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在同享一段耳语。 气氛被橙汁一般浓郁的夕阳衬得有些微妙。 “和你当朋友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迟椿急忙开口打破这层柔光滤镜。 “是吗。”林斯惟抿唇,“或许只有你这样觉得。” 恨自己的嘴笨,迟椿笨拙地扯开笑哄他。 林斯惟仰着头,耳边叽叽喳喳的是迟椿清脆的声音,沉默的日光洒在他脸上,眼皮下有闪亮光斑跃动。 是不是……真的要放弃了呢。 深深地从胸膛中清出一口气,他烦恼地纠结。 踩着日落的余韵,两人乘着夜风在酒馆着陆。 林斯惟应该是常客了,熟络地领着迟椿进门,穿过投影电影,游刃有余地与相熟的面孔轻轻点头招呼,在空闲座位坐下。 并不是第一次来,但是第一次与林斯惟来,迟椿好奇地打量着一切,尝试将一切画面在脑袋里变成语言。 “你喝什么呢?”他没有被眼镜镜片遮挡的眼镜毫无保留地望着她。 游叙的那句叮嘱只在脑袋里闪现一瞬,又想起今天忽然降临的生理期,迟椿犹豫片刻,举起右手食指,小心翼翼地开口:“我可以只喝一点点吗?” 林斯惟浅浅笑了下,点头,“当然可以。” 将桌上那杯还冒着热气的热可可往迟椿方向推了推,又将自己手边的那杯酒另倒出一小口在额外要来的玻璃杯中。 “这杯叫‘莉莉周’。”林斯惟介绍。 “我看你这两天身体不是很舒服的样子,就自作主张地点了杯热饮,如果你不喜欢的话可以再点,这杯我解决。” 拥有一段青梅竹马亲密关系的好处便是让林斯惟对于女生总会下意识地更体谅些,也更能敏感地察觉到一些细节。 “你还怪贴心的,”迟椿忍不住笑了下,“这杯‘莉莉周’也挺呼应的。” 弯弯的睫毛盛着许多好心情。 就着酒馆中播放的民谣与摇滚音乐,两人一顿漫无边际地畅聊。 跳跃的脑电波碰撞出合拍的跳闸火花。 明明只有一口酒,迟椿却莫名飘飘然,脑袋里费力地思考着要怎样顺理成章地将林斯惟加进那个“重生之我是闪亮大文豪”的小群中。 “为什么会选择这个酒馆呢?” 热可可在舌尖与胸膛融化,迟椿佯装毫不知情地提问。 “这是我与她表白的地方。”林斯惟面色如常,如果攥着酒杯的指节没有用力到泛白的话,或许这份平静会更有说服力些。 歪歪脑袋,迟椿摆出倾听姿态。 “我们是青梅竹马,”他低头咽下一口酒,“关于爱的边界好像已经在日复一日肌肉记忆般的相处中模糊。” “当我在看见她那一双眼睛,心脏跳得胸膛生疼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暗恋。” “年纪小的时候,总是很幼稚,所以我表达爱的方式是伪装叛逆,成为一个坏学生,然后享受她毫不遮掩的关切目光。” “好像只有在这个片段中,我才能在涩到麻木的友情中咂吮到她对我的爱。” “即便那只是关爱。” 只恨身上没有带纸笔,迟椿在他自嘲的叙事中简直灵感爆棚,一秒钟有无数个故事的枝桠在横生。 “你听过‘狼来了’的故事吧,让我恐惧的是,在我沉迷于这种伪装游戏的同时,她眼中的失望酝酿得越来越多。” “我开始后悔,开始补救;每天一闭上眼,就是她泪眼涟涟转身离去的决绝模样。” “最后一次伪装叛逆,就是在这个酒吧。” “我需要感谢她没有放弃我,如期赴约。” “而我也在这坦白我的心意。” 林斯惟好像已经有了几分醉意上头,一张脸潮红,连带着一双桃花眼也泛起红色涟漪。 “难怪,”迟椿呼气,缓和气氛,“我就觉着这里好像其实与你也不是很协调。” 眉梢挂上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林斯惟:“在一起后,她便不让我来酒吧了。” “你呢?” 林斯惟才不是什么单纯的人,被迫开口后,才不会让迟椿舒舒服服地只当个旁观者,用简单问句拉她下水。 “我怎么了?”迟椿装傻,捧起杯子低头抿了口热可可,遮挡住自己的眼神与脸。 “你在感情中,是主导吧。” 林斯惟抛下自己的判断,并附带一句开玩笑的评价,“我猜,是扮猪吃老虎的角色。” “才不是。”她继续嘴硬。 “是你甩的他吧。”脱离情感故事后,林斯惟恢复了游刃有余的姿态。 “是。”迟椿有点底气不足。 林斯惟好奇地盯着她。“怎么分手的呢?” “他是很容易吃醋的一个人。”她眨眨眼。 “可我拥有一个关系纯洁的男性好友。”迟椿脑袋里冒出连城捧着书吊儿郎当倚靠在书架旁漫读的模样。 “我与你一样,在爱情与友情中徘徊了许久,矛盾积累了很多,一次集中爆发就可以伤害很多人。” 迟椿说的是第一次分手。 “肯定不只因为吃醋。” 观察着迟椿的神情,林斯惟半信半疑。 抿着唇笑了笑,迟椿没有搭话,有意让这个话题冷却。 喝完热可可与那杯“莉莉周”,恰好临近节目组规定的回到“恋爱小屋”的时间点。 已经醒了酒的林斯惟领着迟椿继续踩着共享单车,伴着摇摇晃晃的月光,这次充当bgm的换成了德彪西的《月光》。 两人顶着一脸运动与小酌共同呈现的酣红回到“恋爱小屋”时。其余六人都已早早回来。 于是一推开门,迎接迟椿与林斯惟的便是灼灼的十二道目光。 欲语还休的奇怪气氛。 “有没有人要吃夜宵啊!”在厨房里忙活着的陈朝之一嗓子将七人唤醒。 屋内断断续续继续冒出三言两语,伴着越来越浓郁的锅气,发酵为欢声笑语。 莫名其妙地八个人自发地在餐厅桌上聚齐。 就连毫无夜宵习惯的游叙与令珈也拉开椅子坐下。 “好累啊!”往嘴里塞下满满一口泡面的李斯绮重重感叹。 满头大汗埋头吃面的陈朝之也重重点头,“才发现入住‘恋爱小屋’还没有几天,我怎么感觉已经过了好几周了。” “节目组安排太紧凑了,”令珈捧着杯冰水,慢吞吞喝着,甲缘倒刺残留的血痂明显,“再加上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学习工作安排,确实会有过荷的压力。” “明天给我们放假吧。” 虽然是笑着说出口的商量话语,可游叙一说出口,却好像藏着一点荫翳情绪。 收回丢在埋头拿着手机敲字的咬唇忍着笑的迟椿身上的目光,一颗红气球鼓气胀大堵在胸口,游叙想都不用想,她肯定又在和那个什么连城发消息了。 “连城”好像已经成为游叙关于分手的后遗症。 其余人也跟着应和抗议,惹得节目组无奈点头,同意明天周日给他们腾出一天休息时间,但仍需要乖乖待在“恋爱小屋”内进行集体生活。 迟椿咽下嘴里的蔺栗晓牌爱心虾仁鲜肉煎饺,关掉“重生之我是闪亮大文豪”的群聊页面,笑盈盈地开心点着脑袋。 一从手机上挪开眼睛,就撞上游叙生硬的目光。 心脏忽然空了一拍。 [第一次分手后,你后悔过吗?] 今日的背采时间提前,迟椿戴上麦,都还来不及撰写发送自己的“Heartbeat Note”,就毫无预料地被这个问题噎住所有思绪。 第一次分手—— 她其实有些记不清了。 第21章 Prelude3.1 迟椿的初恋, 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漫长。 从黄绿色夏季末尾到一年又一年好春天,他们险些谈了两年恋爱。 平心而论,游叙是一个还不错甚至夸张点可以称之为完美的男朋友。 牢记与她有关的所有特殊日期与事项;站得上亚运会领奖台,也会心甘情愿扮作小狗让她骑;洁身自好并黏人, 手机屏保与社交软件背景图等清一色换成了迟椿相关;贴心且慷慨, 会一掷千金为迟椿买下无数昂贵的限量黑胶与签名书, 也会在天寒地冻时跑好几公里排队一两小时只为买下她最爱的刚出炉的蛋挞…… 迟椿满意地积累了许多与“恋爱”相关的写作素材。 但天好地好, 游叙只有一点不太好。 游叙是击剑运动员。 游叙是国家级击剑运动员。 这一特殊身份也导致了游叙日常需要接受高强度的训练,私人时间被大大挤压。 他需要不断地提升自己训练的效率,积攒好几个休息碎片,才能兑换成完整的短暂假期去与迟椿约会。 即使每次约会也都是匆匆忙忙。 迟椿从未就此抱怨, 她那一颗心总是澄明如水洗的明镜一般。 在她脑袋里, 个人的排序永远是高于所有所有的。 当然这个“个人”也包括个人职业, 个人发展,个人健康等。 对于游叙的忙碌, 迟椿一直是包容的, 甚至还会反过来对他的一些小情绪进行安抚。 可, 出现问题的是游叙。 迟椿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连城,B大新传在读;一个叫宋杳, 十几分钟能到达的R大中文系在读。 三人在青桔一样酸甜青涩的高中学生时期就因为文学结识,一同阅读一同写作,又一同考到京市来, 他们是各种集合中亘古的交集。 那个“重生之我是闪亮大文豪”的三人小群是独属于风花雪月的“闲人禁止入内”的秘密基地。 谁都拥有好朋友,这好像不是什么值得特别一提的事情。 但, 连城是一个男的。 并且,游叙深信不疑地认为:连城喜欢迟椿。 这是藏在他胸膛中鱼刺一般的秘密。 需要偏方中很多很多的醋来软化这种不适。 喜欢与不喜欢, 其实只藏在漫长生活堆叠的落灰的角落中,男女之情是再自然不过而衍生的情愫。 游叙察觉到连城对迟椿的隐秘喜欢,是在迟椿将他介绍给他们的四人餐桌上。 “我请客,大家尽情吃!”明明只是在学校门口街边小炒摊,却被迟椿的豪爽衬得像在高档西餐厅一般。 怀里揣着那笔林毓引荐投稿成功的稿费,迟椿雀跃的心情是鱼缸中畅游的金鱼。 游叙偏着头,认真地用眼神描摹她弯弯的睫毛与唇角。 宋杳低头看着菜单,忍不住偷偷频繁抬头观察着迟椿与游叙的亲密关系,实在好奇身为恋爱差生的迟椿在恋爱中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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