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记得那句‘诏衣羽人服’吧,我刚出生李隆基就说过让我当道士的。”虽说现在随着她娘变成了武惠妃也就没有在提起过这事吧。 孕九月而育,帝恶之,诏衣羽人服。《新唐书》 沈初回想着这句记载,顿时想明白了李长安的心思,他微微抬头,打趣道:“你要去当小道士了?” “杨玉环也要当道士。”李长安轻声道。 她目前肯定是不希望武惠妃出事的,奈何武惠妃会不会出事由不得她,她能劝的也劝了,武惠妃不是能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的人,李长安也不知道后面的事情会不会和史书上的一样。 最好还是做好最坏的准备。 武惠妃度过了这一劫,她就接着当武惠妃的公主;武惠妃要是躲不过这一劫,她就跟玉真公主以一起修道的名义提前离开皇宫,在道观待几年等着自己长大。顺便还能跟杨玉环培养一下感情,毕竟以后她要是想扶持自己老师和朋友上位,还是得找人给李隆基吹枕头风。 到了天宝时期,不走裙带关系可很难官途通顺。 沈初按了按额角,他大概能察觉到李长安的心思,可很难想明白。 不过他也不打算为难自己,想不明白就想不明白吧,他本就不善谋。 李长安看着自己不求上进的老师哼唧一声,摇头晃脑“:“老师啊老师,你要是有安禄山和杨国忠那样会拍马屁的本事,还用得着我在这愁眉苦脸吗?” 沈初眉心跳了跳,屈指狠狠敲了一下李长安的脑门。 “我的志向是张九龄和颜真卿。” 谁家徒弟会想让自己老师向遗臭万年的奸臣看齐啊?真是孽徒! “说起张九龄,他已经被贬到荆州了,老师要不要去见一面他,他现在应该还没出长安。”李长安尴尬转移着话题。 沈初轻哼一声:“我已经见过张九龄了。” 他既然知道张九龄,自然早早就去蹲守过。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这句诗的作者就和他在同一座城中,沈初怎么可能忍得住不去蹲守呢。 “害,多看几眼呗,以后不一定能再遇见了。”李长安嘟囔着,“我还没见过张九龄呢。” 张九龄在旁人眼中是失势的宰相,可在沈初和李长安眼中却是写出千古名篇的大诗人,不见上一见实在可惜。 师徒对视一眼,一拍即合出了门,便往张九龄府邸走去,刚好遇到张九龄出门。 “原来这就是张九龄。”李长安远远看着那道佝偻的背影,“似乎和寻常老人没什么不一样的。” 沈初叹了口气:“十日前他还不是这个样子,那时候张九龄还很有精神,他的背总是挺得很直。” “没办法,权力争斗就是你死我活的,好歹他还保住了性命。”李长安评价,“谁让他没有他祖宗聪明呢。” 据传闻,张九龄的家族张家是汉初留侯张良的后人。只是在为官之道上,张九龄却没有张良看得通透。 “文人总是有傲骨的。”沈初叹了一句,也不知道是在说张九龄还是在说谁。 李长安嘀咕道:“我也是文人,说起来我也是有傲骨的。” 沈初假装没听到。 也就是大唐人基础教育太差,识字的人都不多,只要是能识字、读过书、能作两句压得上平仄的诗的人都能自称自己是文人,倒是让这厚脸皮的家伙混了进去。 “张九龄好像是往东市去了。”李长安眯着眼辨认了一下方向,拉着沈初跟了上去。 两个人倒像是私生饭一样,鬼鬼祟祟跟着爱豆。 “要是张九龄能亲手给我写一句‘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就好了。”李长安颇为可惜。 可惜现在她属于武惠妃阵营,甚至都没法大摇大摆来拜访张九龄,想必张九龄也不会愿意给她赠字。 越临近东市,街上的人就越多。长安城有一百多万人口,却只有东西市两个集市可以买卖商品,纵然现在已经不像是唐初时候管的那么严格了,坊市内也可以开一些杂货铺子,可毕竟比不上东西市货物齐全。 东市的人却都往一个方向去,连带着沈初和李长安都被挤了两回。 “怎么都往买卖奴仆那边去。”李长安认出了那个方向是交易身契的方向,先前她到东市找胡姬,就是在那边。 沈初倒是略微一想就想到了原因。 “薛家被抄了满门。”沈初低声道。 李瑛带入宫的那些侍卫就是薛锈领头的,薛家正是太子妃的娘家。 薛家原本也是长安内有名有姓的大族,家眷奴仆,数百人是有的。 好在唐朝还比较宽泛,对于犯者家眷,也只是充入掖庭,做些累活,并不如明清一样,家中男子犯错,却要发卖女子为奴为妓。 可薛家这一大家子,除了家眷之外,奴仆也不少,这些奴仆就没有主子那样的好运气了,他们被拉到东市上,再次买卖,运气好的遇到好一点的主家,运气不好的被买回去,就说不准什么样子了。 沈初和李长安被人挤着,不知不觉到了口马行周围。 一串的仆人和婢女被聚在一起,待在口马行门前的空地上,其中甚至还有抱着孩子的妇人。 各个都面色苍白。 毕竟前主家是薛家,他们在薛家,名义上虽然是下人,可过得却比长安的普通百姓都还要好些,如今却如牛羊一般被放在此处任人挑选,一般的高门大户都有自己的家仆也不会来买这些其他高门大户人家出来的奴仆,他们还说不准落到谁手里呢。 尤其是其中几个容貌姣好的女婢,都已经忍不住哭出了声。 被旁人买回去做妾还好,若是落到了不好的地方,岂不是生不如死? 其中还有一个抱着三四岁大小的女孩的妇人,在众人围观下更加狼狈,只能抱着自己的女儿让她别哭,可那样小的孩子哪是能哄住的年纪,还是躲在她娘怀里哭得厉害。 先过来问价的都是穿着富贵的人家,仆人堆里有长相姣好的女婢和身体健壮的男子连忙凑上前推销自己。 去富贵人家家中干活总比前途未卜强。 其中倒也有去问那个带着孩子的妇人的,只是听了人牙子的介绍之后都要摇着头走了。 大唐人还是喜欢生过孩子的妇人的,这样的妇人说明有生育能力,寡妇往往寡不了几年就会再嫁,带孩子更不是问题了,娶了她娘,孩子自然也就是自己的孩子了,正好养大了还是个劳动力。 怎么这个妇人问的多,却无人买她? 沈初垂下了眸子,拉着李长安从人群中走了出去,进了一个卖羊汤和胡饼的铺子。 “快到午时了,先吃饭吧。”沈初抬起头,勉强笑了笑。 李长安看着沈初,托着腮:“老师总是这样心善,可现在终究和先前不同了。” 沈初嗔怒扔给她一个胡饼:“吃你的饭。毛都没长齐还教育起你老师来了。” 李长安吐吐舌头,做了个鬼脸,才拿起胡饼泡在羊汤中吃了起来。 吃完了饭,沈初就带着李长安离开了东市,而后半路上忽然一拍手。 “今日答应了长初兄要去帮他搬家,竟险些忘了。”沈初歉意的看着李长安,“与人有约,到底不好失约,你先回去吧。” 李长安挑了下眉:“好哦。” 见到李长安应下,沈初如释重负一般转身就走。 等到沈初走远了,李长安才摸摸下巴,自言自语:“我看上去就那么好糊弄吗?” 就沈初这个尴尬的演技也觉得他能骗过她?不是她瞧不起自己的老师,沈初这个拙劣的演技在李唐皇室里都活不过三个月。 李长安轻啧一声,转头就带着跟着自己的两个侍卫一头扎回了东市,直奔口马行而去。 沈初一和李长安分开就又回到了口马行,他穿梭在人群中,希望看到那个抱着孩子的妇人已经被想娶妻的人买走。 却只看到了孤零零待在原地抱着孩子的妇人。 “为何没人买她?”沈初询问人牙。 按照大唐律法,买卖奴仆时候卖方不能隐瞒情况欺骗买家,甚至若是买家买回去以后觉得被骗了还能三日内到官府立契处毁约。 人牙也没试图隐瞒,他低声告诉沈初:“这个妇人原先是薛家七郎的身边人,只是没有妻妾的名分,所以入不得掖庭,只能当奴仆来发卖。” 薛家七郎并不是薛锈,但也是薛家的嫡系子弟。这个妇人是薛家七郎的身边人,那这个孩子就是薛家人了。 现在圣人刚刚清算了薛家,薛家人的后人,谁都不愿意买回家,总归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若是无人买她,那最后她会到何处去?”沈初迟疑了一下,问道。 人牙耸耸肩:“那便降价,母女分开买,小孩买到外地,总会有法子。” “你想买她们?三贯钱。”人牙看沈初面上仍然有犹豫之色,忙开口推销,“这价格是贵了些,可这个女人长得好看,又会识字算账,三贯钱可亏不着你。若是你嫌弃这个孩子麻烦,那把她留在这就行,给你便宜到两贯五百钱。” 沈初却不是因为价格犹豫的,而是因为身份。 李长安是武惠妃这边的人,这个孩子却是薛家的人,沈初不得不想这会不会给李长安带来麻烦。 “买下吧。” 一道童声从沈初身后响起。 李长安看着沈初,道:“除了我,也没几个人敢在现在这时候买下这对母女了。” 其他人躲开这个麻烦事还来不及呢,谁敢在这个时候买下薛家人呢。 “不会给我带来麻烦的。”李长安安抚的对着沈初笑了笑。 不过她也不是为了让沈初心安才说这话的。武惠妃还不至于心眼小到计较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莫说这个孩子还不是薛锈的孩子了,就算是薛锈的嫡女,武惠妃也不会把一个孩子放在眼里,从头到尾,武惠妃针对的也只有“李瑛党”。 薛锈只是运气不好是李瑛党内最重要的一个罢了,武惠妃会想办法弄死他,却不至于想着杀他全家,毕竟就连薛锈的妻子和嫡亲女儿都还在掖庭内好好活着呢,怎么也轮不到一个奴婢生的隔了七层血脉的侄女。 只是旁人都宁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罢了。 沈初这才放下心来,他腰间系着两个腰袋,一个布料好、上面还用青色丝线绣着竹子,一个布料差、都洗的起了毛边。 他摸了摸那个起了毛边的袋子,里面显然没法塞进去三贯钱,本来他今天也不是特意来买奴婢的,身上当然不会随身带着几十斤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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