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那就吃。”林翱眼神暖暖,扬臂喊人过来点菜,不一样小火锅和粥就上上来了,虽然店铺看着磕碜,碗筷也简陋,但卖相和味道是真的不错,叶欣岚吃了一口,兴致就上来了,埋头哐哐炫粥,一手拿着勺子,一手还要抓着发尾,防止头发落进粥里。 林翱见了,什么都没说就起来去了里面,跟女老板要了根发绳递给她:“扎一下吧。” “哦。”叶欣岚接过来,草草地把头发团了个团子,继续埋头干饭。她扎得松散,一缕长长的边发就飘荡下来,羽毛似的,在林翱眼里仿佛是开了慢速,反应过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伸手帮她捞住了这缕淘气的头发。 他的手指离她的脸颊,堪堪只有几毫米的距离,叶欣岚猝不及防,被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要躲,但嘴里还塞着一口粥,又被烫了嘴皮子。 “嘶——”她痛得皱起眉头,不客气地打了下他的手腕:“你干嘛?” 林翱努力不让自己的视线落在她红肿光润的嘴唇上,假装镇定:“你头发。” “哦……”叶欣岚捂着嘴,一手从他指缝间撩起发丝,随手别到耳后,眼睛都不看他,林翱收回了手,继续往火锅里下肉。 本该是全无所谓的小互动,但接下来两人却意外沉默,谁都没开口,叶欣岚的脑袋都快埋到碗里去了,只留给林翱一小片发顶。 林翱欲言又止,纠结了好一会才开口问她:“对了,你下周三有空吗,跟我回一趟老家。”
第32章 叶欣岚咽下嘴里的粥,莫名其妙看了他一眼,刚要怼回去,林翱趁这个间隙又把一块烫好的吊龙放到她碗里,香味勾人,她只能又埋头下去吃,吃完了一抹嘴,才说:“不去。” 且不说老家现在根本没什么她挂念的人,逢年过节都难得回一趟,单是这会电商节预热迫在眉睫,手上一堆工作要做,她就没心思往外跑,还跟林翱一块,又不是疯了。 林翱想到她会拒绝,淡定地夹了块肉下锅:“你先别急,听我把话说完。之前你也见过的那位老板,他家里在我们那有些背景,这几年政府要发展经济,颁布了许多有利于经商的政策,希望在外的萍乡人不忘家乡,吃肉的同时也分老家一点油水。政府还批了一大块地,打算建造新的产业园区,那位老板就把这个事盘下来了,可他一个人毕竟吃不下,就组织了一大波萍乡商人一起搞这事。现在市里的人也重视起来了,要派记者来报道,还弄了个节目专栏,我想着要不回去参加个开工典礼,顺便蹭点官媒流量,多增加点曝光,对我们也都不是坏处。” 一番话说完,肉也将将烫熟,冒着腾腾热气,三分劲道七分软,完美的熟度。他把肉又夹到叶欣岚碗里,才抬眼跟她对视:“做事讲究火候,食材好自然是必要的,但没有天时地利,又错过东风,最后把好肉烫老了,岂不是可惜。” 叶欣岚自然是听得懂,她把肉塞进嘴里,嚼得腮帮子鼓鼓囊囊:“你让我想想。” 林翱继续劝她:“你真的可以考虑一下,这事也耽误不了几天,统共三天两夜,采访完我们就能撤了。” 叶欣岚就笑了:“你都安排好了?想几天了?” 林翱一愣,脸上有点挂不住:“没几天,他们先找的我,我又不想一个人去,跟他们打交道挺费神的,你也知道那些人有多势利眼。” 这话叶欣岚很同意,在创业经商的圈子,自带家底赢在起跑线的人,永远享有更高的地位,所有资源和人际都会流向他们,而她和林翱这种单纯靠着努力和运气起来的人,不说资产在那些大咖眼里连个屁都不是,碰到有求于人的时候,也还是得舔着脸套近乎。 如果这回真能蹭上官媒流量,不仅是免费的广告,对公司形象也是有利无弊,叶欣岚确实很心动,但面上还是要装一装,遂摆出冷脸,口气也很淡:“再说吧。” 林翱唇角一弯,洞悉了叶欣岚此时的心理活动:想答应,又顾着面子,非要跟他画三八线。他沉吟片刻,添了一句:“阿姨的忌日是不是要到了?” 叶欣岚顿了顿,低头含糊地应了声:“嗯。” “那正好可以去扫墓,去年你换了手机号,墓地的管理联系不上你,电话打到我这了,我帮你交过管理费了。” 叶欣岚猝然抬起头,看着他发愣,嘴巴张了张,想说什么的自己也忘了,只能抓起手机问:“不好意思,多少钱,我转给你。” 林翱笑笑:“不用了,也是我该做的。” “其实没必要,离婚了就两清了,你们家祭祖我也从来不去。”叶欣岚嘴硬,她知道林翱时不时回去过,上次祭拜的时候,墓碑被擦得锃亮,还放着一大束白菊花。本来以为是管理员清扫的,但看了看左右人家的碑,还糊着灰尘,脏兮兮的。 “这次回去,忙完采访的事,顺道还能一起去拜一拜,让你妈保佑你今年发大财。”林翱怕这个话题惹叶欣岚伤感,故意开着玩笑,叶欣岚扯了扯嘴角,调侃了一句:“她能管得了这吗,生前就没享过福的人。” “那成了神仙的,肯定不一样。”林翱给自己倒了杯茶,慢悠悠呷着:“等我们成了神仙的时候,不知道能保佑人什么。” 叶欣岚笑他:“有没有后代给我们立碑还两说呢,没有香火算什么神仙。” “怎么,你不打算结婚了?”林翱把杯子放下来,看着她问。 叶欣岚垂下眼,半是自嘲半是怨怼:“都是体验过一次的人了,说这些干嘛,能好好赚钱好好生活,偶尔谈谈恋爱就不错了,人生在世,要求不能太多,有些东西就讲究一个缘分。缘分到了就能成,缘分尽了就散,别太上头。” 林翱懂她话里的意思,但是不太想懂。他放下筷子,叹了口气:“你现在怎么这么丧?” “我这是大彻大悟。”叶欣岚说:“我们都该朝前看了,一直纠缠在过去的恩怨里,只会活得很累。我也想过了,就当大家以前不懂事,年少夫妻嘛,都是这样的。” 她说得挺豁达,像是真的要跟他冰释前嫌,握手言和的模样,林翱应该庆幸的,但却高兴不起来,他把胳膊杵在桌面上,向她靠近了一点:“真的能过去吗?” “能啊!”叶欣岚重重点头,“不然我还能跟你在这吃饭,还能话话家常吗,早就扇你一巴掌,再把火锅掀你脸上去了。” 林翱听了苦笑:“那还不如打我呢,这样算什么?” 叶欣岚十分费解:“你是不是贱得慌,非要我骂你才高兴……” “岚岚。”林翱出声打断她,脸色凝重:“我一直觉得我们,还有很多事没解决好,你分明对我有怨气的是不是?你先前说过的,是我当时太懒惰,不思进取,不想着赚钱让你过好日子,所以你对我失望了,才要跟我离婚,那这些我现在都明白了,你就不能……” “不能什么?”叶欣岚笑出来,看他的眼神却结着寒冰:“都过去了,林翱,就让它过去行不行,我们以后就当朋友,当不了朋友就当个合作伙伴,或者普通老乡,都可以,别再重复过去的路了。” 林翱一动不动坐在那,安静地听她这番话,心如刀绞:“可是,万一呢?我们现在也都没有经济压力,我可以给你买很多东西了。” “没有万一。”叶欣岚神色坚决,嘴闭得很紧,双手在桌子底下死死握成拳,逼自己直视他的眼睛,不许退缩:“你有没有想过,这可能不是有钱没钱的问题,而是我们根本就不合适。” …… 叶欣岚起身离开很久,林翱还坐在那,脑子里头嗡嗡的,不断回荡着一个问题:他和叶欣岚真的不合适吗? 他不这么认为,至少在很久以前,在两人都在为初萌生的爱情悸动时,他坚定地认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林翱小时候对女孩子不太感兴趣,并不是讨厌,而是不想跟她们发生什么,同龄的男孩子故意去欺负女生,来博取注意力,他对这个行径只有鄙夷。 既然要挑战,当然是挑战强者,欺负女孩子算什么英雄好汉,要打就打男的,最好还是比自己年纪大的男人,那才是武力和勇气的象征。 林翱依稀记得,小时候他还是个非常有征服欲和英雄情结的人,之所以会保护叶欣岚,大部分也出于这个原因。他想象中自己就像个路见不平的侠客,拯救了叶欣岚,让一个每天哭唧唧的小女孩露出笑容,这让他很有成就感。 而且这种成就感会让人变得贪心,笑一次不够,他想看叶欣岚多笑几次,最好像隔壁街那个流口水的傻子一样,每天乐呵呵的,见了人就笑,多么讨喜。 后来莫名其妙,这种单方面的施与就变质了,他越来越希望得到回馈,除了想看她对自己笑,还希望她无时无刻盯着自己,出了门也要紧跟在身后,他越来越享受叶欣岚对他的崇拜,然后就在这逐日扩大的崇拜中,他们稀里糊涂地爱上了。 长大以后,谈恋爱结婚都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林翱曾经真的以为,他会和叶欣岚过一辈子。 当然他们也会吵架,叶欣岚太拼命工作,野心写在脸上,她的注意力被分散了,再也不会只聚焦在他一个人,她早出晚归,终日有太多事要烦心:工作,家庭,亲人…… 这本是人之常情,并无对错可言,放到现在来看,林翱相当认可叶欣岚在那个时期的心理变化,但年轻的他并不懂这些,他只觉得受了冷落,对生活失去了掌控,本该是他领着叶欣岚往前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叶欣岚反倒成了舵手。她的眼光长远,并不满足于眼下的吃饱穿暖,而是要驶向星辰大海,甚至希望他也有同样的觉悟。 林翱跟不上她的思想境界,自然而然掉了队,他就像个耍赖的小孩子,故意自暴自弃,撒娇卖乖,试图逼迫叶欣岚为他停下脚步,重新注视着他,慢慢拉他起来。 可惜她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冷眼看待他的破罐子破摔,把他抗议式的矫情当成了本性,最后对他失去了耐心,甚至不给他沟通的机会,就这么放手让这段感情走向湮灭。 离婚后林翱很是茫然堕落过一阵子,他在复制粘贴的日常里逐渐麻木,最后终于在某个时刻顿悟过来,叶欣岚也许是对的。 没有目标的生活如同在荒野流量,每一步都会迷失,这时抬头看太阳,才能找到方向。他习惯于把叶欣岚看作太阳,以为她会永远存在,毕竟两个人认识的太久,久到连爱都成了惯性,不需多做努力,自会长长久久。 但叶欣岚眼里的太阳又是什么呢? 林翱坐不住了,他意识到过去他有多么幼稚,眼光狭窄,心里只有自己的悲喜,却从不好奇她眼里的风景;如今再度相逢,他想,哪怕不能拥有她,也要成为那缕东风,送她去看想看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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