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还是想出了一个很恰当的比喻。 ——看到他,仿佛沉闷的暑热都消散了。 他的身上似有一股拂晓般冷寂的香气。 他银白色的短发,更是美丽至极,洁净得带上了几分攻击性。 与肮脏、污黑的楼道形成鲜明的对比。 明琅忽然有些自惭形秽。 不过,这种感觉只维持了几秒钟,很快她注意到男人的大衣、衬衫和皮鞋都价值不菲。 尤其是手腕上的腕表,虽然她不认识牌子,但长了眼睛,看得见质感。 他手上那块表,一看就很贵很贵。 贵得她心烦意乱,更想大喊大叫了。 明琅恼火极了,心想,怎么哪儿都能碰到有钱人? 有钱人到这儿来干吗?买房吗?现在拆迁又不给钱了。 她猛地一抬头,对男人怒目而视:“看什么看!” 说完,她脚趾头又尴尬地缩了起来——这一回,她好像不止带上了哭腔,还破音了。 她越发讨厌这个有钱的不速之客,瞪着他,喘着粗气,想用兽类般抽泣的声音把他吓跑。 男人却没什么反应,离她更近了一些。 明琅看到他皮带上的枪套,隐约露出银灰色的枪柄,陶瓷涂层,不会折射出一丝一毫的光线——隐蔽、轻便、耐磨。 她浑身僵硬,脑中瞬间闪过数十条逃跑路线,以及课间练的防身操。 但那些东西在真枪面前,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她跑得再快,也跑不过子-弹。 明琅想,她还是过得太好了,以至于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 下一刻,男人却掏出一块手帕,递到她的面前,温和地说道:“你好,我是新来的住户,吓到你了吗?” 明琅没有接,警惕地看着他。 “我姓沈。”男人微笑着说道,“You can also call me Dan,that’s what most people call me.”(你也可以叫我Dan,大家都这么叫我。) 明琅警惕如一只随时准备出击的野猫:“我有‘通译宝’。” Dan微微侧了一下头,似乎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明琅觉得自尊心受损,大声说:“我买得起同声传译设备!你不用专门换成其他语言!” Dan顿了一下。 明琅咬紧嘴唇,很怕他拿出一个更好的同声传译设备羞辱她。 毕竟她买的“通译宝”,只是一个无线耳机,连芯片都不是。 Dan却微微一笑,像没有看到她的失态般,用中文说道:“很抱歉,我没用过同声传译设备。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很久以后,明琅回想起这一幕,发现Dan轻巧地避开了“是否负担得起同声传译设备”这一话题,把谈话的焦点转向了自己。 即使他们当时是第一次见面,即使她的态度如此恶劣,他还是十分周全地保住了她的颜面。 当时,明琅却不觉得他贴心,只觉得他非常擅长诡辩。 什么叫“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好装的说法……可恶,学到了。下次同学问她,为什么不买最新款的芯片,她也这么回答。 这时,走廊尽头传来压低的声音: “Dan先生,他们来了!要在这里吗?” 明琅脑子里乱糟糟的。 她不是傻子,大概猜得出Dan要干什么。 他们估计要在这里火并。 可这里是她的家,如果他们在这里火并的话——晚上,她住哪儿? 她还没有写作业。 Dan看了她一眼,用英语回答:“Let’s find another place,there are innocent civilians here.”(换一个地方,这里有无辜的平民。) “可是……” Dan淡淡地说:“这是命令。” 走廊尽头的人不再说话。下一秒钟,只听几声对讲机的沙沙声响,他似乎在传达Dan的命令。 明琅吞咽了好几下,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双膝,没有说话,也不再露出野猫似的气焰。 她不知是否之前的话,让Dan以为她听不懂英语,于是在她的面前大声密谋。 她不仅能听懂英语,而且听力非常优异……甚至能听见走廊尽头的人在说什么…… 他在安排狙击手的位置。 这个Dan究竟是什么身份? 他为什么能调动狙击手? 为什么要用“平民”这个词来指代这里的人? 如果她今天没有被关在门外的话,她家是不是就被Dan夷为平地了? 明琅又害怕又委屈又愤怒,却不敢说一个字,只能无助地抱紧弱小的自己。 Dan下达完命令,看了她片刻,轻轻笑了一声。 明琅听见他的笑声,更加害怕了。如果她是一只猫,估计从脑袋到尾巴的毛都炸开了。 Dan伸出手,似乎想用手帕擦她的眼泪:“你别害怕,我不是坏人。” 明琅猛地往后一仰,睁大眼睛,惊慌失措地瞪着他。 “对不起,”他说,“是我冒昧了。我们马上离开。” 明琅不作声,眼睛仍然睁得很大。 Dan说道:“希望下次见到你,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 明琅却没能为这句贴心的话感动,脑中警铃大作——难道他们还会见面? 她想报警了。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一想法。 屿城的警-察又称“公司条子”,Dan把她称作“平民”,说明他的身份很高,保不齐是个公司高管。 她报警,不会把Dan送进去,只会把自己送进去。 明琅眼睁睁看着Dan离开了,直到看不见他高大修长的身影,她才倏地松了一口气,浑身冷汗淋漓。 后来,哪怕她喜欢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觉得异常惊险。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虽然当时的她表现得很糟糕,情绪失控又大喊大叫,但总的来说非常冷静了——看到Dan身上的枪套,和听到“狙击手”一词时,居然没有尖叫出声。 明琅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镇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随口说说,过了一个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对门住了下来。 有段时间,明琅看到他的银发,就头皮发麻。 总觉得他住在对门,是为了监视她有没有乱说话。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 ——他的头发太好看了。 屿城亚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发色和瞳色也不会浅成这样。 是基因病吗? 明琅偷偷在网上搜了一下,没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捞起书包,匆匆出门,正好与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时,明琅发现,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银色。 她心脏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传来刺痛。不敢多看,她拍开他的手,闷头冲了出去。 冲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 Dan已经侧过身,头微微垂下,抬起一只手,正在戴黑色皮质手套,手指窄而修长,骨节分明。 明琅这才想起,从他们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着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来说,手套不离身的人,多少有点洁癖,刚刚他却毫不避讳地扶了她。 也许,他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坏。 那天上课时,她满脑子都是Dan长长的银色睫毛。 窒闷的暑天,到处都是恶臭燃烧的废品堆,整个教室都弥漫着男生发酸的汗臭。 Dan的银发银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晓般清冷的香气,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闷得想要尖叫时,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静了下去。 体内甚至泛起一阵一阵颤栗,仿佛解暑过了头,发烧似的打起冷战来。 那一个学期,她都心猿意马,总是突然想起Dan的脸庞。 她在这方面比较迟钝,足足一年过去,才惊觉这种感情可能是喜欢。 ——她喜欢上了Dan。 这一发现,无异于晴天霹雳。 Dan明显不是一个好人。 他身上有枪,有刀。 明琅搜过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么,搜索结果显示是一副战术手套。 他可能是佣-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养的杀-手。 不管怎样,他都是为公司效劳,而她非常讨厌公司员工。 Dan也不会喜欢上她这个“平民”。 这是一场不可能的暗恋。 她刚刚意识到对他的感情,就已经失恋。 那一年,明琅快要满十八岁。 在失恋阴云的笼罩下,她变得前所未有的焦虑和暴躁。 她觉得人生糟透了,一切都糟透了。 如果生下来就注定当一颗螺丝钉,注定成为公司的奴隶,究竟为什么要把她生下来? 她好难过,尤其是发现普通人之间亦有阶级时——家境较好的同学,选择比她更好,也比她更多。 她普通的人生也过得一塌糊涂。 明琅这个名字,无论怎么看,都是个好名字。 曙光与美玉。 现实中,她却是一块灰扑扑的朽木。 明琅趴在桌子上,在心里刻薄地把自己贬低了一通,情绪越发阴郁了。 就在这时,她的窗户传来轻微的响动。 嘎吱,嘎吱。 似有老鼠蹿过。 明琅猛地回头,刚好看到一个人影纵身扑了过来。 一只手重重地捂住她的口鼻,拂晓般清冷的香气袭来,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别出声,好吗?” 礼貌的口吻,温和的语气,却显现出一种不容置喙的冷硬气势。 明琅毫不怀疑,如果当时她大声尖叫,Dan会毫不犹豫地结束她的性命。 明琅睁大眼睛,快速点了点头。 Dan低声说:“听话的姑娘,我相信你。”他这么说着,却始终没有松开她的口鼻,“家里有皮肤缝合器吗?” 明琅摇头。 “针线呢?” 明琅点头。 “去拿来。”Dan说道,“当个聪明的姑娘,不要出声,好吗?” 话是这么说,明琅却听见了一道清晰的上膛声。 紧接着,滚烫的枪口抵住了她的太阳穴——枪口是烫的,说明开过火。 他在威胁她,礼貌而客气地威胁她。 明琅知道自己应该害怕,心脏却怦怦狂跳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离他这么近,也是第一次离死亡这么近。 暗恋与死亡,两个绝不会相遇的词汇,缓缓交融在了一起,令她太阳穴发麻,手指发麻,全身上下陷入了近乎麻痹的战栗。 连吞咽唾液,她的喉咙都是麻的。 明琅想,如果这时她转头告诉他,她喜欢他,他的枪口还会如此平稳地贴在她的太阳穴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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