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妖兽女萝不知道,雷祖是肯定不愿意被驯养的! 她在四周检查了一番,发现御兽门将现场处理的十分干净,什么信息都没有留下,反倒是她又发现了几滩血迹,九霄一直对着这些血迹哀哀的叫,显然是来自雷祖。 “御兽门擅长机关毒药,这是他们捕捉妖兽的惯用手段。” 机关?毒药?
第23章 与女萝日夜相处半年有余,雷祖与九霄都知道跟在她身边的两个器灵,妖兽对于神器并无人类那样的欲望,所以日月大明镜一说什么机关毒药,原本对着母亲血迹不停啼叫的九霄啪叽一下趴在了地上,黑溜溜的大眼睛里源源不断地流出泪水。 女萝顾不得再问日月大明镜,赶紧将小豹子抱起来,给它顺毛,哄它道:“没事没事,雷祖不会有事的,御兽门是想要强大的妖兽,除非万不得已,他们绝不会杀了雷祖。” 九霄嘤嘤哭泣,两只爪爪勾住女萝脖子,它自出生起便只有母亲,如今母亲下落不明,唯一能令它信任的便只剩下女萝。 女萝还想在四周查探一番,然九霄这样黏人,她便让小豹子趴到她背上,距离正方形凹陷痕迹周围有不少翻新的土,扒开一看,里头全是被血糊成一团的泥,不过血腥味很淡,是人血,还带了一股古怪药味。 即便用上机关毒药,想要活捉雷祖也不是件易事,御兽门怕是死了不少人。 “你要怎么办?虽然你比以前强不少,但御兽门少说有几百号弟子,还有数不清的妖兽,我劝你最好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山谷里哪也别去。” 摄魂铃说话总是不中听,女萝向来烦它,直接用藤蔓把它缠了个结结实实,然后对忐忑的九霄说:“别听它胡说,我肯定会去救雷祖的。” 九霄边跟女萝撒娇,边悄悄拿爪子打了摄魂铃两下。 原本女萝没打算这么早离开,她想着等过几个月,她摸索的差不多了再跟雷祖九霄告别去铸剑山,眼下必然是要暂时更改目的地,而且日月大明镜虽知御兽门在哪里,却不认路。 既然准备离开,女萝便趁着天黑之后将生活了半年多的山洞整理一番,能带走的全带走,有濯霜给的乾坤袋,着实是省了不少事。 雷祖不在,她的地盘难免会有其他妖兽来侵占,因此女萝选择把沾染了雷祖鲜血的泥土带回来,在山洞外埋了一圈,以雷祖的气息隔绝不怀好意的妖兽,随后取出一个小瓷瓶,装了些进去,又将藤蔓搓细,制成了一根简易的项链,挂在了九霄脖子上。 平日活泼的小奶豹抱着小瓷瓶呜呜咽咽,女萝摸了摸它的头,心中对御兽门的印象已降至冰点。 晚上睡觉时,九霄哼哼唧唧朝她怀里钻,但人类的怀抱再温暖,也比不上母亲的皮毛,所以它蜷缩成了一个小小的圆,一定要死死贴着女萝才有安全感,毕竟从出生到现在,它从未与母亲分开这样久。 次日天蒙蒙亮,女萝便已醒来,她抱起还在熟睡的小奶豹,用石头垒成墙堵住洞口,再以藤蔓与树枝编织的防护网罩在石头上,防护网是她昨晚织的,外布尖刺,未开灵智的妖兽想要进入山洞,恐怕得掂量掂量。 这么一番下来,九霄也醒了,它默默地望着自己的家,把脑袋埋进了女萝颈窝,哀哀的叫。 女萝心中亦是五味杂陈,若是可以,她想要永远留在这里,跟雷祖九霄一起度过余生,可她还有好多事情要去做,她还没有弄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还没有报恩,如今雷祖被御兽门抓走,她多耽搁一天,雷祖便要多受一天的罪。 雷祖是非常强大的妖兽,御兽门必然不会放过驯化它的机会,可雷祖性格孤傲,决不会向人类屈服,怕是要吃苦头。 女萝的背后猛然张出一对碧绿色的巨大翅膀,她想先去到离这里最近的城池,再找个人问清楚御兽门要怎么走,青云宗与御兽门似乎没打过什么交到,乌逸没有这方面的记忆,休明涉更是不必多说,他千年前便已去往人间界历劫,而一千年前御兽门还没成立呢! 修仙界并不是只有修者,仙途漫长,枯燥无味,人人皆说大道无情,于是连本有的人性都丢弃,如青云宗的大尊者们,只留下高高在上的傲慢,但还有更多的人无法坚持这条路,却又不舍得放弃修仙所带来的好处。 各大门派每年收的外门弟子皆以百起,青云宗那样的大门派,每四年一纳新,新弟子成千上百,而在这些外门弟子里,有灵性又刻苦的才能被留下,一千人里,能有个几十便很是不错。 数千年下来,离开仙门之人,组成了修仙界中一个又一个城池。 这些城池的最高首领被尊称为城主,城池之间彼此独立,规矩也不尽相同,随着时间演变,大部分人已与人间界百姓无二,他们既无灵性亦无家世,是处于修仙界最底层的平民。 像是靠青云群山最近的几座城池,便会为青云宗提供日常所需,而青云宗则负责保护他们,毕竟除了修者之外,还有数不清的妖魔鬼怪。 日月大明镜说:“城池最初形成时,由于没有奴隶,当时组建城池之人还曾在人间界抓了不少凡人来。” 所以那些莫名失踪遍寻不着的人,谁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女萝眉心的三颗红痣十分特殊,青云令上对她的通缉便提到了这一点,因此她用藤丝将红痣掩盖,穿着打扮也尽量不引人注意,在离城池还有段距离时,她便收起翅膀改为步行,可惜得是乾坤袋无法装活物,否则将九霄放入乾坤袋中会更安全。 远远望去便见足有五丈高的城墙,门楼巍峨,整体雄伟壮观,大气磅礴,城墙上每隔数步就有一名守卫,为了防止有妖魔鬼怪浑水摸鱼,进出城的人都要接受严格盘查。 进出的行人手持一个小本,隔得远女萝瞧不大清楚,这应当就是日月大明镜说的身份文牒,每个城池都不一样,生活在城中的人分为本地与外地,本地人需得有户籍,外地人也要登记在册。 此外,还有一些平民属于城池附庸,他们没有资格住在城中,便会在城池或是门派附近群居形成村落。 城池彼此之间贫富差距很大,比如这座沂乐城,便是再普通不过的小城。 不过修者是例外,若是把人分三六九等,那么修者无疑是上等人,他们进城不需要户籍也无需登记,女萝点点头表示了解,结果刚到城门口,便被要求出示身份证明。 她有点懵,但还是回答:“我没有啊,修者不是可以直接进去吗?” 她用藤丝在脸上模拟出伤口形状,几乎遮住半张脸,瞧着并不吓人,可搭配她一身简洁的衣裳、随意绑起的头发,那便不是寒酸能形容的了。 守卫上下将她打量一番,鄙夷道:“修者的确可以,可你又不是。” 她容貌有损,且打扮的不起眼,全身上下没有丁点值钱家伙,惟独怀里抱着的猫挺肥一只,但猫又不值钱,再加上她不懂事,没有身份文牒还想直接进去,也难怪守卫不给好脸色。 小奶豹耷拉着圆耳朵,飞翼重影豹的皮毛爪子牙齿都很值钱,所以为了不引人注目,女萝用植物将它身上金色加圆点的毛毛全都染成了黄色,所以如果不注意看圆耳朵长尾巴还有背上的小翅膀,真的就是一只胖猫。 “去去去,要么交钱,要么边儿上站着去!” 守卫说着,用力推了女萝一把,恰好有几个村民结伴进城,他们排着队交了几个银贝,女萝想了想,从乾坤袋里摸出一枚灵贝,重新过去排队。 “怎么又是你?” 一抬头发现还是女萝,守卫不耐烦极了:“要么交钱,要么边儿……灵、灵贝?!” “跟你说了我是修者,你偏不信。” 守卫吓了一跳,立马对着女萝跪了下来:“小的有眼不识泰山,竟将仙姑错认成凡人,求仙姑恕罪、仙姑恕罪啊!” 女萝说道:“我又没有生气,你不必紧张,现在我可以进城了吗?”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您请、您请!” 于是女萝便在左右一堆人羡慕的目光中无需再排队,直接从守卫那条路进了城,她歪了歪脑袋,很是不解。 日月大明镜慢悠悠道:“修仙界的凡人用不起灵贝,因此以金贝银贝代替。” 灵贝产自灵脉,灵脉珍稀,且全被各大门派占据,反倒是人间界的金银在这里不值钱。 “那守卫方才那样怕我,修者都很不讲理吗?” 摄魂铃说:“迄今为止你所见过的修者,确实是都不怎么讲理,但以后你便会明白,比起其他门派,青云宗算是不错的了。” 女萝不敢置信:“为何不跟好的比,要比谁更差?” 修仙界弱肉强食,强者为尊,这是她早已知道的事实,可要说她见过的修者都不讲理,却也不见得,濯霜便是那个例外。 说着,女萝摇头:“不懂你们修仙界究竟是些什么稀奇古怪的规矩,总之我不认。” 进了城,到了人声鼎沸之处,两个器灵便不再言语,见天色不早,女萝摸了摸九霄的耳朵:“今晚咱们便在此处暂住,明儿天一亮就出发。” 小豹子嘤嘤叫了两声,舔了舔她的掌心。
第24章 女萝并不娇气, 她会进城,一是想打听御兽门怎么走,二也是想让小豹子放松一些,沂乐城与她在人间界所见到的城镇并无太大差别, 乌逸是尊贵修者, 对修仙界的凡人如何生活并不了解, 休明涉是剑尊,更不用说,因此女萝甚至不知道灵贝的价值,还是城门守卫的反应让她心里有了数,随即她便找了家钱庄,换了一千个银贝备用。 见九霄眼巴巴看着, 女萝便留了一个银贝给它玩, 原本想要找间客栈打尖, 谁知人刚到客栈门口,尚未来得及进去, 身后就传来呼喊:“仙姑!仙姑留步!仙姑!” 来人约莫天命之年,留有一把美髯,身着墨绿锦衣, 气度不凡, 身边还跟着几名护卫,女萝有点担心是自己叫人认了出来,来人却上前对她一揖到底:“仙姑,不知仙姑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还请仙姑恕罪,若是仙姑不弃, 不如移步与小可过府说话?” 先前女萝转身,面上疤痕显眼,此人吃了一惊,随即立刻收敛情绪,恭敬无比,甚至自称小可,毕竟修者大多驻颜有术,瞧着二十出头的,说不定是活了几百年的仙家。 女萝问道:“你是谁呀?” 来人这才意识到自己只顾着赶来,竟忘了介绍,忙道:“小可姓黄,单字一个阳,是这沂乐城的城主。” 女萝略微惊讶,按理说修仙界的城池分别独立,城主便相当于人间界的诸侯,但黄阳无论穿着还是神态都很是谦逊,令女萝很是惊讶,她摇头:“多谢黄城主美意,只我有要事在身,在贵地暂住一日,明儿一早便要离去,因此便不叨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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