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禁看了重明一眼,心下嘀咕:怎么长得这样好看的人,偏生养出来这般寡淡的性子呢? 她这一眼挑的时机十分不好,因为恰巧重明同时也看向了她。 四目相对,气氛顿时更加诡异了。 乐岚咳嗽一声,决定还是主动打破沉默,暖一暖场,便问:“殿下这么晚还要出行,不知是要往哪里去?” 重明道:“自然是回东宫去。” 乐岚:“……” 顿了一顿,她干笑道:“东宫啊,说起东宫……” 她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 重明又道:“回宫之前,自然先将郡主送回府上。” 乐岚愣了一愣,旋即意识到自己以小人之心度了君子之腹。她是傻了才会觉得太子会一路把她捎回宫里,对于今夜之事详加盘查,她还为此担忧了那么一瞬间。 她哑了片刻,顿时为自己的多疑感到无比羞耻。 太子是太子,皇后是皇后,皇后有野心不假,但怎能将太子也一概而论? 好歹人家还救了自己一命呢! 车厢转了一个弯,果然掉头朝着来时的方向去了,不多时,将军府门前惹人瞩目的两盏大灯笼已然在望。 乐岚向重明道过了谢,下车同他挥了挥手,瞬间意识到自己的举止又出了格: 哪有大家闺秀跟人挥手告别的? 但转念又想,也没哪个大家闺秀会三更半夜穿着夜行衣到处跑,近墨者黑,她的这些举止无端,都是受到了李未阳的荼毒! 把过错一股脑地都推在李未阳头上,她便给自己找到了下去的台阶,假装若无其事地收回胳膊,目送重明的马车辚辚走远了,这才转身回了府内。
第13章 .心声我声 不过两日,天命司的通缉令便飞满了大街小巷。 乐岚的桌前摊着张纸,是刚刚从街上揭下来的通缉画像,纸背胶浆都还没干透。 她这两日一直老老实实待在府里,不时派人出去打探消息,得知天命司开始大张旗鼓追查贼人之时,她在心中暗暗发笑,接着便得知天命司之所以如此兴师动众,是因为被那贼人盗走了一样重要的宝物。 乐岚不禁疑惑:她那天似乎没动天命司的什么东西啊? 她命人去找来一张通缉令,只扫了一眼,便陷入了深深的思虑之中。 擒捕令上白纸黑字,盖着官府并天命司的两枚大红印信,其上画着一个半身人像,却是黑衣蒙面,剑眉星目,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怎么看怎么是个男子模样。 最醒目的,是这人右眼下有一点小小的桃心形状的胎记,也不知是哪位画师所作,人像栩栩如生,简直就要从纸上呼之欲出。 盗宝的不是她。 天命司追拿的也不是她。 莫非那晚闯进天命司的,除了她之外还有别人? 不知是哪位盗友有如此胆量,敢在老虎嘴巴上拔毛? 怪不得那夜天命司的守卫如此不济,原来真正的盗贼另有其人。 此时乐岚后知后觉,原来自己只是个凑凑热闹、顺便给人家活络活络筋骨的小角色,在对方眼里连提都不值得一提。 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当时还意气风发,不知天高地厚地以为区区天命司也不过如此,其实风头早被别人占去,而自己还毫不知情地沾沾自喜。 丢人,太丢人了。 她看着那画像,越看越气,揉成一团扔进纸篓里,心里仍然憋得慌。 她走出房间,却见管家照福正从拱门下过来,手里明光闪闪,提着一只金丝鸟笼,见到了乐岚,顿时一喜,叫了一声:“小姐!” 乐岚向他回了招呼,看着他手里的鸟笼,笑道:“福伯,你拿的这是什么?” 照福一笑,满面的褶子都往脸中间挤去,宛如一朵西风秋菊,他宝贝似的把手中的鸟笼捧了上来,乐呵呵道:“小姐你看,刚刚才在鸟市上淘回来的,这毛色、这爪、这喙,都是难得的极品!” 那笼子里,其实就是只绿毛红嘴金爪子的鹦鹉。 乐岚不大懂得鉴赏扁毛畜生,但看那羽毛绿油油的,绿得很是纯粹;爪子金灿灿的,金得十分夺目;一双鸟眼虽然略小了些,但其中精光十足;观其外表,应该是只品相不错的鹦鹉,便赞道:“确实不错。” 照福道:“我一眼就相中了这只,和店家好说歹说才买了回来,想着咱们府里除了花草树木也没什么其他玩意儿,不像别人府里猫啊、兔啊什么都有,光是听着叫声也热闹。索性把这鹦鹉带了过来,送给小姐消消闷。” 那鹦鹉睁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歪着头打量着乐岚,然后仿着人语,惟妙惟肖地唱了一句“姑娘好”,语调宛转,模样十分有趣。 她此时正好也闷得慌,便将鸟笼笑纳了,谢过热心的管家,提溜着鸟笼出了门。 谢颜正为了宋三公子提亲的事闷闷不乐,借此让她也解解闷才好。 乐岚到时,她正在后花园里侍弄花草。谢府有一片海棠园,其中品种繁多,诸如西府、垂丝、四季秋、东洋锦等等数不胜数。 这些种类里,谢颜最喜欢的是西府海棠,她将剪下来的花枝装在白瓷瓶内,精心插放,往厅堂上一摆便是件雅而不凡的装饰。 她见乐岚提着鸟笼过来,眉梢不禁波动了一动,问:“你什么时候,也喜欢上遛鸟了?” “这你可是错怪我了,”乐岚道,“我可不干那游手好闲的勾当,只是瞧这鹦鹉长得水灵,牵出来给你看看。它还会唱歌呢,小绿,来哼两句给美人姐姐听听。” 谁知那鹦鹉却并不配合,阖着眼睛假寐,乐岚把笼子抖了抖,它挪了挪爪子,换成一个舒服的站姿继续睡觉,既不肯睁眼,也不肯出声。 乐岚奇道:“怎么哑巴了?” 谢颜问:“是不是你把它关太久了?” 她便将笼子打开,见绿毛还是不动,又抖了抖鸟笼,这鸟也是只奇葩,笼门开了它也不飞,仍然站在那里装傻充愣。 她索性把笼子倒了过来,见那鹦鹉仿佛是粘在笼底上了,同笼子一起,以一种倒挂金钩的方式坚守在自己的领地上,还在装睡。 乐岚:“……” 这是什么鸟脾气? 谢颜忍俊不禁:“这鹦鹉倒真有意思。” 带来的飞禽如此不识时务,乐岚身为主人顿觉脸上无光,把这冥顽不灵的扁毛畜生放到一边不管,跟谢颜聊起了天。 自那日枫林一晤,她的心情一直郁郁寡欢,聊了几句,乐岚便发现自己还是无能为力,因为无论婚事还是情|事,谢颜心中其实看的十分透彻,无须别人指点迷津。 想到这里,她叹了一声:“说来,感情上的事,我也不大懂得,但还是想劝你宽心一些,宋三公子既然品行不错,他若知道你的心事,便该主动放弃这门亲事才对。” 谢颜笑了一笑,却问:“阿玥可有喜欢的人?” 乐岚一怔,下意识反问:“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谢颜道:“若是喜欢一个人,你所做所想的一切,只是为了能同那人靠得近一些,喜他所喜,悲他所悲,一心都牵挂在他的身上。你会忍不住想要见他,接近他,他多看你一眼,你便开心,忽略你时,你便难过,即便明知求而不得,却还是不可休思。” 乐岚听罢沉默了片刻,认真想了一想,而后斩钉截铁道:“没有。” 喜人所喜,悲人所悲,牵肠挂肚,如此卑微,如果这便是喜欢,那她还真没有过。 谢颜转过了头,饶有兴趣地瞄着她,揶揄笑道:“我倒是十分好奇,你以后若有了心上人,这人该是什么样子的?” 乐岚没听出来谢颜话里的玩笑,她认真地思忖片刻,道:“我也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样子的,倘若世上果真有这么一个人,我又侥幸能够遇到,当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便知道,我喜欢他。” 谢颜被这个玄之又玄的回答绕懵了片刻,旁边放在海棠花下的鸟笼里,那只直如老僧入定一般、闭目假寐到现在的翡翠鹦鹉,闻言却忽然睁开了眼,眼珠往乐岚身上转了一转。 而后仿佛若有所思般,点了点鸟头,表示赞同。 可惜乐岚和谢颜谁也没注意到鸟笼里的小动作,经过了方才的几句交流,两人都陷入了一种心事重重的沉默之中。 又坐了一会儿,乐岚便同谢颜告别,准备打道回府,她提起鸟笼,见里面的扁毛畜生还在装模作样地睡觉,恨铁不成钢地往笼子上重重一敲:“回去没你的饭吃!” 回到将军府里,她把鹦鹉交给丫鬟照顾,叮嘱中午不许给它添食,要驯它一驯,丫鬟点头答应。 这时房门轻轻一动,檀书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封牛皮纸,说道:“小姐,你的信到了。” 信?谁会给她写信? 乐岚接过来,见信封上龙飞凤舞的写着自己的名字,如此张牙舞爪的笔画,一看就是李未阳的手笔。 他不是南下到江淮查案,眼下寄信过来,莫非案子提前结了? 她将封泥剥下,甫一拆开,登时芬芳扑面,从信封里骨碌滚下一枝干花,薄薄的花瓣颤如蝶翅,弱质纤纤地掉在了她手心里。 乐岚:“……” 这货什么意思?学古人驿寄梅花,鱼传尺素? 信封里果然还有一张白纸,打开纸条,上面写道: 余至徐州,不敢忘贵人所托,然遍寻内外,不见踪迹,幸得江畔晚梅一枝,犹可聊赠一枝春。 又附:江淮名景,风物俱佳,惜贵人远在上都,天各一方,不能秉烛赏夜,憾哉憾哉! 原来他到了徐州,偶然江畔独步,竟遇见一枝暮春晚梅,觉得甚为稀罕,便把那枝梅花折了下来,晾成一枝风雅的干花,千里迢迢给她寄了回来。 可信上说什么“不敢忘贵人所托,然遍寻内外,不见踪迹”,她拜托他什么了?什么遍寻内外不见踪迹? 乐岚一时被这驴头不对马嘴的话意给弄糊涂了,把那张信又看了一遍,确认是李未阳的笔迹,信中也并无错字。 他为什么要寄一封莫名其妙的信呢? 对于一时想不通的事,她通常会选择先放一放,过一会儿再想,于是她将干花交给檀书,吩咐找个瓶子插起来。 午后有些犯困,乐岚在枕头上辗转反侧,却始终无法入睡,谢颜的话在她脑际萦绕不去: “若是喜欢一个人,你所做所想的一切,只是为了能同那人靠得近一些,喜他所喜,悲他所悲,一心都牵挂在他的身上。你会忍不住想要见他,接近他,他多看你一眼,你便开心,忽略你时,你便难过,即便明知求而不得,却还是不可休思。” 谢颜对于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体会得如此深刻,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人吧,同她相处这么久,她竟一点也没发觉。 想起自己回答谢颜的那番话,又觉得可笑,神仙的本性向来淡泊,且不说她以后会不会有心上人,就算有,她又怎能如此笃定,初见的第一眼就能定了终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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