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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园

时间:2024-06-13 22:10:02  状态:完结  作者:今宵别梦寒

  “我的马子除了你,还能是谁。”丹虎灵巧地接过她甩回来的照片,自夸道:“这主意不错吧,他们一听,就没话说了,familyiseverything。我也不会再投入其他组织。就这么完事儿了。”

  这混球……她堂堂一个未婚辣妹,在他的编排下,孩子都快生了,气得她专找他大腿上有肉的地方掐。

  不但没拦着她,“来来来,别捡软的掐,也捏点儿硬的,掐这儿,你还没碰过吧,敢不敢碰一下?”他指着下面,压低眉毛,朝她递眼色。

  啊,气死了,谁要碰啊,这个臭痞子!

  第三个节目很快就到了。老年戏剧班的作品,是一个关于衰老的故事,演员们的青年与老年时代在舞台上交替出现,当我们老了,该如何面对生活,当我们不再是从前的样子,是否可以再次触碰从前的黄金时代。

  终于轮到了阿婆上场,她演的是这部戏说话最多的人,某种程度上,算是当之无愧的女一号。老师当初安排人员角色的时候,表示他不会指定谁来演,大家最好自我推荐,超过一个人举手的话,那就采取竞争投票的方式。

  结果那天,阿婆不但第一个举手,点到她后,就开始做一件令其他人感到压力巨大的事,那就是背台词。几页纸的台词,让她流畅无阻地给背下来了。这就是亚裔选手,当他们下定决心要做一件事,天生的聪明加上后天的努力,那都是标配,最要紧的是,当他们有了目标,就会毫不顾忌地用实力证明自己。

  中国人可最不怕竞争了。

  即便阿婆一开始认不全剧本,英文不够流利,甚至在第一天上课的时候,惨遭误解,因为走错地方,被误认为阿兹海默症患者。

  在孟惟的辅助下,阿婆早早把台词背好,上课时技惊四座,一举拿下角色。“这有何难,想当年我在后厨做菜,成天要从早到晚站七八个小时,背台词算什么呢,洒洒水啦!”

  “我要得到女一号的角色。”阿婆曾经在吃饭的时候,郑重宣布过这个看似不可能实现的宏愿。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部 戏,也很有可能是最后一部,不做个女一号,如何能说活得够本呢。

  最后的部分,阿婆在人群中心念诗,以诗歌呼唤过去的岁月,演员们分散,聚拢,不断转圈,最后缓缓坐下,如同被时光凝固的雕塑。

  结束后,四个年轻人抢先站起来,朝着舞台大声鼓掌吹口哨:“阿婆,漂亮,我们以你为傲!”虽然引人注目,青年人手脚利落,也能先发制人,不过就获得了一小阵子全场注意力。

  他们四人的势力到底比不过其他演员的儿孙辈,其中有一个巴基斯坦家庭,全体起立为爷爷喝彩,baby被妈妈抱在怀里站起来,一家子浩浩汤汤十二口人,当场成为全剧院排面最足的家庭。

  但好在阿婆第一眼就发见他们了,她正以老艺术家的优雅姿态,跟演员们携手向台下微微鞠躬,鞠完躬徐徐起身,对着四个漂亮的年轻人,小惟跟小虎,还有两个他们的小同学,忙里偷闲地比个“耶”的手势,这个镜头正好被家瑜拍了下来。

  最后一个节目是歌舞短剧。今天戏剧节的参加者全都不是专业的演员,成分复杂得很,有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障人士,最后一个节目却完全看不出来台上是什么人。这些演员年龄遍布老中青,有男人,有女人,看着动作也灵便,四肢跟五感都没有明显的问题。

  他们甚至还有一个歌者,伴着现场钢琴,正在高歌美国黑人女歌手gloriagaynor的金曲《iwillsurvive》,歌声高亢激昂,只一嗓子,就让孟惟猛地抬头,这歌声,她太熟悉了!熟悉到,她相信自己跟那个女歌手是老相识,她绝对认识那个唱歌的人。

  孟惟眯着眼睛细看,只见那位中年女歌者穿着漂亮的黑绸长裙,头发盘在脑后,看似非常陌生,但是她的黑眼圈,烟嗓,掺着灰白的红发让孟惟确信,那不是,著名街头艺人,视剧院后门为私人乞讨领地的,“唱歌的康妮”吗?!

  几个月前,孟惟还跟她一起,蹲在路边吃快过期的三明治呢。

  孟惟知道康妮靠唱歌乞讨很多年了,康妮曾说过,这辈子最想做的事就是进入剧院,“喏,就是这里面,我想进去唱歌,跟玛丽亚·卡拉斯一样,成为真正的女歌唱家。”

  卡拉斯是享誉世界的女高音歌唱家,而康妮是露宿街头的女人,大家都知道这个事实。

  康妮习惯于装疯卖傻,冲着别人唱歌乞讨,偶尔得了额外的闲钱,就能买上一点小酒喝,喝多了会醉醺醺地对别人说出自己的愿望,自然没有一个人相信。他们这样的人光是连明天的饭在哪儿都弄不清楚。

  同是露宿街头的人们对她说过:“剧院?剧院没什么意思,康妮,你在街上唱歌也是一样的,我们还不是能听得到吗?”

  但康妮坚持把自己的地盘驻扎在剧院的后门口,十年如一日没有换过位置,谁也不许跟她抢。

  最后一次见到康妮的时候,她对孟惟说过,今年冬天,她运气挺好,排队排到一个去庇护所的机会。说不定从那时起,她住在那里,通过社工的帮助,彻底脱离了街头生活。

  “iknowi\‘llstayalive,(我知道我会存活的)

  i\‘vegotallmylifetolive,(我已竭尽全力地去生活)

  i\‘vegotallmylovetogive,(我已给出了我所有的爱)

  andi\‘llsurvive,(我将会活下去)

  iwillsurvive.(我将会继续活着)

  穿黑裙的女歌手手持话筒,在台上重重地跺脚,将齐整的盘发甩乱,如同忘记自己今天所穿的是高跟鞋一样用力,如同发泄一生积存于心的愤怒般歇斯底里。

  用一把宛如被火淬过的铁嗓子,怒吼般唱出她的宣言,无论如何,我要活下去,我一定会活下去。

  她在街上表演了很多年,却一直没有机会这样唱歌。谁会认真听一个乞丐女人的生活,人们抛下硬币,好从她面前过去,免于被缠住的尴尬。她努力去唱春天玫瑰小狗爱情,但实际上,她的生命里充斥的尽是一些残酷的事物。

  康妮,你实现了你的愿望,你现在跟卡拉斯没有二样了,所有人都被你的歌声折服了。

  从这个歌手开始唱歌的时候起,孟惟就开始难以抑制地掉眼泪,她手捂在脸上,不断擦拭滑下来的泪水。惊得丹虎家瑜他们都问她发生什么了。

  “那是‘唱歌的康妮’,我们以前经常一起吃快过期的东西,她是流浪的女人,她现在成了卡拉斯。听,她在唱歌,多好听啊,你们听,多好听啊!”在孟惟前言不搭后语的解释中,他们慢慢搞清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丹虎给她递过纸巾,让她赶紧擤擤鼻涕,都要糊到手心了,瞅着她哭的那样,他还以为她艺术细菌真就那么浓了呢,听歌都能给听哭了,了不得了不得。

  所以今晚所有表演结束后,丹虎让家瑜孟惟他们陪阿婆在外面等一会儿,他要溜进后台,去帮她要康妮的签名……

  回家后,孟惟手托着腮,趴在沙发上吃糖,手里还捏着康妮给她写的东西,左撇子的康妮写字往一边儿歪,字写得很大。知道丹虎是孟的男朋友后,康妮在有限的时间内洋洋洒洒写了很多话,其中包括祝好,问候,介绍自己现状,她现在是社区流浪人艺术团的一员,“我现在过得很好,他们给我分配了廉租房,我自己也能赚到一些钱了。每一天,在自己的床上醒来,一睁开眼,我就能感受到全然的幸福。真心希望你也能感受到我所感受的一切,又及,你男朋友看起来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您诚挚的康妮。”

  最后还留了个手机号码,邀请孟惟有空去他们社区流浪人艺术团指导指导。康妮知道孟惟是写剧本的大学生。

  “看,哭包,我说帮你弄到,就弄到了吧。”丹虎洗完澡,只穿了宽松的四角内裤就出来了,露出来的皮肤白皙而洁净,隔着段距离,孟惟都能看见他胸膛跟腹部流畅的肌肉线条。一米八八又有肌肉,他这个身材约莫也就年轻的时候看着精壮显瘦,是靠长期健身保持的。

  估计到三四十岁,代谢慢下去,肩背厚起来,就会长成魁梧壮汉了。

  她手心朝下招呼他,“过来,过来。”真好,颜值巅峰期,落在她手里了,不对,变成壮汉,他也是她的。

  “找揍啊,你摸邻居的小狗崽也是这个手势。”丹虎走到她旁边,把擦头发的毛巾甩在她脸上。

  孟惟扯毛巾拿开,看到他打开笔记本,在搞一些正经的东西,像是回教授邮件。一时兴起,扑在他后背上,凑过去在他脸上乱亲一气,亲着亲着,就从脸颊挪到了嘴,亲得他气喘吁吁,邮件也回不了了,只能专心对付她。

  “让我摸摸。”她的眼光无邪而单纯。

  丹虎终于有时间,点了个发送,“你不是正在摸吗。”他笑得相当得意,很清楚这副皮囊是全方位的好。

  “就是那里啊,你问我敢不敢,要不要的嘛!”她手叉腰站在沙发上,他自己说过的话,怎么能忘了呢。

  “来真的?”丹虎向后靠,语气很是高深莫测。其实他真有点搞不懂这婆娘了,几个小时前还说讨厌,深夜失心疯了吗。

  他之前想着得循序渐进,从低到高,把她哄放松了再说。

  结果话音刚落,她就从下到上地把身上的睡裙给脱了,身段像杨柳枝条似的,迎风招展般贴过来。

  这虽然很好,但是他还没准备好——“乖乖,你慢着,我得下楼买个东西。”

  “不用!我有!”从茶几下面拿出那天家瑜捡二手货的时候,塞给她的小玩意儿。

  其实孟惟一直有点理智跟天性上的分离,家教严,她打小被养得很乖很老实,所幸靠着自强不息的自学,该懂的都懂了,就是听不得那方面的下流话。好姑娘怎么能拿着那个那个呢,公共场合怎么能摸这里那里呢!

  可她的天性就是大剌剌,常年保持一种赤子般的好奇心。对丹虎的羞涩,一开始还是有的,频繁的肢体接触后,这种羞涩也消退了。

  嗯?就这?然后呢,然后呢?赶紧进入正题吧咱们!


第37章 流浪人艺术团

  这家伙难不成真是个工作狂吧?呃……学习爱好者?孟惟睡过一觉醒来,天还没亮,就见他又把电脑搬到床上,凝神思考,阅读全英文的页面。

  她以前真的以为丹虎是不读书的,因为他看起来有很多时间忙活别的事,玩游戏,玩牌,踢足球,玩车,约会,还跟伊萨卡他们定期参加帮派事务。

  自从跟他住在一起后,才知道他每天都有花时间做正经事,只是喜欢在外装作“我是个文盲,我对学业一窍不通”。猴子以前说过,哥几个该临时抱佛脚的时候该抱都得抱,别跟丹虎瞎混,他考试周能出去喝酒是因为他已经稳了,别人学他就得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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