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周箐做得到的事,李兰芳也能做得到么? 答案无从得知。 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林轩”望着天花板构想各种场景,等待最后一块拼图登台。 …… 李兰芳睡不着,她早早起床来到厨房,准备说好的“花胶炖鸡”。橱柜放山货的那层,除了花胶还有香菇、竹荪一类提味菌子。 她捡了一包竹荪出来给儿子补身体。 不像肥美多汁的鸡腿菇,这味菌菇通体洁白,带着一层漂亮的镂空花边,但主干却瘦弱干瘪,瞧起来非常弱不禁风。 李兰芳看着水盆里软趴趴的白色竹荪,忍不住叹气: 怎么就不行了呢? 林轩是李兰芳的心血结晶,是林家的命根子。 但命根子能成为命根子的前提是他有令“兴旺家族香火”的宝贝。 不行这个事实狠狠挫伤了李兰芳的自信。 小镇居民邻里和睦,关系融洽,谁都知道林轩有个交往五年的女朋友。 那乡下女孩虽然死了外婆无依无靠,但手里还攥着一套学区拆迁房。只要款一下来,两人结婚,林轩就能用夫妻共同财产在C市住上大房子。 不仅如此,余下来的钱还能二老买个小二手房,把他们接去城里美美享福。 对此,李兰芳只是笑笑,说“轩轩是凭借自己努力在C市扎根,多的是城里小姑娘追她。都是独生女,到时候老丈人贴房子当嫁妆,也不差周箐一点拆迁款。所以小孩争气,做妈也就不那么物质。只要两人感情好,女孩孝顺便足够了!” 她这话说的很和气,一来是显得自己这个婆婆大度,二来是给所有心怀鬼胎,觉得“正式结婚前一切皆有可能”的小姑娘们上上发条:想进林家最重要的是“孝顺”。 可现在这套行不通了,万一把周箐逼急了,去镇上说一嘴“林轩不行”,那到手的鸭子就全飞了。 好人家结婚是为了过日子,不会送女儿守活寡。图钱的也知道林轩“抛弃发妻”,又给不出好种子,连母凭子贵换点抚养费都弄不到。 林家那高不可攀的门槛一下成了笑话。 到时候她李兰芳就不是美美去C市享福,而是从小镇上落荒而逃了。 李兰芳因此变得畏缩,看向周箐的眼里多了几分优柔寡断的伤感。她端着汤碗,轻轻喊了声儿媳:“箐箐,醒了?来喝点鸡汤吧。” “昨晚是妈太激动了,我年纪大了点,思想太陈旧,跟不上时代。年轻人的事,还是你们自己最了解,你们在一起都五年了……我也插不上话呀。” “我不在的时候,你一边上班一边照顾轩轩也不容易。怎么样,昨晚没打扰到你休息吧?” 她看着周箐一副受过滋润的样子,觉得事情还有转机,决定先打点感情牌,其他交给儿子就好。 十点上床,从零点睡到八点半自然醒,周箐身心都得到了释放。但再好的心情都在看到李兰芳的那刻跌了下去。 周箐不觉得她那幅小心翼翼的样子可怜。 印象中,这位婆婆看她的眼神永远是傲慢冰冷的,无时不刻在审视她的价值的姿态让周箐感到紧张,她暗自思考: 怎么样她才能配得上林轩?据说林轩公司三十五岁退休能拿几百万,那加上房子,她也有差不多资产,能让婆婆满意么? 天平那端的砝码究竟是什么? ——是香火,只要没有那东西,林轩就成了“女人”,和周箐差不多价值。李兰芳自然能开始尊重周箐。 周箐看清了这点,她无法和李兰芳和解。她们这辈子最亲近的关系是“互不干扰”。 她礼貌地笑了笑,宁愿去吃“林轩”昨晚剩在冰箱里的排骨汤:“是有点打扰,毕竟家就这么点大,又是单人床,实在不方便。” “中午爸也要过来,到时候给你们定附近酒店吧。” 人到五十岁,身体就不再需要那么多睡眠。林父一早给“林轩”发了短信,说他会在今早到达C市。 “林轩”在刷牙时,把这个喜讯转达给了一旁擦脸的妻子。自昨晚一起洗澡后,祂似乎干什么事都喜欢靠在周箐身边。 祂又在观察我么? 周箐觉得女人擦面霜这种小事并不值得怪物学习。 不过祂的好奇在烹饪上的确取得了成效。 排骨肉炖得软烂适口,晚市的切片冬瓜不太新鲜,“林轩”最后换成了应季的莲藕,软而面的藕块中带着淡淡的回甘。 周箐垂头咬着筷子,打算再去厨房盛一碗。 另一边,被扫地出门的李兰芳瞪大眼睛,努力辩解: “外面多不方便啊!我得用家里厨房给你们做点吃的才行。” “哪有让客人做饭的道理?” “林轩”端着周箐的小熊煎锅走了过来。祂淡淡扫了李兰芳一眼,弯腰把那个盛鸡汤的小碗推到一边,将金黄的蛋饼夹进周箐面前的瓷盘。 “白天喝鸡汤有点油,我来弄就好。” 祂平静地说出一天计划: “中午我们出去吃,刚好爸十点半到车站,我定了车站旁的酒店。那家临江,鱼做得很好,还有一个很大的商业圈。吃完饭,我们可以在商场逛一会儿,等到两点,我要带周箐去珠宝工坊选订婚戒指。” “年假只有几天,还有很多订婚的准备要做,可能照顾不到你。” “林轩”望向李兰芳,态度很礼貌,话语间却没有留给她周转的余地。 “走吧,好久没见,我也想爸了。”
第二十二章 【22】 李兰芳去收拾行李, 周箐坐在卧室梳妆打扮。 从流星雨降临到现在,各种失踪、杀人案件尚未登上头条,这说明寄生在人类身上的怪物大都有些头脑。 只要乖乖呆在公众场合, 避免和陌生人相处, 就能很大程度规避风险。但保险起见,周箐出发前还是取出香水瓶,用力按了几下,好掩盖自身独特的血香。 起初,周箐打算回购功臣“柑橘园的少女”, 无差别伤害靠近她的所有生物。但一侧的“林轩”喃喃着“柑橘”二字皱起了眉头。 回忆并不愉快, 祂循循善诱道:“真的要选这款么?独特的香味反倒很显眼,你也不知道仓库有没有留下残香吧?不需要刺激性很强,只要足够浓郁就好。” 周箐用余光瞥了“林轩”一眼,忍不住在心底发出感叹:虽然早就见识到了祂的本事, 也做了心理准备, 但祂真是个天生的犯罪大师。 她努力回忆之前阅读过的香评,在把“柑橘少女”买回家供着, 按照约定给店家冲好评之余, 选择了一款偏成熟的女士浓香水。 “走向终结的蔷薇”, 主题灵感来自一则童话故事, 女巫将被诅咒的花朵送给无情的暴君,花朵凋谢之时就是他的死期。 香水主调为玫瑰和胡椒,液体是深沉的酒红色,像迷路的路人举起提灯, 窥见不远处古堡森然的轮廓。那时夜风吹开腐朽的窗帘, 一朵紫红的玫瑰被月光照亮。曾经鲜红如血的花朵被时光风干, 香味浓缩在发皱的花瓣里, 辛辣而馥郁。 如同野兽标记猎物,“林轩”抱她时喜欢反复厮磨她的脖颈。 周箐猜测脖颈也算人类的气味腺,临行前重点照顾了这个部位,“你觉得怎么样?应该不会被发现吧。”她放下长发,回头征求“林轩”意见。 祂跟她保持了一臂距离,轻轻挑起周箐背上一缕长发,绕在指尖把玩:“很衬你。” 祂越来越像人了。 周箐又往包里塞了点女子防身常见物品。 三个人一起去车站接人未免有些兴师动众。周箐开车把人带到酒店,大家分头行动。李兰芳去房间放行李,她去餐厅座位选菜,林轩而步行至车站接他爸。 正如林轩说的,这家临江水产比较有名,周箐在菜单上翻了翻,先给自己选了一道“铁板鱿鱼”。 …… “林轩”走在林承德身侧,面无表情地听着父亲念叨不止: “又吵架了?哎,你这孩子……男人要有担当,保护好箐箐才行。我当年就是有太多遗憾,没能珍惜心爱的姑娘。” “我知道你最近工作晋升,事业有了点成就,难免会骄傲。但你要懂得‘家不和,万事休’这个道理。没事多和我聊聊,爸是过来人,绝对不会害你。” 不像谢顶发福的同龄人,林承德体态保持的很好,依稀能窥见年轻时清俊青年的残影。 林承德自诩文化人出身,花白的头发整齐的梳成三七分,银框方形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常年一只名牌钢笔插在衬衣的上兜,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什么退休教授。 这男人平素最不屑老婆泼辣世俗的说话方式,可惜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他一开口就暴露了他也喜欢说车轱辘话的弱点。 “林轩”就着这些细节搜寻有关父亲的回忆。 作为林轩的父亲,林承德至少年轻的时候聪明过,从若干同龄人中脱颖而出,是小镇唯一的大学生。 得益于英俊的外表,林承德很快交上了城里的女朋友,可谓爱情学业双丰收。 他踩着单车行过校园大草坪的照片,如今还摆放在老家的五斗柜上。 奶奶还活着时,曾伤感地抚摸相框,感叹:“承德哪里都好,就是运气不行。” 国家分配工作的年代,林承德在毕业后被安排到了隔壁小镇的工厂。但女朋友是当地人家,动了动关系就把宝贝女儿留在了本地,他们本就瞧不上林承德的家庭背景,自然也没有帮扶的意思。 城里和小镇隔着两天一夜的火车,穷小子和千金的爱情戏走到尾声,这时候就到了李兰芳出场的时候。 城里的男大学生马上报道,多少小姑娘蠢蠢欲动,李兰芳的家人劝她赶紧把握住机会。 遥想当年,李兰芳也是厂里一朵娇艳的玫瑰。 乍一看林轩挺拔的身型以及面部轮廓,与林承德如出一辙。但仔细打量的话,不难发觉他女孩子似纤长的睫毛,尖尖的虎牙、俊朗深邃的眉眼其实来自母亲李兰芳。 不乏追求者的她对父母的催促很是不屑,但这种随便看一眼敷衍了事的态度,在瞧见林承德本人时发生了极大转变。 林承德年轻的时候实在很漂亮,和小镇土生土长,大夏天穿着个背心在路牙子乘凉的莽汉不同,这个小伙子说话文质彬彬,远眺窗外时,微风吹动黑发的样子,像极了文艺片里的男主角。 李兰芳扯了扯辫子上的发花,声音有些别扭: “喂——你是新来的吧!我是隔壁的李兰芳,你妈和我妈原来是同学。她听说你来这边上班,就切了西瓜,叫我送来。” “谢谢你,我是林承德。” 他冲她颔首,牵动嘴角,笑得很腼腆。 那笑容像缕春风,吹动李兰芳的心扉。她看得有些痴了,决心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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