一会,突然觉得宫柒说的有道理,他的确应该跟宫柒多相处一阵子,培养感情……但是为了什么呢?这点让苏筝陷入了新的沉思。 他本来打算利用宫柒来对付秦彻,顺道从苏氏的斗争中脱离出去的。但现在计划赶不上变化,宫柒直接重伤住院了,宫柒作为他未婚妻的名声由差转好了,原本的方案又要换了。 以及最重要的一点,当他发现自己喜欢上宫柒之后,他还要继续下去吗? 苏筝不同于秦彻做事享受过程,苏筝更追求结果。没有结果的事情,对苏筝而言没有意义,因此他不会主动追求白珍珠,因为他知道白珍珠不会被苏家认可,也不会属于他。 但宫柒很特殊。 宫柒会被苏家接纳,宫柒能够轻易得到苏家所有人的认可。即便因为身世问题被人诟病,但宫柒也完全符合苏家对于未来儿媳的标准,所以苏筝的父母以及很多长辈,都乐忠于看到他们两个在一起。 唯一的问题出在苏筝身上,苏筝曾经排斥她,对她表现出明显的恶意与不喜…… 而现在,苏筝的问题解决了,他开始喜欢这个为自己量身定做的新娘。 另外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宫柒的喜恶。 追求一个女人,对苏筝来说是件很新鲜的事——他从来没做过。 宫柒没想到苏筝居然这么快妥协,不仅同意了她的出院请求,还跟她约定了每天几点带她去园子里晒太阳…… 要命了,她其实并不怎么喜欢晒太阳,很少有女孩子喜欢晒太阳吧?宫柒骨子里还是传统审美,相较于晒出健康肤色,她更喜欢白白嫩嫩的自己。 “不然,我们打个商量,不晒太阳改成复建怎么样?”宫柒问。 “你的复建用不上我,为了你的健康,我只能带你晒晒太阳,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苏筝道。 宫柒闭了闭眼,如果非要在自由跟晒黑之间二选一,那她选择自由。 “好吧。”宫柒答应了。 苏筝一脸无语,明明同意了她的出院请求,结果最后她也没有多开心。 女人真是奇怪。 等到苏筝出院后第一次带宫柒出去晒太阳,发现宫柒穿了长衣长袖,戴上遮阳帽跟墨镜,全副武装等着他。 “……”苏筝不是傻子,他立刻反应过来了,“你之前不要晒太阳的原因是怕晒黑?” 宫柒恼羞成怒的透过墨镜注视他,“怎么?!” “直接说就好。”苏筝伸手把她的帽子摘下来,摸了摸她的头,“用不着这么迂回。” 宫柒自己取下了墨镜,仰头问苏筝,“现在不去晒太阳了?” “不是拍晒黑吗?那去下棋吧。”苏筝推着她的轮椅沿着水榭向棋室走去,边走边问,“你穿这么多不热吗?”现在还没正式入秋呢! “为了防晒啊!”以为她很愿意穿这么多吗?不过宫柒的衣服是件宽松的纱制长袖衫,印了芙蕖的图案,从卧房去棋室得走一段路,宫柒无聊的抬起袖子盖在了自己的眼睛上,看着面前浅粉色的花,突发奇想问道:“为什么雍辉苑有这么多荷花?” 苏筝的语调十分平淡:“因为我喜欢。” “我以为你是喜欢梅花的。”宫柒问到,“你的东西不都是印梅花的吗?就连香水都是梅花味的!” “是谁规定我只能喜欢一种花的?”苏筝一脸疑惑。 他完全可以喜欢两种花,甚至一个灿烂在夏天,一个盛开在冬季。 就好像,是谁规定他这辈子只能喜欢一个人的? 他之前喜欢过肆意傲然的白珍珠,但现在心里住进去一个敏感聪慧的宫柒…… 人生的路很长,谁都不知道前方会遇到什么,最后的结局如何。但人的命运难以言喻,他曾经错过了某人,并不一定在后面的时光中还会继续错过其他人。 ---- 作者菌:苏筝考虑养只猫吗? 苏筝:我为什么要养猫? 作者菌:据说性格冷酷的人养猫容易增加亲和力。 苏筝:首先,你觉得我性格冷酷?其次,我这辈子养一只猫就足够了。 作者菌:哦。 经常跟朋友吐槽,当角色写出来之后,他的人物命运就不归我管了,我只是个臭码字的,而角色他有自己的想法……我只能尽可能干预,而结果很难说。苏筝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我最开始设定的跟现在完全不一样,但我不怎么用大纲,所以顺应故事发展之后,他就变成了现在的苏筝。 我最喜欢的作家汪曾祺先生曾经说过,小说就像一棵树。在我的理解里,小说这些由内而外的东西,顺着树杈往后写,最后会开出这么样的花什么样的果,是难以预料的。 写故事嘛,就是这种不确定性让人着迷。
第44章 幻彩4 ======= 林嘉木放下手上的报表,揉了揉太阳穴,又看了一眼表,没几分钟尹钦来访的消息就传了进来。 “让他进来。”林嘉木放下电话,然后走去茶几前准备泡茶。但是想了下,尹钦那家伙似乎更喜欢咖啡,兴致锐减的去洗了两个咖啡杯。 尹钦一进林嘉木办公室门,就看到一身白色西装的林嘉木正在磨咖啡豆,听到动静还冲他笑了笑问:“要浓缩还是奶咖?”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尹钦冷笑一声,四下环顾了一圈,觉得林嘉木这个纯中式办公室能有位置摆咖啡机还不违和,也是人才。 “那做拿铁了。”林嘉木伸手从冰箱里拿了牛奶出来,背对着尹钦语气随和的说,“我的确对你有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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