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十指深深地嵌在一起,蓝色的被褥皱成一朵小花。 他们的眼睛看着彼此,仿佛雪白的浪花相遇、碰撞、融为一体。 赵涟清无比温柔,无比缓慢,无比沉溺地对待她。而她像初生的牛犊,勇气充沛,尚未学会年长者的沉稳和游刃有余,不耐烦了就咬住他的肩膀,试图用轻微的疼痛去刺激他。 可他在这个时候,绝不会如她心意。 他是如此珍惜她,即使她红着眼睛,凶巴巴地瞪着波光潋滟的杏核眼,他也绝不会乱下节奏,一边耐心地帮她做着准备,一边温柔地哄:“听话,念念,不要着急。” 她张口便咬住了他喉咙,尖锐的牙齿轻轻地厮磨。而他只是低下头,吻去了她被折磨出来的汗水。 “乖宝宝、乖宝宝,看着我。” 沈念松开口,紧张地咬住唇瓣。 赵涟清抚摸着她的脸,轻轻地啄着她的鼻尖、唇角和眉心。 “别怕,别怕……” 一瞬间,窗外响起一道尖锐的车鸣,遮住了她的声音。 尔后,她的身体重重落在蓝色的被褥上,恰似一颗熟透的果子从枝头坠落,乌黑的发丝凌乱地散落在枕头上,仿若一团肆意泼洒的、刺目的墨痕。 沈念的眼神涣散了一瞬,好一会儿才重新聚焦,看清了面前人的面容。他如此温柔地看着她,像是母亲在看待自己的孩子,漂亮的面容在黑夜中像是一副精细的工笔画。 “宝宝,还好吗?难受吗?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她摇摇头,把眼泪也摇了出来,落得耳朵上、头发上到处都是。 “没有,一切都好,我、我只是……”沈念哽咽着,抬起手,贴上赵涟清的脸颊:“我只是太爱你了。” 爱意在心头涌动,积蓄在胸口,饱胀得让她几乎喘不上气来。 生平第一次发觉,原来爱一个人会有窒息溺水的感觉,心脏仿佛不堪重负,在脑海中拉响警报。 赵涟清轻轻勾起唇角,伸手抚摸着她的眼睛:“别怕,感受我。” 她颤抖着闭上双眼。 “我是存在的,就在你身边,哪里都不去。”他凑到她的心跳处,轻声道。 这一刻,时间好似静止,万籁俱寂,万物熄声。 他们二人自成一方小小的天地,整个世界纷纷退让,什么爱恨痴缠、悲欢离合、俗男怨女,统统都不重要了。 第125章 沉沦“小讨厌鬼……” 兄妹俩原本计划在峰南呆四天,第一天参加校庆,第二天和老友聚一聚,顺便逛一逛城区。 然而,这四天他们完全没能踏出家门一步。 原因很简单,他们太黏彼此了。 沈念好了伤疤忘了疼,四天里几乎很少有清醒的时候,每次醒来要么在书房单人床上,要么在沙发,要么在侧卧,两个人蜷缩在小小的空间中,头挨着头,身体依偎着身体,潮湿黏腻的呼吸纠缠不休。 身上倒是没什么异样,她意识模糊、仿佛淹没在水里的时候,赵涟清会抱着她帮她洗漱,耐心地把她像一颗桃子一样抹上沐浴露,洗得干干净净,头发也耐着心思给她一点点梳顺。 然后去厨房倒一杯蜂蜜水,哄着她喝下,让她不至于脱水,也保护好嗓子。 当然这都是正常情况下,赵涟清也有失控的时候,比如说他们坦白心意的那个晚上,他好似不知餍足一般,整晚都在不停地纠缠她,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好像完全没有睡,也没有心思睡,视线所及全是他那双温柔的好似琥珀般的眼睛。 在某一个瞬间,那枚琥珀里盛满了眼泪,晶莹剔透,美不胜收。 她意乱神迷,喘不过气来,依旧抬起手,抹去他的眼泪。 “别哭了哥哥。” 赵涟清垂下头,闷声在她耳边说了一声好。 “我们不是在一起了吗?” 这句话说的有歧义,男人的脸顿时染上一抹薄粉。 他到了这个年纪,很少有害羞的时候,但此时此刻他却显得有些局促,像是一个在大街上突然被人扒去西装外套的体面白领。 明明在方才几乎要将她每一寸皮肤都吻遍的人是他,也如此落实的人也是他。 她坏心眼儿地笑着,杏核眼里装满了得逞的狡黠。 “小讨厌鬼……” 他这么喊她。 “那你讨厌我不啦?” “放在手心里还来不及呢。” “那你是大骗子。” 他们有着诸多此类看似无营养的对话。因为彼此太过熟悉,人生中的19年都亲密无间地黏连在一起,所以他们相处的方式,并不像普通情侣之间那般你侬我侬、热烈似火。他们太了解彼此,也太爱彼此了,这种爱远非单纯的爱情所能简单比拟。 赵涟清抱紧她,带着她一同淹没在波涛汹涌的汪洋之中,随着浪花起伏、沉沦。沈念很快便没心思嘲弄他了,她变成了湿漉漉的小鸟,羽毛全被打湿了,可怜地缩在他的怀里。 那一晚上,她不知道有几分清醒,依稀记得时而看到他线条流畅的下巴,时而看到窗外的繁星,时而看到柔软的床铺,时而看到小时候被她涂鸦过的白墙。到最后她疲惫地闭上眼睛,失去意识,沉入梦乡。 第二天醒来,赵涟清还在熟睡。 他睡得极深、极沉,呼吸轻盈而均匀。这是她最佩服的一点,赵涟清是她见识过的睡觉最安静的人,几乎安静得如同沉睡的雕塑,若不是还有细微的鼻息,她都不确定他是否还活着。 虽然经常保持运动让他昨天的表现力十分惊人,但也着实劳累了,她伸懒腰的动静竟然没有吵醒他。 但这个懒腰伸到一半,她的腰和大腿开始抗议起来。 沈念“嘶”了一声,伸手揉了揉。 身侧的人皱了皱眉头,闷哼一声,伸手把她抱住,重新塞进怀里。 这时候,小姑娘才发觉一件很恐怖的事情,这种事情只有在某些小说里才会出现,从来不会在现实里发生过,除非是天赋异禀,但当下的确是发生在她身上了——法棍还没有离开。 沈念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巨大猩红的“Jesus”。 怪不得伸懒腰的时候感觉很奇怪…… 哥哥,就是那个天赋异禀的人吧。 而她是一枚被串好的烤串。 起床洗漱好,沈念在厨房骚扰哥哥做早餐的时候,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赵涟清的脸上再次浮现出可疑的红晕。 沈念说,原来哥哥这么爱我呀,男人伸手捏住 了她的脸颊,让她的嘴巴嘟了起来,像一粒竖着的花生。 “早上想吃荷包蛋还是煎蛋?” 沈念艰难开口:“建读(煎蛋)。” “好。乖乖去餐桌坐着,马上就好。” 他松开手之前,另只手里已经拿了一颗鸡蛋。于是他一边单手打蛋,一边捏起她的脸颊,低头吻住了她嘟在一起的唇。 沈念在感受到那抹柔软温热的触感的同时,听到了鸡蛋落在煎锅滋啦滋啦的声音。 …… 这四天也不全然都在做这种事。 至少最后一天,他们还是从家里走了出来,融入到人类社会里。 中午他们出门去吃了家属院附近的米线,还是一碗鸡丝,一碗番茄。这次两个人都加了荷包蛋和鸡腿,浇头满满当当。 米线店老板娘依旧风风火火,看到他们二人后,热情地询问他俩最近工作怎么样,在申城习不习惯,怎么不经常回家。 赵涟清温和地一一回答,最后老板娘叹了口气:“申城哪里都好,就是压力太大。本来我老公说要去申城做生意,一听租金吓死人了,所以干脆就在峰南落脚。峰南其实蛮不错的呀,怎么年轻人都想往申城跑呢。” “申城有好律所呀,我哥哥现在都是申城大律所的合伙人了。”沈念煽风点火。 赵涟清还没来得及阻止她,便听到老板娘惊讶道:“合伙人?合伙人是什么领导啊?” “我说也不清楚,应该是挺大的领导吧,反正人家都喊他赵总呢。” “喔唷,这么厉害!这孩子年纪轻轻真是了不起!” 在老板娘敬佩和羡慕的眼神中,赵涟清默默地保持微笑,这时手臂上突然挽上一个热乎乎的身体。 沈念的声音在近处响起,像一只仰头踢步的小猫。 “那当然呀,我哥最厉害啦!” 吃完米线,和老板娘告别,他们又去旁边的超市买了一些蔬菜、水果,最后做一顿晚饭。结账的时候,赵涟清顺手拿了些小雨衣,塞进了购物篮里。 沈念顿时脸颊通红,有些紧张地看了眼收银员。 “你、你拿这个,我们去自助结账吧。” 赵涟清平静道:“害羞了么?” 说罢,又抓住她的胳膊,不让她跑开:“待会儿我付款,你拿袋子来装东西。” 小姑娘的脸像是燃烧的火烧云,几乎红成小番茄了。她深吸一口气,抓起小雨伞看了一眼,都是普通款。 反正都要社死了,不如社死个彻底。 她迅速扫荡了一眼货架,参照赵涟清拿的尺码,又拿了红雨衣、黄雨衣、绿雨衣和紫色的画着闪电的雨衣。这个她迟疑了一瞬,看了眼雨衣使用说明,上面说可以模拟电流通过的效果。 册那,现在都进化成这样了吗? 她丢进了购物篮。赵涟清意味深长地看着她。 她摊开手:“多尝试点新东西,哥你有时候就是太保守。” “昨天在窗户边,你让我放你下去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 最终还是去了自助结账机,这有点突破小镇的接受阈值了。饶是收银员都是陌生面孔的小姑娘,但他们购物篮实在是眼花缭乱色彩丰富,就不为难人家了。 买好东西,两个人慢慢走回家。傍晚的清风徐徐吹来,吹动沿途茂密而庞大的梧桐树,树叶簌簌作响,好似情人间亲密的呢喃。 这个时间点,街上人很少,大家都在忙着做晚饭,单元楼里飘散出一阵又一阵家常饭的香气。沈念壮着胆子,扫视了一圈,确定没有熟人后,牵起了赵涟清的大手。 赵涟清熟练地张开五指,与她手指相扣,掌心相贴,晃晃悠悠、晃晃悠悠地往家里走。 …… 五点半,晚饭做好端上餐桌。他们今天吃得早,待会儿就要回申城。 沈念趁哥哥做饭的时候,去侧卧收拾行李。不一会儿,饭香和赵涟清喊她吃饭的声音一同传来,她应了声“马上就来”,用力将行李箱扣紧。 虽然只有四天的行程,但她还是习惯性地拿很多东西。好不容易都收拾完了,小姑娘累的坐在床上歇了会儿,才懒洋洋起来,去吃饭。 手机铃便在这个时候响起。 她又回到床上,找到了丢在角落里的手机,发现是总编辑打来的通话。沈念愣了愣,突然意识到什么,迟疑地摁下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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