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如水,夜风习习,粼粼河水闪着点点星光,本应是一个美丽的夜晚,可是沈凝却被沉闷的气氛压抑得透不过气来。 她幽怨一t瞥,身边的男人双唇紧抿,气质冷冽,似乎每一个毛孔里都透出寒意。 沈凝连忙正视前方,加快脚步,谁愿意和冰块一起走路啊。 终于,前面便是沈家胡同了,沈凝舒出一口气来,冲着大首领施了一礼:“我到家了,小女子就此告辞,大首领好走。” 大首领的眸子黯了黯,好走?就是好走不送的意思吗? “嗯。”他停下脚步,目光落在沈凝白皙的耳垂上,今晚的月亮很好,他能清楚看到那小小的耳洞。 沈凝身上是一袭深色的粗布衣裳,像是府里小厮们常穿的那种,很合身,显然是量身做的,而不是随便在府里找来的。 大首领忍不住勾了勾嘴角,女扮男装,也不知道把耳朵遮一下,这么容易就暴露出来了。 沈凝并没有留意他的小表情,如蒙大赦一般,飞奔着跑进后巷。 她并不知道,大首领已经放轻脚步,快步跟上她了。 他看着她如同一只小猴子一样,攀上墙头,翻进内院,这才转身离去。 会翻墙头,想来也会爬树吧,看来被拘在小院子里的那些年,她也没有自暴自弃,没有父母关爱,她便像野草一样野蛮生长,反倒比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更加伶俐剔透。 夜风吹起,风中传来一声轻叹,似是在为当年关在小院子里的女孩子悲伤,也似是在为自己惋惜。 过去的那十几年,终归是错过了。 第二天,沈凝睡到自然醒,自从沈文清的身世公布于众之后,老太太的心情也不太好,索性免了孙女们的晨昏定省,她老人家现在每天早上都让钱妈妈陪着,去高记食铺吃早点。 高记食铺,是老太太的陪嫁,已经开了三十多年,店面不大,早点的品种也不多,做的是街坊生意,每年也只有三四十两的进项,但却有一大批老顾客。 高记食铺离沈家胡同并不远,隔着两条街。 老年人上了岁数,觉少起得早,天刚蒙蒙亮,老太太便带着两个粗壮婆子,由钱妈妈陪着,走路去高记食铺。 自从用过白老太太给的药,老太太腿脚轻便,不用人搀扶也能走得很快。 老太太在高记食铺里有自己的专间,所谓专间,就是高记的掌柜专门为老太太设置的,用一道帘子与外面隔开,但是外面的说笑声,在里面却能听得清清楚楚。 此时,老太太便坐在她的专间里,她不想让人服侍,吃个早点都要让人服侍,她还没有那么老呢。 所以老太太让钱妈妈在下首坐了,和她一起吃,另外两个婆子,则是在帘子外面,和其他食客一起吃。 老太太桌上摆着的,是她从年轻时就喜欢吃,这么多年百吃不厌的老三样,油条、茶叶蛋和豆腐脑。 府里的厨房也做这三样,可是老太太却觉得,无论他们怎么做,全都做不出高记食铺的味道。 这是她娘家的味道。 油条要炸得香脆,茶叶蛋要放甘草,豆腐脑必须是咸的,而且要加卤,用大骨汤,加上香菇木耳黄花菜,还要放上韭菜花、芝麻酱和蒜泥,再加上一大把香菜。 不说别的,单说这碗豆腐脑,就和别家的味道不一样,老太太觉得,她吃一辈子也吃不厌,嗯,除了病重的那些年,她老人家确实已经吃了大半辈子了。 老太太喜欢来高记,除了吃,还有听。 那些坐在府里听不到的话,在这里全都能够听到。 “听说了吗,朱家又出事了。” “哪个朱家?” “就是那个朱大胜他们家啊。” “朱大胜家不是走水烧光光了吗?房子没了,人也没了,只余下一个傻子,还能出什么事?” “他家的院子里挖出一具白骨,听说是个小孩,仵作去验过,说那是个小女娃的尸体,看身型,死时顶多七八岁。” “天呐,这是真的?没听说朱大胜有女儿,他也没有妹妹,那是他家的丫鬟?丫鬟死了为何要埋在自家院子里?” “为啥埋在自家院子,肯定是做了亏心事担心被人发现呗,那朱大胜活着的时候,就没有干过一件好事,你们还记得顾山吧,那可是公认的老实人,活活让他给逼得家破人亡。” “对对,顾山撞了朱大胜的老娘这事不假,可连医馆里的大夫都说朱老娘只是擦破一点皮并无大碍,可第二天朱老娘死了,朱大胜却赖到顾山头上,朱大胜的老婆与朱老娘素来不睦,婆媳俩平时从家里打到街上,朱老娘被当街气晕过好几次,谁知道那天是不是婆媳俩又打架了,朱大胜老婆把朱老娘活活气死了?反正人死了,他们说是谁害的,那就是谁害的,只可怜了顾山和他的小女儿。” “咦,在朱大胜家里挖出的尸体,该不会是顾山的女儿吧,唉,真是可怜啊。” “那具尸体现在在哪儿,还在他家院子里?” “怎么可能,尸体已经送去义庄了。” 老太太听了一早晨的案子,回到府里时,让人叫了沈凝过来。 “你经常出去,可否听说那朱大胜家里挖出尸骨的事?” 沈凝点点头,心道,那具尸骨就是我给挖出来的啊,我不但挖出尸体,我还送这尸体的本魂去投胎了呢。 “唉,我听说那是个小女孩,是被那什么朱大胜给害死的,真是可怜呐,听说那孩子的爹被朱大胜逼得自尽了?”老太太又问。 “祖母,这具尸体的确是小女孩,她叫小艳,他的确是被朱大胜害死的,朱大胜已死,不能再追究了,不过小艳并非顾山的女儿,而是朱大胜从善堂里领回来的,顾山的女儿很幸运,她被白凤庵的师太收留了。”
第100章 沈家的小福星 顾山和朱大胜的事情,沈凝知道得很多,对此,老太太并没有质疑。 别人只当沈凝只是一个尚未及笄的小姑娘,可是老太太却不这样认为。 从她被沈凝治好,到张静江的遭遇,以及老宅里的家仙,这一桩桩的事,老太太虽然没有对家里人说,可是在她心里,却已经认定,自己的这个孙女与众不同。 且,沈凝从出生就是与众不同的,否则也不会落个丧门星的名头,在老太太看来,那些人之所以会说沈凝是丧门星,完全是因为他们见识少,少见多怪。 她的孙女是福星,孙女的出生时的倾盆大雨,就是天降福星。 只是可惜,沈家的小福星,却被孟氏那个糊涂的,用从妖道那里求来的邪符硬生生压制了十四年,如果不是那什么血符咒,有沈凝这个小福星,说不定沈家早就走上正轨,重又兴旺昌盛起来了。 现在老太太看沈凝,是怎么看怎么好。 之前,听说孟氏之所以生下沈凝,是为了让孟家的小鬼投胎的时候,老太太的心都悬了起来。 她的宝贝孙女,怎么会是一个怨气冲天的小鬼呢? 后来听说那小鬼当场现身,把孟舅母折磨得死去活来,还把孟氏当场吓疯,老太太这才放下心来。 她就说嘛,如果是怨鬼转世,怎会像她孙女这么善良可爱? 想到这些,老太太便又想起在朱大胜家院子里挖出的那具尸骨了。 “唉,那个叫小艳的孩子,真是可怜啊。” 忽然,老太太眼睛一亮,对沈凝说道:“小艳的尸骨放在义庄,衙门是不是不管了,随便什么人都能把她的尸骨带走?” 沈凝的大眼睛眨了眨:“祖母,您想给小艳置棺安葬?” “是啊是啊,这孩子活着的时候那么悲惨,死了若是连个棺材都没有,就是用草席裹了草草埋了,那该多可怜啊,我就是想让她入土为安。” 老太太听人说过,但凡是那些无人认领的尸体,都是送去义庄,义庄则是把尸体用草席裹了,运到乱葬岗埋了。 不但死后没有香火,就连棺木也没有。 小艳已经去投胎了,已经不需要肉身了,埋不埋,怎么埋,对小艳而言已经不重要了。 但是对于沈家却很重要。 沈文清在背后制造了很多流言,让沈家处处被人戳脊梁骨,再说,沈家虽然没让孟婉归宗,但是孟婉是沈家的血亲,打碎骨头还连着筋,她生前罪孽深重,做为血亲,沈家也要为她担下一份业障。 老太太要给素不相识的小艳收尸安葬,这便是行善,而行善布施是可以消除业障的。 并非是沈凝自私功利,若是没有沈家出钱出力,小艳的尸身也就是随便一埋,而现在小艳的尸体能够得以安葬,而沈家也能消减业障,两全其美,何乐不为? “好啊,祖母,那咱们就好好操办,让小艳入土为安。” 三日之后,沈家出钱安葬那个可怜小女孩的事,便传遍了白凤城。 沈家不但置办了一副上好的小棺材,装殓了那个小女孩,而且还请了白凤庵的女尼为小女孩念经超度,并且还将那个小女孩葬在沈家祖坟旁边。 “孟婉死后,沈家都没给收尸,这么t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沈家不但给她厚葬,而且还让她葬在沈家祖坟旁边,这个小女孩是不是沈家的亲戚啊?” “什么亲戚啊,我听说了,朱大胜曾经从善堂里领回一个叫小艳的小女孩,说是回家当丫鬟的,善堂里的人说了,小艳被带走时只有七岁,那具尸骨十有八九就是小艳,那孩子是孤儿,和沈家一点关系也没有。” “对啊,沈家就是心善,就是看那小女孩可怜,想让那孩子早日入土为安。” “没错,你可别提那个什么孟婉,也不知道是怎么传的,还说孟婉是沈家骨肉,那怎么可能,如果她真是沈家骨肉,沈家还能不给她收尸吗?” “是啊,孟婉活着的时候,还要陷害沈家的嫡小姐呢,真是个白眼狼,她住在沈家,让沈家养了那么多年,还要恩将仇报。” “也就是沈家了,你们年轻人不知道,早年沈老太爷在世时,便是一位乐善好施的大善人,建桥铺路,造福乡里,现在沈家虽然落魄了,可依然是积善人家,这就是传承,是家教。” ...... 老太太坐在帘子后面,笑得眯起了眼睛,这个早晨,老太太多吃了两根油条。 老太太趁热打铁,又从自己的私房里拿出五十两银子,全部换成米面,让钱妈妈以沈家的名义,给善堂送了过去。 前些天还在经受诸多指责的沈家,转瞬间便风评反转,成了大善人家,那些围绕着沈家和沈凝的污言秽语,再也听不到了。 沈家人很高兴,可是有人不高兴。 沈文清气得不成,在屋里走来走去。 他收买了街头混混,好不容易撕开沈家的遮羞布,让沈家名誉扫地,可是也不过短短数日,沈家便摇身一变,变成行善积德的仁慈之家。
言情小说网:www.bgnovel.com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363 首页 上一页 55 56 57 58 59 60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