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总,你念书的时候,班上有没有喜欢你的女生?” 刚才床上他的反应,钟意直觉他喜欢清纯少女那卦。 他漫不经心跟她聊天:“我高中出国念书,班上有个金发碧眼的女孩,每周都要往我柜子里放一枝玫瑰花,持续了两年。” “后来呢?你和她在一起了吗?” 她圆溜溜的眼睛瞪着他。 “没有,我对外国女生无感,又时常苦恼不知如何拒绝。那时身边有个一起长大的女孩子,假扮成我的女朋友,挺身而出帮我解决了所有问题。” “后来呢?” “后来这个女孩成了我的未婚妻,再后来她开车出车祸死了。”他语气淡淡,“这件事告诉我,人不要轻易放纵自己谈恋爱。” 这世上只有他知道,叶蓁蓁的死不是意外。 是自杀。 也是对另一个人的谋杀。 钟意默默挪过去,像猫咪一样温顺地枕在他腿上。 这段时间。 两人的相处极为融洽。 周聿白去伦敦出差,顺带私人休假。 让她一起跟着去。 作为演艺圈从业者,钟意当然也出了好几趟国门。 她很早之前拍过短剧,送到国外去参加展映和评选,拿回了一座不知名影展的奖杯。 虽然很水,但好歹也算是国际奖项。 这次她跟着周聿白私人飞机出行。 聊得最多的人是李总助。 在公事公办的场合上。 李总助显然比周聿白更好说话,也更好杀时间。 她第一次见识总裁的职业操守。 周聿白开会、看邮件、谈生意,像一只匀速旋转的陀螺。 钟意好奇他怎么能在这种忙碌高压的节奏下一直保持温润平和的状态。 打电话的语气一致无二,只有称呼才知道是商业伙伴、家里人或者公司同事。 她自己逛街、喂鸽子、喝咖啡。 再等他闲下来,陪他娱乐或者成为他的娱乐。 伦敦的工作结束后,周聿白带她去法国度假。 之前说过法国酒庄的事情。 无功不受禄,钟意对酒庄没兴趣。 但她很喜欢巴黎,和温莎莎一起来玩过,在塞纳河畔洒下很多豪言壮志。 他结束公务行程,脱下笔挺的衬衫西裤,换了便装。 很随意的连帽衫和长裤,但剪裁质料都属上乘,穿在他身上还是有股朗月入怀的味道。 钟意第一站是去购物。 只要不考虑钱的问题,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时尚之都。 先买女童的衣服,三四岁的尺码,荷叶边蓬蓬裙牛仔夹克,让人看一眼都觉得治愈。 然后是帮周聿白挑一些东西。 他这种人什么都不缺,大半着装用品都是高级定制款,剩下的一半也有固定品牌,钟意每回费劲心机送他东西,都是挑袖扣领夹钢笔这样的小物。 至于她自己能买的东西就太多。 漂亮的裙子太多,奢华的首饰也太多,连香氛精油护肤品都可以私人定制。 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 钟意深度怀疑自己从这段关系里抽身时,还能不能适应普通人的生活。 不知是不是错觉。 虽然他总是不动声色又斯斯文文的表情,但钟意总觉得周聿白偏好她穿偏艳丽的服装,裹得很紧或者露肤度很高的裙子。 衬托得很浑圆的胸或者翘挺的臀,不盈一握的腰肢。 他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总是会停顿很久,眸光深不可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越是西装革履、冠冕堂皇的人,越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他们住在巴黎郊外的一栋独栋别墅。 别墅靠近塞纳河,森林环绕,每天早上起床就能听见鸟语花香,花园里养着两条猎犬,喜欢冲着人摇尾巴。 周聿白说这是他外祖的房子,包括乡下那酒庄。 梁家也是北城有名的世家,只是梁凤鸣的母亲去世的早,父亲身体也不太好,把女儿许给周家没多久后也撒手人寰。 不然父母怎么会坐看女儿带着年幼的孩子出国闹离婚不管。 钟意想了想。 她没法对这样的出身环境感同身受。 他也不需要她感同身受,只想在她身上找点放纵的快感。 那天在米其林餐厅吃晚餐。 突然听见附近訇然一声爆炸声响。 钟意蹙眉问了句:“怎么了?” 周聿白听耳边滑过的法语,冷静解释:“恐怖袭击,有车子在路上突然爆炸。” 两人匆匆吃完晚餐回家。 周边街道大塞车,警察持枪维护治安,来来去去的人群很混乱。 这天巴黎下雨,湿漉漉的地面倒影着扑朔迷离的霓虹灯。 雨滴蜿蜒滑落车窗。 周聿白敏锐地闻到一缕血腥气。 他不动声色拢着钟意的腰。 车子驶进了郊区,途径茂密树林,一段毫无光线的路段。 周聿白吩咐司机停车。 钟意不解其意,往他肩膀靠了靠:“怎么了?” 他把温热的手探过来摸她。 男人宽大又骨感分明的手,肤质不似女人那样滑腻,但养尊处优惯了,因为运动的原因指腹微硬,握起来温暖舒适。 他问:“这几天开不开心?” “非常非常开心。” “你家里人知不知道你出国玩?” “我跟他们说……来拍戏。” “那就好。” “钟意,你长这么大,经历最害怕的事情是什么?” “我从小……还算顺风顺水吧,最害怕的是……那次不知道魏总给我喝了什么,在厕所催吐的时候……” 他温柔笑笑,把她搂进怀里:“看来是个没经历过什么事的姑娘。” 周聿白用外套把她裹起来。 不知道她待会会不会害怕。 话音刚落,车里响起一丝若有若无的□□声。 钟意心里“咯噔”一下,汗毛直竖。 藏在温暖的怀里,瞪着眼睛看他。 周聿白提高音量,用法语说了几句话。 没有应答。 他又换成英语。 这下钟意听懂了——后备箱里有人。 周聿白请这位神秘贵客离去,这个位置远离市区,足够隐藏行迹,而车里的司机又是随行保镖,身上带着枪支和报警器。 出门在外,与和为贵,谁也不想大动干戈。 后备箱里的□□声愈发细弱。 车底盘却滚出一个浑身血污的男人。 高大黑暗身影拢在车旁。 他手上抡着柄左轮手枪,咯哒卸下弹夹,反手插进后兜。 抬手敲车窗,说的却是流利中文:“劳驾。” “我朋友受了伤,还请你们好人做到底,帮个忙。” 周聿白不想淌浑水,平静道:“我可以把你们送去医院。” “追杀我们的人很多。”那人眸光如雪刃,“我在车底待了这么久,你这保镖没察觉,显然不够合格,先生,我奉劝你千万别跟亡命之徒过不去,你们绝不是我的对手。我要的只是一个隐秘的房间,一点食物和水,一些药品,处理完伤口,我们自然会悄悄离开。” 周聿白举棋不定。 他是商人,不是冒险家,更不是慈善家。 钟意心惊肉跳从他怀里探出个脑袋。 窗外男人冷厉眸光扫来,突然怔忪。 他不敢置信,脑海里搜罗一张十四五岁的少女面孔,和男人怀中的漂亮面孔重叠起来。 迟疑开口:“钟意?” 周聿白深深蹙眉:“你们认识?” 钟意茫然了很久,盯着男人看了又看,犹豫道:“丁……骞?” 千里他乡遇故人。 周聿白把人带回了别墅。 后备箱里藏着个几近昏迷的中年男人,身材矮小,脸色苍白。 他被丁骞从爆炸的车群里拖出来,大腿受了伤,用衣物草草包扎了一下,现在鲜血已经浸染了半边身体。 从这人的外貌和昏迷吐露的字词来看,应该来自东南亚某个小国。 也不是普通人的气质,更像政客一类。 这事就有些棘手。 至少要足够小心谨慎。 周聿白把人转移到别墅的酒窖——没有人带路,根本找不到的地方。 食物药品应有尽有,甚至提供了一位家庭医生,去看看伤者的伤势。 司机去清除车里的血迹,也要看看回程的路上,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钟意从认出丁骞的那一刻起,神思就有些恍惚。 要不是大概了解她的情史,周聿白会以为这个男人和她有什么关系。 “他是我姐以前的男朋友。” “那个小混混?” “是啊。我姐念高中的时候,下晚自习后会去我妈妈的糖水店,帮忙收摊,有一天她看见路边坐了个喝得烂醉、脸上还带着伤的男人,就端了碗糖水给他解酒,那就是丁骞。后来丁骞就经常来找我姐,丁骞是个孤儿,是在赌场长大的,打架也很厉害,让人闻风丧胆的那种。” 钟意发呆了很久,轻声道:“我真的很不喜欢他。他俩瞒着我爸爸妈妈偷偷谈恋爱,我姐表面上乖乖的,被他带着逃课,也做过不少叛逆事。我跟我姐住一个房间,根本不敢告诉我爸妈这些事,他俩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后来又经常吵架闹分手,丁骞最后不告而别,我姐伤心了好久。” “原来他就是那位让你少女时期对男生全无好感的罪魁祸首。” 周聿白后脑勺枕着手臂,闲闲笑道。 “他现在气质变了好多,看起来也很危险。”钟意没由来有点慌张,“他带来的那个人应该也不是普通人,我心底有点害怕,等那人醒过来,让他们快点走吧。” 周聿白垂眸,浓密睫毛掩过眸底精光,颔首:“我自有打算。” 第二日丁骞从地下酒窖出来。 他还是昨天那身装扮,只是黑衣黑裤上干涸的血污并不明显。 明显的是他高大精壮的身体,宽肩猿腰,肌肉紧绷。 脸已经洗干净—— 极短的寸头,相对于五官长相,他的气质更夺人眼球。 凌厉得像一把刀。 一把锋利、嚣张,冒着寒光,随时都能出鞘见血的冷兵器。 如果说周聿白是峭壁上的雪莲花。 那丁骞应该就是一块溅血的冰刃。 为了护送酒窖那位出逃欧洲的雇主,丁骞一行人死伤不少,在巴黎就出动了八部车。 还是暴露了。 “多谢周先生的援手,我朋友已经醒了,现在想请周先生借一步说话。” 丁骞侧身,请他去酒窖跑一趟,“周先生您应该是个生意人,有桩买卖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 周聿白在沙发上坐着,挡着身后的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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