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喝茶,又喝酒,岂不妙哉!欲醉未醉,将醒未醒,是茶还是酒,何必分得那么清…朝玉,你说是不是?” 沈朝玉什么都没说,只是伸手一拂,送过去一壶酒。 “还是朝玉懂我!” 莲翀郡王抚掌大笑。 三皇子自觉受到了排斥,开始吵嚷,莲翀郡王茶喝尽,竟当真将酒注入茶盅喝起来。 沈朝玉喝着茶,始终一言未发。 莲翀郡王连喝三盅酒茶,看他一眼,却只见到这位好友指尖摩挲着茶盏,眼睑微垂不说话的模样。 沈朝玉大都时候都不说话,可这不说话与不说话的分界还是不同的。 莲翀郡王放下茶盅:“有心事?” 他问:“案子很难?那日在钱家宴席,我便看出来了,你被什么所困。” 沈朝玉恍然:“只是…一些小事。” 他道:“不是要问案子?问吧。” 一说起这个话题,三皇子立马就兴奋起来:“听说那些被杀的人,心都被吃了?真的假的?啊啊,对了,还有,我听说,这些尸首被发现时,衣服都被剥光了,身上还刻了字…” “好侄儿,你这么多问题,叫阿玉回答你哪句?”莲翀郡王执扇打断他,“阿玉,我就问一句,杀人的到底是人,还是…” 他带了点迟疑:“那些东西?” “莲翀,子不语怪力乱神。”沈朝玉面色平淡。 莲翀郡王叹气:“也是,我着相了,杀人的是人是鬼,又有什么要紧。” “这当中还有鬼?!” 三皇子脸色都吓白了。 这时,书房的门“吱呀”一声被人从外打开了,三皇子惨叫着跳起来,只见竹青进来,朝上首位作揖:“褚小姐派仆人送来寒瓜,供公子和两位客人品尝。” “替我谢过褚小姐。”沈朝玉放下茶盅,略作思索,道,“天气酷热,去厨房问温娘要两盅绿豆汤,并一碟金丝蕊糕,一起送去。” “你这居然有金丝蕊糕?” 三皇子口水都要掉下来了。 他这人,平生第一好是蛐蛐,第二好,就是吃了。 天底下就没有几样他没吃过的,而吃过念念不忘的,除了柳大厨以一百种食材制成的参鸡汤,就是这金丝蕊糕了。 说来这金丝蕊糕做来其实并不特别,唯一特别的,是其中用来调味的一种花汁,采自西戎辫儿岗的金丝蕊花,这金丝蕊花一年只开一季,一季只有三天,花期极短,而且生长环境极为苛刻,过冷过热都会导致其凋零。 这也导致这金丝蕊花极其昂贵,而由其制成的花汁一小瓶就要要价值百金,寻常人根本不会将它用来入菜,而是将其制成精油,放到香料铺里。 所以,这金丝蕊糕极其难得,即使是三皇子也不过吃过两三回。 “可还有?且给我也来一碟。”三皇子拍桌子。 “就这一碟。”沈朝玉道,并吩咐竹青退下。 “你倒是对你这未婚妻上心……”三皇子颇为悻悻然,话方出口,脑袋就被莲翀郡王敲了一记。 他道:“侄儿,你怎这般不济,还跟女郎们抢东西?当心一会阿玉揍你一顿。” “他才不会。”三皇子悻悻摸摸脑袋,“朝玉公子君子风度天下皆知,何况…” 他还是他唯二的朋友-- 虽然沈朝玉嘴上从来不说,不过还是三皇子单方面认定,两人关系莫逆、非同一般。 说来,他认识沈朝玉还是源自一场乌龙。 那时沈朝玉似乎才从晋阳府回来不久,自己也不过是个小儿郎。 那日他和平时一样,手里捧着个蛐蛐罐,领着一群人大摇大摆地穿过街市,在经过街中心时,被一条突然窜出来的大黄狗吓了一跳,手中的蛐蛐罐摔了。 蛐蛐从罐里面跳出来,他忙招呼随从们追。 一群人在大街上大呼小叫地跟在一只蛐蛐儿后面追,眼看就要追着了,那蛐蛐儿慌不择路,两条腿一蹦-- 直接蹦到了沈朝玉鞋底。 于是,被他重金买来的常胜大将军成了沈朝玉鞋底下的一滩泥。 三皇子当场就不干了,拉着沈朝玉撒泼打滚就要他赔。 沈朝玉哪里会赔他蛐蛐儿,只是叫了竹青,拿了根小棍儿,将那双鞋悠悠然换下来,而后将鞋底儿连着蛐蛐的尸体“啪的”丢到他面前。 “原物奉还。”面上还是一派仙气儿。 三皇子当即气得就要叫人打他,可话还没出口,就见到这长得贼白贼好看的少年郎君右臂上挂了一圈黑布。 黑布上还别了一朵小白花。 “原来是家里有人过世了呀。” 三皇子想。 那不大的心眼子突然放开了,心想,一只蛐蛐儿而已,就不和他计较了。 于是放了句狠话,就领着人浩浩荡荡走了。 再后来,三皇子才知道,今天这街市上碰到的少年郎就是镇国大将军的儿子。 镇国大将军的妻子在前几日死了--这事三皇子也知道,他还记得,当时他父皇还下过旨的,让大太监领着人去颁旨的。 此后又有了几次交集。 一来二去就熟悉了,三皇子自己也知道自己不是个特别好的东西,可不知道为什么,这满京盛誉的沈朝玉愣是没嫌弃他,两人偶尔还会在一起吃个饭,喝个小酒。 所以,三皇子对沈朝玉家中的情况,是有些了解的。 俗话说人走茶凉,将军府茶凉没凉他是不知道,只知道大将军在前妻死后不到半年,又续娶了。 续娶的那位身份不高,是个农妇,三皇子生怕沈朝玉吃亏,还特意去探了虚实,发现那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农妇,大字不识几个,长得一般,身体还因为常年操持农事带了点粗壮--三皇子是不太明白大将军怎么就看上她了,不过念在这农妇性情柔顺,进门后对沈朝玉毕恭毕敬,不摆什么母亲的架子,也就不管了。 而在褚家的别庄,褚莲音也正和江蓠说起这桩事。 “沈朝玉的阿娘去世了?” 江蓠愣在那。 她还记得晋阳府上那个温柔婉约的女子。江蓠的阿娘在她出生时就因难产去世了,她所有关于阿娘的想象都来自阿爹的复述。可当她第一回 在晋阳府见到沈朝玉的阿娘时就觉得,如果她阿娘还活在这世上,一定也是这样的。 她会有水一样的温柔,还会有阳光一样的温暖。 晋阳府的女人都是天生大嗓门,追着自家汉子跑时偶尔还会抡着刀,身上天然带了边关的那种劲。 而沈朝玉的阿娘就不同,她就像是水做的,说话时细声细气,做事时有条不紊,从不与人争辩,也从不苛待下人,江蓠就没见过比她更有礼貌的人。 印象里有一回,她追在沈朝玉身后,沈朝玉嫌她麻烦,施展轻功跑走了。 她追之不及,摔了一跤,将军府的后院有个演武场,演武场上列了个兵器架,她就摔在那兵器架旁,额头磕到架子的横梁,当场就起了个包。 边关长大的孩子哪里会在意这些,何况江蓠是个没娘的,拍拍腿就要起来,谁知面前蹲下一个穿着白裙的女子,问她:“痛不痛。” 那女子也穿了一身白,身上的白裙比她阿爹带回来那条还要好看,裙摆上用银丝绣线绣着她从未见过的花纹,眼睛比天上的银丝绣还要亮。 她问她“痛不痛”,还用那块干净到看不到一点尘土的手帕替她擦脸。 那是江蓠第一次感觉到阿娘的温度。 香的,软的,暖的。 她想,如果她阿娘还在,一定也是这样,会替她用手帕擦脸,会替她拍身上的土,会温柔地问她,疼不疼。 之后,她就被沈朝玉的阿娘牵着手带进了院子,她替她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梳了个漂亮的头发,而后,送到了她家院子。 江蓠现在还记得那时牵着她手的温度,记得当时阳光穿过树叶落到脸上的微烫。 后来再想,她追着沈朝玉跑的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他的阿娘。 如果她嫁给他,她也就能叫那个会给她擦脸、梳辫子的女人叫阿娘了。 可惜,沈朝玉不喜欢她。 “什么时候过世的?” 江蓠茫然地问。 “好像是从晋阳回来?反正没多久就去了。” 若是这样的话,沈朝玉当时多大? 十一,还是十二? 江蓠努力地推算了下,却发现推算不清。 但她还记得,有几回跟着阿爹去将军府,看到那温婉的女子与英俊的小儿郎坐在院子里一块温书的场景,当时阳光正好,书声朗朗,女子脸上的笑温柔似水。 而现在那温柔的阿娘没有了。 江蓠突然不知什么滋味,一别经年,原来他早早便有了变故,而不单是自己。 “想什么呢,都过去那么久了,”褚莲音道,“沈朝玉现在挺好的,还有个弟弟。” 正说着话,央翠推门进来,说未来姑爷派人送来两盅绿豆汤,和一碟金丝蕊糕。 她脸上带了点喜意道:“再叫外面那帮人说咱未来姑爷不贴心,不贴心,你瞧,连金丝蕊糕都送来了…” 褚莲音“哦”了声,站起:“金丝蕊糕?当真?” “自然是真。”央翠笑着道,“青竹亲自送来的,哪里会有假。” “快快快!呈上来,这可是稀罕物,我可从没吃到过呢!” “这就给您送来。” 不一会,金丝蕊糕送上来,金黄至透明的四块糕点错落在白玉碟里,像件艺术品。 褚莲音拿起一块吃了口,眼睛瞬间眯起来:“好吃。” 又叫江蓠过来。 江蓠拒绝,褚莲音趁她不备,往她嘴里就塞了一块,道:“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快吃,难得沈朝玉大方一回,不吃呗不吃!” 金丝蕊糕的气味到嘴里,江蓠眼前似乎又浮现起晋阳府的阳光。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爱吃这金丝蕊糕了,这金黄至透明的糕点里,是金丝蕊花努力蓄积的一整个冬季的阳光。 这时,门又被打开。 一个打扮富贵的中年仆妇进来,递进来一张帖子。 “奴是长公主身边的崔妈妈,”她行了个礼,“长公主于三日后将在城外别庄举办曲水流觞会,请褚小姐务必赏光。” 作者有话说: 对不起太久没写了 写起来很没感觉,最近几天一直在复健。 终于存了几章稿,找回点感觉,才敢来发新章,后面努力争取不断更(毕竟终于有存稿了是吧。) 给等待的宝宝们发50个随机红包吧· 感谢等待。 我真的是一个浑身是毛病的人,愿意等下来的你们,真的特别好特别好,愿意包容这样一个满身缺点的我(不包容也没事,骂吧,我立正。毕竟如果是我追到我这种作者的文,也会忍不住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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