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炙刚迈出的腿又顿下,扯了把领带,双手插兜原地踱了踱。 这家伙,还真是……真是来上班儿的啊? 挺厉害的。真敬业。 孟凭歌打开冰箱上下扫了两眼,发现里头有豆角小白菜和土豆,就和着冷冻层的排骨一块儿取了出来,撸起袖子准备做一个土豆红烧排骨,以及清炒豆角和清汤小白菜。 厨房大就是好啊,手脚施展得开,很方便。感觉只要站在这儿,就能自动拥有大厨风范。 孟凭歌把食材全部怼进水槽里头,再将水龙头一开,就认认真真地清洗了起来。 姜炙原地站那儿看了会儿,以一种漫不经心的姿态朝着孟凭歌那边走去,取出一个杯子走到饮水机前接了一杯水,顺便往她那儿瞄了一眼,才又离开。 端着走到落地窗旁边,一会儿喝水一会看雪,一会儿又转过头朝着孟凭歌那边张望,很是无所事事又怎么都闲不住的模样。 孟凭歌完全没管他,也不知道他在看自己,此时此刻完完全全沉浸在了制作美食的快乐里头。她向来喜欢美食,这会儿是真把自己给当五星级大厨了。 直到一会儿过去,排骨焯好了,土豆和胡萝卜也切好了,孟凭歌突然想起来需要一些大料,才从幻想中豁然抽离,抬头寻找起了姜炙的身影:“老板?!” “嗯?”姜炙捏着杯子抬眼看着她,满脸都写着对这个称呼的不适应。 孟凭歌忙问:“有大料吗?就是八角桂皮之类的。” 姜炙想了想,点头:“有。顶柜里头。” 先前他妈过来的时候,买过,他收拾的时候随手丢在里头的。 “哦,好。”孟凭歌转过身将脚尖一踮,伸出双臂拉开柜门一看,却发现,第一层,没有。第二层,也没有。第三层,有。 但是,这也太高了吧! 什么人会把这个柜子设计得这么高啊?又是什么人会把这东西放到这么高的地方啊?是什么保险箱吗,大料这种东西又是什么珍贵的宝物吗?这么做是要防贼吗? 孟凭歌舒出一口气,跳了一下,没够着。又跳了一下,还是没够着。 真是。姜炙用一种看吉娃娃的眼神看着她的背影,忍不住发笑。 俯下身,姜炙把手里那杯水往茶几上一放,朝她走过去:“拿不到?” 孟凭歌正准备说什么,姜炙已经来到了她身后。以至于她话还没脱口,一片略带着压迫感的阴影便携带着一股洗衣凝珠的清香,从后边延伸过来将她团团罩住。与此同时,男人修长有力的手臂从旁侧伸出,将放在最上头那格子里的大料捏住,轻轻松松就一把取了下来。 她正愣着神,一个声音倏地从耳边响了起来:“下次有这种事,记得张嘴叫人,知道么,嗯?” 姜炙的声音很好听,磁沉中夹带着一丝慵懒,与温热的鼻息混合在一起扑散到她耳畔时,惹得孟凭歌肩膀反射性地往上耸动了一下。
第16章 “哦, ”孟凭歌挠挠耳垂,转身从他手中取过大料,顺便问了一句, “对了,莎莎呢?” 他招人的最大目的, 不就是为了照顾莎莎吗? 姜炙双手插回兜里:“陈旭来了晟城, 带它去玩了。” “原来是这样。”孟凭歌将一个锅子架到灶台上开了火,又拿起油壶在边上安静地等着。 姜炙侧头看着她, 总觉得此时此刻的画面, 与当年他们住在一起时缓缓重叠了。 那是一段叫人极其难忘的时光。短暂归短暂,美好也是真的美好。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和孟凭歌的相处可以那么放松愉悦,也是第一次从孟凭歌脸上看到那么灿烂的笑。 他们每天起来后要做的事情,不是看什么电影, 去什么地方玩, 就是思考要吃什么东西。 在那之前, 姜炙对于生活这件事,并没有多大的想法。 他是活着, 却从来都没有仔细地去体会过当下,对于吃什么喝什么也没多大想法,几乎每一顿饭都是风卷云残地收拾完的。他的注意力, 总是会越过这些东西,定格在各类游戏或技术操作研究上。 直到遇见孟凭歌, 他才开始关注起了藏匿在生活中的那些, 唾手可得的美好小细节。才发现了原来平凡的日子也可以那么不平淡, 可以那么色彩斑斓。 每餐每顿,孟凭歌负责搭配烹饪五彩缤纷的食物, 姜炙就负责调制五花八门的饮品。恬淡的幸福与厨房里头的阳光融合到一起,满到快要从窗户溢出,时间都变得慢了下来。 时隔多年,现在的孟凭歌还是和以前一样。 她总是习惯在油热之前,在锅子上方探手无数次。习惯在倒下食材的时候,稍微退后一步。习惯在给锅里的食材盖上锅盖时,歪着脑袋最后看一眼里头的情况。习惯在菜香飘出来的时候,边嗅边舔嘴唇。 她好像始终具备着一种旺盛的生命力。 但若要细细追究的话,却会发现,她与那时还是有着许多不同。比如,以前的孟凭歌会双手叉腰,指使他把这个洗了那个剥了。现在的孟凭歌,不会让他做任何事,甚至管他叫老板。 以前的孟凭歌会在做饭的间隙,转过头来一把抱住自己,肆无忌惮地将脑袋扎进自己胸膛嘟囔好难等好饿。现在的孟凭歌只会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要么玩手机,要么放下手机盯着锅子看。 他们之间的关系看上去仍旧不算陌生,却再也不会像过去那样自如到没有丝毫界线。时间果然是最为残酷的东西,在这条奔腾不息的河流之中,有些事情和印记,终归还是被冲刷掉了。 这一餐饭做了大约四十来分钟,每个菜都很家常,色泽都很漂亮,往胡桃木的桌上一放,立马生出了一种温馨的味道。 “来,老板,请坐。”孟凭歌没有闲着,马上给姜炙拉开了一张椅子。 姜炙掀起眼皮看了她一眼:“你也坐啊,一起吃。” “好。”孟凭歌坐下的第一时间,立马盛了满满一碗青菜汤,又盛了满满一碗大米饭,认认真真地递给姜炙。 姜炙拿起汤匙在里头搅了搅,惹得翠绿的叶子在清亮的汤水里头打了个转儿。 尽管只是普普通通的青菜汤,味道却意外的很不错,咸鲜可口,贴着喉咙落下的瞬间,胃部立竿见影地暖和了起来。 那道土豆烧排骨更是味道惊为天人。土豆块在浓郁的酱汁儿包裹下,为唇齿和味蕾带来了种柔软舒适的绝佳体验,排骨也已经烂到可以脱骨,一口下去,肉香四溢,给人提供了极大程度的满足感。 孟凭歌见他咽下,用筷尖拨了拨米饭,问:“怎样,还行吧?” 姜炙:“是挺不错的,你手艺见长啊,这是专门去新东方进修过?” “哪儿有,”孟凭歌夹了块土豆盖到绵软的米饭上,“只是因为天天在家自己做饭,琢磨得多了,就锻炼出来了。” 姜炙挑眉:“你都是在家做饭吃?” 孟凭歌咽下食物,点点头:“是啊,有时候还会带饭去公司当午餐。就是在前一天晚上多做一些,留一半带过去这样。” 姜炙了然:“林阿姨最近怎么样?” 孟凭歌答得简单:“还好。” 多的也不没什么必要说。 抬起头来,孟凭歌又问:“你妈呢?” 印象中,孟凭歌从来都没有见过姜炙他妈妈。感觉他妈妈好像总是很忙的样子。仔细想想,他妈妈要是不忙,姜炙当年还至于会来自己家租房子住么? 姜炙撩了下眼皮:“她现在不做生意了,在家里头养身子。年轻时候太拼,把身体给折腾住了。” 孟凭歌:“那她身体,现在怎样?” 姜炙扯了下唇:“还行,其实就是有一些小毛病,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她天天觉得自己可能会得绝症。” 孟凭歌想到了林广莲:“人到了一个岁数以后,确实容易生病,会有这些担忧也挺正常。” 姜炙用一种“你太天真了”的眼神看了孟凭歌一眼:“她是真没什么问题,检查常做着呢,人也挺活蹦乱跳精力充沛的。要真有什么大事儿,哪能来那么多精力天天想着给我介绍结婚对象?” 他妈简直是个奇人,为了给他介绍对象,前后不知道使用了多少狗血的伎俩。 一开始,她很喜欢以约姜炙吃饭来把他往相亲桌上拐,后来姜炙成长了,这招不好使了,她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 一会儿装病说自己快不行了,想在去底下喝孟婆汤前摸一摸未来孙子的脸;一会儿告诉他,算命先生说他要是以后过了三十还是个光棍儿,姜家必定会有大灾祸。 反正每次姜炙打国外回来,都得跟他妈斗智斗勇。回国以后,他妈催得是更勤了,隔三差五地就跟他发消息。关于她妈是个催婚狂魔这件事儿,都已经传遍他公司上下了。 他真的很想给他妈颁个奖——宇宙第一执着奖。 孟凭歌咬着筷尖儿顿了一下:“你也被催婚了啊?” 姜炙:“嗯。” 孟凭歌笑:“逃不脱的命运,我身边没有一个是没被催过的。” 她的话,林广莲倒是不会太管这些,一切以她自己的想法为重。孟军反正也是催得厉害的。 正吃着,外头传来了一点动静。 姜炙侧头发现,是陈旭牵着莎莎回来了,这会儿正笑着抬手冲他打招呼。 没多久,房门处传来密码锁开启的声音,陈旭牵着莎莎走了进来。 孟凭歌含着筷尖扭头朝着那边一看,和狗子好巧不巧地对上了视线。 果然是人命各不同,狗命也各不同,生长在富贵人家的狗,都和穷人家的截然不同。莎莎被养得很漂亮,浑身毛发如同绸缎一般丝滑,柔顺至极。见到孟凭歌的第一眼,它就咧着嘴摇起了尾巴,想来是很喜欢她。 她有一个能力,那就是天生特招小动物和小孩子喜欢。但凡见了她,他们总会走不动道。 姜炙开了口:“这就是莎莎了。” 孟凭歌点点头:“长得真漂亮。” 话音一落,莎莎已经来到她旁边坐下,抬起脑袋,用葡萄一样黑亮的眼睛看着她,仿佛在笑。 陈旭看到孟凭歌和姜炙坐在一块儿,有点儿不可思议。他不认识孟凭歌,但老觉得有点儿眼熟,试图启动大脑深处的记忆。 想了一圈儿,陈旭拍了一下手,指着孟凭歌问:“你是不是上次那个找王叔算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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