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啸而过,不通悲欢。 凌云蛟在驾驶座将车开得飞快,孟明月茫然地坐在后座,长生和来时一样,就在她的身边。 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是有说有笑的爱侣。 现在,长生却是冷冰冰的一具尸体。 她的心很空,肚子也很空,但很空的肚子更加让她哀伤—— 只怕这一生她也没办法好好吃饭了,那个惊才绝艳的男人,不但铭刻在了她的心上,更加铭刻在了她的味蕾中。 她到现在也没办法接受,那个已经成为她生命中的习惯的男人,永远地离开了。 她一直怔怔地看着他,那双永远情深似海,满带笑意的眼睛,却永远失去了张开的能力。 他们没有将他留在医院,没有将他停放起来,更没有打算将他烧成灰,孟明月失魂落魄地坐着,连开口都懒得开,她没有问凌云蛟要把车开到哪里去,也没有问长生的后事他们要怎么处理。 死别,这个锥心刺骨的事实,让她的人也整个都空了。 她一瞬也不肯瞬,生怕一眨眼,就再也看不到长生。 她的双手牢牢地抱着他,此时毒液早已风干,裹着长生的绝缘层却至始至终没有拿下来。 隔着一层绝缘材料,手中也只觉得一片冰凉。 一向车技骄人的凌云蛟,却在高速路上开得乱七八糟之极,几次差点打滑翻车。 孟明月却毫不在乎,像是毫无感觉。即使真出了车祸,又怎么样呢?说不定还能和长生早点团聚。 凌云蛟也不在乎,他开得飞驰电擎,在夜晚的高速路上,也如同呼啸而来的疾风骤雨,即使是险象环生,他也没有稍稍减缓,只因他心中的惊涛骇浪远比他的车速更加惊人。 他就这样坚持着一个人,换都不换的一路开了十六个小时。 从黄昏到深夜,又从深夜到黎明。 谁都没办法睡去片刻。 待到孟明月惊觉的时候,眼前的景色已经越来越熟悉。 这一条路…… 她还记得,就是在不远处,长生的小面包车里,她和他并排坐着,为了逃避铺天盖地的绯闻和粉丝,她的高跟鞋坏了,脚也伤了…… 她出神地想着,忽然拿过自己的大包,从里边掏出一双平底鞋来。 这是一双款式十分朴素的女鞋,她却忍不住左看右看,纤长的手指抚过鞋面,如同抚摩毕生的珍宝。 车子还在继续往前开,孟明月嘴角扯出一个凄凉的笑容,她忽然弯下腰来,脱了自己脚上精美的名牌凉鞋,将手中的鞋一只一只换上。 她心中一阵恍惚,仿佛那方情深似海的眼,还在温柔的看着她,那双纤长白皙的手,还在捧着她的脚,一只只为她穿鞋。 这是机场开往天宁山的路! 从前的一幕幕,都像是斑驳的光影投映在车窗上般,将她从时光中带了回去。 人生若只如初见…… 曾经有多甜,现在就有多痛。 她是在这里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动心;是在这里,全世界的花都在一瞬间开放;是在这里,遇见了一生最重要的人…… 再回来时,物是人非。 非但当时那个活蹦乱跳的老易已经没了,连长生……连长生…… 孟明月整个身体都在颤抖,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的车。 眼前郁郁葱葱的碧绿高山崔巍秀丽,这,就是天宁山了。 车子一停稳,凌云蛟抱了长生的尸体当先而行,孟明月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 依然是十分难走的山路,依然不会走山路的女明星。 如今却再也没有人,在她跌倒时,及时扶起她;在她危急时 ,公主抱抱着她,一路飞奔。 走了许久,才听见溪流的声音,孟明月想也不想,就往岔路口的平台上走去—— 那里有一片浩荡无尘的白菊花,她就是在这里第一次遇见长生。 她带些迫切又有些追忆的神往,往那片菊花地疾走。 才走上几步,她下意识地抬眼望过去,只觉得连血液都快凝固了…… 原本应该是一片白菊花的地方,空空荡荡。 现在当然不是菊花开的时节,但是,这里连一株绿植都没有。 一片萎黄,没有菊花,没有茎叶,只有空空荡荡的一片土地。 土地中央坐着一个人正在发呆,听见他们的脚步声,抬头看过来。 他一眼看见孟明月,呆了一呆,忽然高兴起来:“孟明月,孟女神!你是又来这边拍戏的吗?哎,我可真没用,长生搬家了,他养的花儿我也照顾不来,全都给我养死了,堆在这发臭,我只好……” 这人当然是长生在这片山上,唯一的熟人,狗娃饭店的老板狗娃。 他絮絮叨叨的说着,仿佛孟明月根本就没有离开过,是他很好的朋友。 孟明月露出一个十分凄苦的笑容,长生这样的人,才养的出那样皎洁如玉的花海,她早该知道的…… 狗娃说着说着,忽然看见走在前头的凌云蛟,不由大声说:“咦,那个谁,你抱着的是长生吗?长生他咋了?这条山路他可比我狗娃还熟,你干嘛不让他自己走?” 他一边说就要一边走过去,对长生,这厚道淳朴的山里人是真有感情,他们相处一年,买下他的饭店,没有赶走他,还一直都在指点他厨艺。 到了长生要搬走,也只是拿走了当初的本钱,这一年来狗娃饭店爆火到惊动了大明星的生意,所得的钱全都归了狗娃。 乡下人很简单,狗娃更加简单,他只有一个朴素的人生观:对他好的,他对他就要更好。 长生回来了,怎么不叫狗娃高兴呀! 他快步想要走过去,凌云蛟却皱眉走的更快,不让他靠近。 狗娃眼尖,虽然有些憨厚,也觉得有些不对。 他大声问:“长生到底怎么了?他怎么不说话?他怎么不睁眼?他是不是病了?” 他一连串的问话,每一个字都像尖利的铁钉,刺得生者鲜血淋漓。 凌云蛟走得更快了,他在山路上,背影看上去竟然像是在逃。 孟明月嘴里发苦,却还哄着狗娃:“你别闹,长生只是累了,我们带他回狗娃饭店,你莫吵他。” 她也不全是为了不想狗娃伤心,她是连自己都想哄骗。 多希望她说的是真的呀,长生只是累了,他小小的睡一会儿,就会睁开眼,等他醒了,看见自己回来了天宁山,那该多高兴啊!
第156章 【156】 = 孟明月好说歹说,狗娃才没立即跟了来。 他把狗娃饭店的钥匙交给孟明月:“饭店后面我都没动,一直在等着长生,我总觉得他一定会回来。” 没了长生的惊艳厨艺,狗娃饭店的生意也早就一落千丈,就是一些偶尔来天宁山旅游的游客或者开拍戏的剧组会来这吃饭,当初孟明月第一次来看见的那种熙熙攘攘,人山人海的盛景早就不复见了。 不过之前一年的生意实在太好,狗娃也发了笔横财,所以并不在意。 孟明月自己心中十分悲伤,却还得稳住狗娃。 这淳朴憨厚的乡下人,要是发现长生已经死了,只怕会闹得远近皆知。 凌云蛟能够准确找到这里,孟明月也不由有些奇怪,纵然是当时老易和她绯闻的报道,把地址彻底给曝光了,可一路他连导航都没有开…… 孟明月一边想,一边神不守舍地往狗娃饭店的方向走去。 狗娃还在后面大声说:“我给你们准备饭菜,好了送过来,长生一醒就吃得到。” “不用了,我们开了好久的车。都很累,今天大家一睡下去,不到第二天大天光醒不过来。”孟明月忙继续推拒。 狗娃也没多想,干脆答应:“那我明天中午过来,你们多睡一会。” 这憨厚的山里人也晓得城市来客,大半都喜欢睡懒觉,很体贴的把时间推到了中午。 孟明月张了张口,还想再说,却又什么都没说。 毕竟,他们是真没理由拒绝人家回自己店。 管他呢,到时候再说吧。 ………… 等到孟明月赶过去的时候,意外的发现根本没她手里那串钥匙什么事,凌云蛟抱着长生的尸体,已经径直进了当初为了脱困,长生带孟明月走得地下通道。 这条地道是通往狗娃饭店的地下酒窖,入口就在这片白菊花地的不远处,但是有长草遮蔽,石板封洞,就是孟明月亲自走过一次的,要让她重新找,也得费上老大的工夫。 她跟狗娃只不过说了一会儿话,最多也就十分钟,这凌云蛟竟然轻轻松松就找到进去了…… 孟明月心中那种十分奇异的感觉,又升腾了上来。 但一个人刚刚失去了她爱的男人,伤痛都还没缓过劲,也并没有心思理会别的事。 她也跟着钻入那条地道,地道依然曲曲折折,高低不平。 根本不会走这样难走的路的明星,才走上两步,她就跌了一跤。 眼泪无声无息爬了满脸,当初有长生在她身边,他的手牵着她的,两个人十指相扣,她一次都没有摔过。 就像后来,她遇到过很多次危险,一次也没有真的出事过。 每一次都是因为有长生在…… 可现在呢?未来呢? 长长远远的一生,就像是真没有光亮的地底,让人看不到希望。 正在孟明月陷入无法自拔的哀伤时,电光忽然亮了。 凌云蛟手中一个小小的手电筒,发出柔和而又光亮的光芒。 他手中还抱着人,这才对孟明月说了这一路以来第一句话:“这个小手电筒你拿着,看路。” 孟明月恍恍惚惚地接过小手电,下意识地高高举起,手电的电光照亮凌云蛟脚下。 她不想凌云蛟一个不小心,摔了长生。 她心中的疑问,一个也没有问凌云蛟。 换成以前,孟明月不把话问个清楚明白,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可既然一次也问不出来,在她,现在什么都没有长生的死重要。 她高高举着手中的小手电,只想一路引着长生回家——长生和她在这里初遇,又曾不止一次,两个人说过以后来天宁山住,在孟明月心里,这里就是他们共同的家。 凌云蛟深深地看了一眼孟明月,转过头去再也不肯回头,他挺直了背,在她的电筒光照亮下,一步一步走向弯弯曲曲的地道深处。 这里的地面比前面好走了一些,铺了石板的甬道,甬道有些潮湿。 空气中渐渐氤氲着一阵接一阵的芳香。这,是甘甜醇香的酒气。 前面,就是狗娃饭店的酒窖了! 这种美妙绝伦的香气,让人闻了,每一步都有点飘飘然。 孟明月忽然反应过来:酒!长生酿的酒! “你想知道的,我都可以告诉你。但是要你亲自酿最好的酒,咱们喝一杯说一句,我们两兄弟痛痛快快地醉,痛痛快快地痛和泪。”这是凌云蛟之前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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