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没有想到吉雅公主居然是一个有脑子的,对方居然好像更喜欢荆国太子。 申国使馆的众人没有敢吭声,太子宸的低气压,众人都以为是太子第一次在女子身上遇到挫折,不高兴。 四个纨绔狗腿子都得知消息了,特意跑来,逗太子开心,将功赎罪。 毕竟这就是他们之前的工作。 “殿下,外头有摔跤比赛,你想不想出去看看。”叶不争硬着头皮开口道。 以前他都是喊宸哥的,哎! 太子宸看了一天的书,躺了一天。 并不是因为什么吉雅公主邀请荆国太子去施粥没有喊他,他压根不知道这事情,吉雅公主爱喊谁喊谁,不用打扰他就行。 他只是困扰遇到的荆国时亲王明正。 明正的眼神太干净纯粹,若不是他特征那么明显,光头,好看,压根不会想到他是皇室中人。 他一直以为他们皇室的人,生下来血都是脏的。 皇家哪里有干净的人。 皇家最干净的,可能是皇宫外头的地砖吧。 不说他母妃,那个人人认为最受宠的皇贵妃,干的坏事用一本书都写不完,就是后宫那个天天吃斋念佛的皇后娘娘,弄死的人也不少,中年吃斋念佛,并不是午夜梦回想赎罪,只为求得自己心安。 至于他父皇,更不用说了,皇族最坏的人。 他是父皇的血脉,一脉相承,都不是好东西。 他们生在皇族,就是原罪,身上流淌的就是肮脏的血,臭的,腐臭。 可是他在北原遇见了草鼠部落的人,他们衣着是脏的,心却是洁白无瑕,血是滚烫热烈。 他们才是这天下最该活着,好好活着,活下去的人。 如果他们都不能好好活下去,那就是这个世道有问题。 他以为皇族都是他们这样的,结果不是。 他就遇到了一个傻白甜明正,明正的眼睛干净的不容一丝尘埃。 是因为他从小在寺庙长大的缘故吗? 太子宸想到这里笑了,若是他出家为僧,一天都受不了吧,他不爱吃素,喜欢吃肉。 他也受不了清苦的生活,喜欢奢华。 他不耐烦念经,喜欢大声喊叫,喜欢唱歌,喜欢跳舞,喜欢恣意妄为。 他不适合出家。 血都是脏的,到哪里都是脏的,还是不要去污染佛门净地了。 听到叶不争小心翼翼的话,太子宸看他这样子很别扭,以前的叶不争也是肆意妄为的,什么话都敢瞎说。 “走!” 出去溜达,出去肆意妄为,出去看看天下。 太子宸起身,换上了华丽的裙袍,他的面容娇艳,多华丽都压不住他,只是衬托的他更加明艳。 星火中,艳丽的让人一眼望见,还想再见。 …… 下雪后的夜晚,格外的冷。 王庭旁边一个不起眼的小院子,今天格外热闹。 里面来了一群人,大家一起折腾着烧水煮饭。 草鼠人没有吃外卖,吃餐馆的经历,想吃都是自己动手。 王庭第一顿,小七大哥仇谷做的,很不错,有阿爹的风范,味道挺好的。 主要是这里准备的食材都很好,毕竟卓尔是后勤部的,其他东西没有,粮食搞一点还是可以的。 晚餐是自己带的野菜煮汤配的自己做的大馍馍,还有肉干,香死了。 草鼠部落人吃东西都不浪费,拿好自己要吃的,就会全部吃完。 尤其是见到了今天那成群成群的难民,众人吃饭更认真了。 完全达到了食不言,来不及说话,先吃为敬。 吃完饭,众人休息一会就开始泡脚。 男子一屋,女子一屋,两个先生一屋。 本来部落一起泡脚也常见,不过先生来了,叶先生说女子不要在外面轻易暴露身体,男子也是如此,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爱之,惜之,护之,衣蔽体,食果腹,男女在外都要保护好自己。 总之就是男女分开洗脚脚。 雪地走过的脚,泡泡热水特别舒坦。 阿桑她们看到小七的脚,忍不住惊叹。 “阿七你的脚怎么这么好看?”刘小花看着自己的脚趾,大脚拇指那里凸出来,因为以前没有合适的鞋,就成那样了。 阿桑也很羡慕,她小时候穿过小鞋,她的脚平日会注意保护了,很小巧秀丽了,但是也没有小七的好看。 小七舒展着脚丫丫在热水里,笑道:“因为我阿爹好啊,他做鞋特别好,就是草鞋都是宽宽松松,从来不挤脚。阿爹说,脚要穿宽鞋,人要住大屋。” 阿桑和小花都很羡慕,不过她们现在也很不错,都有宽松的鞋子,布做的,牛筋底。 她们用工分换的。 “你说公主到底长什么样?有没有阿七好看?”小花好奇的问道。 阿桑摇头:“不知道,阿七很好看,但是吉雅公主是北原的神女,阿七是我们草鼠的神女,我们草鼠部落肯定不如北原啊,恐怕吉雅公主会更好看。” “我不管,就算那样,我还是觉得我们阿七是最好的,哈哈~。”刘小花赤着脚撩着桶里的水倒在小七身上。 “那不一样啊,吉雅公主可是三国太子都想娶的女子,我听说她特别美,别人看了她就会发呆,忘记做事,她特别厉害博学,王庭的建筑风格好多都是她设计的,她还有一个藏书馆,放着好多好多书,有一个花园,冬日下雪都能开花,有一个动物园,里面有我们都没有见过的神奇动物,她什么都有,什么都会,听说我们喝不上的牛奶羊奶,她都用来泡澡,她一定每天都特别幸福,好羡慕她啊。” 阿桑语气向往,她很有野心,不知道为何,从小就如此,她慕强慕美慕富贵,所以她学习的格外努力。 小七洗完脚,左脚蹭右脚裤子,右脚蹭左脚裤子道:“以后我们也不用羡慕公主了,我们现在能顿顿吃饱饭,已经特别幸福啦。”
第206章 神鹰的预言 今夜无云。 天空晴朗,暗蓝暗蓝的。 天空下,苍鹰部落的巫,跳了一曲火舞。 就是绕着火旋转,跳舞的时候,像是雄鹰在飞翔一般,使劲的扑腾出翅膀的感觉。 不同于黑熊部落的巫是熊起是一个强壮的汉子,苍鹰部落的巫,恩和,是一个女子,是一个个子很高的女子。 作为一个女子,能成为蛮荒第一大部落的巫,她是有特殊本领的。 黑熊的巫熊起的技能是会制特殊巫药,恩和的技能据说能和动物沟通,她会兽语。 苍鹰部落之所以叫做苍鹰,就是他们会训练鹰隼,鹰隼在作战中很厉害,搜查敌人,预警,杀敌,是制胜法宝,尤其是在蛮荒草原里。 被鹰隼发现,是无处可藏的。 强大的军队,配合强大的鹰隼,几乎是无敌的存在。 苍鹰部落有最多的鹰隼,鹰隼是苍鹰部落的神鸟。 而恩和就有一只黑色的鹰隼,通身黑色,除了脑袋是白色的。 这只鹰隼跟随阿巫恩和多年,从小到老,如今也年迈了,基本不怎么飞。 苍鹰部落在他们的祭祀台上空修建了一个很豪华的大窝,平日鹰隼可以待在上面,部落人会给送吃的。 神鹰就喜欢在上面待着,有时候也会在苍鹰部落上空飞一飞,除非遇到同类,一般都不会飞远。 鹰隼在苍鹰部落是神一般的存在。 苍鹰部落一直流传一个传说:新王会骑着红马携带白色鹰隼而来。 而且苍鹰部落选巫的方式也特别简单(奇葩),只要能够获得神鹰,鹰隼的认可,就能成为苍鹰部落的巫。 吉雅公主曾经重金求白色鹰隼,有人说在集市上见过,很快又不见了,也有说在彩鸟部落见过白色鹰隼,也很快就不见了……总之白色鹰隼的传说,哪里都有。 明日就要举行勇士节,苍鹰部落在为即将参加勇士节比赛的少年勇士们举行祈福活动。 苍鹰部落不用活人祭祀,最早他们也用活人,后来北原王阿木尔莫日出了一条禁止活人祭祀的规定,北原人口少,祭祀活动却非常多,动不动用活人祭祀,人就更少了。 只是北原王虽然出了这个规定,但是还有一小部分部落不遵守,而且觉得王插手祭祀这样神圣的事情很不应该。 北原王出自苍鹰部落,苍鹰部落自然是第一个拥护他们王的指令的。 所以他们没有活祭,用的是羊牲,祭祀完大家还能喝羊汤很完美。 苍鹰部落入选的少年也是六人,以那木,古措为首,那木就是苍鹰部落的少年,六岁的时候,他父母意外身亡,他也差点死了,是吉雅公主救了他一命,所以他一直是吉雅公主的忠实追随者,因为没有吉雅公主就没有他。 古措是苍鹰附庸的部落首领之子,也长的强壮威猛,是这次勇士节冠军的热门人选。 六个少年同样是喝了新鲜的羊血,用鲜血抹脸,然后一起跳火舞。 少年跳火舞,如同雄鹰展翅,比老阿巫恩和跳的美观多了。 很能带动人心,让人积极向上,充满对生命的热爱,对未来的渴望。 最后是阿巫喊来的神鹰赐福。 神鹰选谁,谁就有希望真正获胜。 这不是迷信,而是历史总结出来的经验,一般神鹰都会站在胜者这边。 巫恩和仪式都做完了,就到最后一步了。 等着神鹰选人。 巫恩和发出了一个尖利的呼啸声,那声音不像是喉咙发出来的,像是她腹部里喊出来的,每当这时候,部落人都会崇敬的看着他们的巫,巫是在跟神鹰说话,巫是神鹰的使者。 巫发出这样的呼啸声,祭祀台上的巨大黑色鹰隼就会飞下来,而此刻巫面前就会摆着很多鹰隼喜欢吃的食物。 可是今夜,阿巫发出了一声呼啸声,祭祀台上没有动静。 她又发出了一声呼啸声,祭祀台上还是没有动静。 恩和实际不会兽语,她只是会腹语,她发现她努力震动胸腔,从腹部发出的声音,能够吸引鹰隼,每次她都是靠着这样的能力去把鹰隼吸引过来,然后再供上好吃的,屡试不爽。 可是今日,她尝试了第三次了,她要弄一次腹语也很累的,胸腔要努力的挤起来,把里面的气挤掉,发出震动的响声,发出一声呼啸,她就累的够呛,发出三声呼啸,她都奄奄一息了。 今天这喊声这么不灵了呢,望着部落里大家惊恐的模样,阿巫恩和也有点懵逼。 神鹰今天是怎么了,待在塔顶,怎么喊都不下来。 苍鹰部落人一脸懵逼,这是,这是要全军覆没?他们苍鹰儿郎在这次勇士节难道会出师不利吗? 没道理啊,论资源,苍鹰部落是最好的,苍鹰部落的牧场也好,这些少年都是用上好牛羊肉养出来的,身强体壮,每日锻炼身体,学习本事,走出去,谁不说他们是北原好儿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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