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是换成玩电脑游戏,十分钟,没知觉就过去了。 还记得当年练站桩时也曾如此想象过,那时候觉得,站桩好苦啊,又闷又苦,人橡根木头一样蹲站在那里,动也不能动的,简直是度日如年。那时候还总幻想,要是能让我站桩的时候动一动,那一定会让我感觉很幸福的。 ——现在,我就正在一边蹲站着马步,一边走动, 然而我毫无幸福感, 真是苍天了! 我琢磨,天上下拳头那么大的冰雹落我身上,也就这感觉了。 完全就是痛到想发疯,又在如漫天冰雹砸向身体的世界里,避无可避。 我眼睛里都开始冒金星,看哪里都是一片片,一闪一闪亮晶晶。 这绝对是我生平最难熬的十分钟, 我想我再也不会幻想,扎马步十分钟是人世间最难熬的时光了,什么动一动更幸福, 与挨打相比,蹲马步才叫幸福多了啊。 苦痛这东西,真的是有对比的,在遭遇到更大的痛苦以后,你才会发现,曾经的那点儿苦难,真他女马可以叫做小幸福! ——十分钟的煎熬终于过去。 此时的我全身都像散了架一样,要不是一怕丢脸二怕吐血出来把人家衣服弄脏我还要花钱去给人洗,我真是要吐血了。 我的意识,离昏迷,也就是一线之隔。 下擂台,躺坐在沙发上, 哪还管什么屁的社会礼仪, 这又不是应聘办公室的白领,还玩什么贵族礼仪,哪来那么多讲究。 而一样坐在沙发上的丐帮少主喝过一口茶,总算给了我一个没有白挨打十分钟的答案:“还不错,能埃住我十分钟的打,虽然是穿护具的结果,也算及格。这工作,给你。” 我的心也因为他这句话踏实下来。 万事开头难,隔行如隔山。——我这人喜欢游历四方,见不同人遇不凡事,年轻时有旺盛的好奇心,所以四处游历的这许多年中,各行各业几乎都进去玩过一圈,门外汉要入行,开始都是很难的。 青春期时让我感觉最难入行的,自然要算艺术。当年我学室内设计时,那一届,总校分校的同届生全部加在一起,竟然只有我找到了室内设计的工作,还是个根本没有工资,纯赚设计费的,新人谁找你设计,基本零月薪。就这样,也被当时的同学们羡慕坏了。 这种就业率,在我青春期那会儿,真的是有点不敢想象。 然而后来度过青春期的我,因为生活家庭遭遇的一些事,改行写小说,才发现艺术已经算是好的了。 必定艺术专研的是有形的东西,是源自绘画的技艺,这东西有形象有借鉴,学习起来虽然不轻松,但还是有根可寻。 但等到写小说,虽然也属于艺术类的行当,却完全就歇菜了。——这玩意首先是无形的东西,有形状的好摸索,没样子的怎么去掌握?而市面上的那些写作课与教授写作的书籍,都只是在传授小说的技巧,怎样修饰一句话,可以更好的表达出情景、冲突,顺序、倒叙的文章结构,剧本与画外音的运用等。但属于写小说的核心,故事,故事本身,却只能靠作者自己的天资来构思,没有技巧可寻。 尤其是网络小说这种长篇堪称巨制的小说体,故事的重要性,更加是专业的根本体现。 你就是文采堪比诗仙,故事构思不行,也一样没用。 尽管也有人利用抄袭的方法来旧瓶装新酒或新瓶装旧酒的去写小说,如此也堪称流水化的小说,但在专业人士眼中,这无疑是自掘坟墓,如练嫁衣神功,只是在读者的心中,加深了那些鹤立鸡群的大神作者的作品印象。——而对于真正的艺术领域的追寻与晋升,毫无帮助,甚至有害无益。 没法子,我只好用最笨的方法,用十年的几乎是寒窗苦读,颗粒无收的岁月,打熬、思考、寻找自己的小说之魂。 小说就如人,需要有自己的灵魂,这是小说的灵魂,也是作者的灵魂。否则就像是人没了灵魂,那所有的行为,就都只能叫做行尸走肉。 隔行如隔山,只是入个门,我就花去十年时光。 倒要问,人生有多少个十年? 难怪普通人的人生,无法从事艺术类的专业事业,实在是:学海无涯。 假如我不是一个修道者,而是如凡人一样的,需要金钱需要女人需要结婚需要家的男人,那我一定是没这么多时间来打熬小说,这条路的选择,就只能是半途而废的结局,而那样一来,往后余生,就只能疲于生活,或打工或经商,整日里围着钱、老婆、孩子打转,过着我眼中最无聊乏味的日子,然后盼退休,盼子女结婚,最后毫无盼头,整日里枯坐等死。 ——与写小说相比,功夫这一门行当似乎入门要容易许多。 其实也不然,单单那从始至终的苦,身体上的痛与伤,就已经是普通人望尘莫及的灾难了。 只是,未学打人,先挨打,练功先扎马。这本就是功夫千百年来颠覆不破的精髓。 ——所以男人和女人的确不一样,男人不用生孩子,这一生的时光里,只要敢选择,便有大把的时光可以挥霍,以沸腾。 —— “现在说说你的工资,月薪六千,每月工作总长六十小时,超时按一百元每小时给加班费,若需要出差,食宿公司负责,你看怎么样?”丐帮少主接下来和我谈论起工资。 在魔都,月薪六千的工资并不算很高,很多基层工作就都能有这份工资。但工作时长就未必了,每个月只需要工作六十个小时,相当于每周工作十五小时,平均下来,等于一天只需要工作两小时多一点,这是真的是很不错。 不过,工作内容显然就不是看起来那么惬意啦,必定是挨打嘛。 挨打一小时给一百块钱,坦白说,再不在乎钱,我也知道这工资可绝不算高。 但我的确不在乎钱,只要能入行就好。 一切美好丰实的建筑,都是从简陋单调的地基开始筑起来的。 我喜欢呆在这样子的人生里,所以只要饿不死,我就能知足。 “我很满意。谢谢老板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会认真工作的。”我回答着,同时心里想着,如果能作牢这份工作,那我空余的时间就有很多,可以用来忙很多事,写小说也能时间更宽裕。 “别担心,这只是刚入行的价钱,接下来你若是能肯吃苦,做的好,工资还会再长,时薪两百元,三百元,甚至更多,都是有可能的。不过时薪的增加,打你的人实力也自然更强,你自己的身体本事若不行,那就算在这圈子里混再久,也是没用的。”丐帮少主显然是这圈子里的人物,对这圈子,早已门清。 我一个菜鸟能有什么好说的,万丈高楼平地起,再美好的未来也是未来,现在呀,一步步慢慢来呗。 只是,还是忍不住感到惊叹, “老板,你的实力已经很高了,你来打我,才时薪一百,这时薪两百甚至三百的,该不会都是泰森那样子的怪物吧?”我还是忍不住好奇,打听起大致实力标杆。 丐帮少主听完笑了,喝口茶水,不急不慢的说道:“泰森?你要是能埃住泰森一小时打,这种实力,时薪别说两三百块钱,就是两三万块钱也有很多人愿意给,基本上,工资就是随你喜欢,想要多少要多少,自然有人需要。——而且你也别误会,我的实力,打你一小时,也不可能只给一百块钱,怎么也要五六百块钱。——这是给我徒弟招陪练,我徒弟的肌肉力量虽然还算不错,但内家实力就差很多,丹田勉勉强强就是个似有似无的样子,远不如你这能抱丹作胯的本事。有了丹田后,伤好的快,内伤都能无药而自愈。你来给我徒弟做陪练,我很放心,不必担心多付医药费。” “呵呵。”我很难定义他是不是在夸我,所以只好微笑回答,同时心里也是恍然:我就说嘛,世上哪来那么多变态。 炮拳啊!——要是连这么霸道的拳脚,都才给一百块钱一小时的陪练钱,这行,未免入门的门槛儿就有点太高些了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总觉得丐帮少主看着我的眼神有点诡异。似笑非笑的,难道这货和我一样,也认出来我了?然后和我一样玩装傻的套路? 妈妈呀,这世界太复杂了,我要回火星。 ——此地不可久留。 “老板,放心,我一定会认真工作的。没什么其他事的话,就不打扰您的工作了。我回去,什么时候需要我来工作,给我电话,我马上坐地铁来。——最好能提前一天给我打电话,这样约好时间,我能更准时,不耽误您们的宝贵时间。”我说完站起身,歇了这一会儿,我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 尽管皮肉上还有几处肉疼,但基本算是没什么大碍。 我心里琢磨着:难得入门这么顺利,找到新工作,我等一下是不是该买点酒菜喝一点儿,好好给自己庆祝一下。 “等一下,你很急着走吗?”身后,丐帮少主却是叫住了我。 我转过头,不明所以的纯真目光看向他,无声的眼神问向他:干啥?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丐帮少主,终于说出这一句,要我恨不得要捶胸跺足的话,心里面呐喊:这货果然是有事儿! 不过,正所谓:东风吹,战鼓擂,装傻这种事儿,老子怕过谁? 将装傻进行到底! “额,老板,您也知道的,我是第一次入这个行当,所以,您怕不是认错人了吧?”我瞪着纯真无邪的大眼睛,心里默念:无思无想。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 丐帮少主瞧着我笑,懒懒的痞赖语气出来了,一如当年那个少年时候的他,说道:“你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啊,你从小就知道装傻,喜欢装傻,你当我不知道吗?——你第一次装傻,是小学三年级,把同学在墙角足足踢了十分钟那一次吧?” 我靠!这货竟然调查过我! 我和他只是在我十七八岁的时候遇见到的,彼此真不算熟。——他竟然连我小学三年级的事情都知道,显然那根本不是什么偶遇,而是江湖人,怕是要来接我入江湖,只是后来放弃了。 真是苍天大地啊! 但不管怎么说,你这么断章取义的说,很容易影响我的形象好嘛,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个流氓呢! 虽然,我的确是给那个同学暴踹了十分钟, 但这是有原因,有因才有的果好嘛。他莫名其妙跑过来照我鼻子打上一拳,鼻血横流这一茬儿,你怎么不提呢?你知不知道,我高耸的鼻梁,之所以被细看有一点歪,就是因为当初他给我鼻子上的这一拳! 哦!我懂了。 哼哼!好心机,故意说一半儿话,逼着我情急解释,我一解释,无论说什么,这装傻就算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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