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啊,心硬如磐石。”郁臻朝冷珂竖了个大拇指,笑眯眯的道:“明天想要去哪儿?” 明天? 冷珂低着头,看着手中的饮料。 已经过了29天了。 明天,是最后一天。 如果这个月是31天就好了,那他就还有两天的时间。 “陪我去爬山吧。” “行。”郁臻吸着烟,笑道:“我晚上要出去一趟,你且自己在家玩吧,钱我给你放抽屉里了,如果无聊的话,找方宇陪你。” “好。” 郁臻驱车来到秦公馆,男人早早就坐在客厅里等着她来了。 “秦总。”郁臻轻车熟路的来到客厅,看着沙发上的男人,露出浅笑:“最近还好?” “挺好的。” 秦言抬头去看她:“时间过得好快,你……快要走了吧?” 女子突然出现,又如过客一般离开,带走的,不只是她想要的,还有秦言的这颗心。 “明天就走。”郁臻说:“没办法啊,时间紧,任务重,这一个月时间,已经是我挤出来了。” 秦言心中失落,他知她不会留下,但还是包含希望的问:“你可以留下来吗?” “哈哈哈,留下来干嘛?我的家人,爱人,都在外面,他们都在等我呢。”郁臻大笑道:“你我之间,只是过客,不必留恋。” 秦言心中一跳。 爱人……吗? 他苦笑,原来她已经有了爱人。 所以她心硬如磐石不可摧,即使再多的所有人梦寐以求的糖衣炮弹也留不住她。 他能做的,只有一件事。 秦言罕见的露出笑脸:“那我祝你,此行,一路顺风。” 第二日,郁臻和冷珂整装待发的去爬山。 爬了半日,终于到达山顶,冷珂站在凉亭里俯瞰山下,一片秀丽景色,那草,那树,郁郁葱葱,延绵无尽。 “坐下,喝点水吧。”郁臻从包里拿出午饭和水:“顺便吃点东西在下山。” 冷珂闻言,转身来到她身边坐下,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疲惫,他淡淡一笑,道:“吃完饭这饭,就带我走吧。” 郁臻扭瓶盖的手一僵,佯装轻松道:“时间还不到,我们还有半日。” “不必了。” 冷珂声音轻轻:“早和晚,又有什么关系呢?总归是要离开的。” 他忽然拉住郁臻的手,眼睛定定的望着她:“遇到其他人,别再像对我一样浪费时间了,时间越久,得到的越多,就越不想走了,快刀斩乱麻才好。” 人的欲望是无止尽的。 一开始,冷珂只想离开爸妈的掌控,好好的活下去。 可遇到郁臻之后,他拥有了太多,欲望也开始膨胀,他又不想走了,想一直这样和郁臻生活下去。 郁臻给了他关爱,让他舍不得放手。 他说服自己,可用了很长时间呢! “抱歉。”郁臻声音低沉:“我以为这样可以弥补你。” “为什么要和我道歉,这不是你的错,我承认我一开始确实恨过你,可后来我想明白了,这不是你的错。”冷珂笑了,他从未笑的这样恣意,轻松:“只是辛苦你了,阿臻。” 一次次杀掉重要的人,一定很痛苦吧。 吃完饭,两人坐在一起赏山景,风儿吹遍漫山遍野,轻轻抚在面颊上,如母亲般温柔。 “起风了。” 冷珂靠在郁臻身侧,闭上眼睛,语气中带着向往:“要回家了啊,真好。” “是啊,真好。” 郁臻心里又酸又胀,终于,还是走到了现在这一刻。 她拿出那把苗刀,对准冷珂的后背心脏的位置,狠狠地刺了进去。 霎时间,鲜血直流。 滴滴答答,淌了一地。 冷珂靠在她的肩头上,像是感受不到疼似的,面容温柔,一改之前的阴翳之色:“阿臻,阿臻,辛苦你了。” “别,在,把时间,浪费在我们的身上,你,做得已经够多了……” “快刀斩乱麻,当,当人产生了感情,就,很难放手……不,必补偿,我们……” “对,不起,让你,遭受这些,你,一定很,痛苦吧。” “对,不,起……” 他的声音渐渐的越来越小,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能靠在郁臻的肩头上残喘。 生命的流失,对他来说已经不在恐怖,他知道,他是要回家了。 郁臻轻轻的抚摸他的发丝,红唇一张一合哼着歌谣: 摇啊摇,摇啊摇,摇到了外婆桥。 外婆叫我好宝宝…… “再见。”
第479章 异世 十二枚灵魂碎片已经得到了两片。 郁臻还要继续往前走,寻找到剩余的十个人。 她看着手心的灵魂碎片,一时间有些失神,还需要多久呢? 还要痛苦多少次呢? 她不是石头,也无法做到无动于衷。 这条路,真难走啊。 郁臻这么想着。 徐徐清风吹遍山间遍野,周围的一切渐渐模糊起来。 她又要踏上征途了。 再睁开眼时,一片荒芜。 到处枯黄杂草,破旧的稻草房子,看不见人影。 地上,树上,屋檐上还挂着雪,寒风瑟瑟,冷的人直打哆嗦。 郁臻是最怕冷的。 她拿出帐篷,在里面换上冬衣,内搭一件黑色卫衣,外面一件羽绒服,而下身则是一条紧身牛仔裤,配上一双黑色马丁靴,最后再戴上宝蓝色的针织帽。 外面的寒风呼啸,如鬼哭狼嚎般骇人,吹得帐篷哗啦啦作响。 郁臻热了一杯牛奶,坐在床上边喝边暖身子,手中拿着那只沙漏。 小小的箭头由沙子组成,悬浮在玻璃种,指向南方。 喝完奶,暖好身子,郁臻收好帐篷,顶着寒风朝南方走去。 沿路走过一座村子,一个人影都未曾看见,村子里的农舍破败,几乎都是茅草屋,在风中摇摇欲吹,随时都有要散架的趋势。 她推开其中一间农舍的房门,里面的摆设陈旧,不是在现代。 门上还有几个窟窿眼,像是枪打出来的。 “是在群雄割据的年代吗?”她喃喃道。 还真是有意思啊。 她从农舍中退出来,继续朝南边走,路上一个人都未曾碰到,茫茫野草中,只有郁臻一人孤零零的在风中前行。 这中间下了两场大雪,郁臻随便找了户无人的农合住下,烧了热炕御寒。 她只在这儿停留了一天,等雪停了,她接着往前走。 也不知道走了多少天,郁臻终于见到了人。 远远的,她看见一条大部队浩浩荡荡往北走,队伍长的看不到尾巴。 队伍里男女老少都有,穿着灰扑扑的破败棉袄艰难的往前走,一个个蜡黄饥瘦,呆愣的犹如行尸走肉。 像是逃荒的。 和光鲜亮丽的郁臻相比,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郁臻本想伪装一下在混进队伍里,但看着身上的衣服又下不去手。 这件羽绒服花了两千二,纯鹅绒的,是她最贵的一件羽绒服,还和阿柳是情侣款。 牛仔裤六百二,卫衣也是品牌四百二。 鞋是最贵的,是当初为了过雨林进沙漠特意买的,又结实又耐穿又舒适,花了三千六。 最便宜的是头上的帽子和袜子,加起来只要十八块。 全身上下加起来小七千块钱,除了这顶针织帽,剩下的她是真下不去手啊! 剩余的衣服价格也都不低,她舍不得给弄坏了。 生活不易,郁臻叹气。 她只能穿着这身与他们格格不入的时装插进队伍里。 前面一家四口,搀扶着艰难的往前走,棉袄破败打着七八个补丁,不知道穿了多久,里面的棉花又黑又硬,一点都不暖和。 郁臻走到妇女身边,小声道:“大姐,你们这是准备干嘛去?” 浑浑噩噩的女妇人抬起头,看见郁臻的穿着眼中尽显迷惑,但还是回了一句:“老天不下雨,地里不长庄稼,吃不上饭,我们准备去柳川讨生活呢。” 果然是逃荒。 女妇人怀里抱着个三四岁大的小男孩,瘦不拉几的像是个小猴子,脸蛋被风吹得通红,像两团红胭脂似的挂在脸蛋上。 小男孩眼睛又大又圆,好奇的盯着郁臻直看。 “谢谢。”郁臻从百宝镯里取出一个面包,撕掉包装袋我,偷偷的塞到女妇人手里。 女妇人愣了一下。 嗫嚅着干燥的嘴唇想说什么。 “吃吧。”郁臻轻声道:“可惜我帮不了你们太多。” 逃荒的人实在太多,郁臻就算有心也无力帮扶。 女妇人感受着手里柔软的触感,还有那淡淡的面包香气。 她浑浊的眼睛忽然湿润,感激的看着郁臻,小声道:“谢谢,谢谢。” 紧接着将手里的面包塞进怀里,藏得严严实实。 “不用谢。”郁臻叹了口气:“努力活下来吧。” 她跟着沙漏里的箭头顺着队伍一直往前走,队伍长的看不到尽头,她一直走一直走,从白天走到夜晚也没找到宋晨在这里的分身。 晚上的队伍已经停了下来,三三两两一家人寻地方就地生火。 这场大饥荒饿死了上万人,实在吃不上饭,只能往柳川那边跑寻个出路讨口饭吃。 大部分人都已经断粮了,饿了就扎紧裤腰带,渴了就碰地上的一把雪吃了。 这天才刚黑,叽里咕噜的声音此起彼伏。 有的饿的实在受不住了,就啃树皮,吃黄土垫吧肚子。 晚上的温度比白天更冷,郁臻生了火堆,裹紧了羽绒服靠在树边闭眼休息。 鞋子虽然耐穿舒适,但毕竟不是棉靴,不抗寒,她的脚冻得冰凉,微微有些发疼。 逃荒的人实在太多,到处都是,她不能把帐篷拿出来,更不能吃小火锅,面条这些暖和但有味儿的东西。 一旦被人发现了,绝对是一场灾难。 这些人都饿疯了,要是为了这口吃的蜂拥而上,她一个人也对付不了这么多。 好想泡脚啊…… 郁臻这么想着。 天上月光清冷,地上火光摇曳,耳边响起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正在一点一点往这边靠过来。 郁臻睁开眼,透过火光看去。 四五个大汉拿着刀子面露凶光的往这边走。 在这个饥荒的年代,粮食无比重要金贵,为了活下去,吃土啃树皮是常事,易子而食也有,但还有一种,是卖妻卖女。 儿子是根是命舍不得卖,通常会把老婆闺女卖了换粮食。 还有一种,就是找落单的小女子给绑了,卖给城里的老爷或妓馆换点赏钱或粮食。 而眼前的这几个大汉,显然就是最后一种。 见郁臻生的漂亮,穿的又好,身边也没亲朋好友照顾,心里起了歹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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