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要不是他下半张脸和脖颈上的喉结足够迷人,就凭那张白色面具,他哪怕戴十个钻石手表,她也不敢跟他搭讪。 “你来了。 切莉打开折扇,遮住说话的嘴巴,“我还以为今天碰不到你了呢!对了,为什么我问领座员,有没有一个叫埃里克的人,她说没有。你用假名骗我? 他却回避了这个话题,又问了一遍:“你不喜欢她? 相较于喜欢与否卡洛塔,切莉更害怕暴露没文化的事实。她想了想,聪明地反问道:“难道你喜欢她? “不。 得到这个回答,她立刻放心地说道:“那巧了,我也很不喜欢她。你不觉得她唱歌简直就是狗叫吗?我承认她肺里的气息很足,比那些骂街的妇女强多了,要是她去骂街,肯定没人骂得过她,但我花了二十法郎,并不是来见识她的肺活量的——而且,她好像还有肺部方面的疾病,也不知道是否会传染人。总而言之,我承认她是个唱歌高手,但绝对称不上艺术家。 后来,切莉反复回味了这段话无数遍,始终想不通它到底哪里打动了埃里克——埃里克说,他是因为这段话才喜欢上她的。她知道自己的艺术水平,一点不信他的鬼话。 —— 他究竟对她抱着怎样的感情呢? 是喜欢,是一见钟情,还是纯粹却肮脏的情.欲? 她漂亮吗?在一众皮肤苍白且毛孔粗大的欧洲女人里,她褐色的皮肤和油亮的鬈发,是那么显眼,显然是漂亮的。她的嘴唇有些干燥,即使涂了油润的唇膏也盖不住上面细小的纹路,但他喜欢她干裂的双唇。她的下巴上有一颗玫瑰色的、快要成熟的丘疹,这让她的美貌看上去真实了不少,不像那些三流画家想象出来的美女那么虚假。 她时而聪明,时而愚钝,表情天真又热辣,身材既纤瘦又充满肉感。她戴着纯金打造的手镯,却穿着一双已经抽丝的长袜。她是一个个复杂又迷人的矛盾体,吸引他去凝视,去追寻,去想象。 她说的那段话,只不过是他对她产生好感的契机。那个梦,还有她美丽动人的相貌,才是他喜欢上她的真正原因。!
第9章 Chapter 9 切莉在埃里克的身上花了二十法郎四十苏,誓要从他身上捞回本。他不管说什么,她都热情洋溢地回应。 他们开始频繁地约会——她每次去加尼叶歌剧院,都能碰见埃里克,自作主张地把那里当成了他们约会的地点。埃里克没有反驳这个说法。 她是天生的调情高手,没有羞耻心,说错了话也不会感到羞涩,而是用一阵明快的笑声取笑自己的错误。她说话的时候,两只手总是兴致勃勃地上下比划——她不管做什么事,都兴致勃勃。他实在不明白,她的兴致为什么每时每刻都如此高昂。 她问他在剧院做什么工作。他没能答出来,只好在半夜用一种上不了台面的手段,取代了剧院里的一位钢琴手。乐队指挥不了解那位钢琴手的遭遇——被打晕扔到一辆出城的马车上——还当众嘲笑他戴面具是为了哗众取宠。不过,当天晚上,那位指挥就一瘸一拐地找到剧院经理,说自己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需要回老家养病。 就在剧院经理发愁,没人替代指挥时,指挥说:“有位叫埃里克的钢琴手,知道怎么指挥乐队。你放心,我已经检验过他的水平,完全可以驾驭乐队指挥这个职位——就是,他有点儿小怪癖,不喜欢别人看他的脸。” 剧院经理松了一口气:“没事,只要他会指挥就行,至于怪癖——这年头,哪个天才没点儿怪癖,只要他别像一些钢琴大师一样总是敲断钢琴的琴弦就行。” 就这样,埃里克在短短一天内晋升为了歌剧院最年轻的指挥家。 切莉不懂音乐,不知道他这个晋升速度根本不可能存在于现实中,只可能存在于一本名为《剧院经理的贪污生涯》的小说里。她要是知道的话,肯定会去问那位提前退休的指挥,为什么选埃里克当自己的接班人。然后,她就会明白,她的“肥羊”手段多么恐怖凶残,令人发指,比一些报道过的连环杀手还要吓人。但她并不知道,还兴高采烈地去看了他们的排演。 她一直觉得,埃里克只是一个普通有钱人,喜欢戴面具,不喜欢说话——她和他在一起时,他总是一言不发,像是无话可说,很少发表自己的见解,除非她说了一些类似“瓦纳格”的蠢话,他才会开口指出她的错误,否则会一直沉默下去。 他如同一个没有性格、没有脾气的幽灵,除了一副动人的嗓音,她在他的身上看不见任何迷人之处。 但听完他指挥的乐曲以后,她竟无法控制地对这个古怪的男人生出了好感。 她听过有人指挥的交响乐,不知是她的问题,还是什么,她总觉得其他指挥家站在台上,不像在指挥音乐,更像是一种装饰,一种摆设,为了能让乐池呈现出对称美的摆设。 埃里克却没有给她这样的感觉。 他似乎明白所有乐器的特性,知道如何将它们调和在一起,化为最谐和、最动人的音乐。他明明昨天才当上指挥,却有一种早已指挥过千百遍的气势。 他穿着黑色的长礼服,拿着象牙柄的乌木指挥棒,那黑色的指挥棒就像是他手掌的延长部分,强势而精准地引领着每一个乐手——是的,每一个,剧院乐队有三十四位小提琴手,十二位中提琴手,十位大提琴手,八位低音提琴手,在那些乐手的后面还要长笛手、短笛手、英国管手、单簧管手等等,那么多乐手,但切莉可以肯定,每一个乐手被他以一种不容置喙的力量领导着。 在指挥台下,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幽灵;在指挥台上,他却是一个居高临下的领导者。 怪不得交响乐演奏会,指挥的名字总是排在最前面,因为他是所有乐曲的节奏、结构和情感,是一场演奏会中最沉默,也是最掷地有声的掌舵者。 埃里克的手上没有任何乐器,也没有五线谱和羽毛笔,切莉却有一种感觉,是他创作了这首乐章。 要是他面具下的脸庞足够英俊的话,切莉可能就爱上他了——不要钱也要和他谈恋爱的那种爱。 一曲完毕,她鼓着掌站起来,提着裙子跑到了乐池边上。埃里克正抱着手臂,跟一个小提琴手说话。他没有拿乐谱,却准确地指出那个小提琴手在哪一章、哪一页、哪一个乐句犯下了错误。接着,他又对小提琴手身后的长笛手说了同样的话。 切莉一开始并没有把他训斥那些乐手的话当回事,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的听觉和记忆力是如此惊人,竟能从这么庞杂的乐声中,分辨出是哪个乐手犯了节拍上的错误。 说完以后,他走到乐池边上,单手扣住地板的边沿,轻而易举地跳了上来,走到她的身边:“有事?” 她眼睫毛扑闪了一下,看向他面具眼洞后金黄色的眼睛。她其实不太喜欢这种金色的眼睛——太像野兽的瞳孔,狼、虎或狮子的眼睛都是这个颜色。刚开始,她与他对视的时候,还以在跟一头丑陋、未开化的野兽对视。现在,她发现自己错得离谱,金色的眼睛并不丑陋,反而有一种野性的美丽。想到他刚刚翻身上来时,身手如此矫健,手臂的肌肉紧绷而结实,她的心就像被擦出火花似的滚热。“有事?”他又问了一遍。 她点点头,本想长篇大论夸奖一下他的指挥,搜肠刮肚半天,才想起自己压根不懂音乐——她之所以能体会到那首乐曲的奇妙之处,只是因为被他的魅力折服了而已。 “这个男人有钱又有魅力,”她想,“我一定要得到他。” 于是,她放弃了累赘的长篇大论,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吻上了他脸上唯一没被遮住的地方——嘴唇。 埃里克怔住了。 就像他猜想的那样,她是一个天生的调情高手——也许是后天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被她吻了。她的嘴唇没有看上去那么干裂,贴在他的唇上时,犹如蜂蜜般柔滑而甜蜜。她像玩游戏的天真小女孩一样,玩闹似的碰着他的唇,一触即离,又迅速贴上来,若即若离地逗弄着他。 他没能像专注于床笫之事的小说描写的那样,品尝到她口中的唾液,却闻到了她脸上润肤膏的香味。原来,他之前闻到的麝香气味并不是香水的味道,而是润肤膏被她的肌肤吸收后散发出来的香气。他的血液被她脸颊上的香气引诱得勃然沸腾,一股奇异的亢奋烧灼着他的喉咙。 他闭上眼,被她吻得几近焦渴了。 半分钟后,亲吻结束了。她又吻了吻他的面具——那个他亲生母亲为了不看见他丑陋的脸庞而送给他的面具。如果说之前的吻,让他的欲念浮动;这一吻则令他有些惶恐了。 她轻抚着他的面具,柔声说道:“我没什么事,只是想知道天才的嘴唇和凡夫俗子的有什么区别。去吧,继续表演,我会在台下看着你。” 说完,她后退两步,理了理披肩,朝他抿嘴一笑。 她捋头发的时候,他再次看见了她腋下淡褐色的绒羽,于是只能发出一个简短而干涩的喉音:“嗯。” 切莉察觉到了他反常的反应,没有说什么,内心却有点儿得意。埃里克另一个让她喜欢的地方,就是面对她的亲近,他总是诚惶诚恐。 他在台上是居高临下的领导者,在台下却是一只被她亲吻都会呜咽的小狗狗。她爱极了这种感觉。 不过,切莉深知男人的秉性,哪怕是最可怜的小狗,也需要完整的尊严。她得维护这种尊严。于是,她假装没有看见他的惶恐与颤抖,浅笑着走回了观众席。 —— 在那之后,他们的关系更近了一步。 他其实不太喜欢切莉这样的女孩,她漂亮,甜美,脸颊上生着淡淡的雀斑,肌肤奶油般柔软。她大多时候肤浅又愚钝,喜欢扭着身子,发表一些粗浅而幼稚的见解;但她从来没有问过他为什么戴面具,也没有好奇过他的长相,这一点便弥补了她所有令人难以忍受的缺点。她非常喜欢夸赞他,夸赞他的气度,夸赞他指挥时的手势,夸赞他弹钢琴时的八度滑奏。 最重要的是,她吻了他,而他是一条可怜虫,从来没有被女人吻过。 她喜欢看他指挥乐队,他就力排众议,让她成为排演时唯一的听众。每次休息时,他回过头,都能对上她亮晶晶的眼睛。排演结束后,她会跑过来,亲吻他的嘴唇。乐手们都羡慕他这个怪胎能拥有如此美丽的女朋友。 没有排演时,她则喜欢在他的公寓里——他租了一幢带花园的公寓——用一种以为他看不出来的方式勾引他。他弹钢琴时,她会提起晨衣的裙摆,故作好奇地凑过来,让他看见她没有穿袜子的脚背。脚背的肤色是她真实的肤色,没有用任何能让皮肤变成棕色的防晒油,白皙而娇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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