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被拉来了,再拒绝就显得不识好歹了。 林粟挨着许苑坐下,对面就是谢景聿,她抬头就能看到他眉目清俊的脸,也难怪李爱苹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会说他长得像偶像剧里的演员。 “踢正步比站军姿累吧?”周与森问林粟。 “还好。”林粟看向周与森,还是没忍住问:“你为什么会选我来加入分列式方阵?” “选你很奇怪吗?” 林粟点头,说:“班上有别的女生想走分列式。” 比如李乐音,下午周与森让林粟出列时,她的表情颇为不忿。 “她们不合适。”周与森说。 林粟疑惑,“我就合适?” 周与森点头,直白地说:“我观察你好几天了。” 谢景聿和许苑听到这话,齐齐看向周与森。 林粟微微蹙眉,倒没觉得这话暧昧,只是不解。她问:“观察我做什么?” “班上的女生里就数你军姿站得最标准,这么多天也没见你喊苦喊累,走分列式比基础训练累得多,她们不一定能坚持下来,但是你能。”周与森说得很笃定。 许苑闻言,点头同意道:“林粟是很有毅力,定点姿势能坚持好久。” “她的正步也踢得很标准。”周与森扭头问谢景聿:“她们那排走的时候我让你看了,林粟是踢得很标准吧?” 林粟抬眼,直接撞上谢景聿清冷的目光。 周与森见谢景聿不答,就用自己的肩头碰了下他的,不满道:“喂,你不会就盯着许苑看了吧?” 谢景聿乜他一眼,许苑眉头微皱,瞪着周与森,不高兴地嗔了句:“瞎说什么呢你。” 周与森嘻嘻一笑,“真受不了你们两个。” 没多久,休息结束,教官吹了哨子让所有人集合,新的一轮训练开始了。 好不容易捱到了傍晚,总教官让所有学生围坐在一起学唱歌,他教大家唱一首《团结就是力量》,这首歌所有人耳熟能详,很快就学会了。多出来的时间,教官就让学生主动上前表演才艺。 很多人对一中的学生有刻板印象,觉得他们都是只会读书的书呆子,但其实这里不乏才艺俱佳的人,他们自信张扬,不怯于展现自己。 在教官的鼓动下,学生们积极踊跃地上前展示才艺,有唱歌的,有跳舞的,连表演相声的都有。 林粟没什么才艺,她唯一能想到的自己会别人不会的技能就是采茶,这是生活逼迫她不得不掌握的生存技艺,不值得夸耀。 场子热起来后,教官们也乐在其中,不知道是哪一位排长喊了声“实验班”,之后很多人就跟着起了哄。 “实验班、实验班、实验班……” 在众人一迭的起哄声中,许苑站起了身,昂首自信地站到了场中央。她把迷彩短袖的衣摆扎紧,勒出了小蛮腰,随后摆出了一个优美的舞蹈姿势。 实验班的同学帮忙放音乐,许苑就随着乐声起舞。她跳的是民族舞,一舞翩迁,轻灵的舞姿显得她身段婀娜,极富韵味。 许苑自信、大方,待人友好,仿佛天上皎皎的明月,她身上的光芒不会引人嫉妒,只会让人羡慕向往。 林粟莫名想到了谢景聿。 她此前从不认为他会是个恋爱脑,但此时此刻看着翩然起舞的许苑,忽然觉得也不是不可能。
第9章 傍晚军训结束,周与森喊林粟一起去吃饭,林粟推说孙圆圆在等自己,拒绝了。 解散的高一新生加上放学的高二高三生,食堂爆满。林粟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排队上,就先回宿舍洗了个澡,之后才错峰去吃饭。 吃完饭,差不多要到晚自习的时间,她又想在收发室关门前去问问有没有自己的信,就掐着时间往学校后门赶去。 因为着急,林粟走得很快,几乎是用跑的,结果因为惯性避闪不及,在收发室门口撞上了人。 她把那人手上的一封信撞掉在地,反应过来后,她立刻蹲下身捡起来,一边歉然道:“对不起,我——” 她的声音在看到对方的脸时戛然而止。 谢景聿面色不豫,伸手直接抽走林粟手上的信。 “抱歉。”再开口时,林粟的声音克制了许多。 谢景聿了无情绪地扫她一眼,抬脚要走,忽又顿住。 “周与森。”他开口。 林粟抬头看向他,眼神不解。 “那小子很蠢,别打他的主意。”谢景聿冷声道 林粟的一颗心倏地往下一沉,莫名有种失重般的感觉,她绷着脸,暗吸一口气,用同样的语调回道:“你放心,我不会。” 谢景聿的目光在她脸上掠过,似乎是冷哼了一声,极具嘲意。 收发室的看管大爷要关门,林粟赶紧问有没有自己的信,大爷翻了翻,找到了一封没写班级的信递过去。 “是这个吗?” 林粟看到自己的名字,忙点头接过。 拿了信,再回头,谢景聿已经不在了。她抿抿唇,匆匆赶到教室,把信件塞进了书包里。 一中的晚自习从六点半上到九点半,三小时的时间看着很长,但被各科卷子填充后就显得匆匆。 或许觉得时间不够用的只有林粟。 高中的知识和初中的比起来,难度徒增,像是从三阶魔方直接进化成了五阶魔方,而她的知识基础甚至连三阶魔方都达不到。 能考进一中的人都不是泛泛之辈,还没正式开始上课,林粟就认识到了自己和身边人的差距。一张卷子,她有一半的题目做不出来,还有一半不知道做得对不对,反观别人,总能很快做完卷子,再互相对答案。 别的同学对军训怨声载道,但她觉得,比起站军姿、踢正步,晚自习的卷子更难。
第二节 课下课,班上很多人都起身走动。林粟就坐在位置上,全神贯注地盯着卷子上的一道物理题,眉头越皱越紧,都没察觉到有人站在了自己身旁,正低头盯着她的卷面看。 “要我点拨你一下吗?” 身边突然有人说话,林粟吓一跳,倏地抬头,就看到周与森笑得人畜无害。 周与森问完,也不等林粟回答,直接拿过她手中的笔,在她的卷子上画受力分析图,又刷刷在边上写了几个公式。 “懂了吗?”周与森问。 林粟抿了下嘴,接过他的笔,防备地看着他。 “有事吗?”林粟问。 “没事,就是下课了来找你说说话。”周与森说得很坦荡。 林粟察觉到班上的人都在有意无意地往他们这儿看,她不喜欢这种因为旁人而备受瞩目的感觉,就站起身,拿上杯子往外走。 周与森跟在她后头,边走边说:“你有题目做不出来,可以问我啊,我的成绩虽然不如景聿,但是也不赖。” “真的,不信你问你同桌,我和她一个初中的。” “我最拿手的科目是化学,英语差点,不像景聿那家伙,从小双语教学,和她妈讲话还用英语,明明都是中国人。” “你和他认识很久了?”到了饮水间,林粟把杯子放在热水器上问。 周与森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林粟问的是谢景聿,遂答道:“和许苑比起来不算久,他俩父母那辈就认识,从小一起长大的,我和景聿是初中因为打篮球才熟起来的。” “你别看他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其实熟了就会知道他人还不错。” 林粟颔首,不用周与森说,谢景聿在她心里也是个大好人,不,说是大恩人更准确。 热水器的水跳到了100℃,林粟拧开瓶盖装水,又听到周与森问:“我看你在班上都不怎么说话,是不是还不适应?” “没有。”林粟回得简单。 “那你怎么不和同学多交流?”周与森循循劝道:“到了新学校,就要多交几个朋友,这样校园生活才会更精彩。” 这话真像是班主任说的,林粟听完直截了当地说:“我是来读书的,不是来交朋友的。” 周与森愣住。 林粟在心里叹一口气。 她知道周与森没有恶意,但他的热情让人觉得有负担,而且,她并不想和他走得太近,免得谢景聿觉得她别有用心。 思及此,林粟不打算再和周与森周旋下去,她把杯子装满水盖好,转身往回走。 经过三班时,正巧碰到了站在走廊上的谢景聿。 周与森喊了一声,谢景聿回过头,看到林粟的那刻又很快地移开了视线,连余光都不曾给她。 林粟面色平静地收回目光,走进自己的教室。 周与森走到谢景聿身旁,双手搭在栏杆上,表情居然罕见的很郁闷。 他平常大大咧咧的,神经粗的可以在上面开车,谢景聿稀奇,想到他刚才和林粟走在一起,轻嗤了下,问:“踢到铁板了?” 周与森挠了下头,把林粟刚才说不交朋友的话复述了一遍,谢景聿听完就明白了——他傍晚说的话起作用了。 “我是不是说错话了?”周与森问的有些伤心。 谢景聿淡然回道:“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样,喜欢交朋友。” “你说的是你自己吧。”周与森抱怨了句:“当初和你熟起来费老劲了,要不是你球打得不错,我才懒得搭理你。” “终于肯承认我的球打得不错了?”谢景聿似笑非笑地说。 “也就那样,和我比还是差点。”周与森得意洋洋的,他看着谢景聿,突然又恢复了活力,乐观道:“连你这样的大冰块我都能焐化,林粟肯定比你好相处。” 谢景聿听到周与森把自己和林粟拿来对比,眉头微紧,正想提醒周与森离林粟远点,免得之后遭人利用,但见他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便作罢。 周与森这人是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林粟就像是白茅、香蒲这类植物,兴许他要被割几回手才能明白,不要去招惹她。 有些人天生就混得开,周与森就是这样的人。 开学不过几天,在许多人尚且不能认全班上同学的脸时,他就凭借阳光的外貌,开朗的性格让班主任赞赏有加,让全班的人都对他印象深刻。 周与森无疑是四班的风云人物,这样一个阳光大男孩,主动和林粟这样孤僻到不合群的女生讲话,自然会引发班上人的讨论。 晚上林粟回到宿舍,洗了澡晾好衣服后就坐在桌前继续做卷子。 李乐音吹完头发,在凳子上坐下,拿了镜子摆正后就开始往脸上抹东西。她搽着脸,余光瞟了下林粟,突然开口问:“你和周与森以前认识?” 林粟正在计算一道数学题,听到李乐音的话,摇了下头算是回答。 “不认识他为什么找你?”李乐音扫了眼林粟的卷子,“还教你做题。” “之前他和我一起送圆圆去医务室,说过两句话。”林粟敷衍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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