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喜摆摆手说:“别管那么多,按我说的做,顺便让账房大姐写一个招工牌子摆到亮眼的地方,就说管吃管住,月薪两吊钱,要求吃苦耐劳还要识字!” 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招工?这是招人还是招魂呢!不过头儿都发话了,那自然有她的道理,照做就是了。 小鼓刚把墨迹未干的招工牌子摆出来,那边的油锅里就把肉给炒上了,此处地界开阔,被风一助力,肉香味飘散的到处都是。 商队里的厨娘厨艺甚好,做的饭色香味俱全,不过随商的日子过于艰苦,当初她并不想接这个活,龚喜花了两倍的价钱才将她留住。 现在大晌午时分,太阳照得呱呱叫,人的精力已经步入疲态,被饭菜的香味一勾,任王母娘娘来了都抵不住这种诱惑。 小鼓感觉自己的肚子空虚得厉害,也顾不得其它的事,从行李包中掏出自己的饭碗,用手帕擦了擦,就搁锅跟前排队等着开饭。 腊肉炒辣椒,配上白米饭,盖上一大碗,然后在路边蹲一排,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开始往嘴里扒,队友们吃得满嘴流油,香得连吧唧带哼哼。 自从跟着龚喜出来后,小鼓的饭量就大长,她以前在夫家吃饭,总是担心自己吃多了会遭人嫌弃,所以畏首畏尾地每顿只吃个半饱,现在跟着商队不用看人眼色,于是敞开肚皮尽情地吃,人也肉眼可见地强壮起来。 她扒拉干净碗底地饭粒,正犹豫着是再添些饭,还是喝碗汤,忽然有个胆怯的声音响起。 “你,你们要招工?” 大家只顾埋头吃饭,没注意到突然出现的陌生人,来者是个小姑娘,长得好似根细麻杆,灰头土脸像个逃荒的难民。 这荒郊野外的,居然还真有人来应聘,要不是看她神情实在不安,小鼓都以为是哪里的精怪找上门了。 龚喜倒没觉得古怪,迎上去回复:“是啊,现在修仙界的人少了,家家户户有房有地,想招个人太难了~” 她烦恼地叹口气,好似真的在为此事发愁,队友们嘴不停,边吃边看她表演。 女孩眼睛一亮,连忙指着自己问:“那你看我行吗?我认识字,还会仙术,给我什么活都干!” “你?”龚喜叉腰盯着眼前的人怀疑道:“识字会仙术确实是个优势,但看你岁数实在太小了,恐怕干不长吧?” 女孩生怕丢掉这个机会,赶紧解释:“不小不小,我今年都十……十五了!只是长得显小而已,况且我家人全都遇难,无牵无挂,干多长时间都没问题!” 龚喜摸着下巴思考着说:“哦……这样啊,也还行,不过我们商队做的买卖比较特殊,需要有力气才行,看你的样子,虽然个头不低,但瘦得可怜,我怕你担不起这项职务。” 女孩架起两条细麻杆胳膊,刚想表示自己看着弱但很强,不料龚喜又道:“这样吧,我来测试一下你的能力!” “啊?!要……要怎么测……” 从英雌派逃出来的明姜,虽说热血沸腾,但并没有具体的目标,她想去找英媂,但英媂行踪不明,就连朝羽茉都不知道她在哪里,对于一个激动就上头的少年来说,一旦耗尽全身的力气,那必然会再次陷入迷茫之中。 哪怕饥寒交迫困于荒野,明姜也不想重回英雌派,特殊的人生经历,造就了她极为敏感的性格,高自尊致使她难以忍受别人一丁点怪异的目光。 在这几天的野外求生中,明姜不止一次地反省自己,如果她能忍耐一下,或许就是另一条坦道。 朝羽茉是自己的表姐,她是英雌派的主教,有表姐给自己撑腰,生活完全可以更好!明姜躺在草堆里心想,英雌派多舒服啊,有食堂有修行室,吃喝不愁生活无忧,只是忍受几个同龄人的欺负而已,以后自己修为提上去,或者过两年大家都长大了,自然所有的误解都解开了。 可是明姜不喜欢,那里的环境虽然甚好,自己在里面却找不到归属感,她是那样的格格不入,根本没办法接受周边的事物。 所以她宁愿在外面当个孤狗,饿死在荒郊野外,反正自己这条烂命不值得可惜。 没想到,正是饿得发昏之时,空气中忽然传来一阵肉香,明姜被香气勾得失了理智,也顾不得被人发现,直接顺着香味寻了过去。 居然是龚喜的商队!明姜犹豫了,龚喜是英媂身边的熟人,她老早就见过,不过现在龚喜和英雌派有来往,她怕龚喜是专门来抓自己回去的。 但灶锅里的饭菜太香了,她口水吞了又吞,实在无法抵抗肚子里的饿鬼,于是冒险凑了上去,结果龚喜根本不认识自己。 也对,上次相见她们还是在哥哥的昏礼上,那时自己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孩,都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肯定变化了许多。 明姜支支吾吾着,害怕龚喜让她当场表演徒手举大鼎,她现在饿得手脚发软哪里有力气做测试,实在不行用仙术糊弄一下吧。 龚喜叫人拿来一个大海碗道:“哝,这个碗,你要是能够吃上满满两碗饭,那就能通过测试。” “啊?!”明姜咧着嘴惊讶不已,还有这种好事?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能吃饭的人才能干活,看你虽然瘦弱,但少年人正是长身体的阶段,瘦点也正常。不过饭量是骗不了人的,能吃力气一定大,来小鼓,给她满上~” 小鼓立马接过来,盛了满满当当地一碗腌肉盖饭递给明姜。 食物!食物的诱惑简直太过凶残,明姜连想都没想就举起筷子大口吞咽。 这是她活十多年来吃过最好吃的东西,食物刺激着她的味蕾,把眼泪都生生逼了出来,别说是两碗,哪怕是十碗都没问题! 龚喜笑道:“可以可以,是个能出力的角色,等吃完后就跟我们出发吧,小鼓——” “哎!” “以后就由你来带她,让这个……嗯,你叫啥来着?“ 明姜从大海碗里抬起头,囫囵不清道:“我~我叫杨女!” “杨女?行吧,小羊以后就跟着她来熟悉商队的各项事务,好好干!” 商队重新启程,车马在吆喝声中驶向大道,阳光正好,空气也变得甜美起来,旅人的脸上洋溢笑容,前程充满期待。 明姜有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那是她从没预想过的人生,她要跟着队友,用脚去丈量这片土地,风餐露宿便是生活,危险和困难将常伴左右。 想她从小到大都活在别人的庇佑下,像是温室里的盆栽,这样赤裸裸地暴露在天地之中,还是真是第一次。 兴奋,激动,好奇以及不安和恐惧,但少年不会因为胆怯而退缩! 明姜对自己的工作极其认真,她姿态放得低,人也聪明,学起东西来格外快,加上嘴甜态度诚恳,没多久就混成队伍里的团宠,大家看她年纪小都愿意偏袒几分。 小鼓看她孩子气未断,不禁泛起母性,在路上处处呵护着她,为她讲解各种的章程规矩。 连龚喜也对明姜很看重,时不时地点拨两下,很有要培养她成接班人人地意思。 明姜已经很久都体验过这种被关注被喜爱的感觉了,她沉迷在此,日子确实过得开心舒服。 至于最初的目的,寻找英媂的想法,渐渐地被她遗忘在脑后。
第105章 沼泽探险 龚喜的商队并像传统的行商那样, 贩卖百姓的日常所需,她避开安全有保证的赛道, 却走向一条冒风险但利益极高的道。 眼前是一片被瘴气包裹的沼泽地, 草木高大旺盛,毒物遍布其间,队员们整装待发,将口鼻皮肤包裹得严严实实。 龚喜收起盛灵地图, 用镰刀割开四处乱爬的藤蔓道:“大家再次检查身上的衣物护具可有破损, 进了里面, 飞的爬的游的, 可都是些剧毒之物, 稍不注意被它们咬上一口,那就得横着出去。” 众人放下手上的器具, 互相把对方照顾不到的地方筛检一遍,她们穿着牦牛皮制成的连体衣, 从脚到脖子, 将人包裹紧密。虽然闷热沉重, 但牦牛皮坚实阻隔性好, 除了食肉猛兽的利齿,一般虫兽破不开皮料。 队友头上戴着特质的狼骨头盔, 护住头部的同时还能驱散野兽,眼部的水晶片罩能够保证她们视线无阻。 口鼻处扣着一块碗大的呼吸桶,好似野猪鼻子一般,这是龚喜她们自创的仙术驱毒器,里面放有化毒的灵草, 只需加点仙术助力, 便能阻拦大部分的毒气被吸入体内。 脚下是一双鳄鱼皮制的靴子, 轻便灵活,就算行驶在泥泞的沼泽地都不粘粘。 这一套装备下来,花费可不是个小数目,光那身牦牛护服都够队员一年的工资了。 但有些项目,前期投入是很有必要的,龚喜这个财迷精从来不做无用功,她耗财耗力都要进去的这片沼泽,名唤钨魄鬼泽,是一个凡人有去无回的不毛之地,哪怕能力高强的修士,进之前都要卜一下生死,非常的危险。 小鼓把明姜全身上上下下都检查了个遍,最后还是担忧道:“小羊,要不你还是和我在外面等她们回来吧,钨魄鬼泽险境重重,你是咱们队里年纪最小的人,经验少对抗风险的能力弱,一旦出什么事了,她们自己都应对不暇,根本没办法救你!” 这次探险,是为了寻找沼泽深处的紫伽果,传闻此果长在最雾泊中心的极阴之地,汇聚了天地间最纯粹的暗能量。 将其加入致冷药膳中,用寒冰冻上七七四十九天,然后将紫伽果制成的冰渣堵住将亡者的七窍,待冰融化之后,患者便能躲过地府无常的追缴,以阴阳不明的身份继续存活数十年,除了不能见正午阳光外,与常人无任何区别。 不过这玩意终究是个传说,就算再值钱,也犯不着动用如此大的人力财力来找寻,龚喜明显还有其它的目的。 明姜将皮靴扎紧,摇头拒绝道:“不用担心我,虽说比不过她们,但我能力并不弱,就算年纪小,也绝不会拖大家的后腿,而且队里需要我的帮忙!” 看她信心满满毫无畏惧的样子,龚喜欣慰地招招手,将她拉到身边夸赞:“是个可塑之材!接下来可得跟紧我,要是遇到不可逆的危险,我会及时将你传送走。” 一队人马复检完毕后,便排成溜,踩着龚喜的脚印,向沼泽迷雾中走去。 明姜跟着龚喜行商已经快两年了,这两年正是她的成长高峰期,在厨娘的精心饲养下,她已经从一根瘦麻杆变成了结结实实的大姑娘,虽说比不过龚喜的大膀子大腰板,但纤细的骨架上至少有了肌肉脂肪层的保护。 转变的不止是样貌,明姜心理也开始慢慢强大起来,从前的她像个皮球一般被命运踢来踢去,所以格外的紧张胆怯,不安全感导致她缩头缩尾,气质上就表现得软如烂泥。 貌随心变,当明姜真正地脚踏现实,接触了形形色色的人和物,并学会应对它们的办法后,蜷缩的脊梁骨才一点点地舒展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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