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执还记得大学时候第一次下厨,做的是很简单的食物,金枪鱼三明治。但鱼肉是冰鲜的,面包是现烤的,芝麻是现炒的,连蛋黄酱都是自己调的,最后用蜡纸包好拿给人家吃,吃完了人问他:“哪儿买的?还挺好吃的。” 梁执有点不爽,随口就道:“肉夹馍旁边的奶茶店。” 又过了一阵,大概人家真去奶茶店买过三明治了,回来跟他抱怨:“味道怎么不一样啊,是不是换配方了?还是看人下菜碟?” 梁执心想,货架上的三明治十几个小时前就做好了,怎么给你看人下菜碟?嘴上却说,也许吧,下次我再去买买看就知道了,于是他又学会了做饭团,炒扬州炒饭,包越南春卷,总之超市货架上卖什么,他做什么。 从小到大,所有幼稚的事,这大概是最后一件,也是最漫长的一件,又乐在其中,因此记得尤为清楚。 大多数男人年轻的时候最怕被人说幼稚,这恰恰是他们幼稚的表现。 而梁执敢于重复一件幼稚的事,追根究底,是因为他在那个年纪已有了一颗稳定的内核,不怕试错,敢于挑战,兼具耐心与好奇心,不急于变成熟,而是享受变成熟的过程。 一开始,在摄影课上注意到她,只是单纯地觉得她很适合拍进他的相机里。但他不想偷拍一个不认识的女生,特地去征得她的同意,又像拙劣的搭讪,所以就继续注意着。 后来他发现他们的目光会时不时撞在一起,他不禁就想,原来她也在注意我。于是有意无意地,找机会和她接触,如果她身边的座位空着,他会坐过去,如果在教室外面碰见,也会打个招呼,哪怕只是点个头。 这样介于认识与不认识之间的状态,终结于一本被她遗落的笔记本,上面的字迹很美,不落疏慢,和她人一样,而那些信手嵌入的涂鸦,像一张天马行空的网,一下子把他网住了。 梁执确定了一件事,他得认识这个姑娘,不然将来会后悔。 可是等了几周,人都没来上课,他不再等了,有天去她所在的校区办事,就到她的学院去,也正巧那天她在答辩,白衬衫黑裤子,扎了马尾,打扮得很利落,在台上神采飞扬的,细看有点憔悴。 他看了她很久,两人目光终于对上了,她一下子就分心了,也只有他一个人看出来了,幸好那是她答辩的尾声,大局已定。他没留在答辩现场等她,怕影响她发挥,因为她今天已经够累了,他希望能在一个轻松的环境下和她说话。 也不知道在梧桐树下等了多久,还好梧桐的花季已过,没有连绵不绝的飞絮,只一片片悬在枝头的嫩叶,手掌一样,借由阳光投下的影子,挠在他的心上。 她从系馆里出来,他叫了一声她的名字,迎了上去。 他们就这样正式认识了,并肩走在林荫道上,他一直在等。如果她要请他喝奶茶作为答谢的话,他就请她吃饭,等的时候不觉得,一看见她,才发现自己饿了好久了。 结果让人意外,还没说几句话,林荫道走到头,她就跟他道了别。 他是有耐心的人,一次意料之外不算什么,所以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的见面,接触了一阵子,他发现看起来很单纯的姑娘,做朋友很容易,再想有点什么很难。 她会绕过所有暧昧的禁区,让他们的交往处在正常朋友的范围,并不是因为她对他完全没感觉,她时常会流露出好感,当他觉得是个好时机,可以更近一步了,她又会立刻清醒过来,打着哈哈过去了。 就这样又过了小半个学期,他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真处成了兄弟怎么办? 那就表白吧,但她一定讨厌那种搞得人尽皆知的表白,他自己也不喜欢,那不是表达爱意,而是一场以胁迫为目的的作秀。 所以表白,只需要彼此知道就好。 他想过遇到合适的时机直接说出来,想过哪天并肩走在校园的时候去牵她的手,或者直接吻她,吻在嘴唇上太过冒犯,吻在额头也许更合适。他不怕试错的一面,他敢于挑战的一面,他稳定的内核,一起踟蹰了。 把人吓到了,是不是就没有然后了? 还是再等等吧。
第11章 . 甜一点不会死人 “有客人?” 唐杨两家的长辈们午休完,发现来了客人,直说怎么好叫客人动手,让梁执和刘茉文去客厅坐,接管了厨房。 周美芳因为和厨房八字不合,下楼之后没跟着去凑热闹,正好她最喜欢的亲子综艺正在重播,就坐在沙发上看起来,见到两个生面孔过来,猜到是客,招呼着:“过来坐。” 两人叫了声阿姨,刘茉文走过去,在周美芳旁边坐下,梁执选了远一点的单人沙发。 “要看什么自己调。” 周美芳把遥控器递给刘茉文,还是对待孩子的口吻。 “看这个挺好的,我在家也常陪我爸妈看。” 周美芳笑了笑,打量了一眼她的男伴,鼻梁很挺,狭长的单凤眼,面相很好,举止又稳重,因为淋了点雨,刚才又在厨房忙碌了一阵,衣着便没那么一丝不苟,添了些随和气质,和跟前这个漂亮姑娘挺般配。 就是有点眼熟。 周美芳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但她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很在乎隐私,便没多打听。 三个人坐着看了一会儿电视,唐妈唐爸也加入进来,话题就多了,问来问去集中在了梁执身上,堪比查户口,老家在哪里,大学上的什么专业,什么时候去留学的,留学去了哪个国家,现在做什么工作。 梁执很耐心地答了,对方丝毫没有停住的意思,刘茉文替他解了几次围,收效甚微,最后还是周美芳突然道:“诶呦,老唐,你瞧那小姑娘,多灵巧,长得和你家茹茹有点像呢。” “像么?” 唐爸这才把注意力集中到电视上。 “像。” 周美芳有种气场,睁眼说瞎话也让人信服:“我家是指望不上了,让唐茹两口子努把力,叫我也有福气抱个干孙女。” 一说到这个,唐爸和唐妈才歇火,倒起苦水来:“我们哪里没有催哦,现在的年轻人,自我得很,我说生下来我们帮他们养,嘴上答应着好好的,到现在影子气也没有。” “也别催太紧,适得其反。” 周美芳看了一眼梁执,唐爸唐妈查户口还是有用的,她想起来这个年轻人了。那时候她去女儿学校,意外碰上的,并不是正式见面,所以没说几句话,当时留下的印象就不深,又过去这么多年了。 梁执也回看了周美芳一眼,他打招呼的时候就认出来了,不是因为周家母女多么肖似,而是青葱岁月里,还有什么人能像初恋女友的母亲那样,让一个男孩子又敬又畏,所以印象深刻到十年的光阴也抹不平? “快开饭了,叫弥弥下来吧。” 唐妈往厨房那边喽了一眼。 “她受凉了,大概没胃口,随她去。” 周美芳下楼前去看过女儿,觉得她气色挺好的,先头还有点纳闷,这会儿明白过来了。 “那我们上桌吧。” “走。” 唐爸唐妈带着客人先去,周美芳随后站起来,看见楼梯上有人下来。 “妈。” “好点了?” “喝姜茶了,好多了。” “来吃饭吧。” 刘茉文停住了脚步,转过身来。 周弥还维持原有的步调,边走边道:“刘小姐,你来啦。” 因为自己也是客人,加上欢迎二字,不太恰当。 等她的目光落到梁执身上,问候得更简略了。 “梁总。” 众人前后落了坐,圆桌只配了十把椅子,还得加位。杨嘉树上桌最晚,他倒没有主人的架子,搬了一张方凳过来,见周弥身边有个空档,就加进去了。 杨爸和唐爸都是好酒的,嘉林作陪,拿了红酒杯来,问还有谁要,杨嘉树要了一支,因为有几道菜和红酒很配,梁执要开车,谢绝了。 嘉林要把多余的杯子收起来,刘茉文请他等一等,对着周弥和唐茹道:“反正是周末,要不要一起喝点?” 周弥愣了愣:“我今天受了凉,以茶代酒吧。” 她们并没有熟到把酒言欢的地步,唐茹也觉得怪怪的,又不好驳客人的面子:“我陪你喝点,但不能多,我家那个喝多了会发酒疯,我得清醒着。” “哪里会,不就是陪爸高兴高兴么。” 嘉林一边为自己叫冤,一边把两个酒杯放到女士们面前。 唐爸那头回护女婿:“茹茹,别挤兑嘉林。” “谁挤兑他了。” 嘉林了解唐茹的脾气,怕父女两个杠上,忙道:“没挤兑,没挤兑,老婆是心疼我。” 小夫妻两个你一言我一语,很有秀恩爱的嫌疑,杨妈道:“快坐下吧,菜都凉啦,有客人在呢,小孩儿似的,让人笑话。” “我就爱看他们小夫妻两个,多热闹啊。” 周美芳先举杯了,里面是葡萄汁,颜色跟红酒一样:“这一次啊,谢谢大家招待我们母女两个,玩的好,住的好,吃的也好……尤其要感谢两位小杨。” 听周美芳这么讲,周弥也把杯子拿起来,不过里面装的是姜茶:“谢谢大家的招待。” 众人都举杯了,因为算是家宴,酒只是点缀气氛,喝多喝少随人意,抿一口也可以,杨嘉树喝下去浅浅一杯,又给自己添上了,酒瓶还没放稳,就听杨爸道:“主要还是嘉树,我这个侄儿,从小到大最稳了,来,和大伯走一个。” 杨嘉树再度举杯,刚才和周家母女喝了一杯,这会儿和自己的亲大伯,只能多不能少,于是又一杯下去了,怕喝得太猛,赶紧招呼大家吃菜,自己也夹了几块冷盘,压压酒。 周弥闷声吃菜,梁执和刘茉文在她眼角的余光里,她留心不往那个方向看,也尽量避免成为焦点,所以看起来胃口很好的样子。 唐茹只当她是很欣赏杨嘉树的手艺,轻声问道:“怎么样,那红酒小羊排,那柠檬鸡,那水煮鱼,那马来风光,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再国际化的胃,我们嘉树也征服得了。” 杨嘉树离她们近,显然也听见了,看过来,想知道周弥会怎么评价。 周弥被唐茹逗笑了,觉得夸人不必整那么多虚活,还是具体一点好,她刚咽下去一筷子水煮鱼,口感记得最清楚,于是道:“是是是,就说这鱼,选料好,刀工好,味道也好,好得不能再好。” 也就这一道菜,不全是杨嘉树的功劳。 “说起来还得谢谢梁先生,这鱼是他片的,嘉林搞不定那条黑鱼,差点换菜了。” 唐茹随口一句话,周弥的筷子就顿住了,看着自己盘子里的剩下的鱼片,无从下口。 “怎么啦?” “辣。” 周弥端起杯子,喝了口姜茶,姜茶温温的,一碰到舌头,辣上加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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