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能是因为她眼睛格外亮,映着他身后飘摇的闪电。 闪电亮得惊人,必然会伴随着可怕的炸雷,季辞下意识抬手捂住林音的耳朵,却在滚滚雷鸣中,眼见着她的脸越来越红,在他两只手掌间自动煮沸。 一切从此不同。 他们假作无事发生,但发生过的事无法更改。虽然他们还继续同桌吃饭,对答如流,但目光接触无法再有。 长大总是在一夜之间。 隔阂也出现在一夜之间,但有时候所谓「隔阂」。不过是想靠近反而远离,情怯而已。 季辞感觉自己越来越凶。 题不会做她来问他,经常会领一顿批,再随手罚多做两题。 不凶不行,气氛会变得太过暧昧,她一靠近他就心跳加速,梦里都萦绕着她身上甜丝丝的草莓味。 而压抑,确实可能会让人变态。他住的客房好巧不巧竟然在浴室隔壁,每天早晨唤醒他的从来不是闹钟,而是她洗澡的声音。 日复一日。 终于一天他没有忍住,听着水声淅沥,伸手握住了自己。 越罪恶越快乐,可快乐都是有代价的。 又一日,他将脸埋入她洁白的校服衬衣,隐忍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竟被林建文抓了个正着。 后面的事,便没什么可说的了。 命运是捉弄人的一把好手,在同一天还赠予他最甜蜜的一封情书。拆了,读完,只坚定了他离开的决心。 不能留,经不住任何考验。 那封信他一直珍藏,后来她每每问及,他却只说:弄丢了。 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他们再没有见过面。 即使到了次年,他如愿被北京的学校录取,可以与她正式生活于同一个城市,他也再没有去过程老师的家。 不只是因为要避开林建文,更是要避开她。 她生他的气,这是自然,他却实在没脸解释,年少青涩,涩味只能交给时间来解。 这番情怯,日积月累,几乎拧成了一个情劫。 季辞一直怀疑,程敏华对此有所感知。 确实太明显了,以前他逢年过节,每一顿饭都要去程家吃,怎么现在唯爱学校的食堂? “你们两个闹矛盾了?”有次他听到她问林音。 在学校的实验室,林音偶尔没饭吃,也会过来蹭上两顿食堂,这是季辞为数不多见她的机会。 他将自己藏在试管架背后,想听林音怎么回答。 小姑娘居然坦荡地叹了口气:“我喜欢他,他不喜欢我,那怎么办,强扭的瓜不甜。” “你倒看得开。”程敏华笑。 “看不开又怎么办,反正是他没眼光,我难道不好?我哪里不好?” “知知哪里都好。” 知知哪里都好。他在暗影中闭上眼,无声微笑。 这一幕如镜花水月,当时只觉得惆怅伤感,怎知却是留在他记忆中的,最后的小美满。 三个月后,羲和突发火灾,季辞冲进火场将林音救出。 那之后他们的关系有所修复,但也没有修复得多快。就像他手臂留下的那片烫伤,时好时坏,总是不肯一口气痊愈。 她曾主动要求帮他涂药,被拒绝之后,再也没有提起过第二次。 姑娘大了,气性也随着长,这次她气得连话都不肯再跟他说。 过了两日,他在校园里遇到她和另一名少年同行,清秀高挑,样貌与他有几分相近。 两个人边走边聊,兴高采烈,商量放学后一起去狼人杀。 季辞驻足,眼睁睁看他们目不斜视走过,眉心蹙成了一个川字。当晚他找到程老师,主动提出中考在即,他想给林音补一补数学。 “集中突击一个月,这个月,她最好每天都过来。” 狼人杀有什么意思,他恰巧是个狼人,过来让他杀一杀好了。 林音并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出现在约定的地点。 她居然翘课了。 第一天没来,第二天也没来,到了第三天,程老师说课先别上了,去学校把你妹接上,回家先一起吃个蛋糕。 季辞找出了很久以前就准备好的礼物,一条品相极好的绿松石手串,去了林音的学校。 发现她披头散发在保安室里哭,脸上红一块紫一块。 那天晚上,他们度过了人生中最残酷的一天。 只剩彼此,相拥而泣,从此命运将他们牢牢绑定,再无法分开。不论时间,不论生死,哪怕相隔千山万水。 那之后的十年,时光如同停滞,又如急管繁弦,转瞬而逝。 他再次见到她时,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生怕一切又是梦幻泡影,醒来周围黑寂,他孤单地漂浮在时间的迷宫,宇宙间唯余他一人而已。 …… 季辞陪程音走到旧居门口,难得显出了一丝扭捏。 “你上次不是……看过了吗?” “光忙着救你了,都没仔细看。” “有什么好看的,和以前一样。” “就准你怀旧,我不能看看?” 程女士现在基本已经恢复了年少时80%左右的任性,再加上20%的一家之主气派,季辞已百分百不是她的对手。 他一声叹息,帮自家领导打开了入户门。 上次程音来去匆匆,只记得这间出租屋,一切布局与十年前别无二致。此时细细品味,何止布置,气味都是一样的。 好像将十年前的空气做成了罐头。 “该不会柜子里还有糖果吧!” 程音兴高采烈,径直往五斗橱方向去,被季辞侧身拦住,脸上居然出现了淡淡的哀求之色。 有意思。 她一矮身,灵敏地绕过试图阻碍她的男人,一把打开了橱柜门。 ……满满登登。 小手套。旧围巾。没墨的香味圆珠笔。做了一半的试卷。发绳上掉落的彩色玻璃珠。 琳琅满目……全是她的东西。 “你留着这些垃圾干什么……”程音惊呆,又拉开另一扇门。 她写给他的情书。送给他的礼物。那件她以为他早就扔掉的旧羊绒大衣,平平整整在架子上挂着,柔软芬芳,上面一个虫洞都没有。 旁边还挂了一套她的校服,用玻璃纸包好,过了十年居然还雪白的。 既然已被发现,也没必要继续不好意思,季辞低头笑了下。 “嗯,被你发现了。我的糖果。” 那件校服最后派了什么用场,程音根本没脸说。 她甚至怀疑季辞根本就是假装扭捏,一路哄骗她到了这里,就为了重温旧梦。 “那你……当时……晚上睡觉……还锁门……”她趴在桌上,一只手捂着嘴,怕被路过的邻居听出端倪,声音断断续续。 季辞俯身,轻咬她的脖子:“你当时还未成年……我又不是禽兽……” 程音简直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此时。此地。此人正在做的事……还好意思说自己不是禽兽? 他甚至连窗户都没关紧,她能听到围墙外马路传来的嘈杂街声。 情潮汹涌,程音在夜色中难耐地抬起了头,忽然发现透过玻璃顶窗看出去,枝叶与天空的构图特别眼熟。 “你的微信名……Z,代表什么?”她忽然问。 季辞气笑了。 他一把将她从桌上捞起,直弄得她骨酥腿软,站都站不住,才附耳道:“专心点,知知。” 我的一切都关于你,无需怀疑。 【📢作者有话说】 明天更几个一家三口小番外应该就结束啦
第94章 程女士趣闻一则 程女士近日烦恼日渐增多, 不奇怪,毕竟她已经是一名小学生了。 小学生是什么意思,十二年寒窗已然开始——听听, 寒窗, 这得多么辛苦才能行。 “妈妈,我是不是该上补习班了?” “啊?” “我同学都开始上了,各种补习班, 数学要上浅奥, 英语要看原著,语文得背海淀□□。” “啥?” “一整套小古文, 带拼音的,快给我买, 我要开始背了。” 按说程音已经算是一个职场上的卷王,却没想到她家这位居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种风气一听就很不健康, 程音立刻去找季辞告状。 或者说,定罪。 “像你吧?反正我小时候不这样。” “我小时候也不这样,我学英语都初中了。” “我以前很不爱学习的, 你老强迫我做题。” “那是为了创造机会跟你说话, 我以前一放学就骑马去看野狼。” 互相推诿不是办法,问题还是得要解决,鹿雪小时候户外时间不够,远视储备消耗了很多,可不可能再让她继续乱来。 “这个难题交给你,哥哥最会刷题了。”程音发射糖衣炮弹。 不是她想逃避责任,鹿雪同学是个天生I人, 就连喜欢的体育运动都是室内运动, 要怎么骗她去户外, 程音暂时没有头绪。 不妨交给爸爸先试试。 季辞对于该任务的艰巨并没有充分的认识,自信满满地带着一个自以为很有吸引力的周末出游计划去找女儿。 结果—— “谁说我是天生I人呀,爸爸,我是因为小时候没人管,妈妈每天在外打工,只能当个留守儿童,宅家的习惯已经养成了,再也改不了了。” 她说话时的小表情十分哀怨,显然在冲季辞发功——成功地让他当场愧疚。 “对不起宝宝,都是爸爸的错……” “喜欢读书有什么问题吗?书籍是人类的朋友,对于我来说,是唯一的朋友。” “我的意思是,你也可以试着去认识一些其他的朋友,大自然也很有意思……” “我的书朋友会伤心的,我不能像你抛弃我们那样,将它们抛弃。”
第一回 合,在心理与情感的双重夹击之下,季辞落荒而逃。
第二回 合,季辞做了万全的准备。 他找了一个山野之间的树屋旅馆作为plan A,可以躺在树屋阳台的吊床上,看天也行,看书也行。 又找了一个湖泊附近的露营地作为plan B,可以湖边看书、钓鱼,或者边看书边钓鱼。 总之张弛有度,能动能静,确保鹿雪的「书朋友」不会伤心。 “这么麻烦,我为什么不坐在阳台上,看小区花园和喷泉池?”程女士又有话说。 “因为我们不但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 “这句话是董其昌说的,他是明朝人,那时候既没有互联网,也没有纪录片,不出门就是井底之蛙。现在可不一样,我连火星上的乌托邦平原都见过了,根本不用自己去,天问一号去就行。” “……”真说不过她,说不过一点! 两次铩羽而归,季辞十分沮丧,但转念一想,他愿称之为「光荣的失败」。 当然了,光荣属于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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