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还有些关系要处理,林怀孝的父亲原本对杜秋这么快另投怀抱大为不满,但杜守拙用极巧妙的话术消解了,唉声叹气道:“你们还想她怎么办?你儿子弄得像逃婚一样,她的自信心全毁了。随便看个顺眼的就嫁了,我劝她再等等。她说怎么等,越等越像个笑话。这事弄得她整个人乱糟糟的。你们也别怪她,我也只能顺着她了。” 这话一出,倒是林家过意不去了,特意送了一对花瓶,又介绍给他们一位花艺大师,友情价负责婚礼的全部鲜花。 其实当初订婚,杜秋并不吃亏,林怀孝的大半交际圈她也沾了光。这次连笑眯眯的柳先生也送了一对腕表给他们,还介绍了一个好用的律师。都在一个圈子里交际,怎么认识的不要紧,混个熟脸最重要,难保日后不会派上用场。 律师自然不能透露客户隐私,但杜秋还是听来个细节。柳先生当年的婚前协议细则列得太多,合同太厚,只能在旁边候着个人帮他太太翻页,翻到一处就签字,还特意给她拿了支新笔。故事要连起来听,林怀孝说过一件事,他和前妻吵起来被抽耳光,鼻血流出来,遇到熟人也不便说,就拿手帕擦着,推说上火。隔了半年,他们就复婚,也是稀奇。 杜秋原本当笑话听,现在倒有些明白。基于爱情的婚姻总是带着迷幻色彩,外人看来再荒唐的事,自己踏进去了也觉得稀松平常。 然后就是汤雯的父母,杜秋亲自动身去见了他们。因为她是和叶春彦一起站在门口的,只一眼,两位老人就明白了缘由。汤雯父亲道:“你们没把孩子一起带来吗?” 杜秋道:“带她来不太好,我想让她生活在一个尽量单纯的环境里。我在饭店订了一桌,要不我们边吃边聊吧?” 订了一大桌的菜,席上所有人却都无心动筷,眼神在杯碟间游弋着。杜秋率先开口道:“我会把她当成我自己的孩子,让她接受最好的教育,用心培养她。就算你们信不过我,也要相信他,他对自己女儿有多好,你们也知道,既然他放心和我结婚,那也是放心我照顾这个孩子。” 汤雯的父母已经知道了她的身份,又是敬佩又是古怪地盯着叶春彦,然后对杜秋道:“我们当然不是对你有意见。你这么忙,能特意来一趟,已经是很上心了。只是小君是我们女儿唯一的孩子,只是以后你和叶先生再有自己的小孩,我们担心她有想法。” “你们放心好了。我和春彦说定了,三年里我们不会要孩子,三年以后汤君也大了,到时候再问她的意见。” 她看向叶春彦,要等他给出一个更明确的态度。到了这以后,他几乎是一言不发,有难掩饰的羞愧,似乎新的婚姻是对旧日的婚姻的背叛,但这里并没有人想到责怪他。对一个郁郁寡欢的鳏夫,世人总是更谅解些,甚至下意识觉得他两三年前就该再结婚了。 叶春彦抿了抿嘴,道:“我认为这是对汤君最好的选择。” 汤雯的父母点头,信他对女儿的感情,便不再说什么。他们并不情愿参加婚礼,只包了两个红包给他们,以示心意。杜秋也一样收了,说定搬了新家立刻把地址给他们。 事情到这里已经算是能收尾了,杜秋却觉得只是开了个头,“你见过林怀孝拄拐的朋友吗?他复婚都能弄出不小的排场,我没道理比他逊色。至少我不准备再结一次婚。” 于是咖啡店连着三天免单,成堆的鲜花摆在店门口,所有客人都能拿一支,享受这对新人普天同庆的幸福。 杜秋也有她小小的狭隘,特意把喜糖发到叶春彦搬出来的小区,让熟人看见他们的脸。那些碎嘴的老人们人手一份,给老赵的也格外多,还特意问道:“怎么这房子还没卖?又租给别人了。” 老赵也笑笑,含糊了几句,说不知情。 他们又去找了叶春彦的姨妈,毕竟要把汤君的户口迁出来。小房子里有着大热闹,原来他的表弟也要结婚了。之前费劲心机从叶春彦手里要来的钱,就是把现在住的房子重新装修了,给他们当新房。姨妈已经预备搬到外婆的老房子去,她说从小在那里长大,也住的惯。其实是这两室一厅已经容不下多一个人了。 表弟妹是个活泼的圆脸姑娘,并不知道他们的旧怨,只很热情地忙前忙后,倒茶洗水果,满面堆笑道:“大家都是亲戚,以后还要多照应些。之前婚礼你们是太忙了没来吗?”她的肚子已经有了些轮廓,显然是奉子成婚。 杜秋并不愿意坐,就抱肩站着,也不敢靠着墙,怕墙灰沾在衣服上。她和叶春彦对了个眼神,由他开口,道:“这次我们就是来办一些手续,不多留来。你们结婚了,那挺好,恭喜了。” 姨妈坐在客厅里,扫了他们一眼,不说话,只是咔嚓咔擦吃花生,拇指很熟练地把红色的衣捻下来。她瘦了许多,脸像是一尊石膏像。表哥出来打圆场,领着叶春彦去拿证件,“不好意思,今天没空,户口本你们拿去,哪天办手续了,打个电话,我就过来。” 叶春彦点头,姨母在外面大喉咙叫嚷起来,道:“你们话说完了没有,快一点啊。我有话要和你表哥说。” 表弟压低声音,哀切道:“你别和我妈吵,我知道她很多时候太刻薄,不过这次就当我求求你,让让她。她得癌了。” “什么时候的事?” “半年多了。她之前一直拖着不告诉我。” 叶春彦略有些讶然,毕竟上次见面时,她还算得上神采奕奕,振振有词地勒索着他。姨妈把他叫到卧室里,关上门,道:“你落魄的时候,我们也没钱帮你。你现在发达了,我们也不沾你的光,就别随礼了。我们也还不起。” 她拿出个存折给他,里面存了十万整,“你表弟炒股赚了二十万,他说要先把钱还你。不过他们要有小孩子了,我说还是要自己留一点。上次要了你这么多钱,你表弟还是很过意不去的。你要恨,就恨我好了。 ” “没那么闲。”他没收,把随手存折搁在桌上。他的左手之前一直插在兜里,这么一动作,就露出了无名指上的蓝宝石戒指。 “你的戒指蛮好看的,不过别随便戴出来,要么被人以为是假的,要么就让人抢掉。” “不至于。” “你真的像你妈。以前的男人送她一对珍珠耳环,我让她不要戴出来,她不要,走在路上被人抢,耳朵都差点少一块肉。” 她说到这里,倒还有些怀念的神色, “你不知道吧,你妈不让我和你说,你外婆都不知道,还是我送她去医院的。你不信是吗,我和你妈以前是很好的,后来才不行的。我小时候还带过你一阵,你大概也不记得了。” “记得的。”他想起七八岁时,母亲有一段时间耳垂上涂着红药水,洗脸都是小心翼翼的。追问她,她只说是摔伤了,可还是会在夜里偷着哭。他对母亲的记忆总是浸润着许多眼泪。“你真的得癌了?” “怎么可能?我装的。别和你表弟说。” 她斜了他一眼,因为得意,眼角的皱纹也舒展开些,“不这么说,他们怎么愿意结婚啊。人都是要逼一逼的。” 原来是虚惊一场。叶春彦撇撇嘴,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他结婚了,那你满意了吗?” 姨妈把眉毛扬起来,不耐烦道:“满意什么?也就这样。他们结婚,没请你来,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那个妆化的,和鱼死掉两天一样,白到泡发了。她笑起来也难听,咯咯咯的,像是一口气憋不过来。要多留神看几眼,不当心就背过气了。” “既然这么看不顺眼,为什么还要把房子让给他们。” “不让他们住怎么办,现在两个人,接下来三个人,总是大的给小的让位。他们现在已经嫌我了,昨天给他们做了菜,一共就两个,就倒到一个。说什么什么东西,孕妇不能吃的。” 叶春彦不声响,只是似笑非笑撇了撇嘴角。姨妈一见到,立刻就道:“我和你妈不好,就是因为这个。你刚才的表情,和她一摸一样的。你们这种不会过日子的,就是喜欢嘲笑别人的日子。” “什么叫过日子?” “我们这样就叫过日子。你觉得我说话难听,做事难看,那不管,钱到手了,一家人凑在一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你不行,你妈更不行,脸皮薄,话又少,认死理。当时不是没给她介绍过对象,也不嫌弃她有小孩。就是不肯,心里想着那个男的。你也是,上一个太太认识没多久,就结婚了,后来她死了,你又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别人都来劝我,让我去管管你。你以为我想来看你啊,怕你自杀了。那小孩谁管,还是丢给我的。” “放心好了,有了孩子,我不会自杀的。” “也是命,你不会过日子,找的女人也不会过日子。这个至少比上次那个有钱。不是一般的有钱。” “你看出来了。” “她那个包,皮比你弟的脸都细。牌子我不认识,价钱不用想了。还有你看她的表情,有钱人的表情,笑也不像笑,就像是在冷哼。”她把存折收起来,往卧室走,回来的时候捏着个红包,递给他道: “那你就好好过吧。钱不多,意思意思就好了。” 叶春彦没拆开看,拿手指一搭,就猜到她把存折放在里面,他一抿嘴,也没点破。回去的路上与杜秋说了这件事,“我是真有些弄不懂她到底在想什么。” 杜秋道:“她就是最后时刻求个安心吧,顺便让你记她个人情,以后有事照顾一下她儿子。 ” “她没得绝症,说是装出来的。” “她只是不想在你面前示弱吧。这种事怎么能装,要定期放化疗的。再说她现在的样子,和我妈那时候一样。她的左手根本抬不起来,是打滞留针了。” 她忽然笑了笑,又解释起这笑的原因,“我本来还准备好帮你来吵架的,现在发现你姨妈有点可怜,倒不好意思了。” “人就是这样的。再讨厌的人,仔细找也能找出不容易的地方。再喜欢的人,凑近看,也有不舒服的时候。” 无端起了一阵风,把树顶上的叶子吹得很招摇,他仰头望着,若有所思。 因为忙着筹备婚礼,杜秋与夏文卿见面的机会更少了,就是在公司里偶尔碰到面,也不过点头问个好。这天在电梯里,他特意拦住她,笑道:“借给我半天时间吧,要是再拒绝,我都觉得你是有心避开我了。” 易卜生的《群鬼》改编的芭蕾舞剧上演了,夏文卿知道杜秋喜欢这出戏,特意弄了两张票请她去看。其实她想去的话,随时能有票,但还是不忍辜负他的好意。 出门时夏文卿穿了一件墨绿色的衬衣,他很适合穿绿色, 树木葱茏,生机盎然的颜色,也衬得上的他的姓。 杜秋本以为他还有些小把戏要耍,不料一路上他规规矩矩的,话也说得少,聊的多是与舞剧相关的事。这次表演的是挪威的剧团,演员在台上说出挪威语台词,旁边打出中文字幕,“想在这个世界上求幸福就是反叛精神的表现。咱们有什么权利享受幸福?”杜秋对这个故事已经是熟透了,可每每看到这句话,心里还是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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