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雁从未见识过此等场面,下意识觉得她这是要走火入魔了! 未及多思,青雁立时现出仙灵,召唤纯澈至极的清气灵风为群玉护法,试图驱散她周身这不知是妖气魔气还是鬼气的邪异雾霭。 谁知它召唤的灵风甫一触到那些黑雾,就被一股极为悍然的吸力猛然摄住,而后吞噬殆尽,不见影踪。 这……! 青雁震惊的当下,那团浓烈黑雾竟在它眼皮子底下乍然消失! “咳咳……” 盘坐榻上的群玉身体松弛下来,唇角溢出一抹鲜红, “我没事……” 所有灵力波动瞬间归于虚无,窗外夜风寂寂,好似什么也没发生。 群玉以手支床,舌尖探向唇角,将那滴血舔回口中。 她幽黑的双眸微微抬起,勾唇问青雁:“你刚才说,剜灵铸肉建造出一个丹田需要多久?” 青雁怔愣着,未能及时答复。 群玉鸦羽似的长睫垂下,手抚向下腹:“我好像已经成功了。我把它安在胃下边一丢丢,这样我每次吃东西的时候,就能很清晰地感应到丹田了。” 青雁:……? 须臾,它终于找回几分神志,艰涩道:“你确定……你弄的那个东西是丹田,而且能用吗?” 群玉深吸一口气,苍白的面色稍缓和些:“我也不知道,你不是说全凭个人摸索吗?我就凭感觉弄的。” 说罢,她微微挺直脊背,唇瓣翕动,似在念诀。 调息……引灵……游经……储气…… 片刻后,她缓缓抬起右手,纤细白皙的食指尖上,渐渐萦出一团极为淡薄,同时也极为纯澈剔透的灵光。 即便气息非常微弱,青雁灵敏的感官也第一时间捕捉到了—— 这是仙术! 它感受到了仙气! 青雁的鸟生观在这一刻,彻彻底底地颠覆了。 它的主人…… 好像真的是个修仙天才!!!
第十一章 昨夜才铸成丹田,能够运气吐纳,今日一早,群玉便计划远赴宗门求学了。 璧山派三年一招新,今年夏季正好开山招生,她和爹娘说了此事,爹娘虽不舍她离家,却也未加阻拦。 让群玉修行这事儿,最早就是他们想出来的,只不过后来担心她独自在外受欺负,他们便没有强求。 事到如今,很快全镇都会知道许家出了个修行奇才,能呼风唤雨、召来仙兽,也许日后还能如镇星仙君那般飞升仙界,成为全镇甚至整个州府、整个国家的骄傲! 世人皆知修士修行必须入宗门拜师沐道,否则即便天才也终将沦为平庸,所以就算群玉不愿离家求学,父老乡亲们也决不会允许她荒废时日明珠蒙尘;还有高家,难保不会产生疑心,支起狗胆回头报复。 许福来和李慧娘想到这些,明白群玉已是非走不可。 他俩没料到的是,群玉似乎有些急不可耐,今日整理行装,明日便决定出发了。 转眼到离别时,全家一路送她至镇外的驿道上。 碧空之下,山脉绵延,丰安山伫立其中,如此渺小,可当群玉回头瞭望时,它又如此美丽雄伟,令她眼眶微涩,鼻尖涌上一股酸意。 强行逼回泪意,她挨个拥抱父母兄姐: “哎呀,别哭了,据说璧山派每年都有假期,我会尽早回来的。” “哥,你哭起来真难看,千万别被赵家姐姐看到,不然不和你说亲了。” 群玉从茂儿肩上扯过行囊,吸了吸鼻子,目光如炬慷慨豪言道, “待我得道成仙,就回来把你们一起接到天上住!” 隐匿在风中的青雁用灵识轻咳了声:“主人,有记录以来飞升最快的人类花了一百五十年,飞升最快的妖怪花了一千六百年。” 群玉:…… 那她爹娘兄姐岂不早“上天”了? 青雁忽然想起昨日,它说完“剜灵铸肉出一个丹田需要少则百年多则千年”之后,群玉立刻造了个丹田出来令它三观震碎。 因而此刻,就算群玉突然原地飞升成仙,它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 就此作别,前方山迢路远,李慧娘望着女儿的背影渐渐融入风中,终于止住了哭泣。 这一刻总归是来了,其实她早有所感。 群玉生来不是笼中鸟,迟早有一天会飞远,远到极目不见。 她的归宿,本该是无垠的天际边。 - 璧山派所在的璧城位于丰安镇正东面,然而群玉自启程后,一直往东南方向走,渐渐偏离了最便捷的路线。 一个多时辰后,青雁终于忍不住:“主人,您若非要往这条路走,咱们到璧城可能要多花两日。” “哦,才两日啊?很好!” 说罢,群玉继续埋头猛走。 青雁:…… 青雁:“您是否还有别的行程?” 群玉点头:“我要找一个人。” 青雁:“谁?” 群玉放慢脚步,指尖溜转着一枝犬尾草,徐徐道:“一个除妖师。” 青雁:? 你确定你是在找人,不是找死? 微风轻吟着掠起群玉发丝,只见她粲然一笑,朝青雁举起两根指头: “我的人生梦想有二。第二是修行成仙,不再当讨人嫌的妖。” “第一嘛,就是再吃一顿他做的饭。” 青雁愣了愣,终于听懂。 对群玉而言,口腹之欲乃是世间头等大事。吃一顿这位除妖师做的饭,比去璧山派修行更重要。 妖怪的脑子果然都不正常。 群玉虽不会飞,行路速度却极快,辰时出发,午时刚过就翻了两座山,约莫四十里路。 天空火伞高张,群玉找了处阴凉地歇脚。 从行囊里拿出娘做的干馕饼,咬了两口,群玉忽然有点想家,连忙又翻出书看,转移注意力。 《荼罗秘录》。青雁瞅见那四个字,鸟皮就一阵发紧。 一个拳头稍小的陶罐子随书一同掉出来,群玉瞥见,忙把它塞回行囊最深处。 青雁记得,这个陶罐是临行前群玉她爹给她的,叮嘱她一定收好,切莫弄丢了。 青雁有些在意,遂问:“主人,罐子里是什么?” “药。”群玉言简意赅。 青雁更疑惑:“什么药?” 群玉是妖,百病不侵,若真受伤,寻常药物有何用? 群玉想了想,决定告诉它:“我身患癔症,每逢月圆之夜便会发病,其实确有其事,并非全然编造谣传。” 青雁闻言,心生惊骇。 它居神界千年,见识比一些仙人都广。群玉话中关键是“月圆之夜”,它立时展开联想——月圆之夜,阴盛阳衰,鬼门大开,六界海潮疯涨,其中受满月影响最深的,是冥界幽冥海,幽冥阴气自鬼门而出,灌入其余五界,常引起尸变、阴魂化厉鬼等骇人之事。 可这和一个活生生的妖怪有何关系?阴邪气重的时候,妖怪不应该更舒坦吗? 况且,传说数万年前,神界与上古魔物曾在冥界大战,战况之激烈令幽冥海蒸发泰半,冥界衰微,此后即便月圆之夜鬼门大开,对其余五界的影响也小了很多…… 青雁严重怀疑自己在浪费脑力,也许群玉的病类同女子月事,每隔三十天发病,恰好赶在十五这天罢了。 “您发病时有何症状?凡间药物能起效吗?”青雁又问。 群玉笑笑:“此药不能治病,但能令我昏睡一天,睡到十六白天就没事了。这几年每月十五我都在睡觉,发病症状如何,已经记不清了……” 青雁:…… 不知为何,它的脑子仍在满月、冥界、幽冥海之上打转。 难不成……群玉有冥界血统?她是堕仙、妖和鬼的三界杂交? …… 一只拥有仙、妖、鬼血统的妖怪,爹娘是人类,灵兽来自神界,六界中就差魔界没沾边了。 好杂乱的人生,真不愧是它的主人! 群玉不知自己在青雁眼中成了三界混血,她垂眸翻书,自从有了丹田,能运气施法,她就一直想试试《荼罗秘录》中另外两个比较安全的法术。 一是千里传音符,一是疾风护甲。 传音符应该简单点,而且,她若画成了,马上就能派上用场。 翻出纸笔,群玉找了个树墩子,蹲下便画。 她灵力虽然提高了,但注灵入符并非易事,而且《荼罗秘录》中的千里传音符比普通传音符强劲,音质无损传递,使用时效也长,所以并不容易画成。 即便画成了,也需要亲身验证其效果是否足够。 于是,空旷僻静的山野间,一人一鸟,时而互相追逐,时而互相远离,同时大喊大叫,声嘶力竭,吓得林间鸟兽乱散,树叶乱颤—— “喂——” “哎——” “喂喂喂,听得见吗——” “主人,你嚷太大声了,不用符都能听见。” “好吧,那我小声点……喂?喂?莲花仙子呼叫青雁,收到请回复。” …… 莲花仙子是什么鬼啊! 青雁鸟喙一紧,不小心咬破了符纸。掉头往回飞时,它余光瞅见旁边几颗栾树上蹲了一群鸟,皆瞪着鸟眼对它指指点点,叽叽喳喳说上回看到有鸟衔着东西边飞边鬼叫还是上回,青雁气急,回头怒骂“无知凡鸟要你们寡”,仙翼一挥便唤来一阵大风送它们离开千里之外。 由于青雁鸟喙太利,群玉画符的纸质量又太差,五次试验中有三次符都被它咬破不能用了。 “唉,让我想想,这符必须撑到你找到他为止……” “找到谁?”青雁不解。 群玉告诉它:“我觉得陆恒很有可能在双柳村附近歇脚,你飞的快,目力好,我想让你带着传音符先飞去找他,找到了就用传音符向我汇报位置,我好赶过去。” “好的。他有什么特征?” 群玉舔舔唇角,双眸含光:“帅,非常帅,你见到最帅的男子便是他了。” 青雁面露不屑:“主人可知,在仙界时,我曾见过镇星仙君,可谓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你见过镇星仙君?”那可是丰安镇居民最景仰的神仙,群玉羡慕极了,“怎么个帅法,你形容一下?” 青雁:“仙君乃九曜星宫主将,持尘霜剑,凌云而立,矫矫如玉宇琼楼,飘飘似流风回雪,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停停停,说了等于没说。”群玉无奈,“不和神仙比,陆公子会是人间最帅的。除此之外,他随身佩一柄银白长剑,那剑看一眼就让人觉得很冷。” “应是寒冰属性的灵剑,镇星仙君的剑也是此类。” 青雁记下了。这种属性的剑很稀罕,大部分由白山玄铁制成,少部分由北海寒玉制成,最最珍稀的一种,需取上古神灵九霄寒凤涅槃时被冰棘划出的冷血浇铸,制成的神剑奇寒无比,可令万魔冻馁……至于凡间修士的寒冰剑,一般都是玄铁、寒玉的边角料磋磨出来的,虽是劣品,却也少见,因此青雁若是见到陆恒的剑,应当能一眼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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