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芯看了眼时间,她要去沈航的店里打工了,可还是忍不住问道,“梦娇姐当时的遗言,是啥子什么?” “唉——” 余瑶长叹了一口气。 “她说,要是她一尸两命,让我告诉冯哥,勒是她个人选的,永不后悔,也让他莫伤心。要是……她自己死了,留下娃儿,就把她所有的钱,还有达州的房子留给我,阿珠以后就是我的娃儿。” 虽然余芯并不赞成覃梦娇这种大胆,但越了解她,越是钦佩。 “梦娇姐,真是女中豪杰。” “快到点了,你还要去沈航店里哒?快走吧!”余瑶催促着余芯。 谁知余芯关了笔记本电脑,走到门口,看见了靠在门边墙上的冯坤宇。 她有些愣住,回头叫了一声“姐”。 余瑶刚把阿珠放在床上,连忙带上了卧室的门。 她看见冯坤宇在门口,也是一愣,请了冯坤宇进门,又催余芯,“你还不走?要迟到了!” 余芯依依不舍,不情不愿地下了楼。 余瑶进厨房倒了一杯水给他,冯坤宇先道了歉,“对不起,我来的时候听你们在聊梦娇,就在门头偷听了。” 还好他去过几次达州,也听覃梦娇说过达州话,余瑶和余芯的聊天,才能连蒙带猜听得懂。 “没事儿,没事儿。”余瑶连忙摆了摆手,转换自己的语言系统,用普通话说道,“其实之前你来看阿珠,我就挺想告诉你的,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 “谢谢你,余瑶。” 冯坤宇给她鞠了一躬,吓得余瑶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连忙问道,“你来看阿珠,还是来找梦娇姐啊?阿珠刚睡着。” “我找覃梦娇,她今天没来蔚蓝,去哪儿了?” “哦!蒋煜和王秘书午饭后就来找她了,说是请她喝咖啡。” 冯坤宇站起来准备离开,走到门口又停了下来,指着窗台上玻璃瓶里的大丽花,问道:“这花是哪儿来的?” “昨天晚上我们在李政哥家吃饭,沈航见梦娇姐喜欢,今早帮忙向嫂子讨了一些送给她的。不过我有鼻炎,对花粉过敏,所以就摆在外面。”余瑶说道。 “哦,那我先走了。谢谢你,余瑶。”
第67章 本来冯坤宇觉得多此一举,但最终还是同意 就在覃梦娇离开新疆后,乾坤星宇的人度过了一个非常难熬的“黑暗时期”,那段时间,老板像是不用睡觉一样。 从早上八点到凌晨三点,都在公司待着。 饶是去过新疆的同事嘴严得像是被毒哑了的一样,但老板求婚失败的消息,还是小范围地传播了。 一个不被爱的,事业成功的体面男人,只会迎来更多人的爱与体贴。 作为跟冯坤宇最久,在公司里除蒋煜外,最了解他的人来说,王秘书最近也小心翼翼。 看着人事部递来的季度就职离职报告,头痛欲裂。这不断攀升的离职率,就像她的血压一样高。 就连为公司挣了最多钱的主播顾盼,嘴皮子最厉害的人,从总裁办公室出来,都红了眼睛,哭兮兮地跑去向自己的领导蒋煜告状,说冯坤宇对所有人精神霸凌。 这天下午,蒋煜来到行政部,和王秘书商量,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能让老板离开公司几天,要不然大家都快爆炸了,他的工作也不好做。 两个人在乾坤星宇的天台聊了一下午,终于找到一个机会。 那就是国外有一家科技公司,想要与星宇科技达成合作,承包直播器材海外销售网,本来这个活儿蒋煜去谈就行,但蒋煜借口走不开,没想到和冯坤宇一说,竟然说通了。 王秘书跟着冯坤宇一块儿去国外出差,保守估计一周到半个月。 大概每一个变态的老板,对于员工来说,都是瘟神一样的存在,乾坤星宇里的人就差放鞭炮了,大家对王秘书感恩戴德,让她带着冯坤宇在澳大利亚多呆些日子,辛苦她一个,幸福千万家。 到达墨尔本后,王秘书并没有马上安排冯坤宇谈事情,尽量把时间线拉得很长,给他留了很多时间,看看歌剧,喂喂鸽子,逛逛公园。 每次看他耐心快要耗尽,王秘书就及时给他找点正事儿干,以免他找自己的麻烦。 终于在第九天签了合同,王秘书以为好日子到头了,正准备定回国的机票。谁曾想墨尔本的老外得知冯坤宇水性很好,邀请他去昆士兰州的大堡礁潜水。 从墨尔本坐飞机前往昆士兰一个小时,冯坤宇表现了极大的兴趣,飞机上他突然莫名其妙地问王秘书,“昆士兰应该能看见信天翁吧?” “信天翁?”王秘书有些茫然,不知道他怎么问这个,好在冯坤宇也没期待她回答,又把头看向了窗外。 作为最了解冯坤宇的金牌秘书,王秘书的直觉告诉她,这绝对不会是一句简单的话。 到达昆士兰后,她惊奇地发现入住的别墅,竟然也叫信天翁! 又是信天翁。 老板是因为这三个字才会显得有兴趣的吧? 当天下午,所有人都乘坐游艇在向导的带领下,去大堡礁潜水去了。王秘书借口不舒服,坐在海边的白色沙滩上,在脑子和手机里搜索着,关于信天翁的一切。 她确信,自己一定在哪里听说过关于信天翁的事儿。 突然,那个四川小城里的串串店,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做一个信天翁一样的男人!” 王秘书想到了这句话,然后记忆开始清晰起来。 她记得自己当时在调料台,听见了梦娇姐和老板的笑声,回头看见梦娇姐拿着自己的手机,在念短信,而老板当时想要抢她的手机。 这句话前面是什么来着?当时觉得肉麻,还翻了个白眼。 王秘书想起来了,梦娇姐念的是老板发给她的求爱短信。 “……如果你还愿意爱我,我一定当个好鸟,做一个信天翁一样的男人” 老板,从来没有忘记爱她。 天啦! 自从新疆回来的三个月来,老板一心扑在工作上,所有人都以为,老板缺了的一块心,已经被工作补上了。 九月的昆士兰,出现了当年最漂亮的一场夕阳,王秘书看到了书里“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浪漫景象,还窥探到了一场无法言说,动人又伤人的爱情。 天上飞的那只鸟,是信天翁吗? 王秘书在抬头的同时,冯坤宇也在这么想。 他几乎听不见向导不停说着的注意事项,只是身边的人倒入水中,他才回过神来。 冯坤宇没有问向导那只鸟究竟是不是,怕得到否定答案,自己这趟旅行又满是失望。 大堡礁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珊瑚礁群,冯坤宇下潜越深,越是被潜水镜外的美景所震撼。这可比东北的海洋乐园有意思多了,可惜了,覃梦娇不愿意来国外。 冯坤宇摇晃了一下自己的头,希望能把关于她的所有,删干净! 最好干脆失忆算了,这样至少晚上能够睡得着些。 他漫无目的往下潜,往那些绮丽的地方去,越是想忘记,记起来越多。 突然经过一个狭窄的珊瑚群时,感觉有东西撞了一下他的氧气瓶,冯坤宇侧头去看,原来不小心擦到了石头上。 就在他松了一口气时,脚突然抽筋,他挣扎了几下,尽量避免慌乱中呛水的可能,想要扶着石壁一把稳固下来,等身后的向导,可腿就像不听使唤,整个人重心不稳。 身体完全不受他的控制,慌张地往下坠,最后跌落在珊瑚从里,动弹不得。 一定是哪里受伤了,冯坤宇感觉全身疼痛。他看见有绿的液体,漫延开来,什么都做不了。 原来在深海里,血的颜色不是鲜红的,而是绿色你在水中的深度越深,阳光中的红光就越少。因此,当没有红色时,只有绿光会从深水中的血液中反射出来。所以,在深水中你会发现血液变成了绿色。。 真有意思,一定要告诉覃梦娇。 还要告诉她,今年自己 40 岁了,不想折腾了。 他多么期待自己的 40 岁,养父养母说,他的亲生母亲没有告诉他们,自己真实的出生日期,因为养父母带他离开小渔村的时间是九月,所以很潦草地将 9 月的某一天,定为他的生日。 至于具体是哪一天,就看养母的心血来潮。 他本来还以为,自己 40 岁最大的礼物是覃梦娇…… 他本来还想告诉覃梦娇,他让蒋煜在东极岛建了一个民宿,他不想当浪子了,想和她一起过她曾经说过,有山有水,有歌有酒的退休日子。 现在冯坤宇想把自己的生日,固定在 9 月 7 日。 就是今天,也许会成为忌日的这一天。 听说人死前,一辈子的记忆会像幻灯片一样迅速过去,可他现在脑子里只有覃梦娇,要是自己死了,希望蒋煜或者王秘书能够告诉她。 要让她愧疚,要让她记自己一辈子,后悔一辈子! 自己还有那么多钱没花呢! 要是结了婚,她说不定可以做有钱的寡妇了。 真可惜,覃梦娇你是真的没有发财的命,你的手漏财。 不知道她的生意怎么样了?亏大发了吧! 不知道她会不会后悔?她好像还挺喜欢那枚戒指的,肯定会后悔! 不是道她听到自己的死讯,会不会哭?可惜她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不是不过生日,而是刚刚拥有了生日。 想着想着,冯坤宇哭了。 真的再也回不去了吗? 为什么,口口声声说爱我,却又那样狠心? 覃梦娇,你看我离了你,真的会死的。 冯坤宇从医院里醒来,已经是十多个小时后,天还未亮,王秘书不敢离开他一步,也不敢将他出意外的消息,告诉国内的人,看见他一睁眼,眼睛一红嚎啕大哭起来,就像当初他解散坤宇科技的那天晚上。 珊瑚礁和石头划到了他的小腹以及大腿内侧部分位置,加上缺氧呛水导致的短暂休克,还好发现得及时,捡回了一条命,养一养,没有什么大问题。 见王秘书越哭越伤心,抽抽噎噎的,冯坤宇虚弱地宽慰她,“别担心,就算……就算我现在死了,你……也不会再失业。” “人家向导在船上都讲了,不能往珊瑚礁深处潜水,你居然还专门往珊瑚礁里钻,还好及时发现了!”王秘书擦了把眼泪,担心地问道,“老板,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向导说注意事项的时候,冯坤宇确实没听,但真的是个意外。 “王秘书,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离了覃梦娇会死?” 这是老板从新疆回来后,第一次主动再提起梦娇姐的名字,王秘书哀怨地看着他,“死估计不至于,可也没了半条命。” “咳咳!”冯坤宇笑了起来,不小心牵动了伤口又咳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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