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仁对去哪吃流水席兴趣不大,让他有些在意的反而是祭仙大典,自古祭拜神仙,供奉三牲,但经历过於菟文明压境,他也明白了宇宙之中以凡人为血食的肯定不止有於菟。 何况他这几日在街面上打探到的情况也不大对劲,除了一些无牵无挂的年轻人惦记着流水席,但凡有些上了年纪的人,提及祭仙时的脸色就不大好看。 张仁是很聪明的,他脑子里转过许多设想,然后一一印证,最后得出结论。 这奉仙郡供奉的神仙,又或者说是妖魔,以十岁以下的小儿和适婚年龄的少女为供奉,这是以凡人为血食的标志。当初於菟文明的使者在重秋星顿顿食人,除了元照那种血肉美味的龙裔,征来吃用的基本也都是小儿和少女。据说是因为男子肉硬,老人肉柴,小儿尤其是婴童吃的是一口鲜,而少女肉嫩,适合佐餐。 张仁当初听闻时於菟文明的食人论时,就觉得浑身发冷,却也牢牢记住了,如今步步印证,更觉得心中发寒。他也实在是很聪明的一个人,忽然想到当初佛光普照的事,让两个小把式小心些出去问,回来果然都说这里没经历过,还有人问啥是佛光。 小把式听了张仁的话,没和人多说这个,回来和张仁说完,还好奇问,“老爷,这里是不是江南啊?不是传闻说有的江南良善之地,全县无一人被佛光灼伤……” 张仁揉了揉太阳穴,这边太阳都是打西边出来的,你问是不是江南? 反正现在张仁已经有了猜测,他可能不在自家小界,甚至不在重秋星附近了。当初佛光普照可是连带着周遭大大小小的星球一块儿扫的,再加上这天上奇异的太阳,哪怕穿的服饰相差无几,口音也很近,这地方也绝不是他熟悉的世界。 不过他没和两个小把式说,只是敷衍了过去。 次日天明,苕村里下了一场小雨,夏日的雨来得及去得快,到中午时只剩下被润泽过的土地散发着雨水的清香。外头天气难得凉爽,伏林也给孩子们放了个半日假,自己则悠悠闲闲拉着韩湘讨教一些学问。 韩湘不善交际,但外冷内热,正适合伏林这样的朋友,被他拉着问东问西也不见烦躁。两人一个教一个学,约莫过了小半时辰,韩湘忽然抬起头看向天际,脸上露出极其惊异的神色。 伏林跟着看过去,起初没看清,只仿佛是个银白的大圆盘慢慢飞下来,因为圆盘太大了,遮盖了他们眼中的太阳,整个苕村几乎都被笼罩住。许多正在干活的村人提着锄头在地里仰望着,还有人想到什么,立刻跪下来叩拜,说是神仙降世。 王二妮此时正在书房看话本,乡下书房里两面大书柜都是空的,话本是她自己带来的,正看到一半,忽然外头天暗了下来,丫鬟仆役的惊叫声此起彼伏,她走出书房,看向天际的银白圆盘。 圆盘一直降到很低的位置,从上面传下一道五彩霞光,有个白衣含笑的身影在霞光中展露。目光扫过这片小界,和王二妮对上一眼,眸中显然有些惊异,随后微微向着她颔首,竖掌在前,行的是一记佛礼。 这白衣菩萨容貌雌雄难辨,开口也难分男女,是一种柔和中略带低沉的嗓音,额……开口是宇宙通用语,就是最开始阎罗教会王二妮的那个。 菩萨是在与杨天佑说话,语气很平静温柔,说道:“金瞳,你在我门下修持时日不短,世尊如来佛前日算到西极佛界有一大劫难,正要搬迁佛国,恐这一去不知几千万年。为师不忍见你沦落红尘,又喜你情劫渡尽,命中子女圆满,故此花费大神通来接你回诸佛之天。” 他语调不急不缓,微微抬手将刚走出房门的杨天佑一身凡人衣裳散尽,佛光璀璨中显化出一身素衣袈裟,与此同时杨天佑额上金光开眼,一只光华闪耀的天目缓缓睁开。说时慢,只这一眼开合,他便恢复了从前佛门修持的记忆。 金瞳仙君看了一眼目露慈和的师尊光世音,又看向抱着三娘子的云华,清冷面容上露出些许茫然迟钝之色,他又抬头看向光世音,艰难道:“师尊慈悲,徒儿此生不过百十年,如今尚有情在,不算、不算渡了情劫吧?” 光世音柔和地看着他,道:“金瞳,此时不归,待佛界大难,为师若那时抽不出手,你死后无人为你渡黄泉,就真的坠入红尘,万劫不复了。” 金瞳仙君没有言语,看着云华和她怀里的三娘子,天目一瞥,见到小小一个的杨戬从远处田野向他跑来的模样。 王二妮有心想开口,又沉默了下来,这人不是杨天佑,是上界仙君,即便她能把人强留下来,可留下来的这个人,又真的还能和云华回到从前吗? 她看向云华,几步走过去,握住她的手,低声复述了一遍光世音的宇宙通用语,又道:“云华,你是怎么想的?” 云华听完,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干巴巴地说道:“我、我什么都没想,就是说……要是留下来的话,你就得做凡人了是吧?” 前半句还像是回答王二妮的话,后半句却是死死盯着金瞳的脸,眼眶红着却没有掉眼泪,就这么看着他。 金瞳默然,点了点头。 云华抽噎一声,道:“那,你跟你师父走吧,你好好的神仙不当,跟着我当凡人不是犯傻了吗?我挺好的,戏园子又挣不少分红,你本来就是入赘的嘛,我有很多钱,养两个孩子足足的了,什么都不要担心,走吧。” 金瞳看着她,不说话,他现在脑子里其实很乱,这短短二十年的凡人生涯和十万年的清修完全无法比拟,猛然恢复了前生记忆,他的感情被冲得很淡。可就是有那么一念无法放下,令他怎么也说不出要离开的话。 光世音并不是真身前来,甚至来的也不是分魂,只是一道切割出去的法力,他柔声说道:“情劫难过,为师心中也不忍如此,徒儿,若实在无法割舍,你可将妻子儿女一并带往佛界。” 他目光落在已经跑过来,抱住爹娘腿的杨戬身上,露出一点慈爱神色,“真是好资质的孩童。” 王二妮皱眉,还是给眼巴巴的云华复述了光世音的话语,这下子云华立刻不伤心了,叉着腰怒视光世音道:“谁要跟你们走?你徒儿你自己带走,还想带我跟孩子一起?怎么,拐带人口啊?我在家过得不知道多舒服,跟你们去那什么有大劫难的佛界,我是傻了吗?” 光世音漂亮的眼眉微微瞪圆,金瞳倒是不意外的,沉声先安抚道:“云华,不要动气,我知道你不会跟我离开,我也不会让师尊这么做的。” 云华先前的那点柔肠已经解开了,咬咬牙看着金瞳道:“你走吧!孩子跟我,你要是有点担当就别跟着你师父发癫,还有……他要是不怀好意,是因为什么大劫难才叫你回去,然后要你去跟人打架,你也别傻了就听他的。” 说了一大通,云华抹了一把鼻涕眼泪,又抱了抱金瞳,顺手把鼻涕眼泪抹在他素衣袈裟的后背上,哭道:“行了赶紧走吧,我可不要你为了我做什么凡人,你好好活着就行,以后在天上保佑我发财,两个孩子平平安安。” 金瞳沉默无言,然后点了点头,走向银白圆盘。 杨戬从抱着金瞳的腿到茫然抱住娘亲的腿,看着父亲离去的背影,三目瞪圆,然后看向光世音那道虚影。 王二妮伸手摸了摸杨戬的头,也不知是为什么叹了一口气,她总觉得这什么佛界的大劫难……来得很有些凑巧的意味。
第111章 今日是奉仙郡一年一度的祭仙大会,也恰逢十年一度的“大祭仙”,和张仁猜测的几无二致。 以往一年一度的祭仙大会,奉仙郡一般要出十对童男童女,少女五十名。但今年恰逢大祭仙,传闻是仙人聚会,今年年初奉仙郡守梦中得旨,要奉上童男童女各一千,少女五千之数。 这大半年来,郡中有小儿和少女的人家有门路的找门路,没门路的花钱求门路,穷苦人家只能抱着哭,或是希冀征走一个留下几个,也有狠狠心将不到的年纪的少女匆匆嫁出的,种种人伦惨案屡见不鲜。 其实一个郡下辖十几个县,一个县人口多则十几万,少则四五万,说句残忍的话,征出“仙人”要的数目根本伤不到筋骨。可郡县内官员勾结富户豪强上下其手,一方面大肆捞取“门路钱”,一方面借由仙人名义强掳相貌姣好的少女和孩童满足私欲,又有地痞流氓借机生事,以解救为名强娶少女,闹得人心惶惶。 降下旨意的“仙人”可不管这些,此地小界乃是由几头佛门坐骑霸占的供奉之地,领头的是一只金毛犼,它是僵尸所化,修行三十万年,乃宇宙间最强僵尸。当然了,指的是它在自身种族内最强,至于实力嘛别提了,它有一回正在高高兴兴吃血食,就被光世音撞见,拖来打扁,收为坐骑。 金毛犼实在是占了一身毛发修炼到纯金之色的便宜,西极佛界如来座下,几乎人人都爱金色,光世音爱极了它的毛色,这才没有把它打死。 被收入光世音门下之后,金毛犼抑郁了,如来自己不吃人,弟子门人也不许吃人,它最多能吃点光世音自己散养的鸡鸭鱼,这素唧唧不是越吃越饿吗? 不过门路这东西总是处处就来的,上回盂兰佛会,远处如来弟子金蝉子为镇元大仙奉茶之时,它就和一位大佛……的坐骑聊上了,那坐骑敬畏它实力,有心讨好,便把奉仙郡的事说了出来,见金毛犼犹豫,还劝道:“那处小界无人信佛,乃礼崩乐坏之恶地,湖海之中无半条龙王定居,全靠我等行云布雨才有好日子过,不过略略吃他千把人,值什么的。” 金毛犼意动,又谨慎道:“不会被上尊发现吧?” 那狮子坐骑暧昧笑道:“出去饱餐一顿,抹干净嘴上油,那等小界又不会告上来,何况不过些许凡人,犼兄可是大光世音菩萨最得意的坐骑啊。” 说着,很是羡慕地看了看金毛犼的纯金毛发,金毛犼也得意。它不光被光世音骑,有时候别的菩萨还会来借它骑一骑,如来佛也曾坐过它一回,这纯金毛发就是他在如来佛国的通行证。 两下商定,今日奉仙郡大祭仙,金毛犼和另外几头佛门坐骑结伴而来,远远看到下方高搭祭台。 祭台建得很高,周围有哭闹的人群,也有事不关己只顾热闹的。不过金毛犼注意力只在祭台上,只见左右生嫩小儿分童男童女各站两侧,中间全是不着寸缕的少女,都没有衣物碍事,最多是麻绳捆扎着,看着宛如一只只小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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