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我的心底真的有点羡慕女鬼。 或许她很傻,可是呀,她能够如此坚信着,心中的那份爱,很了不起。 我就不行,我太理智,理智到连血液都是冰冷的吧。 我不想,我的徒弟,未来也成为和我一样的冰冷的人。 希望吧。 —— “诶?你来这里做什么?找老板?”正当我准备带着徒弟张雯仙离开的时候,健身区里,一个含着年轻男生特有的磁性声音,唤住我。 我回头去看,哦,原来是他,安尼奥。 他是诗仙开办的杂志社的名作家,据说是留洋归来的凤凰男,饱有才华。当然,能被诗仙看中的作者,自然不可能是凡尘俗物的程度。 而同时呢,诗仙的作家们,还有一个集中的特色,那就是特别帅,每一个都非常帅。或许是诗仙本人也是容貌非常帅的男人的关系吧,物以类聚,可能视觉审美也没办法接受容貌丑陋的人吧? 谁知道呢, 但真的就像是从漫画书里走出来的漫画美少年的样子啊,穿着简单清爽背心的他,肌肉轮廓里饱含着丰富的胶原蛋白,那绝不是每日受烈日暴晒可以拥有的嫩白肤色,他正随意的用挂在肩头的毛巾擦拭额头上的热汗,充满朝气的脸上,洋溢着欧洲贵族脸庞中的那份优雅,瞳子里不像土生土长的国人的颜色,是更明亮的,像是猫眼一样子的。 不得不说,真的很迷人,一个如此迷人的帅哥,又拥有一手足以醉苍生的文采,如王子一样的生活,怎么可能不被少男少女们热切喜欢与追捧呢。 这就是魔都里生活的精致的人儿,远不是小城市里所能想象和追求到的样子,更不是吃草根爬雪山过草地的那些个老一辈们,能够理解的人生样子。 “哦,大作家,想不到在这里能见到你,看来你还一直住在这附近呀。”当然,身为一个男人,我自然是对同性的美,完全免疫的。 之前记得有听闻过,他就住在诗仙别墅的旁边居民楼中。 “方便工作。”安尼奥理所当然的回答我。 诗仙的别墅并不是独居的私人住宅,事实上,我感觉更像是一处沙龙,是同好者相聚聊天共事的地方,不过这沙龙有着注册公司的牌子,所以,它其实也算是杂志社本身。 而这也是我很钦佩诗仙的地方, 就像是不明真相的人只会羡慕企业家,而深谙世事的人则会很敬重企业家。 什么是企业家呢?就是以企业为家的人,典型的事业狂,与事业为家,生死不离的人。 从小童子功的作家功底,长大后以写书为社会立足安身立命的本事,专业更是心中所爱,又能金银满屋不消志趣,更是将家与最喜爱的书文合而归一,是志是趣是业是家,——如此企业家,叫人怎能不钦佩敬重呢。 透过诗仙,我偶尔也会忍不住想,假如我的童年时,不止有修炼该多好?无论功夫也好、小说也好,假如我也能有一份自小就有的长大后可以安身立命的童子功,那现在哪怕只是开一间小拳馆或者小书斋,也真的是,不负此生。 可修炼却是要超脱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修行。超脱便是这里无我,那这里的一切,又怎么会和我有关呢? 这就是命运的不同吧。 ——真的很羡慕诗仙,不因为他取得多成功的成就,而是他可以从小到大的,玩着自己最喜爱的事,从喜而事,从事而专,从专而业,从业而生。 假如我的徒弟真的有这样子的天分的话,我希望她可以成为诗仙那样子可爱的人,有可爱的人生,可爱的骄傲,可爱的生命,别像我,成为一个无趣的人。 “你不该来这里,你该知道,我们美丽的叶落大小姐对你可是有着很大的误会,若被她知道你来到这,她不会开心的。”安尼奥的语调是优雅的,但那优雅中透露出的讨厌,并没有丝毫模糊。 我无奈挠挠头,微笑道:”误会呀,总有一天会消失的吧。“ 叶落是诗仙多年的好友,在创业之初,我理解的沙龙时期,和痕迹小姐一起,是诗仙人生成长里重要的伙伴,他她的情谊,是我在人间少有能够见证到的真情实意的友谊,十分稀少,也十分可贵。 称孤道寡,是我这种人的人生。 诗仙不一样,他知交满天下,知己若比邻。 人生百年后,我是一无所有的结局,两袖清风,生时一无所有,死后踪迹全无。而诗仙,生时友朋满座,死后无数朋友知己会为他垂泪悲恸。 你喜欢做哪一种人生呢? 但不管怎么说,我,和他是完全不一样的人生,除了那如艺术般唯美的灵魂相似,其他的,都格格不入。 ”还有,你根本不知道老板的私下生活圈是怎样子的,老板可不仅仅只是一名作家,他和你我不一样,很不一样。你和他交往,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你应该写书,写让老板满意的书,而不是和老板交朋友。“安尼奥又一次告诫我,数年前在网络上,他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我知道,这是他真心喜欢我,关心我的举动。 然而,自家知道自家事,我回头透过玻璃幕墙,瞧着那黑色的别墅,叹息道:”你说的他私下生活,我虽然没见过,但我并不陌生。这个人间,坦白说,并没有我没进去玩过的圈子,基本都是懂得的。不过我知道你是好意,是对我的关心,我很感谢你。只是,你瞧我的肤色也该知道,我像是白人吗?“ ”可你也不是黑人!“ ”诗仙也不是黑人,我们啊,是黄种人。哈哈。“我不想在这种话题上多谈,和他握手致谢并告辞:”好啦,我走了,免得被你们的叶落大小姐看见,我还要去赔礼道歉,其实我都不知道到底是哪里的问题,嘿。眼下围着我的事情多,这时候去和她交朋友,也不合适。哎,树欲静而风不止,我这一生啊,天煞孤星的命。走了。“ 佛门修炼持中正态度,其实和老子的中庸论有些地方是相似的,简单说,就是:不垢不净。 这世上,阳光下有阴影,黑暗里有月光,没有绝对的白,也不存在彻底的黑,所以,佛的人生态度,其实就是,不分黑白,不辨正邪,只论善恶之因果,所以不被伪道学所愚弄。 乘着电梯离开商厦,徒弟张雯仙一直乖巧的跟着我,好奇的眼睛不住打量着我,但很乖的忍住话,什么也没有问我。 我看在眼里,暖在心上。 其实都不是什么大事,但若事事都要解释,虽然无妨,但却是不信任也不亲近的人们才会去如此做的事情。 我的徒弟,不该对我连这样子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老板说了,家里没地方养闲人,就算是仓库也都堆满了,没位置给你,要你别来烦他。“刚走出商厦,迎面又有一个青年男子走到我面前,看样子,是正从那黑色别墅的大门里走出来的。 我有点无语。 他的样子我有几分熟悉,回忆一下,发现原来是诗仙的助理。 但话题实在太尴尬,我可以怎么解释呢? 况且,越描越黑的事,怎么解释,也不能排解掉别人的怀疑, 何况又是来拒绝我的,我就算想谢绝来自证清白都没可能,这一点发现让我十分无奈。 当然,或许换个软男性子的人,应该有不一样的办法吧?可惜我不是,我一生无友,孤独惯了,还真是不知道该怎样与人亲近。 更重要的是,他嘴巴里说的事情根本不是我到这里来的重点好吧。 我怀着,张夫子到此一游的心情,是如古人寻访仙山楼宇时的高山仰止的敬仰之意,到这里来吸吸文坛诗仙的灵气,以滋养胸怀的。 被他这么一通说,什么胸怀都没有了,真是,无奈。 ”行,我知道了。那我回去了。“既然解释不清楚,我也索性不解释,干脆闪人,免得再被丢人。 然而,显然诗仙助理这句话只是开场白,并不是结束语,他没有让开的意思,继续对我讲:”有人传下话来,要你在魔都无存身之处,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还是趁早离开,换个小城市去混日子吧。魔都是什么地方?这里寸土寸金,你一个穷屌丝,瞎跑过来凑什么热闹。“ ”行行行,感谢感谢。“我又是好无奈的点头受教。 其实相关言论,我多年前就听说过,也不单单是魔都,还有一群大学生跑来告诉我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要把我在国内饿死呢。 天下熙攘,皆为利往。——还不是为了钱。哪有什么正邪之分,这乱局围着我早已多年,我可算是亲眼见证了这乱局从萌芽到壮大的全部过程,唬别人还成,唬我? 别闹了。 时至今日,早有一些大家族在乱局里身不由己,不成功便成仁,坑不死我,就要被圈子淘汰,这些事我都是知道的。我也就闲着看,还有什么五花八门的阴谋,若始终仅仅就是靠女人靠打压我工作和生存空间再留一门让我钻进去输送金钱,玩什么权色交易,呵呵,那就太没意思了。 这些年,这种事,没见到十起,也见到二十起了,真实从菜鸟都变精英喽,都靠他们的那些个傻蛋阴谋,把我的经验值刷出新高。 ”跟你说的你都听见没有!赶紧走!离开魔都!“见我神情平淡,助理似乎有点不满意我的漫不经心,语气一下子凌厉起来。 ——哎,这就是我不愿意乱交朋友的原因之一。和诗仙交好,必然要善待他的朋友们,所以,现在这样子,若是我自己的朋友,我大可以横眉冷对骂一句:关你屁事。 但诗仙的朋友,我就不能这么做。 只好再一次耐下性子来,对他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魔都里也不都是有钱人,屌丝也很多,那么多屌丝在魔都里都在好好的活着,我也不过是其中之一,不用太看得起我的。屌丝而已。至于离开呢,我肯定不会在魔都待一辈子,到了该走的时候,我自然会走。放心,你们的魔都,永远是你们的,我只是个路人,这一生喜欢云游四方,四海为家。好啦,拜拜。“ ——乘坐上回到郊区鬼宅的地铁。 ”师父,刚刚那个人?“徒弟张雯仙开口询问起我。 终究是小孩子,我心里好笑,嘴上问:”怎么了?第一个你没问,第二个还是忍不住问了?“ ”不是的,师父,诗仙真的像你说的那么好吗?“ 我指指自己肩膀,那里女鬼还骑在我肩膀上呢,我说道:”能让一个女人从生到死不变心的爱到底的男人,你觉得会不好吗?“ ”可是,“张雯仙皱起小眉头,一副苦恼样子:”我能感知到人类的内心,那个人,他心里对你充满了恶意。如果诗仙是好的,他为什么会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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