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曦:???!!! 淦,本来老爷子丢了就不爽,怎么还有人出来叫认祖宗的啊! “不是,我也没说什么,你怎么骂人啊!”陈曦很快自以为找到了夜宵店员工翻脸的原因,“不喜欢说夜宵店闹鬼,对不起啊,我不说了。你是不是也该给我道歉?” 陈金宝直勾勾盯着她,没道歉,也没解释,“请慢用。” 直接走了。 陈曦一肚子火,“嘿,夜宵店这服务也太拽了。不行,要是味道不行,我真要好好说道说道扣几分的。” 陈曦不爽地深呼吸一下,暂时压下生气,以最好的状态迎接美食。 一低头,她就眼前一亮。 漆木托盘上,一大碗冷淘旁边,翠绿的苦瓜刺身冒着寒气,汽水和甜点小吃色泽鲜亮剔透,诱人极了。 冰化了就不好拍了,陈曦和小助理先咔咔换着角度狂按快门拍了照,才抓住美味期限,夹起一筷子融入了青槐叶汁水的冷面。 槐叶冷淘泛着淡碧绿色,粉白的虾肉、青翠的黄瓜丝、橙红的胡萝卜丝整整齐齐码好,浇了一勺香喷喷的酱。再撒上几粒鲜红的小米椒,跳脱的颜色就勾起了人的胃口,将色香味之色诠释的淋漓尽致。 冷淘常见,夏天热了都喜欢吃这个,槐叶又有清肝泻火凉血解毒的功效。但做的清爽劲道且不黏腻,微苦但不败胃口,适合更多人的口感,却很考验功夫。 虽然不完全是古法配置,但满当当一碗,菜码彼此搭配并且毫不违和,更需要花费心思,与酱料一起,才能有独到的香味。 夜宵店平平无奇的一碗主食,一碗冷淘缤纷多彩,更扎实的香味来自冷淘面本身,撑起了整碗面、乃至整餐饭的完美的骨架。 论起绿色,旁边的苦瓜刺身更胜一筹。 海鲜刺身、松茸刺身,大家多少都吃过,但夜宵店新上的苦瓜刺身,倒是很少有人听说。 苦瓜在广省又叫凉瓜,降火消暑。苦瓜刺身起源沿海的广省,夏天到了就要消热气,苦瓜自然是必吃的菜肴之一。 广省以外少见的苦瓜刺身,做得都不求正不正宗,好不好吃都要打个问号。 碧绿的苦瓜铺在薄冰上,乍看平平无奇,光是看着嘴里就泛起了苦瓜熟悉的苦味,但码在苦瓜上的炸芋丝和花生荞头垒成小山,和一旁的蘸料,说明了它的并不寻常。 刚吃一口,陈曦就尝了出来,居然选用的是广省本地的大顶苦瓜! 大顶苦瓜甘甜厚实,但太脆易碎,很难运输。加上只有一小片地方出产产量有限,价格就更高了。即使在广省本地,很多店都图方便便宜,只用普通苦瓜,更好些的用同样苦味淡肉多的杜阮凉瓜,真正的大顶苦瓜却少见。 陈曦没想到,会在这间夜宵小店吃到。 苦瓜仔仔细细去了白瓤,苦味几乎没有,反而甘冽爽脆,冰镇后甜味更明显,吃完还带着回甘。再蘸上调的秘制酱油或白糖,更适合大众口味。连讨厌苦瓜苦味的人,都能吃得很开心。 陈曦给夜宵店的打分在心里一路走高,更是有些认同粉丝们说夜宵店的话。 主菜主食的从用材到火候刀工,无一不精,让她甚至怀疑自己是在□□心准备、只供应几个客人的私厨。 ——这个价格,简直太低太低。低到让人怀疑老板会不会赔本。 已经把不高兴忘到九霄云外了,夜宵店有这个手艺,她先逼逼赖赖了,员工没好脸色也正常。 陈曦看向最后一碗冰粉。 更漂亮的是红糖冰粉,剔透的金边玻璃碗冰镇过,还冒着白汽,里面能清晰看到冰粉的气泡,一看就是更软滑的手搓冰粉而非机器出产。 表面细细洒了一层果仁,瓜子花生芝麻碎炒的喷香,混着山楂酥块,还没吃就已经让人咽起了口水。醪糟和葡萄干、新上市的西瓜小方块沉在最底下,红白青相间,像是海底宝藏。透明的冰粉浸着红糖,微微焦香的红糖毫不违和地融入其中,牵引着各个配料,形成层次分明又彼此和谐的一碗。 虽然只是最便宜的小吃凉点,但做得好、做到出奇亮眼,相当困难。 刚舀了一勺,陈曦突然愣住了。自己还没反应过来,眼泪先下来了。 这个味道……山楂酥配冰粉的手艺,好熟悉…… 努力回想,有什么划过,陈曦呆了半天,连美食探店的记录都忘了写,就咬着勺子呆呆坐着。 陈金宝从后厨看看她,哼了一声,“这丫头还有点良心,没忘了老夫。” 陈曦好久才回过神,从记忆深处翻出了一件事。 从她很小的时候,真正带着御珍宴酒楼走到如今的大厨、她的太爷爷就不太下厨了。 那年她四岁多,和堂妹一起去看太爷爷的时候,太爷爷突然有了兴致,起来做了一碗红糖冰粉。 费时费力的手搓冰粉是爷爷做的,太爷爷亲手挑了红糖汁和其他配料,其中的山楂酥更是现做的。 只有太爷爷做的冰粉,爱用这个味道的山楂酥,还会叨叨一定要用冰碗装。 陈曦其实不是家族里最有天赋的厨子,和太爷爷相处也很少。老爷子在的时候,儿女不少孙辈更不少,轮到重孙辈……优先喜欢有天赋的,自家爹都得低头挨骂,陈曦压根排不上号。 那天太爷爷带着她和堂妹一起讲红糖冰粉的时候,让她仿佛看到垂暮老人身上闪出了明亮的光。属于热爱和的光。 对厨艺最初的好奇与期待,大概正来源于此。 陈曦蓦然想起这次来清江市的目的,联系到夜宵店神秘的传闻,她心里一动。 “老板。”陈曦让小助理先吃,自己走到柜台边,压低声音问道,“我听说了一些事,您是不是能看到不一样的东西……?” 平常这样找来的,叶泉才懒得管。既然是员工的家属,她也多说几句。 叶泉懒懒看了一眼陈曦,“你在供奉鬼魂?” 陈曦进门时叶泉就看到了淡淡阴气,后面进来的鬼魂林灿,更是印证了这点。唯一的问题就是,陈曦到底知不知情。
第41章 鬼吃白食(二) 叶泉一开口,陈曦不由怔住,背后窜起一股凉意。 陈曦连连摆手,“我哪敢啊?” 网红圈和娱乐圈明星们,经常有养鬼的传闻,许多人为了红无所不用其极。但陈曦不求大红大紫,两相对比,还是命更重要。 只是,非要说的话…… “我家里确实有些怪事。”陈曦犹疑地说。 从陈曦有印象起,酒楼每次家族家宴的时候,都会有一部分菜味道变了。 最少一道菜,多的时候好几道菜,最开始还有人委屈,认为自己的菜是最好吃的,却莫名其妙味道变了,没办法参与家族内点评。 后来同样事情发生次数多了,长辈们会专门分出一部分小碟子盛着,供到太爷爷和其他祖宗那里。 据说,之前都是祖宗们嫌弃他们没好好供奉,自己来吃掉了。 单独盛出来之后,一整盘菜味道变了的事没有了,但供品菜色味道改变依然在发生。 老风俗里献过的贡品可以自家分了吃掉,会带来祖宗庇护的福泽。分着吃掉供品菜色时,家宴上吃到过的最好吃的菜,分出的小碟一定是味道变了的。 陈曦琢磨着,这还是个挑食嘴刁的鬼。这样想,对与鬼共处的不安恐惧就淡了许多。 “……既然真的有鬼,能不能麻烦老板帮忙送走?我会和家里商量一下,如果送走,请别打杀了它,好好送走就可以。毕竟,它吃了之后,曾经也在家里评选口味帮上了忙。”陈曦斟酌着,提出自己的想法。 陈金宝从后厨出来,新来的鬼林灿跟着后面,一听就不乐意了。 “你这小丫头有点良心,但不多。什么叫帮上了忙?老夫帮过你们好大的忙好不好?!要是没有老夫,你们御珍宴味道都不知道成什么样子了,要砸招牌喽。” 林灿仗着自己没人看见,背着手围在陈曦身边飘来飘去,嫌弃不已。刚被陈金宝揍过,他倒不敢动手了,只是骂骂咧咧的。 叶泉轻拍陈曦肩膀,抽走她身上沾染的阴气,轻轻一弹,同源的阴气就融汇进林灿身上。 叶泉确认了,“……嗯,怪事源头已经找到了,就在这里。” 陈曦:? 上一秒接单,下一秒完成,这速度是不是有点太快了?仿佛随随便便的骗子。 “当事鬼就在这里,你们可以彼此沟通一下。”叶泉往陈曦身边示意了一下,“吃完饭上去说吧。” 陈金宝和老朋友林灿已经聊完了,按老板的要求带着鬼往楼上去。 听后代说了“怪事”,他忍不住对老朋友翻了个白眼,“原来你是在老夫家也吃白食,真行啊你。你死前怎么老成这样了,而且以前不是个跟我一样胖的胖子吗?都瘦成猴儿了,不怪我认不出啊。” 陈金宝外形选的是自己年轻时的样子,大部分鬼魂不刻意调整或者有能力幻化的话,都维持着死前的样子。林灿完全就是个干瘦佝偻小老头,一点看不出曾经也胖过。 林灿唏嘘,“你当我想吗?想当年老夫也是饮食界响当当的一号人物,知名美食家,别人捧着钱来求我去点评,都得看老夫心情。一朝沦落至此……唉!” 俞素素顺路听八卦听得津津有味,看着陈金宝颇为惊奇。 “老陈你这么厉害啊?那个御珍宴好贵的,祖上是御厨,还去过国宴……欸等等,我之前查了的,那个鸡豆花就是国宴菜,难怪那么好吃!” “都是过去的事了。”陈金宝摆摆手,“我活着的一辈子大菜做够了,现在啊,就爱熬粥做点小点心。” 林灿先激动了,“我能吃吗!” 陈金宝太了解老朋友的兴趣了,“我倒是愿意请你吃,但你进门就要抢饭吃白食,过分了吧?能不能吃,这得问老板。” 林灿垂头丧气地追到叶泉身边来道歉,不愧是曾经写美食评论栏目的人,张口道歉都不重样的。 叶泉懒得搭理他,“想吃什么价格都翻十倍,留在店里的时候和陈金宝一起。不够就干活抵债。” 陈金宝的奖励工资,没怎么花,多的基本都用来买了食材试验。但都付了也不够,林灿留下抵债板上钉钉。 为了一口吃的,林灿蔫答答地答应下来,转头长叹一声,“我这不是没抢成吗!到底是谁在抢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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