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只要阿姿不丢掉我,怎么都好商量的。” 在烤鸭店点的双人份套餐,大部分都被西厌吃掉了。我累了一天,却没什么胃口,喝了一碗粥就算饱了。 本来是想着,就这样带着西厌回宿舍。但是公司的宿舍,左邻右舍都是脸熟的人,我这么带一个男性回家,没过几天,公司就要传八卦了。 所以到了没有摄像头的地方,我就让西厌变回了胖胖的样子,把他换下来的衣服塞进帆布包里。 当我折叠衣服时,我发现了一个问题。 虽然觉得这不是什么重要问题,但……又的确不能忽视。趁着还没到家,我叫住了西厌。 “你的短裤呢。” “变身的时候撑坏了。” 毕竟我也没有交往过,也是第一次遇见狼人,我当然不会思考到这么细致。 他变身如果不脱掉衣服,就会撑爆,最好的证明就是内裤已经没了。 “先去附近的内衣店给你买几套吧。” 小区附近有一家还在营业的便利店,里面正好有男士内裤,只不过种类很少。 我拿的时候没注意型号,以至于回家时,西厌穿上去就说紧了,还走到我面前展示,说他要被勒坏了。 倒吸一口凉气,视线飞快瞥过他的腹肌,我说道:“把剩下的几条给我,我去换,穿过的这条就算了。” “还要穿这么紧的吗?” “笨蛋,不舒服的就换下来,这条不要了。” “哦,我以为你会喜欢看我穿紧的。” “……”我是什么变态? 等我换完回来,已经是晚上十点多,感觉自己累得够呛。可是还有事情没有搞清楚,完全无法心安理得地睡觉。 西厌在卫生间找到我的发圈,给自己扎了个小辫子,看着很帅气。 他真的好帅啊,又年轻又帅,生命力又强悍。 少年只穿了工装裤,裤头卡在腰上,显露出很有劲道的腰部曲线。至少他人是非常赏心悦目的,可惜新眼镜明天才送来。 “阿姿,我身材还可以吧?比你那个刘先生要好很多吧?他肯定一肚子肥肉。” “咳。” 他这么单纯地埋汰别人,反倒让我有些不好意思。西厌跳到沙发上坐下,他伸手就想搂我。 我连忙抵住他的胸口,手掌摁在他胀鼓鼓的胸肌上,这柔韧的弹性顿时让我想到了以前的春梦。 这熟悉的触感,我一定不是第一次摸。 原本右手掌上还有一些伤口,现在摁着他胸膛也不疼,那些剐蹭出来的伤痕都结痂了。 “我的唾液能加速伤口愈合。”看到我纠结地看手掌,西厌笑着打消我的疑虑。 “这么神奇?” “狼人的自愈能力很强的,包括自身的唾液可以促进伤口愈合,还有一定的消毒作用。” 很划得来的样子。 “那你们会在月圆之夜变身,或者更精神亢奋什么的吗?” “月圆之夜会有些影响,不过我可以克服。” 在交谈中,趁我不注意,西厌又将我的右手拉过去,他用舌尖结结实实地舔过结痂的地方。 不管看几次,都觉得不对劲,我伸手抵住他的额头,“别舔了。” “多舔舔才会好得快,明天就能愈合。” “我用碘酒吧。” “不,我比碘酒好用。” 我能不能怀疑,他就是想舔? “西厌,你在晚上的时候,有没有变回过人形?” “有,还和你亲嘴呢,你亲嘴的时候手喜欢乱摸,把我都摸热了,可是你又睡着了,你好坏。” “……”谁坏啊! 果然不是梦啊,为什么被他说得我很下流一样,难道不是他先用亲吻的方式招惹我的吗。 想到那缠绵又柔情的吻,我现在都还会耳朵热,忍不住说道:“你那天晚上忽然亲我干什么。” “月圆夜有点兴奋,就变回人搂着你,可是你醒了,我不想弄伤你,就想着堵你嘴巴,不让你叫出声来。” “……”不得不说他采取的方式,的确比用手或者枕头捂着要温柔。 “我亲你亲得怎么样?你都睡着了,是很无聊吗?”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和我索要反馈?我俩这样聊下去,根本不是清白的关系。 虽然有些害羞,但我还是如实回答:“睡着是因为你亲得舒服,我就迷迷糊糊睡过去了。你以前有过异性伴侣是吗?” “没有,只有你。” “可你亲人的样子,不像第一次。” “我是第一次啊,亲热上床这些很难学吗?让你舒服就算胜利吧。” “……” 我还真没法反驳,他可能是天才吧。 “比如我现在就能把你舔哭呜呜……” 如果他现在是长长的嘴筒子,我肯定一把捉住他的狼嘴,但他没有,所以我只能红着脸去捂。 “别说乱七八糟的。” “呜。” 确定他不会再乱说话,我才放下手掌。 西厌的狼尾巴砰一下就将裤头撑开,他甩着尾巴爬到我面前,搂着我的膝盖。 “阿姿,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别抛弃我。你不喜欢人的话,我可以给你当狗的。”
第三十章 西厌把情话说得变态又缱绻, 听得我这个正常人面红耳赤,内心又觉得有点爽。 他这么帅气,又这么年轻,目前相处不多, 不知道生活能力怎么样, 但体力一定很好。能背着我走四十多分钟呢。 新世界大门已经打开, 我得了这么一个机缘,又为什么要推开呢。我所顾虑的点是什么? 如果把他调教成我的老公, 不比正常男性更合适吗,可我能够掌控他么。 别看他现在乖乖的, 总说着能当我的狗, 这都是建立在他愿意的基础上, 如果他不愿意了,我可拿他没办法。 指尖被含进少年的唇齿间, 他的犬齿轻轻摩挲过我的指甲。这个行为在他装狗的时候经常有, 就是含着我的手撒娇,也不会用力去咬。 “阿姿,我哪里不够好吗?你一直犹豫。” 指尖一勾,不小心划过他湿软的舌尖,我从他嘴里把手拿出来,“不要用人的样子叼我的手。” “可我觉得你喜欢,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我,我这么好。” “……” 这份自信很好, 但他的确有这个本钱。 我确实有点喜欢他这个伏低姿态的样子, 我虽没有谈过恋爱, 但我觉得自己也是占有欲比较强悍的类型。 不然也不会在听到西厌说自己有主人时,感觉到不爽了。 “现在我问, 你回答,行不行?”把湿漉漉的手指用湿巾擦干净,我制止他癞皮狗一样的行为。 跪坐好的西厌扬起狗狗的单纯笑容,愉快道:“好。” “西厌,先交代你所在的世界,再交代身份、工作、家庭和存款。” 对于我轻描淡写的查户口行为,西厌没有不愿意,相反,他很乐意提供自己的信息。 他所在的世界叫做水畔大陆,在那个世界生活着很多种族,包括小说里面常见的狼人、蜥蜴人、异形头、血族、僵尸、半人马、精灵、鱼人、史莱姆、亡灵族…… 种类多达上百种,而且这些种族之间可以借助魔法来繁衍,没有生殖隔离,以至于种族越来越千奇百怪。 水畔大陆有高度文明,但是也有非常落后的农耕文明,他们是以城邦、族群为界。 每个城邦、族群都会派遣一个代表,然后组成联合中心城运转组织,用来平衡每个城邦之间的关系。 西厌出生在狼人族群,是个孤儿,从小就在福利院的安排下接受护卫训练。 对于族群里的孤儿,狼人首领是如此安排的,锤炼出他们的本领,然后送往各个需要狼人护卫的组织机构。 狼人族群的护卫在整个水畔大陆都是有名的,他们出了名的忠诚,所以很多权贵喜欢挑选狼人作为贴身护卫。 按照我的理解就是保镖。 西厌比同龄人更出色,八岁时就被好几个老板看重。最终是西岭城邦最有名的商业大亨左德赛砸重金,与西厌签订了主仆契约。 除非左德赛放弃,否则狼仆永生永世都属于主人。 “这不就是签了卖身契吗。”听他讲到这里,我的语气不自觉地染上了一丝妒忌,这不比结婚证更有约束力? “可是主人赏识我的能力,能为他效力,是我的荣幸。” “……”好狗,真的好狗,在谈到左德赛的时候,西厌显得无比信服,比给我做狗的时候还要顺从。 我能分辨得出来,他对左德赛无条件服从,对于我,的确不是主仆认知。只是因为觉得我是伴侣,所以才迁就,就连装狗也是情趣。 只要左德赛出行,基本上都会有西厌陪伴,他成为了这位大亨的心腹忠仆,明里暗里给他做了不少事情。 不能搬到台面上的事情,西厌也会为左德赛处理好,只要对方下命令。 “既然你和你的主人关系这么密切,又是怎么穿越到这里了。” “被埋伏了。” 在一次护送左德赛去参加联合城邦商业会议时,路上遇到竞争对手的围追堵截。为了确保主人的安全,西厌用自己做诱饵,将所有的危险都引开了。 在被追杀的过程中,西厌掉入到一个湖水中,被旋涡吸入。 醒来后就是在度假村远处的山林水潭中,他自己在山里躲藏了一两天,然后就摸索到了度假村外围,最后遇上了去团建的我。 最初对于西厌来说,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所以我当时将他寄送到前台,他也能和前台经理打好关系,毕竟他需要一个饭票。 真正触动他的地方在于,我对他说,给他一个家。 “阿姿,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女人说要给我一个家,像你这么热烈地追求我,我好高兴。” “……都说了,我不是追你。我就是普通地捡狗,谁能知道自己捡的是狼人。” “我不管,你就是追我。” “……” 看他这个样子,好像也不是喜欢我,仅仅是因为我说要给他家,所以他才黏上来。又好骗,又好傻的感觉。 用脚踩住他盘上来的尾巴,我推开他热情地拥抱,道:“只要能给你家,谁都能带你回去是吧。” “可是,只有阿姿说给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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