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缓缓想起,自己每一次身不由己的躲避…… 如果那时,他都勇敢向她们走去,每一个人的命运都会比现在更好。 可就算往事令他追悔莫及,就算他们之间意外有了一条生命,他依旧无法向陈莺走去。 ——因为他真的不爱她。 终于,陈莺的耐心也耗到了尽头。 点燃夹在手指间的香烟,她深深吸进一口,贪婪地吞吐烟雾。 扔掉烟头,钻进驾驶室,她和她的小汽车一骑绝尘,潇洒地告别了叶颐的视线。 ----
第28章 溺水 ===== 荆果走后第七年。 这一年,有两件事让叶颐刻骨铭心。一件是威哥结婚,一件是孩子周岁宴。 威哥老婆是个洗脚小妹。听他反反复复讲,那晚他在邻市一家正规足浴城做按摩,一个仇家拎着菜刀就冲进来砍他,是洗脚小妹挺身而出,把手上滚烫的开水壶朝那男的泼过去,自己才逃过一劫。 兄弟们私底下都笑,如果不是洗脚小妹,而是洗脚大妈,这故事的结局就是一笔简单的感谢费。 老婆出身不好,威哥不想隆重操办,只在县里某酒店摆了十来桌。当天隔壁厅也有一场婚宴,专门请了婚庆公司来布置场面,运了整大车鲜花来。威哥这边一下就被比了下去。 同在一层楼办婚宴,隔壁大厅精心布置、仪式正规,自己这边却只有一个老乡充当主持人,处处透露简陋。新娘委屈得哭,躲在休息室里不肯出来。吉时要到了,老乡在话筒里催新娘入场,娘家一帮人都围在休息室门外好劝歹劝。 隔壁请的婚庆司仪声音洪亮,铆足了劲儿制造气氛,每一句这边都听得清清楚楚。威哥心烦气躁,叫人偷偷去把隔壁的电断了。效果立竿见影,对面一下便哑火了。 新娘这才肯从休息室里出来,被老父亲牵上台同威哥进行婚礼仪式。 隔壁也没闲着,很快就弄清楚了原委。这下一帮伴郎直接冲到威哥这边的大厅门口,要他们给个说法。 良民撞上黑she会,哪有道理可讲。 威哥本就憋了一肚子火,这下可有了名头宣泄,把还在吃席的叶颐叫出来,跟其他几个能打的混混一起,气势汹汹朝隔壁压过去。 那几个年轻伴郎哪见过这种阵势,盯着混混们手上的铁棍,背心里冷汗直冒。有人打了电话,新郎连忙从台上赶过来,是个一米七的胖墩,长得倒很和气。 威哥本想,对面认个怂就算了,大喜日子动武不吉。谁知这胖墩看着软乎,骨子却是硬的,痛骂威哥他们狭隘奸诈、龌龊小人。骂着骂着,还摸出手机来要打110。 这下惹恼威哥,他从裤腰里直接掏出一把巴掌大的钢刀来,瞄准胖墩下腹直扎过去。叶颐一个箭步从混混中冲出来,从背后将威哥抱住,死死摁住他拿刀的右手。 他靠近威哥耳边低声说:“威哥,这是我同学,放过他吧。” 威哥瞪他一眼,“你以为你面子很大吗?” 叶颐又道了声歉,跟威哥暗中角力,将他手中的刀卸了下来,背手藏到身后。他万分不愿意地抬起眼,与仅一臂之隔的胖墩新郎两两对视——在心底念:肖宝路,你怎么这么多年还没减下肥啊。 青梅竹马久别重逢,叶颐对肖宝路说的第一句话却是: “向威哥道歉。” 肖宝路的表情委屈又愤恨。可他知道,叶颐一定是为他好。于是硬了心肠,极不情愿地向威哥鞠了躬道了歉。 威哥爽了,说:“今后小心一点,做人别太嚣张,嘴要放干净。” 纠纷了结,双方各归各位。肖宝路眼睁睁看着叶颐跟在那群黑she会后面,一步步与自己分道扬镳。他多想冲过去把叶颐拉到身边来,给他喝自己的喜酒,让他跟他们一起欢呼雀跃…… 可他也知道,一旦走上不归路,就再也回不到当初了。 再见,叶颐;再见,我最好的兄弟。 · 回到威哥婚宴不久,叶颐便借故离开了。 酒店一楼大厅,铺着红布的桌子上,肖宝路这边的亲戚还在清算收到的红包。叶颐从电梯冲出来,对她们留下一句“稍等”,便不见了踪影。 他跑到离酒店最近的银行,急匆匆取出一万块钱,揣进裤兜,又奔回酒店大厅。所幸,肖家记账的亲戚还没走。 他满头大汗,将一万块现金递过去。几个亲戚目瞪口呆,将这一沓礼金放进大口袋中,又从包包里拿出记账本。 “男方女方?” “男方。朋友。” “名字?” “……就不写了吧。总之,是他的朋友。” 他伸手抹掉额头的汗,转身离开酒店。 亲戚们在背后嘀嘀咕咕——县城里行情,婚宴礼金200乃普遍礼貌,最为亲近者1000已是顶格。叶颐的一万如此之巨,使人浮想联翩,捉摸不透。 而此时本该在仪式结束后和新娘一起挨桌敬酒的新郎肖宝路,也从电梯里冒了出来,朝着酒店门外一个熟悉身影奔跑过去。 “叶颐!” 响亮的呼喊从背后传来。 叶颐站在街边等红绿灯,正要过斑马线,听到这句后忍不住回了头。肖宝路穿着稍嫌紧身的西服,跑起步来东倒西歪,可叶颐一点也不觉得滑稽,眼眶泪水濛濛。 肖宝路一冲上前,狠狠拥抱住他! “叶颐,我想你了……”声音呜咽。 叶颐也回抱住他,说:“新婚快乐……” 阔别七年,曾经吵吵闹闹的高中生,现在已经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的男人。岁月褪去了少年娇嫩的皮肤,而今两个大人都面带沧桑。 叶颐问:“你高考作文,写完了没?” 肖宝路笑:“记不清了,好像是写完了。” 突然就不知道,该继续说什么了。 红灯,车辆如流水经过—— 肖宝路问:“你手机号多少?” 绿灯,车流齐刷刷停住,几个行人穿过斑马线—— 叶颐也随在人群里,边走边向肖宝路摆手,又大声祝福了他一次: “新婚快乐!” 而后转身跑过斑马线,沿着长长人行道漫无目的奔跑、漂流……在树荫之间,凛冽的风穿透烈日。 他与挚友,已是黑白两种世界。就像当年果断与所有相识之人切断联系,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今日他初心依旧。 · 新婚的威哥,捎着老婆和几个保镖小弟来到外市,参加隆哥独子的周岁宴。 孩子小名天天,长得粉雕玉琢,五官出众。一双大黑眼珠滴溜地转,很显聪明伶俐。 威哥感叹:“还是得找漂亮老婆,生下来的孩子随妈。”要是随了隆哥,那不得是小曾志伟?幸好现在是小梁朝伟。 刚满一岁的宝宝,穿一套传统的锦红色马褂,半躺在婴儿车里抱着奶瓶咕嘟嘟喝。敬酒敬到叶颐这一桌,陈莺亲自抱起了宝宝,展示给宾客们看。 叶颐当然知道,其实只为了给他一个人看—— 这是他第一次见那小人儿,有种非常奇异的感觉。从前,他的爸爸妈妈和姐姐,都跟他没有血缘关系,在这人世他是光杆一个。可这小人儿……他与自己长得那么相像,尤其唇形,都似花瓣一样。 小人儿身上有自己一部分—— 叶颐只要一想到,浑身都发了麻。 眼前觥筹交错、一片喜庆,隆哥已经喝得红光满面。事业有成,中年得子,这是他人生最志得意满的一个时刻。 致命的遗憾,是他老婆怀里的儿子,与他无干。 ——有快感吗?叶颐并未感觉到。 目送隆哥、陈莺推着那辆小小婴儿车,很快又融入下一桌酒席。他坐回椅上,拿出手机第一次给陈莺发了消息: 有时间吗? 几分钟后,陈莺回复: 623,哺乳室。 支开了乳母,她抱紧宝宝疾步走进哺乳室。窗帘大开,叶颐背影浴在涌入的光线里,就像第一次见他时,他浑身被照得透明如玉。 他身材比一年前魁梧了许多——是练武的缘故。 叶颐回头,看向她的目光是歉疚。 陈莺想把宝宝送入他怀里抱抱,他却躲闪开来,不敢多看那小人儿——怕自己舍不得。 “对了。送给他的。” 叶颐从裤袋里摸出一只红色盒子,烫金的店名是某香港大牌金店。他打开盒子,取出里面的足金锁头来,小心翼翼戴进了宝宝粉嫩的脖子。 宝宝眼睛一直望着他,笑得咯咯咯,口水从下唇淌下来。叶颐掀起他脖子上的口水兜,一点一点替他擦干净了。 父子俩都眉眼弯弯,面容恬静。阳光从窗外晒进来,暖洋洋漂浮着,时光仿若美好。 陈莺默默转过身,用手背擦掉双颊眼泪。 金锁在阳光下亮灿灿的反光。正面錾刻四个字: ——长命百岁。 · 长命百岁,事与愿违。 这是荆果走后第十年,宝宝三岁。 隆哥的爷爷看样子活不到百年大寿了,心里头最惦记就是宝宝这个曾孙。为着孝道,隆哥让陈莺带着宝宝回老家乡下,守过爷爷最后这一段日子。 威哥为表诚意,隔三差五就要到乡下来探望老爷子。流氓没文化,连象棋也不会下,隆老头总嫌招呼他们都碍事。 惟有个叶颐,看着顺眼,还会下象棋。便只留了他在身边,叫威哥他们没事别再过来。 叶颐陪隆老头下棋、钓鱼、做木工。也陪宝宝玩玩具、捉迷藏。 隆老头去世前,为宝宝锯出一只小木马。宝宝很喜欢骑在木马上面,绕着篱笆围住的土院子一圈圈跑。 陈莺总是独立一旁,心不在焉看他们玩闹。没跟叶颐说过一句话——隆哥派给她的保镖赵三,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赵三心思敏锐,早在县里时便跟着隆哥,后来又被他带去外市。不像隆哥现在身边的人,他对叶颐很熟悉,又经常见着宝宝,心中总有一些猜测。 不只是他。曾经在县城跟过隆哥、见过叶颐,后来又一直在隆哥身边的兄弟,都越来越有一丝怀疑。 ——用一句话说,这孩子半点不像隆家人。 从隆老头、到隆父、再到隆哥,都是短板身材,小眼大脸,一个模子刻出来。可陈莺生出来的这孩子——眉清目秀,长手长脚。 倒很像那个人。 从前宝宝还小,五官没长开,大家见他漂亮都觉得是随了妈。可宝宝一天天长大,基因越来越显现于外表,陈莺一日比一日害怕,总觉得事情瞒不长了。 有天夜里,趁赵三不在的空档,她私底下找到叶颐,再一次恳求他: “我们逃吧……带着宝宝走吧……” 叶颐不明所以,只是空洞地安抚她,在月光下听她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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