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吗,那明年给两个好了。”阿比盖尔欢快地说,然后下一秒钟她严肃了起来。 “欧文,你一定要回芙罗兰吗?”她郑重地问道。 “除了芙罗兰我也没有什么可以去的地方了。”欧文轻轻地叹了口气,“人还是要活在自己的土地上的。” 阿比盖尔闻言愣了一下,“是啊。”她点了点头,“所以你觉得芙罗兰会变好吗?” “只能说,有这个希望了。”欧文笑着说,“有点希望总归没有错。” 我们都生在阴沟里,但是总有人在仰望星空。 阿比盖尔只在地图上看到过芙罗兰,凭感觉她知道那是一块温暖的土地,应该会有繁茂的鲜花,清澈的海水,与晴朗的日头。 是欧文的故乡,是他的野心,是他的永无之乡,是他的垂死的白天鹅。 他生在芙罗兰,必将埋骨芙罗兰,仅此而已。 这就是他的决心,无可更变。 阿比盖尔笑了笑,她无论如何都不能对这种决心发表什么败兴的说法了。 “如果论起土地来说,你一定会喜欢那里的。”欧文走进了屋里,开始梳理自己凌乱了的头发,“那里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地方。” 阿比盖尔听闻过这个说法,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在芙罗兰,它的好几个城市都可以在风光优美方面称得上鼎鼎有名,因此很多富裕的人愿意居住在那里,购置大量的田产,在那里搭建自己的巢穴。 包括很多神域的高官。 因此那里盘踞着整片大陆最为深沉的黑暗,这些人真是可笑啊,明明自己那么的丑陋不堪,但是面对最美丽的地方却还胆敢伸出来攫取。 真是胆大妄为,自不量力,令人作呕啊。 “说起来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呢?”欧文问道。 “就,路过。”阿比盖尔思考了一会这个过程,放弃了思考,总而言之,就是她感觉有陌生的人进了维的宫室,她决定自己去找一找。 所以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这位入侵者从实力来讲属于不俗的一类了,也许应该还能算得上对那位大人有用,不会被简单粗暴地杀掉吧。 应该是这样的吧,阿比盖尔想。 她发现自己的确不想让那个人死,也许是他恐惧的样子让她产生了怜悯,亦或是他本来就是受人之命,没必要过多的为难他。 欧文走进了内室将自己被扯坏的衬衫换了一件,阿比盖尔坐在椅子上,从包里掏出了一个东西。 这是维打算赠送给欧文的礼物,但是却担心他不肯收下,所以交给了阿比盖尔。 阿比盖尔倒是知道这是什么。 这是别称为白夜雪的宝石,据说是在群山之中被白头的狼王看守的至高无上的宝物。 阿比盖尔也知道另外一件事。 就是所谓的七块透镜,其中一块异色透镜就是用它碾磨而成的。 如果有了一块足够大的白夜雪,然后找到传说中的恩雅宝刀,那是一种用极其稀有的金属打造的加工器具,唯有它才能对付的了白夜雪的加工问题。 你就可以自制一块钻石透镜了。 “你就不怕我偷偷藏起了了吗?”金发少女将宝石抛在了半空中,然后又抓在了手里。 “我听文森特卿的说法您应该不是那种人吧。”维轻轻地笑了起来,“如果你有用的话,倒也可以拿去。” “我又不会魔法,这对我来说,本是身外之物。”维平淡地说,“而且我还有一块。” 阿比盖尔忍不住笑了起来,“陛下您真的是,”她思考了一下措辞,“令人羡慕。” “如果您在找透镜的话,我倒是有些可以提供的信息。”维轻声说,她从领口里拿出里一个小小的挂坠盒,然后打开了它。 “这是雪国的戒指,其上就是这块白夜雪。”维说道,“听闻七块透镜中,有三枚并非钻石而是异色宝石制作而成的透镜。” “这三种宝石都极其稀有,世界上也许每种都只有那么一两块。”维轻声说,“您也知道,这世上虽然有不少国家,但是神之下最大的就是三个。” “直属的神域,雪国与芙罗兰。”维说道,“我见过血玫瑰在芙罗兰国王的手指上,他们好像管那枚戒指直接叫做血色玫瑰。” “白夜雪,血玫瑰,以及黄金心。”维慢慢地说,“据我所知,白夜雪是冰川一样的湛蓝色,而血玫瑰是红色的。” “所以黄金心,应该是黄色的吧。”维轻声说,“如果以此推论,它一定在神域的手中。” “我懂了。”阿比盖尔笑了一声,“听上去好像都挺安全的。” “剩下的四块,都是钻石所成,原料来说,钻石比这些宝石要常见不少,但是那四块重在工艺。”维说道,“不是所有人都能加工出所需要的形状的。” “是啊。”阿比盖尔附和道,“如果那么轻易的话,那岂不是人手一套了。” 她似乎思考了一秒钟。 “我还是算了,我随缘吧。”阿比盖尔笑着说,“这块宝石我会带给欧文·多弗莱斯的。” 她当然知道,为什么维要把这块宝石送给欧文。 古书中说,这三块宝石各自有他们的裨益,血玫瑰可以使得黑暗生物惧怕慑服,冤魂厉鬼不得近身,黄金心可以请动神明,永享神的恩赐。 这么看来白夜雪是其中最没有用的一块。 它的作用是祛除疾病,与人安康。 虽然只是一种传闻,无人知道到底是吃下去还是怎么办。 但是,至少是个希望。 是个祝福吧。 (未完待续)
第57章 荒芜如海 ◇ ◎路易·斯特拉斯憎恶这个世界◎ 这世界荒芜如海。 路易·斯特拉斯很多年前就是这么认为的, 简直堪称乏善可陈,目光所及之处, 除了烂泥, 就是烂泥。 神会降临吗? 他活了三十三年了,就没看到过什么神迹发生。 路易·斯特拉斯是宪兵的儿子,他的父亲就是和这个社会底层积淀的残渣打交道的人, 他当然也走了这条路。 说实话,他觉得他的父亲完全算个好人,符合好人的一切标准, 对所有人尽量耐心, 体会那些犯罪了的家伙的难处, 然后努力劝他们重新做人。 听上去很像表彰大会里经常出现的那种例子, 然而那种表彰大会一般来说不是给活人的。 他的父亲也是。 他父亲的身手不错, 在家里摆满了奖杯,但是他死的很轻而易举,就像一片羽毛飘落那样就死掉了,甚至没有发出什么垂死的□□。 这是路易年少的时候的事情了。 那一年他十六岁,考进了军校,父亲非常开心。 所以他干了一件蠢事。 不过他经常干那种蠢事。 对于十五六岁的犯人来说,如果不是干了太坏的事情, 一般都让宪兵教育一下就放走了。 因为他们的监狱实在是人满为患,这种流窜的少年既不能为财政带来收入,也不能让任何人捞到油水。 那一天他的父亲照例放了一个行窃未遂的少年, 大概是因为儿子考试顺利的缘故, 他很开心, 对他进行了一番教育, 并且给了他一点零钱, 让他出去之后好好从头再来。 一个月后,就在路易要出发去上学的时候,那件事发生了。 那个少年敲开了他家的门,他的父亲很自信,自信的像个傻瓜,说是他曾经帮助过的人,大概是回来说自己过得不错了。 路易承认,的确是有那样的犯人的。 但是那个少年不是。 他一刀捅死了那个愚蠢的男人,然后试图从这个房子里再拿走一些钱财,当路易冲上去按住了他的时候,他恶狠狠地看着路易的脸。 “那个宪兵的钱袋里怎么会有那么多钱,你们怎么可以有这么多钱。”他说道,声音里满是最深的憎恶,他唾骂着,路易那一瞬间感觉自己所有的血都涌上了大脑。 他一刀插进了少年的嘴里,将他的舌头割断了一半,“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同样十六岁的少年森然地问道。 “说啊。”他问道,“用你那张狗嘴继续说啊。” “你不是很会说吗?”他捏着刀柄,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指甲已经划伤了自己的手。 “你这种残渣和无赖,为什么还需要舌头呢。”黑发的少年问道,蓝色的眼睛张的很大,折射着冰冷的光。 “你不是憎恨这个世界吗?”路易问道,“那真是巧了呢,我也憎恨你。” “憎恨你这种有手有脚但是除了伤害别人之外什么都不会干的家伙。”路易说道,他感觉自己的大脑中有一根弦崩断了。 “你这种狗都不如的东西,配不上什么仁慈。”他寂静地说,然后十六岁的少年举起了刀,准确无误地挑断了对方的手筋和脚筋。 他的刀很快,动手十分精准,似乎一点都没有因为愤怒而颤抖。 这家伙,即使是死也不会悔改吧。 那就让他生不如死吧。 路易这么想着,然后他站了起来,将刀在对方的衣服上擦干净了。 父亲说过,刀沾了血之后要马上擦干净,否则会生锈的,路易坐了下来,细致地清洁着自己的刀。 也许路易·斯特拉斯在那一天就死了。 他当然后来见过了更多的人渣。 他从部队中出去之后,先后做过几个最混乱的地方的执政官,他见到了更多的人渣。 事实证明,人渣永远都是人渣,是没法被救赎的。 罪人就是罪人,就活该下地狱。 他见过有流浪汉摘走了教堂的圣物,然后整个教堂都被黑暗生物所袭击。 他也见过有丈夫载着妻子去卖,然后两个人还能相安无事地继续生活。 他还见过有权势的家庭的公子将少女残忍折磨死之后还要把她们的尸骸扔给猎犬利用最后一点价值。 都该死。 路易在心里想。 都该死。 地狱里生活的唯有恶鬼罢了,他就是其中的一只。 他们互相撕咬,即使身受重伤也不愿意放开彼此。 他要爬上去。 路易·斯特拉斯从梦境中醒来,他按住了自己的胸口,大口地喘息着,他梦见的不止这些,不止他所见过的垃圾们。 他还梦见了一个人。 那个叫做莱纳斯·拉普兰的家伙。 路易记得自己曾经问过他一个问题。 “你是看到了神,所以决定跟随着她去改变这个世界吗?”路易问道。 “我没有看到过什么神明。”莱纳斯低声回答道。 “所以你在犯什么病呢?”路易精神质地笑了起来,将烟蒂扔在了地板上踩灭,“你说你想让这个世界好一点,你为什么不做点什么呢?” “你可是个红衣主教啊。”他轻声说,“你的脑子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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