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说腊月了,没什么人会来药店,就把店关了,她和芸姨先去探亲了,小年夜再回来。” 小铃没听到十一回答,转头看了下十一,“怎么了?袖口没洗干净吗?”说完就要上前看看。 十一把袖子放下,回道:“没什么,想打喷嚏没打出。” “哎!我就说,我怎么会没洗干净呢?!”小铃嘟囔着,“对了,芸娘给你留了肉粥,记得喝完,老板把要办的事写在书房的桌上了,要你自己去看。” “还有…”小铃放下木槌,叉着腰看着十一。 十一点点头,“我知道,还有要教小铃妹妹辨认药材、学习药理。” “哼,知道就好!快去喝粥,待会喝冷的,你又要咳嗽了” “知道啦!” 小铃看着十一左手提着脸盆走远,心想:这悬壶药店可真是奇奇怪怪,老板不爱开店,做饭的芸姨会飞,这一样是做事的药童,十一却出手阔绰,外面穿着的是普通衣裳,可这贴身衣物都是绫罗绸缎比老板穿得还好,真是奇怪。 从书房出来,十一先去药房把要送的炖汤药材按配方配好包装,再去后院外的药圃清理下杂草,给喜阳的草药掀开遮布,转了一圈,又找到小铃,要她把《百草图》的第二十五至三十药材在店里找出来,她送完货回来检查。 小铃翻了翻《百草图》,嘟囔了几句,“知道了,你早点回来,我等你吃饭啊!” 十一挥挥手,左手扶着背篓走了。她先去了城北的胡员外府上,把胡夫人订的三包炖鸡汤的药包给了管家。这才转去城南的李夫人府上,李夫人经营一家邮店,在附近县城皆有分店,方便人们通信,同时店里还售卖各个县城的特产,生意红火。悬壶药店也与李夫人的邮店有合作,待会药包送的李夫人店里,再顺道取走悬壶药店的信件。 十一取好信件正要离去,被刚进门的管事莲小姐叫住,说刚到了她的东西,还在后院分拣,十一便坐下等会。 东西是个木盒子不是很重,十一将木盒放在背篓里,和莲小姐告辞,回去路上经过点心铺给小铃带了盒梨花酥。 一进门,小铃就迎了上来,入目就是十一那个大箱子,放背篓里还突出一大截,小铃知晓十一右手无力,赶紧帮她把背篓放下,看见木盒上头写着十一的名字,问她用不用送房里去?十一摇摇头说,不用。把手上的梨花酥递给她。 小铃见到,抿嘴笑了,却故作姿态地哼了一声,“算你有良心,赶紧洗手吃饭吧!” 饭后,十一单手扛着木盒回房间,木盒周身平滑,没有锁头,十一在侧面抠了一下,出现一个四个按键,她略有思索后按照一定顺序按了按键,盒子开了。 “什么东西?这么严……实…” 木盒里放着一套黄绿配色的衣裳,布料华美,做工精细,一看就价值不菲。这是十一16岁那年第一次出任务时在江南织衣居买的,花掉了她一大笔钱。见到这身衣裳时,她就觉得,很适合那个人,想着伍冉空若是真的成功了,这身衣裳她穿着应该很好看。 十一小心翼翼地抚摸着,连呼吸都是轻轻地,慢慢掀开这衣裳,她看到了一个护腕.受伤的右手看起来没有什么不一样,可是连将一个轻巧的布制护腕拿起都是颤颤巍巍的。墨绿色的护腕上绣着一只飞翔的隼,十一深吸一口气,可是眼泪还是“吧嗒”地掉了下来,滴湿隼的眼睛。 “荷娘……” 十一擦掉眼泪,将护腕戴在右手上,正好遮挡住了手腕上的疤痕,大小十分合适。她把木盒仔细检查了除了一身衣裳和护腕没有别的东西,凑上去闻了闻有股极细的清香,她右手手臂托着衣裳,左手护着放置床上,一层层地打开查看,最终在衣摆处发现一根莲子芯。 “莲子芯?”十一抬眸,笑了下,“时机到了。” 她把衣裳整齐叠好,端正地放回盒子里,细致地摆好,这才起身去了书房。 书房里,书桌上平铺着老板留下的书信,只有三个字:看着办。 十一把从李家邮店取回的唯一书信打开,这是玄门在外伪装的商铺与悬壶药店的通信。玄门每隔段时间便会要求悬壶药店送去一批名为兰荚的草药,这种草药只生长在榆州极少数的深山里,而悬壶药店老板承包的山林有着优质的兰荚,所以玄门伪装成外地的药材贩子与老板定下独家协议,悬壶药店的兰荚只卖与玄门的药材贩子。一开始是半年来收一次货,后来便是一季收一次,而如今,两个月前才送信来要了六斤,现在又要,这山里的兰荚长得都没这么快,幸好十一早就知晓到这量只会越要越多,她来到悬壶药店后,就在山里适宜兰荚生长的地方人工种植了些,这玄门的需求倒是供得上。 可这兰荚要的如此频繁,怕是玄门那位终于撑不住了,十一把信件折好放回去,左手抚过长桌走到窗前,院里的小铃躺在摇椅上翻《百草图》,阳光把地上铺得黄澄澄的,在这里好像时光都走得慢一些。 十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她也是时候告辞了…… 时间过得很慢,也过得很快,十一去了几趟山里把玄门要的兰荚采摘下来处理,再把药房里处理好的兰荚寄了部分过去,告知对方剩下的还要点时间,年后再寄。寄货时,十一也寄了一封私信,莲小姐还打趣十一,说她这些年来了李家邮店这么多次,总算是开了回张。 等店里年货全置办妥当了,老板和芸姨回来了,还给十一和小铃带了礼物,小铃的是一支上好湖笔。 老板刮了小铃的鼻子,“你这丫头,可得多练练字,你那狗爬的字比十一左手写的还难看,羞不羞啊!” 小铃跺了跺脚,狡辩道:“那她比我年长些,这大的总得强过小的呀。” “你啊!”老板拿出一顶毛帽,毛色水亮,看着就很是暖和,“这个给你,护着你怕冷的小脑袋,过来给姨瞧瞧。”说着拉起十一的手,听了下脉象。“嗯?近来身子骨倒是利落了些。” 小铃嚷着要十一把帽子戴上给她瞧瞧,十一无奈,小铃看着她毛乎乎的帽子,又去闹老板,说十一的礼物比她的大那么多,不公平。 “你说的,这大的总得强过小的呀!”老板笑哈哈回道。 这打打闹闹,热闹到了除夕,芸姨一大早就起来忙活,两小的被她打发去外头野了一天。晚上吃团圆饭,老板给每个人都包了个红包,小铃埋头吃东西,嘴里都没空说话了。 远处城门放了烟花,老板就着烟花敬了大家一杯,小铃不胜酒力,喝了酒就趴桌上睡过去了,芸姨去后厨添柴烧水,老板摸了摸十一的头,问:“要走了?” 十一点了点头。 “也好,也好…”老板抿了口酒,“那就去吧。” 芸姨出来时,未看到十一,走到窗户前往外看,只瞧见远处有个骑马的身影。 “小姐,就这样让她去了?” 老板撑着下巴,摆弄着手里的酒杯,“留不住的。” “这鹰隼不是小雀儿,留得住一时,留不住一世,”老板边说,站起来要把小铃扶起,芸姨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上前接住小铃。 “小姐,我来吧。”芸姨弯腰就把醉摊了的小铃打横抱起,老板走在前头开门。 于此同时,相隔千里的姜天荷看着手中这加急送到的书信,满眼都是宠溺,信封里只有一张薄薄的纸,上头写了句普通的吉祥话,这字既丑又端正。 榆州城外,十一策马远去,哒哒的马蹄是驶向新的开始…… 第3章 摆脱不掉的宿命 十一马不停蹄地赶了一天一夜,她就怕被她上山采兰荚时丢到峡谷里的玉佩又缠了上来,以防万一,当然是越短的时间走的越远越好。 那天晚上透明人影突然消失后,玉佩也跟着没了动静,十一猜测,是那机关进水终于坏了,那东西太邪门了,被粘上了肯定没好事,她现在有要全力以赴的事情,没有时间浪费。 这里也已经离榆州四百里远了,马上就要到匕城了,这马受不住了,十一便在一棵大树下歇息,她把马拴好,喂了马料,躺在火堆旁正闭眼小憩,就察觉到有人来了,是一群人,听马蹄声推算出大致有七人。 十一无意惹事,只当装作不知晓继续闭眼,然而来人就没那么贴心了,一行七个大汉将十一包围。 “嘿嘿嘿,这么嫩的小娘子,嘿嘿嘿…”大汉们发出□□的笑声,领头的大汉伸手想要摸一把十一的脸,十一还是闭眼不动,就在这大汉的脏手即将碰到时,她蹬地往后一滑,刀出鞘了,那脏手落在了地上。 只见十一靠着树上,闭着眼陶醉般闻了闻,“这熟悉的血腥味,真是让人怀念啊。” 领头大汉的小臂断口出十分平整,伤口的血“滴答滴答”地落在地上,而十一的刀却是滴血不沾,当她睁开眼的刹那,这群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大半辈子的大汉们感受到了冰冷的杀意,似是被猛禽盯上了,空气都变得黏稠,大汉们撒腿就跑,可是快不过十一的刀。 十一摇摇头,“晚了,太晚了。”她从乳黄色小包里掏出一块素净帕子将未沾到血的横刀仔细擦拭了一番,将刀入鞘,用过的帕子被她随手扔到一具尸体上,尸体碰到帕子的地方顷刻之间变化为一滩无色无味的水。 十一捡了根棍子将大汉们的战利品都挑了出来,把钱拿了出来装进自己的荷包,当挑起一只山吹色的荷包时,移到跟前闻了闻,“新鲜的?”看着荷包上的星临阁标记,她狡黠地笑了,“好东西啊。” 她快速把其他荷包和尸体用药剂处理掉,牵着马离开了。 顺着山路一直走,看到了一座破庙。 ———— 沐风是星临阁的一名年轻弟子,星临阁弟子成年便会外出历练,沐风今年夏季才过18岁生辰,但是他急于借历练机会去寻找他哪素未谋面的亲娘,所以大年初一就跑了出来,快马加鞭一路狂奔,刚出星临阁的地界就被匪徒给劫了,这寒冬腊月的,被打伤丢在这荒山野岭四处漏风的破庙里,怕是就要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就在沐风开始回忆往事与这个世界做告别时,听到有马蹄声,这马走的慢悠悠的、脚步轻快像是没有人骑着一般,不一会儿,马停了,风也停了,四下一片寂静,只有沐风那如破风箱呼呼般的沉重呼吸声。沐风的额上开始冒出大粒的冷汗,“怦怦”作响的心跳声和呼吸声相互交映,他想躲起来,可以失血过多的他难以动弹,只好闭眼等死了。 “这是你的吗?” 沐风猛然睁开双眼,入目的是他刚被抢走不久的荷包,他梗着脖子用力抬头想看清来人,只撞见一双冰冷的眸子,似某种猛禽,盯得沐风背后一凉,心跳骤停。 来人蹲下,月光撒在她白净的脸上,沐风再看,那双眸子笑意盈盈,刚才似是他的幻觉。眸子主人看起来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头上还带着一顶可爱的毛毛帽,一看就不像是坏人,沐风常舒一口气,想要爬起来回答,却再次摔倒在地,还吐了口血。 十一动作敏捷,立马撤退,鞋子上没沾到沐风吐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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