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没人注意到这小子的身份,自己让老大老二动手,反而把事情闹大,到最后影响的是闺女的婚礼。 苏支书只能选择息事宁人,但他也不是啥软柿子,在适当的时机把妻子叫到一旁耳语一番,于是刘春芳放下其他事,专门招待这位“贵客”。 他们安安分分叙个旧也就罢了,万一苏小美突然又作妖,至少她妈还能治住她。 刘女士就这样扛起稳住大局的重任。 她的演技肯定是不如苏支书的,在人前还能勉强挤出笑容,房间现在就剩他们三个,刘春芳一秒拉长成晚娘脸,把人吓跑最好。 要不是孩子他爸好说歹说,她才不会带着这小子过来,没直接把他打出去都是她脾气好。 可惜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她都快把不欢迎写在脸上了,人家还跟没事人一样,甚至始终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刘春芳唯一能做的,只剩睁大眼睛盯着,不能让他找到搞事的机会。 蒋城无视了虎视眈眈的刘女士,朝面露惊讶的苏小美粲然一笑,随即半真半假的抱怨道,“早知道我们的重逢,最后竟便宜了谢容笙,倒不如那天我们没遇见。” 他不是傻子,自己前脚刚走,后脚谢容笙就开始了表白求婚一条龙,他这么个还在喘着气的初恋,竟然成了他们play的一环。 上周突然得知他们的婚期,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分开这么多年,要说蒋城多么痛彻心扉,那就太夸张了,他最多就是遗憾,难过,以及填满整颗心脏的不甘。 因为在他以为她早就结婚生子、身边至少已经有了别人的时候,她没有,却在他们重逢以后,毫不犹豫转身和别人在一起。这就难免让他觉得,他只是晚了一步,最怕的就是明明可以,你却偏偏不小心错过。 后来的每一次联系,他都要拷问自己一百遍,为什么不早一点回去找她? 这样铺天盖地的不甘几乎快把蒋城淹没,让他不管不顾坚持回国,紧赶慢赶终于站在了这里。 然而一进来,看到一身白纱的她端坐在床上,阳光洒在她身上像是镀了一层金边,面带微笑,那笑并不如何灿烂,却是他从未见过的恬静。 只有从内心感到幸福满足的人,才能笑得这样岁月静好。 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让他那颗狂跳的心,一点点掉入谷底,演练了一万遍的台词,也变成了一句半真半假的埋怨。 蒋城不想听那个答案,所以选择了不问,却没想到还是没能逃过来自她的会心一击。 只见苏小美虚弱摆手,净说大实话,“别这么说,有没有遇见你,结果都一样。” 她以前也觉得谢总是受到了蒋城的刺激,直到被她推倒后暴露真面目,知道真相的苏小美眼泪差点掉下来。 某些人表面装的高冷禁欲、从容不迫,根本就是老房子着火,一点就炸的状态,从他们第一次开荤,之后可以说是夜夜笙歌,他那个体力,苏小美要不是正值青春年华,怕是都有点招架不住了。 让冷静自持的人疯狂成这样,可见他之前压抑成什么样子,彻底爆发不过就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如果蒋城不出现,谢总估计还能再撑一段时间,在他的计划里,估计是等她毕业那天表白求婚一步到位,资本家嘛,只是喜欢追求高效率的。 但是在她毕业这个暑假结婚,应该是雷打不动。 他做好了计划,想方设法也会去促成。 蒋城:…… 他看着坦诚到近乎残忍的苏小美,苦笑摇头:“小美,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呢。” 苏小美眨了眨眼睛,自从她穿越过来,身边的人都夸她越来越董事、越来越优秀,说她一点都没变的只有蒋城,她还想再聊两句,就见他一言不合又开始掏兜了。 还是那个盒子,和苏小美熟悉的鸽子蛋,却从一颗光秃秃的裸钻,成了条被无数碎钻拥簇衬托的项链,原本就光彩夺目的钻石更加璀璨如星河了,有种华丽变身的美感。 蒋城向她展示这条巧夺天工的项链,恢复了招牌式的玩世不恭笑容,只是眼底还带着一抹释怀和苦涩,提起精神道,“你不喜欢光秃秃的钻石,我让人镶嵌成项链,这可是你以前喜欢的风格,之前已经拒绝过一次,再拒绝就不礼貌了啊。” 原来他千里迢迢赶来,只是为了给她随礼,随的还是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这是什么感动中国好初恋啊。 苏小美都被感动了,忍不住伸出罪恶的小手,“你都这样诚心诚意,那我就不客……” “你要不客气什么?”中途杀出个程咬金,刘春芳黑着脸训了闺女一顿,“这么贵重的东西也敢随便伸手,不要命了你!小伙子,不好意思,我们家小美不懂事,这礼物太贵重不能收。” 最后那句话是对蒋城说的,礼多人不怪,人家带着心意来的,她再不情愿,这时候脸上也努力换上了礼貌微笑。 蒋城却只是挑了挑眉,有种吊儿郎当的气场,“阿姨可能不了解我,我这个人有个毛病,送给朋友的礼物不接受拒绝。小美上次就拒绝过,所以我改成了她会喜欢的项链,再拒绝我可就不高兴了,到时候就在阿姨家住下不走了。” 刘春芳:…… 苏小美眼中的感动中国好前任,在刘女士这里就是个强买强卖的无赖。 偏偏她也只能被拿捏,大喜的日子不好闹大,眼睁睁看着闺女欢天喜地把玩着那条项链。 当然蒋城也没讨到好,最后看着苏小美把他精心准备的项链挂在脖子上,和她身上的婚纱皇冠完美融合为一体,和谐的就像它们都是一套出品似的,他宛如一口老血梗在心头吐不出咽不下,面上还要保持微笑。 这是他应得的。 “得偿所愿”的蒋大少也没理由再逗留了,礼物送完祝福也带到,就被刘春芳毫不客气轰去跟外面男宾们扎堆了。 刘春芳倒是还想留下来叮嘱闺女几句,最好让她把项链摘下来,好好收着,找个时间私下还给别人,她正经女婿家里有矿还对苏小美百依百顺,想戴这劳什子钻石还不简单? 奈何时间不允许,远远从村口传来的锣鼓和鞭炮声,昭示着迎亲队伍的到来,刘春芳就算有千言万语,也只能按下不表,赶紧招呼伴娘和村里的女孩们都进来帮忙堵门,不能让新郎轻而易举把新娘接走。 苏小美伴娘就是刘晓荣她们几个了,为了给她惊喜,伴娘服还是她们自己从首都带过来——费用依然由谢总报销,她们选择了统一的粉色纱裙,扎起头发,像是守卫公主的骑士一样围站在她四周,打定主意要给即将到来的新郎和伴郎团一个下马威。
第92章 迎亲团是从县里出发的。 他们选择在老家办一场婚礼, 就要遵守这边许多习俗,比如新人结婚前三天不见面。 谢容笙对当地传统早有心里准备,在苏家紧锣密鼓筹备婚礼的时候, 他同样也没闲着,在县里找好了一处临时落脚点,然后也按照正常流程布置、订酒席, 宴请宾客。 或许酒宴规模要比回首都那场小很多,但该给苏小美的排面一点也没少。 一开始听到他的打算,苏支书他们是拒绝的, 谢家离他们隔了十万八千里,亲朋好友更是遍布世界各地,人家在他们老家办婚礼, 是为了给自家体面, 夫妻俩早就准备好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即便新郎他们家迎亲在他们家洞房,也是可以的。 只要到时候谢父和女婿的姐姐姐夫一家子都能来,这场婚事就算圆满。 想必他们这边的亲朋好友、左邻右舍,也都能理解的, 不会因此生出什么微词, 毕竟他们还要回首都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那可是别人做梦都盼不来的。 但谢容笙坚持己见,不计成本也要给他们闺女一场完美无缺的婚礼,夫妻俩对他这极其铺张奢靡的行为, 咋舌归咋舌,内心其实也是受用的。 同为女人的刘春芳更认一个死道理——男人的钱在哪里, 爱就在哪里,谢容笙宁愿把事情变得这样麻烦, 选择最费钱费力又费人的方案,不都是出于对他们闺女的爱? 反正以谢家的财富,十个苏小美也造不完。 最初对谢容笙打闺女主意这件事反应最大的刘春芳,现在也真香了,越来越有丈母娘看女婿的觉悟,对女婿的一切安排接受得又快又好,甚至反过来提醒对方,已经在县里准备好了落脚点,那就早点搬过去吧。 既然决定遵守习俗,那就要彻底一点,婚礼前三天不见面的风俗也安排上。 带着大外甥一起在丈母娘住得特别安逸的谢总:…… 没想到他的用心布置,最后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丈母娘也是好意提醒,谢容笙还能稳得住,平时乖巧懂事的小少爷突然得知噩耗,差点就要炸了。 沈小虎当时还在努力接受刚刚跟三岁的苏小胖一起竞争花童却惨遭失败的噩耗。 小少爷吃亏在他不仅年龄超出花童标准,连身高都远超同龄人,苏小美穿着高跟鞋他都能够到她下巴。 试想一下,婚礼进行到关键时刻,他一身西装捧着戒指朝他们走过去——那画面是送戒指还是像去抢婚,就是见仁见智了。 为了避免误会,苏小美使用一票否决权,亲口掐灭了小少爷当花童的梦想。 也因为是她的决定,他再心碎也只能自己消化,最多用那双跟家里小狗学来的无辜下垂眼,可怜巴巴卖萌,希望能磨到她心软,也不曾有丝毫怨言。 结果苏小美铁石心肠不够,刘春芳又及时送上另一重暴击,坚强隐忍的小少爷也免不了破防了,头一次不肯配合大人的行动。 他哪也不去,就要守在小美身边。 刘春芳一口否决,“不行,最多小虎你晚一点回城,但一定要走的,万没有带着你出门子的道理。” 不知道的以为这孩子是她闺女的私生子呢。事关自家名誉,刘女士是半点不肯通融。 沈凛反对无效,最后在他舅的安慰下折中了一下,舅甥俩在兰溪村住到了婚礼婚礼前两天才走,还是磨蹭到天黑才依依不舍上车的。 他们离开的第二天,刘晓荣几人就到了。 苏小美这边始终热闹纷呈。 也因为太热闹,她都没想起要去谢容笙那边看一眼,他们选的落脚点在哪,这两天会有哪些宾客到场,苏小美全都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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