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好去找朗先生商量。 * 朗先生温和的问:“如果……没有肯尼思先生,你会接这个案子吗?” “如果……”张文雅想了想,“如果我不在ACLU的话, 我会接。” “你是担心……”朗先生轻轻一笑, “肯尼思……家族吗?” “有一点。” “那么你更要想一想, 如果你不是跟一个肯尼思结婚了, 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律师,你能扛的下来肯家施加的压力吗?” “我以为每个律师都会想着在法庭上击败肯家聘请的律师。” 呵,天真! “威廉·肯尼思·史密斯上一次上庭你应该还没来美国,当时媒体连续报道,肯尼思先生在旁听席旁听了庭审。” 张文雅蹙眉,“我看过报道了。”拖后腿的威廉!其实她很早就看过当年那个案件审理的报道,《纽约时报》的档案室管理员Mimi认为威廉只是靠着牛逼的律师才脱罪;而且表弟小约翰旁听对陪审员的态度也有所影响,陪审员说不定会认为既然小约翰都去支持表哥了,那么威廉可能真的是被“陷害”的。 当时张文雅没想太多,只觉得果然有钱雇佣牛逼律师就能脱罪。 这个案件也是同样,威廉有钱雇佣牛逼大状,女招待只有政府指派的律师,输得一塌糊涂,输得不情不愿。 私人律所总是能签到牛逼律师,美国法律强制要求私人律所必须有一定时长的公益服务,为没钱雇佣律师的人免费服务。要是遇到大律所的律师可能还好一点,但穷人更有可能被指派一个忙得不可开交的小律所的律师。 “你现在不是普通律师,你的身份特殊,”朗先生不太情愿的说:“你是外国人,还是女王陛下,你和……肯尼思先生结婚了,这些让你成了一个非常有名望的律师,尽管你才拿到律师执照不到一年。在很多人心中你可能是他们最后的希望,李文和如此,黛米也是如此。” 张文雅没说话。黛米便是那个女招待,长得确实很漂亮,但比较平庸,高中都没有毕业,没有学历,只能做些体力劳动,收入微薄。漂亮女孩生存不易,尤其是分辨能力不够的话,很容易被男人坑骗。 但她还有所顾忌:黛米可以去找别的律师,没必要来找她;黛米是听信了谁的话吗? 肯家的家庭氛围一直很好,亲戚们喜欢开玩笑,和乐融融。她见过威廉多次,威廉看上去规规矩矩的,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亲戚们也绝口不提十年前的庭审。肯尼思对威廉的态度没有对安东尼那么亲近,但也没有什么异样。 一个大家族人口众多,难免会有几个不成器的子弟,会拖累整个家族。肯家第三代的未婚男人不多了,肯尼思结婚之后,唯二未婚男性就是珍妮姑妈的儿子威廉,和泰德叔叔的儿子帕特里克。俩人都年过三十岁,威廉比肯尼思还大几个月,珍妮姑妈不免着急。 帕特里克是一直忙着众议员的事业,一直有女友,每次恋爱也都挺长时间的,就是一直觉得没有找到那个想跟她结婚的女人。 威廉没有固定的女友,也没带过女友或女伴来参加家庭聚会。 一看就不对劲嘛! 张文雅想着黛米来找她也不能算错,如果她这个肯家的表弟媳妇能站出来,那就是“有好戏看了”,一般情况下是要“避嫌”的,以免破坏大家族的团结。但她跟别人不一样,她不应该被肯家影响。 强||奸案是很多律师不愿接的案子,太难赢了。别管美国自我标榜什么“地球灯塔”,实际有些时候保守得令人匪夷所思,比如一桩强||奸案,群众实际还是爱男宝,如果证据没有将被告死死钉住无法翻身,很多陪审员(不分男女)都会认为被告不过是个倒霉蛋,自动为其开脱。 被告律师会攻击原告的所有方面,小到年幼时撒了一个谎都能被拿出来作为原告“不诚实”、“可信度值得怀疑”的佐证:你撒过谎,所以你这次也有可能是撒谎,不可信;我们男宝是一朵清清白白的白莲花呢。 威廉家世极好,是前总统的妹妹的儿子,自幼养尊处优,不差钱,也不缺漂亮女孩围绕在他身边,所以他用不着强迫女性发生关系。 别说,这一套很多人吃,所以律师们也一直屡试不爽。 张文雅考虑了两周,一直拿不定主意。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案子,往小里说会损害肯尼思与威廉之间的兄弟感情;往大里说会破坏肯家这种亲密团结的氛围。 * 肯尼思也很头疼,为此考虑了好几天,这才跟张文雅谈了谈。 “honey,作为威廉的表亲,我其实不太愿意你接这个案子。这不仅关系到我和威廉的……表亲关系,也许这个黛米是被利用了,我们的敌人也许会从另一方面下手,先破坏我们家族的名誉。而找上你就是最聪明的一招,我必须支持你,只能支持你,我不会因为威廉跟你发生争吵。” 啊,可恶,还可以有这个解释!张文雅一时难以表述自己的内心。 “但从另一方面说,你其实不用太顾虑肯家的这层亲戚关系,而只看你想不想接。黛米是自己找到你的也好、是经人‘指点’找到你的也好,对你实际没有什么影响。” “我需要考虑到这个案子对你的影响。我要是接了,珍妮姑妈会责怪你和我吗?” 肯尼思深深凝望她,“你觉得珍妮姑妈知不知道自己儿子的品性?” “她……知道,但她是母亲,也许会觉得我的儿子只是犯了一点小错,用钱就能摆平。” 肯尼思有点无奈的笑笑,“姑妈没有跟我说过她是否认为威廉做错了……犯罪,她只求我支持他。” 呵,微妙,没有否认就是承认了,至少珍妮姑妈认为威廉不怎么“清白”,不过男宝妈都差不多,会认为都是那些妖艳贱货勾引了自己的亲亲好儿子,好大儿顶多有点小错,不算个啥。 所以可想而知,她要是接了案子,至少珍妮姑妈会很不满意。 她是个外来媳妇,还是个外国人,可能从此以后就会被肯家的长辈指责、疏远,但有小肯尼思在,他们其实也不能真的疏远她。肯尼思同志的性子其实很好懂,他爱着她,就不会允许家里亲戚对她不好,不然他宁愿没有这门亲戚。这是基于“我绝对不会错”的盲目自信心理,运用得当有奇效。 “而且,如果黛米是被我们的敌人引导而来的,你接了案子,没准可以找到那个出面的人。并且可以将案子控制在你手里,这总比我们不知道对方还会有什么招数要好得多吧。威廉是我的表哥,不论黛米的律师是谁,我都无法跟此案真正划清界限。” “你怎么看黛米的案子?案卷你看过了,曼哈顿的助理检察官败诉了,她做的怎么样?” “ADA庭审经验不足,被对方律师影响了节奏,陪审员也会受到律师的表现的影响,如果你不够自信,陪审员就会偏向你的对手。” 也是哦。 “我也没有庭审经验。” “噢,你可以先跟威廉的律师谈庭外和解。” 张文雅忍不住要笑:果然,这也是可以的。不过,这就是帮着外人从肯家挖走一笔钱,好像也有点不太对劲。 黛米的案情其实挺清晰的,但公诉案中,威廉的律师巧妙的让法官排除了精||液证据,缺乏这个重要证据,以及除了黛米之外没有其他证人,ADA败诉了。 民事案件则是另一个流程,她只需要说服陪审员威廉确实对黛米造成了侵害(不一定是强||奸),黛米就能拿到赔偿金。 另外,肯尼思考虑的很对,如果是肯家的敌人想从另一个方面逐步“摧毁”肯家,由她来掌控黛米案的进度可能是最好的方法。 至于真相……从黛米的案卷来看,威廉确实强||奸了她。 唏嘘!女人太容易受到伤害,而当一个平民女对上豪门男,几乎没有胜算。 所以美国群众才那么喜欢小人物对抗大人物(政客、豪门、政府部门)的剧情,因为现实中普通人永远是被碾压的阶层。 * 美媒很喜欢小王子,张文雅回了华盛顿后,有时间跟爱文经常在一起了。媒体记者超喜欢拍他们祖孙三代遛弯,张文雅美貌动人,张晓峰这个祖父也风度翩翩,爱文崽崽整天乐呵呵。 狗仔队二十四小时在华盛顿别墅门口蹲点,上午要是夫妻俩都出门上班,张晓峰便抱着爱文跟爸爸妈妈告别,爱文已经知道父母会“消失”几个小时,会有点小难过,情绪不高,但要是妈妈亲亲他的小脸,他就会快活的在祖父怀里拱来拱去。 有保镖在,狗仔队也不能靠得太近,但群众都很满足他们拍到的照片,不管清晰还是模糊,只要每天能看到小太阳爱文的笑脸就很好啦。 崽崽还不到一岁,已经成了国民宝贝,人人都爱他。崽崽也很有小王子的范儿,已经学会对狗仔队和记者们挥手。送走父母后,爱文会对狗仔队和记者们挥手告别,祖父抱他回屋,再带他玩半个小时,他便要睡觉。 作者有话说: *这种拖后腿的表亲应该及早割席。威廉确实好几次被控告,大概五十岁才结婚。正直诚恳的小肯连四十岁都没活到。祸害却一直活着。 第660章 ◎未来的第一夫人◎ 崽崽的一天从早上六七点钟开始, 起的很早。保姆给他换过纸尿裤和连身衣、喂饱之后,抱去给妈妈,妈妈带他在床上玩上十几分钟, 爸爸洗漱过后接手他, 抱他下楼吃早餐。 崽崽还不会说话,实际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听懂爸爸妈妈说话,妈妈会问他要不要吃果泥, 爸爸则会亲亲妈妈,也会亲亲崽崽。 抚养孩子就是会跟孩子说很多话,绝大部分时候爱文都是乐呵呵的,要是他不睡觉又很闹腾, 那么多半是想出去玩儿了。现在天气炎热,中午祖父带他在后院树荫下面玩上一个小时, 妈妈要是在家也会带他玩。傍晚则是固定的遛弯时间,崽崽可喜欢跟爸爸出去遛弯了。 他现在长出两颗下门牙, 上门牙也已经开始萌发了, 胃口好,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 《人物》周刊七月第一周的独立日特刊又是爱文小宝贝的封面, 媒体早就掌握了流量密码, 美国王子没结婚之前就是封面常客,结婚后不但没有减少受欢迎的程度,就连小宝贝也成了媒体追捧的对象。 这股追捧的热潮还不仅仅限于北美(美国和加拿大),欧洲各国特别是仍然有王室的君主立宪国家有事没事也都喜欢刊登美国王室一家, 爱文宝贝也是欧洲群众的宠儿。在中国更是有人专门为爱文架设了个人网站, 第一时间搬运外媒对爱文的各种报道, 宝贝的各种萌图, 活泼可爱的漂亮宝贝也成了中国群众的心头肉,听说很多孕妇甚至将爱文的照片贴在床头,希望能生个爱文一样可爱的胖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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