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兴起,打扰你们,实在抱歉。”陈胜青拉着杨秋瑾,向他们介绍,“这是我媳妇,她在天山农场工作,离我们部队驻地有些远,来回上班不方便,所以她下班后,我才带她来你们这里。” 陈胜青早几年还是新兵的时候,第一次下新兵连就守得托木峰边防哨,他以前下山来这个游民村落进行补给,还经常帮他们找丢失的羊群牛马,对付狼群。 后来他调离这里,不断升职,大约四年前,陈胜青知道托木山峰有野马群在山谷里出没,他想要一匹合自己心意的战马,便和这群牧民联合驯马。 那时候他本来看中一匹黑马,将它驯服了,哪知道过两天又看见了还是野马的追风,速度比黑马跑得更快,体腱更加强健,他就把之前的黑马放在巴特家里,说有空再来牵走。 结果因为部队突发的事情,他耽搁了两个月,没来得及牵走黑马,想起来牵马之时,黑马已经怀孕了,原来它是一匹母马。 巴特一家原本就以游牧为生,一看底子好的伊犁黑马怀孕了,有些舍不得放它走,本来想跟陈胜青买的,陈胜青不要钱,说是既然怀孕了,就让它生了孩子再牵走。 哪想到没过多久陈胜青就犯了错误,被关禁闭,后来更被军部特殊训练,送去苏联做间谍,这黑马就放在巴特家,一年又一年,生了好几匹小马。 巴特也是爽快的人,听他这么一说,立马松开他,笑着道:“原来是这么回事,你早就该来牵走黑风了。不过陈营长,黑风在我们家生了五匹马仔了,它的孩子都是好马,跑得跟它一样快,性格比它温驯,你要让弟妹骑马,我建议你从它的孩子中选一匹走。” 母马,尤其是基因良好的母马,价值在牧民的眼里非同一般,一旦失去一匹良种母马,这就意味着失去一大笔收入,还有一个好帮手。 陈胜青明白巴特对黑马的不舍,没在这件事上斤斤计较,转头问杨秋瑾的意见:“秋瑾,你觉得呢?” “我不懂这些,随便你们。”杨秋瑾表态。 陈胜青便道:“那就依巴特大哥的意思,从黑风的孩子里挑选吧。” 巴特笑着领他们往村落里走,“走去我家牲畜棚,看看弟妹喜欢哪头马。” 这个村落很小,房屋都是用黏土砌的土坯房,稀稀落落的坐落在山脚下,目测不过五十户,因为村子不通电,听到动静,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人拎着一盏油灯出门来张望。 看到是军人进村,不是苏联敌军或者是反、革、命份子,他们看了一会儿稀奇,又回家做各自的事情去了。 巴特一路跟陈胜青闲话家常,杨秋瑾这才知道,这个无名游牧村落,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他们都要随着牛羊在天山脚下各个牧场来回转移,村里子留下来的大部分是老人小孩,年轻人很少留在村里,也就是开春这几个月,万物复苏,四处长草,他们一家人才会留在这里。 正因为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都不在村里,边防哨一旦没守好,他们村落很容易被攻袭。 不过,目前这种情况,从52年起,国家军部开设边防哨起,就再也没有过,所以巴特这些哈萨克人,对陈胜青这种边防部队军官,有很大的好感。 巴特的家还挺大,他的媳妇妈妈还有子女妹妹兄弟等等听到动静,纷纷出来跟陈胜青夫妻俩打招呼,陈胜青两人客气应付一番,巴特就把两人领到他们家后院的马棚去。 他家养了十几头马,除去三头怀孕的母马,两头老马,其他的马,都随杨秋瑾挑。 他们到马棚的时候,大部分马都趴在干燥的干草上睡觉,只有一匹黑褐色的高头大马,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站着。 看到巴特拎着油灯,带着一群人走过来,它警惕地鼻子嗤了一声,嘴里发出轻微的啼叫声,马棚睡着的马陆陆续续起来了。 “这马好灵性。”杨秋瑾惊奇道:“它还会站岗,提醒伙伴。” “这是马儿们的特性,它们睡觉的时候会轮流站岗,保持警惕,遇到什么风吹草动,有危险的情况,它们会相互提醒。”陈胜青对她解释。 “陈营长说得对。”巴特指着那匹黑褐色的马道,“那是黑风的孩子,性格还算温驯,跑得也快。它旁边站得四匹马,也是黑风的孩子,它们都是好马。” 黑风就站在那些马匹中间,毛色黝黑,个子高大,看到多年未见的陈胜青向它伸手,它闻了闻他的味道,似乎想起他是谁,拿马头拱了拱他的手,表示亲昵。 “黑风如此有灵性,它的孩子想来也不错,我就选这头吧。”杨秋瑾指着第一眼看到的黑褐色马,“它叫什么名字?” “它叫奔影,意思是跑起来的时候像影子一样快,它是我最喜欢的马了,今年才两岁。”巴特十五岁的女儿向杨秋瑾介绍完道:“不过你是我们尊贵客人的妻子,你也喜欢它,说明你有眼光,你带走它,可要对它好点。” “我会的。”杨秋瑾向她保证。 巴特就把奔影套上缰绳,让杨秋瑾上马试试。 杨秋瑾没单独骑过马,有些笨拙害怕的爬上马背。 奔影大半夜被人骑,很不高兴地甩头,不断扒拉四肢,鼻子里嗤气,显得很不耐烦。 杨秋瑾被它的动作吓得心脏呯呯呯直跳,手里没握住缰绳,险些被它从马背上甩下去。 幸好陈胜青眼疾手快,一把扶住她,帮她勒住马绳,嘴里不断安抚得发出吁声,奔影这才渐渐安静下来。 陈胜青轻轻抚摸着奔影的马背道:“秋瑾,马跟人一样都是很有灵性,很聪明的生物,你想骑它,就得比它更厉害,更镇定,它才会服你,不会轻视你,不会把你甩下去。” 他说着,松开手,“你先骑着它走一圈试试。” “好。”杨秋瑾重新握紧缰绳,将心里那点胆怯抛之脑后,学着陈胜青之前的样子,双腿轻轻夹打一下马肚子,口里说句驾,奔影就慢慢走动起来。 大概是因为黑夜视野不大好,奔影被打扰休息,心情不美妙,不愿意载人,来回走几步就开始不耐烦的跳动,甩马头,企图把背上的人摔下来。 陈胜青见状,担忧喊道:“秋瑾,身体压低,匍匐在它背上,手里拽紧缰绳,不要松手,坚持一会儿,它会向你低头。要实在坚持不了,我把你弄下来,这马我们不骑了,我们换一匹。” “我就要它。”杨秋瑾不服输的劲儿也上来了,她依言匐低身子,紧紧握住缰绳,任由奔影如何跳动甩动,她整个人在马背上如何晃荡,她咬紧牙关,绝不松手。 奔影跳跑一会儿,实在甩不掉她,旁边还有巴特一家人不断发出吁声安抚它,很快它败下阵来,不在折腾,安安静静站着。 “好哎!这女同志可真勇敢!”巴特一家人替杨秋瑾欢呼。 “没想到这口里的女同志,比起我们哈萨克族的女人毫不孙色,竟然敢骑奔影这样的烈马。” “这样挺好,以后奔影发脾气,她也能制住它。” 选完马匹,巴特一家人热情地要留陈胜青两人吃饭,被陈胜青以孩子还在家等着为由婉拒。 巴特妻子看他们执意要走,给了他们一些酸奶疙瘩,一大块新鲜的羊肉,还有一只巴特下午猎得新鲜野兔,送他们出村。 陈胜青推辞不过,再三感谢,把东西挂在马鞍两侧的布袋里,跟杨秋瑾一人骑着一匹马往部队里走。 夜黑风高,繁星如银河在天边闪耀,寂静的夜色中,除了偶尔听见一些野兽狼嚎声,耳边只有风吹动衣物和杂草的轻微风声。 杨秋瑾坐在马背上,望着天边漂亮的满天星辰,感受到奔影慢慢奔跑带起来的风,像在风中飘行,让她不由自主闭上眼睛,感受这难得的自由散漫的味道。 满天星光下,陈胜青跟她并排骑着马,在四周不明的光线下,他看见她带着惬意笑脸的脸,他英俊的五官也浮现出一丝淡笑:“秋瑾,你喜欢这里吗?” “这里?”杨秋瑾睁开眼睛,四处看了一圈,黑茫茫的一片,只能隐约看见他们还在戈壁滩上行走,“戈壁滩有什么喜欢的。” 陈胜青短暂的沉默了一下,语气有些无奈:“我说得是边疆,你喜欢边疆吗?” “我才来多久,你说我喜不喜欢。”杨秋瑾觉得陈胜青怪怪的,“比起这里满天黄沙,处处是干旱的戈壁滩,植被种植困难,我更喜欢我们绿水青山的家乡。” “如果有一天,这里改建的跟我们家乡一样青山绿水,你会一直留在这里吗?”陈胜青拉着马绳,让追风不去啃地上的草,声音沉闷问。 “为什么这么问?”杨秋瑾偏头看他,“你要在这里当一辈子兵吗?” “不会。”陈胜青摇头,“我说不定会退伍专业,一直呆在边疆做其他事情。” “那不就结了。”杨秋瑾正视前方,在马背上一晃一晃的,“你我是夫妻,你在哪,我就在哪,你要一直留在边疆,我自然也留在边疆。” 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开了花,陈胜青忍不住嘴角微勾,声音温柔道:“如此最好,你在这里等我一下。” 杨秋瑾:? 就见他骑着马,向着某个方向狂奔一阵,不多时远处传来几声枪声,很快他又骑着马回来,手里多了四只血淋淋的肥硕兔子。 “!!!”杨秋瑾震惊不已,“这么黑的天,你是怎么看到兔子的。” “我在部队受过特训,要在暗夜里执行任务,能看见夜里许多活动的东西。今晚夜色并不黑,天上的星星能照亮路。”陈胜青把兔子放进布兜,策马跟她并驾齐驱,“戈壁滩并不是什么植被都没有,沙棘、骆驼刺、野枸杞、独尾草等等野草生长在其中,许多野兔子会在这些植被附近做窝,想抓它们很容易。” “戈壁滩上有很多兔子?” “不多,只是这些生物繁殖能力强,偶尔能碰见。如果往北方向走,在天山群山下,那里有被雪水浇灌出来的大片草原平地,草原上有许多野兔子。” 陈胜青兴致勃勃道:“那边的平地被它们挖得到处是洞,晚上没人敢骑马,怕马踩到洞里,摔断腿,人会从马背上摔下来受伤。你如果喜欢吃兔肉,等我巡边结束,给你多打几只兔子带回来。” “好。”对于男人突如其来的热情,杨秋瑾除了有些奇怪之外,心里还是有些开心的。 一个男人,能记得给妻子带东西,哪怕是只兔子,都让杨秋瑾觉得窝心,因为这代表他心里是有自己的。 这对她来说,足够了。 她不求陈胜青有多喜欢自己,至少在他们婚姻存在的期间,他要做到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应有的责任。相应的,她也会做到一个妻子的责任。 想到这里,她又想到在她决定去农场干活开始,她几乎从早忙到晚,没有多余的时间照顾孩子,心里无比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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