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他当时尚且年幼,便没烫戒疤,后来山下又有战乱,山中又起风波,这事拖着拖着也便没人有空惦记。 没烫戒疤,就不能算是真正的佛门中人,日后老方丈给他讲起自己年轻时曾在烟花风月场所经历过的那些美轮美奂、梦幻泡影时,便也就没了什么心理包袱。 父母亲将他留在寺庙后,每逢初一十五都来看望、进香油钱,家中生意也当真越来越好。直到他三岁那年,父母亲原本想留他在寺中过完四月初八便将他从山上接回家中,最后一次相见,竟成了永别。 王朝权利的变换比湖水中流沙的更迭还要迅速,山下又再次爆发了战乱,几名逃兵为了躲避追捕连夜逃入了兰因寺中,逼迫着庙中的僧人为他们掩护烫戒疤,否则就要杀人灭口。 这几名野和尚霸占了寺院后,成日里好吃懒做,将小和尚们当作奴仆使唤。老方丈虽不是个真正的得道高僧,那几名恶霸却莫名的都有些惧怕他,从不敢在他头顶动土,平日里只当后院中没他这个人。 宗恕自小便在老方丈的屋子里长大,多少也得了些“佛光”的庇护。老方丈倒也是个万事不挂心的逍遥散人,宗恕幼年时,常见老方丈顶着一个光溜溜的秃瓢,裹着件破棉袄,于月下吟风弄月,在四面萧索的寺庙后院里种蔷薇、栽芙蓉。 谁也没料到,这一次的战祸竟持续了这么久,久到宗恕那几个野和尚“师叔”都装入了戏,还道自己真成了佛门中人。 不过,也只是“入戏”而已,虽然嘴上常挂着“何必呢”、“算了吧”、“不至于”,可依旧是土匪头子兵痞心,但凡寺院里的第一口米汤不是进了他们几人的嘴巴里,便个个都是立刻便要冲进厨房里打骂厨子的主。 随着宗恕日渐年长,可以作为一个劳动力使唤后,这群野和尚便开始也欺凌到了他头上,偏他又是个犟种,打死不认的那种,于是从小到大没少挨这几人的欺负。 老方丈叫他学会忍耐,他便每日拿些山石木头出气,忍耐没学会,一手雕功倒是越来越精进了。 这夜,老方丈又给他讲起了怡红楼,如此这般,一通文采飞扬,活色生香。 “朝来自觉承恩最,笑倩傍人认绣球......” 宗恕那时已十六七岁,这十几年却始终都在寺院中渡过,他三岁前寺院中还有来往香客,战争后就是连香客也没有了,是以他平生见过的女人加在一起都屈指可数。 他听老方丈摇头晃脑地吟完了首诗,忍不住问道:“师父,你说的美人,究竟长什么样?” “美人啊,美人——”老方丈想细细说来,又突然间说不出什么了,只抬手挠了挠自己的秃瓢:“美人就跟神仙一样,百闻不如一见,等你见到,你就知道了。” 第二日众人晨起后,那几名野和尚又来找宗恕的麻烦。 原因是他们中的一人前日里在山中捉了只野兔回来,就藏在后院的笼子里,今早一看,兔子却不见了,于是便赖上了宗恕,说这寺里就只有他一个人是没烫戒疤的假和尚,旁人都不会偷吃,定是他昨晚将兔子给吃了,非要逼他去山里再抓回来一只才肯罢休。 跟无赖是没法讲道理的,宗恕被他们一伙人推搡着赶出寺门,其余小和尚们碍于武力悬殊,俱是敢怒不敢言。 宗恕正握着柄刻刀在山林间独自徘徊,忽见草丛中一抹白色跑过,定睛在附近寻找,果然找到了一个兔子洞。他点燃了枯草,将冒烟的枯草放在洞口,不多时,那只兔子便从洞中慌不择路地逃蹿了出来。他眼明手快,一把提住双耳,那兔子就就这样被他设下的圈套活捉。 春日里,草长莺飞,万物伊始,连这兔子的一身皮毛都是干干净净的。 宗恕怀中抱着兔子,坐在林间的一段枯木上,望着头顶林木枝叶间高远的天空,对着兔子自言自语道,“不如,我带着你一起逃吧。” 兔子仿佛听懂了,轻轻啃噬了下他的手指。 “那我给你取个名字。”他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兔耳,闷了半晌,又道:“算了,反正也只有我和你,取不取名字也没有什么所谓。” 话音未落,忽然从林间飞来一支短箭,夹着风声从他耳边经过,精准落在了他的脚边。 宗恕一低头,见地上竟有一条毒蛇正张着血红的口,即将咬向他的足腕,被那支短箭正正射中了七寸。 他猛然起身,环顾四周,见不远处的山林中站着个一袭碧衣的少女,手中握一柄小巧的弓弩。一阵林风吹过,她的面纱一角轻轻随风拂动,不经意间露出皓白如雪的侧脸和纤长的颈,肤光胜却了每一夜落在寺院素瓦上的月光,容姿亦胜却了寺院内最娇嫩的蔷薇和芙蓉。 野兔从他的手臂间挣脱,无声地落入草丛中,早已不见了踪影。
第37章 风过, 面纱一角复又落下,宗恕回过神,垂眸不敢看,上前几步低头答谢, “多谢女施主。” 怛梨看了看他身上打满补丁的布衣:“你住在这山里?” “我是山顶寺院的僧人。”宗恕始终谦卑低着头, 未与她对视, 视线落在她握着箭弩的芊芊玉指上。 怛梨见他鼻梁高挺,面相周正,身上确有几分出家人的疏离清冷,只是一头乌发高束, 三千烦恼丝,一缕都未落。 “你并未剃度,为何以出家人自称?” “凡尘之中已无家了,自然便是出家人。” 怛梨望着他的轮廓微微出了片刻神, 然后看向了他身后的那片草丛。 “你刚刚是在捉兔子?” “并非。”宗恕低垂的眸光闪动了瞬:“师叔捉了那只兔子打算烤来吃, 我看它幼小可怜, 便偷偷将它带出来放生。” “可怜?” “它不杀生,旁人却都要来杀它,凡是比它身型高大的动物皆可用它果腹, 甚是不公。” 若是百年之前,听此一言, 她大约会被这般赤子之心所感动, 可如今的她早已不复从前, 听见这种话,内心亦毫无波澜。 人尽是说得好听。 怛梨淡淡笑笑:“你心性倒是纯良。” “出家人, 若是不能事事皆慈悲为怀,起码不该为了自己的一时口腹之欲而手染鲜血。”他垂首作答, 滴水不漏。 “可放走了那兔子,若是回去你师叔问起,你该如何交待?” 宗恕低垂的眼眸忽而晦暗翻涌,仿佛听那几个野和尚从她口中被提及,都是一种玷污。 但他语气不改平静,毫无怨怼地答道:“大不了,回去叫师叔们打一顿便是。” 怛梨举目四望,看着山顶那座如今已加盖了琉璃顶的七宝经楼,时隔已久地心弦颤动。 “如今这山里住了人,野兽也不敢轻易出没了。这样吧,明日这个时辰你来这里找我,届时我送你一张兽皮,你带回去,就说是你自己猎得的,你的那些师叔便不敢再轻易欺凌你了。” “但——” 怛梨打断他:“无妨,手染鲜血的人是我,与你的修行无关。反正会伤人的野兽总归是要有人来杀的,当杀便杀,生死存亡,物竞天择。” 宗恕愣了愣。 眼前的少女虽看上去纤盈娇柔,一开口,却好似一柄闪着寒光的利刃,明明有让人一见便心生亲近的外表,寒芒却又让人不敢轻易仰头直面。 他没能带着兔子回去,回到寺院后,自然又被那几个野和尚合起伙来作弄惩罚了一番。宗恕一声不吭地蹲在地上抱头咬牙忍耐,心中暗暗期待着明天。 可第二日清晨,他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地点去林中赴约,却并未见她身影。 一直从清晨等到日暮,她始终迟迟没有出现。 昨日企图给她留下个好印象,因而说了谎话、造了口业,今日活该被人戏耍。 宗恕正一边心中笑着自己蠢,一边向着寺院方向走去,脚下却忽然踩到了一枚小小的硬物。 那是一枚女子的耳坠,如她昨日所穿的衣裙一样的碧色,触手生凉,圆润通透。 原来她真的曾经来过,只是或许中途忽然有什么事所以才提前离开了,但她并不没骗他、也从未失约。 于是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一连数日,每天清晨,宗恕都早起到山林的同一个地方等候,明明只短短一面之缘,连人家叫什么都不知道,他却坚信她总有一日一定会再次出现。 自此之后,再被那伙野和尚欺辱,他便在那枚耳坠上雕刻《心经》,每当回忆起那一日林间的微风轻轻吹动起她的面纱的画面,内心之中熊熊燃烧的愤怒与恨意之火总能神奇地逐渐平静熄灭。 他对老方丈说:“师父,我已亲眼见过神仙。” “哦?”老方丈秃瓢铮亮,一脸惊奇地凑过去:“细细说说?” 他垂眸微笑:“神仙,真美。” 直到宗恕将整篇《心经》二百六十字一字不漏地刻于那枚她遗失的玉石耳坠,已将那枚耳坠雕得通体镂光,透而不断,他终于等到了怛梨再度出现。 那夜,那几名野和尚又从山里捉了只兔子山鸡回来,又不知用寺中哪件器物从哪换来了半坛酒。几个人围坐在寺院后院中,一面生着火打牙祭,一面喝着酒,又再一次不厌其烦地逐个吹嘘起了自己从前在军中时的“赫赫战功”。 敢怒不敢言的僧人们都已在僧房里睡下,嫌他们在外面吵闹,闻见荤腥之气便想作呕,纷纷卷了稻草和碎布头堵住了鼻子耳朵。 那几个野和尚在院中喝得烂醉,只顾自己舒坦,哪管其他,也忘了院子中的火堆仍燃着便各自倒头呼呼大睡。一阵夜风吹来,火星子飘到了屋后的草堆上,越演越烈,逐渐在寺中蔓延开来。 几个剃了光头的土匪兵痞闻见焦味醒来,一见着了火,也不管旁人死活,个个撒丫子跑得飞快。 宗恕是其余人中最先发觉不对率先醒来的,醒来时,外面已烧成一片火海,他先将老方丈背到寺院外,又转头奔入僧房中逐一摇醒沉睡中的师兄师弟们。 寺院是战火纷飞中一群无家可归的人最后的家园,僧人们固执地不愿离开,哪怕拼却性命也一定要救火,可寺中的井水哪是够救火用的?宗恕在人群间振臂高呼,却没人听他的,他红着眼睛几乎是用蛮力将僧人们一个个地强行扔出寺院,就像是一头孤单无助的、在羊群中横冲直撞的狼。 好不容易将师兄师弟们全部驱赶出了寺院,眼前忽然有一抹白色从不远处跃过,一蹦一跳地向着经楼方向去了。 宗恕定睛望去,竟是那日于后院厨房的笼子中凭空消失不见了的白兔,他原以为那兔子应该是被哪位师兄偷偷放生回了山林,没想到此刻竟然仍在寺院中。 寺院内火光冲天,宗恕犹豫了片刻,咬牙背起老方丈向山下走去,走了不出十步,又将老方丈放下,嘱咐师兄弟们好生将师父送到山下、去湖对岸请乡亲们前来救火,然后又转身独自冲进了院内的火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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