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他满身都是伤,但她一定不会弄疼他。 之后,她也一直跟他睡在一起。 住院的第六天是篮球赛的日子,如果没有那群人渣,陈聿此刻正意气风发地驰骋在篮球场上,伴着欢呼与喝彩,安弥也会在篮球上跳舞为他加油。 陈聿没觉得可惜,他可惜的是:“今天本来可以看到你为我跳舞的。” 听他这么说,安弥笑了声,“你猜苏芷伊她们给我带来的衣服里除了冬装还有什么?” 陈聿愣了下,一瞬间便猜到了,“啦啦队队服?” “Bingo,”安弥歪头冲他笑,“在这儿,我也能为你跳。” 她说这话时,陈聿那双始终漆黑的眼很亮,很亮。 人活着就为了某些时刻,听到所爱之人的心跳,收到所爱之人的表白,与爱人相拥,与爱人痛吻…… 这一刻,是被爱人珍视。 “等着。”安弥丢下这句,在行李箱里翻出那套短裙,然后拿着衣服和彩球走进卫生间。 再出来,她已经穿短裙,手里拿着两颗金色的彩球,头发绑成高高的马尾,脸上带着青春又活力的笑容。 他没能去赛场上,但没关系,在病房里,她也可以为他加油,为他喝彩。 赛场是热烈的,爱情也同样。 当看到安弥跳起舞,陈聿胸腔下的那颗心脏比奔跑在篮球场上时更为剧烈。 他很幸运,他爱对了人。 作者有话要说: 我希望这本带给大家的感觉不仅仅是“带劲”两个字,我更希望能写出来的是他们彼此浓烈的爱意
第60章 失火 在医院待了一周, 陈聿出院。 他身上的红肿都已经消了下去,脑部颅内压也降了下去, 擦伤都结了痂,但淤青估计还得有阵子才能散,骨折的左手和右腿也至少还要养个两个月,出门只能靠轮椅和拐杖。 陈聿在校外那公寓是复式,卧室在二楼,他上下不方便,安弥便将让他住进了她那间公寓, 当然,她也住这边,她得照顾他。 三只猫也被接过来,原本冷清的公寓变得热闹了好多。 回到公寓的两人做的第一件事, 是坐在沙发上抽烟。 抽的还是陈聿的烟,但这回,打火机用的是安弥的,那个半面蝴蝶翼半面机械骨的打火机。 轮到陈聿把玩她的打火机,“定制的?” 安弥摇头,呼出口烟, “我自己做的。” 陈聿显然意外。 安弥纠正:“准确来说,是我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了点儿东西,打火机是在街上淘的, 只是在上面加了只蝴蝶。” “你喜欢做手工?”陈聿问。 安弥摇头, “是安宁喜欢做, 这只蝴蝶我是照着她以前一个手工来做的。” “这样啊。” 陈聿垂眸看着手里打火机上的那只蝴蝶, 蓝色珠母贝折射出的一抹蓝光洇在他眼底,让他的眼睛看起来像月光下深蓝的一片海。 半晌, 他抬头望向安弥,唇边扯出一抹笑,“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也做些什么贴身带着来纪念我。” “不会,”安弥回答得很快,她将抽完的烟伸进烟灰缸,在抖落烟灰之际说出下一句,“我会跟你一起死。” 这时候,陈聿望向她的眼神一瞬变得极深。 因为烟灰缸在茶几另一边的边缘,安弥这会儿离陈聿有些远。 陈聿微仰头,喉结轻滚,薄唇轻吐出两个字,“过来。” 安弥没有立马靠过去,她斜斜扬起一侧嘴角,抬起夹着烟的手,问他 ,“干嘛?” 陈聿同样扬起一侧唇,“亲我。” 闻言,安弥发出一阵气音的笑声,看着说不上来是想亲还是不想亲。 像是不想,她侧过脸吸了一口烟。 可下一秒,她含着烟靠过来,闭眼吻上了他的唇。 烟雾在两人双唇之间弥漫,染上尼古丁气息的吻,有种极致的欲,带着令人沉迷的瘾。 神经在疯狂颤栗,像陷入了一片烟与雾的漩涡,燥热、颓靡、迷乱…… 这个吻,极尽暴烈与缠绵。 香烟的味道充斥整个口腔,两个人像无可救药的瘾.君子,拼命在对方的唇齿间汲取最后一丝香烟的残余,吻得极其痴缠深.入。 两人手里的都还燃着,谁也没管。 等这个香烟吻结束,两根烟早已燃尽。 两人重新点了烟,然后靠在一起,看着对方沉沉的笑。 因为吻得太久,安弥的唇色比涂了口红还诱人,她长相很英气,双唇却十分饱满,颜色更是不涂口红也很正,是唇形的锋利淡化了饱满带来的性感,加上她不笑的时候嘴角是向下的,所以看起来冷感十足,只有亲起来才知道有多带劲,又软又润。 光是与她接吻,陈聿都很容易起反映,更别说这次还掺了香烟气息。 他看着安弥,眼低全是快要压不住的某种情绪,眸色极深。 手里的烟被他抽得很猛,一口像要燃掉大半烟丝,似乎只有浓郁的尼古丁才能让他压抑住那份慾望。 安弥看出来他在压抑什么,本就笑着的她,此刻笑容艳色更浓,“禁欲对你来说就那么难?” 她笑着抽烟的样子也尤其勾人,陈聿双眸的颜色又暗一分,声音沉哑,“哪个男的刚开荤能禁得了欲?” 安弥表示:“我怎么知道其他男的禁不禁得了。” 陈聿再猛抽一口烟,呼出的白雾浓得都能挡住视线。 安弥嘁声道:“谁让你第一天就开荤,这就是操之过急的后果。” 陈聿一点儿不后悔,“能操不操是男人?” 安弥:…… 操之过急的“操”是这个“操”的意思? 这男人真他妈绝了。 安弥白他一眼,懒得再跟他说多,脸侧过去抽烟。 陈聿边抽烟边盯着她红润的唇,和她同步吐着白色烟雾,那眼神像是在说—— 等好了,这阵子憋的火,他一定连本带息在她身上讨回来。 * 出院后的日子跟在住院的时候似乎没什么差别,俩人还是没返校,反正也没什么课了,陈聿这断手又断腿的,去上课麻烦死,两人索性成日窝在公寓里。 跟在医院时一样,安弥偶尔会用轮椅推着陈聿下楼转转,但还是有一点不同,医院提供一日三餐,在家他们只能点外卖。 在吃了几天外卖后,安弥心血来潮,想让陈聿教她做饭。 她想学,陈聿当然就教。 安弥这辈子一次饭都没做过,面都没煮过,厨房里的很多东西对她来说都相当陌生,怎么开火她都不知道,要教她做饭得从头教。 陈聿先从简单的菜教起,先做番茄炒蛋,小炒肉,还有玉米排骨莲藕汤这种简单的。 因为料到她做这三道菜肯定需要很久,所以陈聿让她先做玉米排骨莲藕汤,等她把其他两道做好,这道菜肯定炖到位了。 排骨买来就是切好的,玉米和莲藕也好切。 “排骨先冷水下锅。”陈聿坐在旁边一步一步地教。 安弥把排骨放进冷水里。 “加料酒还有姜片去腥。” 他说什么,安弥做什么,“料酒我不知道加多少,你说停我就停啊。” “嗯。” 安弥开始往锅里倒料酒。 “停,现在你可以切葱段和姜片了,小心别切到手。” 他语速不紧不慢,嗓音低沉如大提琴,更别说此刻他语声温柔,入耳真的好听得不行,光听他说话都是一种享受,安弥觉得他如果是名老师,他讲课时底下听课的学生一定会听得很认真。 听着他低缓沉稳的声音,第一次做饭的安弥都完全不手忙脚乱,切好葱段姜片后将排骨焯水,然后将葱段姜片油爆,再放排骨翻炒。 第一次炒菜的人多少都会被溅起来的热油吓得不轻,但安弥一点儿不怕,很从容淡定,但因为摸不准火候,她脸上总有种茫乎的神情,与她气质形成了一种萌态的反差。 她这模样落在陈聿眼里,可爱得不行。 他单手撑脸看着她,唇畔带笑,容色温柔到了极致。 空气中除了饭菜香与烟火气,似乎还弥漫着另一种名叫幸福感的东西。 时间好像放缓了许多,在这间不大的厨房里。 玉米莲藕排骨汤做得很顺利,接下来的两道菜制作过程也颇为顺利,就是蛋有点小糊,肉有点小厚,味道也有点小咸,但不影响陈聿吃得津津有味,不知道的还以为有多好吃,但安弥自己有味觉,尝得出来好坏,除了玉米莲藕排骨汤还行,其他两道菜是真不太行,虽不至于难以下咽,但也没有那么好咽。 看陈聿吃得特香的样子,安弥撇撇嘴道:“你不用为了我面子装作很好吃的样子。” 陈聿说:“我真觉得好吃。” 安弥说:“你当我没味觉?” 陈聿笑笑,“情人眼里出西施的道理你不懂?你给我做的饭,你觉得只有一分好吃,但在我这儿会是十分,因为喜欢你。” 听到这样的话,安弥心里当然开心,但小情侣之间就是别扭,她做出一副不信的样子说:“你要真觉得好吃,那你吃完啊。” 结果,陈聿真吃完了,他喝完最后一口汤,说:“现在信了吧。” 安弥很难压得住嘴角上扬的冲动。 “其实还是不信你真的觉得好吃,但……”她尾音拖长,抬起手拖着下巴,歪头看他,然后笑着开口,“我信,你是真的很喜欢我。” 陈聿笑一声,“喜欢得要命。” 嘴角再也压不住,她笑得眼睛也弯起来。 做饭这件事本是她的心血来潮,但现在,她想做很多很多顿饭给陈聿吃,等他好了,再和他一块儿做,那样做饭的时候也可以待在一块儿。 脑子里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安弥是有些惊讶的,她以为,自己不会是时时刻刻都想粘着男朋友的那种性格,结果竟生出做饭都想跟他粘在一起的念头。 不过没关系,她男朋友也蛮粘人的。 马上就要期末,安弥其实挺忙的,她得画期末专业课作品,还得复习需要笔试的科目,陈聿也没闲着,他同样也要备考,还要处理公司的事,但他记性好,复习效率很快,大半时间他都是看其他书陪着安弥复习,但安弥从小就不爱读书,一看书就坐不住,一复习起来后,做饭买菜都成了特有趣的事。 每天,早饭和午饭她是点的外卖,因为起不来,下午她就画会儿画然后复习一会儿,复习累了又去画画,画累了歇会儿继续复习,然后瞅着时间差不多的时候推着陈聿下楼去买菜,回来在他的指导下做晚饭。 日子过得平淡而充实,是安弥从未体验过的。 明明每天做的都是重复的事,她却一点都不觉得单调无聊。 她一个从小疯到大的人,竟然很愿意就这样与陈聿平平淡淡的一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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