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面黄肌瘦,汗流浃背,只剩下薄皮和枯骨,每抡一下锤子,都能听见骨头在嘎巴作响。 一千美元,相当于他们这样不眠不休地工作一千天。 穷人们在工厂里挥汗如雨,富人们为了打发闲暇时间,居然争先恐后地让人惊吓自己。 这世界太不公平了。 上流社会的太太小姐们也对此议论纷纷。 薄莉现在风头太盛——作为女人,既无女士的风度,也无上等女人的身家,还能过得如此风生水起,实在有违南方的传统和教条。 她们当中不少人,对薄莉的演出都好奇极了,只是碍于上等女人的脸面,不好去给薄莉花钱。 要是“怪景屋”的演出效果能超过薄莉,挫一挫薄莉的锐气,对新奥尔良的上流社会来说,百利而无一害。 与此同时,格雷夫斯还在报纸上操纵舆论。 他在文章里声称,薄莉的演出形式最早起源于印度。 早在半年前,他就想在新奥尔良推出“怪景屋”的演出,但因为没有拉到投资,才耽搁至今。 他甚至知道了薄莉跟那三位绅士的官司,措辞谨慎极了:“我不知道克莱蒙小姐是从哪里得知这种演出方式的——不管她是怎么知道的,我都不会贸然评价一位女士的人品。” “总之,请相信,‘怪景屋’的演出才是最正统的、最专业的。” 言下之意,薄莉剽窃了他的商业创意。 这消息一出,薄莉的马戏团不得不关门,暂停营业。 薄莉本不想关门,但因为格雷夫斯的言论,不少人都过来看热闹辱骂她,一看到有人想买票进去看演出,就发出长长的嘘声。 这种情况下,开业除了徒增笑料,也赚不到钱,干脆关了算了。 玛尔贝第一次见到格雷夫斯这样的人,气愤极了:“这人真是个小人、猪猡、白人败类!那些观众也是蠢货,难道他们看不出来,这都是格雷夫斯的一面之词吗?” “如果这种演出方式,真的是从印度传来的话,”西奥多说,“为什么之前没人提出来?” 艾米莉也罕见地动了怒:“这些人之前说克莱蒙小姐的演出是‘蛇蝎女人的生财之道’……格雷夫斯不过是换了个性别,他们就说这是史无前例的绝妙演出,打破了演出的固有形式,这真的太不公平了!” 薄莉倒很冷静,甚至反过来安慰他们:“没关系,我有把握让他们破产。” 格雷夫斯太自信了,以为自己资金充足,场景宏大,道具精美,善于操纵舆论,就可以将她踩在脚下。 他见她的鬼屋,靠那些噱头经营得如此火热,于是也毫不犹豫地剽窃了过去。 可惜,他剽窃什么都行,唯独不该剽窃那一条——“八分钟内通关,可以得到一千美元”。 她敢这样承诺,不是因为演出模式别出心裁,而是因为有埃里克。 营业期间,不是没有胆子大的人,差点八分钟内通关——就算胆子一般,进来玩个十几遍,熟悉路线后,也有可能八分钟内通关。 这种时候,她都会让埃里克出场。 埃里克精通魔术、催眠,酒馆里每一个机关,每一条暗道,每一扇活板暗门,都完全由他主宰。 有时候,他甚至不用下达心理暗示,就能让观众“倒头就睡”,瞬间得到婴儿般的睡眠质量。 格雷夫斯却单纯地以为,只要是个鬼屋,就能把观众吓得魂飞魄散。 薄莉决定,只要格雷夫斯的怪景屋一开业,就带上埃里克,先去赚他个几千美元。
第45章 这时, 薄莉忽然想起,自己已经冷落埃里克一个星期了。 如果这时候去找他,他会答应吗? 不过也不急。薄莉琢磨着, 她招呼也不打一声直接过去,格雷夫斯不一定会让她进去参观, 更不一定会履行承诺。 她准备先在报纸上预热一下。 于是,新奥尔良的市民们刚醒来,就看到了薄莉刊登在报纸上的文章。 不得不说,薄莉没有来到新奥尔良时,这里最带劲的八卦新闻, 也不过是男盗女娼。 薄莉出现后,几乎每天都能在报纸上看到不同种类的热闹。 有一部分人嘴上不说,实际上每天醒来,都会第一时间在报纸上找跟薄莉有关的新闻, 找不到反而会大失所望。 薄莉也不负众望,几乎是格雷夫斯在报纸上污蔑她的第二个星期, 就给出了强有力的回应。 ——“我愿意接受格雷夫斯先生的挑战”。 这一标题,别说新奥尔良市民,就连格雷夫斯本人看到都是一愣——他什么时候说要挑战薄莉? 文章里, 薄莉先是澄清了这种演出方式的出处, 绝非格雷夫斯所说的印度。 接着,她说自己已经收到了格雷夫斯迫切想要挑战她的决心——他不仅照搬了她的演出模式,还剽窃了她的演出规则, 这不是想挑战她是什么? 薄莉的文字非常心平气和。只要格雷夫斯先生的“怪景屋”开业, 她愿意第一个过去挑战。 如果格雷夫斯可以把她吓成米特那样, 她愿意永久离开新奥尔良。 反之,格雷夫斯则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如果她在八分钟内通关, 则要给她一千美元。 这显然是一个不公平的挑战。 薄莉输掉挑战的代价是,永久离开新奥尔良。 格雷夫斯却只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就行。 这样一来,格雷夫斯想拒绝这个挑战都不行——如果拒绝,那就是公开承认,“怪景屋”不如薄莉的马戏团。 薄莉的演出可以吓倒城里有名的三位绅士,格雷夫斯的“怪景屋”却连薄莉一个女流之辈都无法吓倒。 那谁还会去看格雷夫斯的演出呢? 格雷夫斯这才发现,薄莉能在新奥尔良混得如鱼得水,是有原因的。 她操纵公众舆论的本事,绝不弱于纽约一些小型企业家。 格雷夫斯怀疑,“克莱蒙小姐的马戏团”真正的掌权人,可能是一个男人。 不然,薄莉作为一个女子,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智慧? 于是,格雷夫斯在报纸上回应说,欢迎薄莉前来参观“怪景屋”,也愿意接受她提出的条件,但前提是,进入“怪景屋”的必须是薄莉本人。 格雷夫斯没有强行要求,必须是薄莉一个人进去。 她毕竟是个女人,要是在“怪景屋”里被吓出个好歹,那他也不用营业了。 如果薄莉执意要一个人进去,他甚至会找个人陪她一起,以免公众舆论对他不利。 在格雷夫斯看来,米特等人之所以会成为新奥尔良市民的笑柄,是因为他们弄错重点了。 对付薄莉这样的女人,批评诋毁是下下策——这样不仅不符合南方绅士的身份,还会成为她起诉的把柄。 必须得利用女人胆小柔弱的天性去打败她。 格雷夫斯一眼看穿了薄莉的把戏,她在报纸上这么说,无非是想激怒他,好让他跟米特他们一样,在报纸上跟她吵起来。 然后,她就可以收集证据,起诉他诽谤。 格雷夫斯早就料到了她这一招,措辞相当谨慎,绝不会侵害她的女性尊严。 薄莉估计没有想到,他居然这么能忍,直接答应了她的要求,请她到“怪景屋”里参观。 女人的胆子都像珍珠鸡一样小,看到他在报纸上这么说,估计已经被吓坏了,正忙着在家里抹眼泪吧! 格雷夫斯轻蔑地想,转头就把薄莉抛在了脑后,继续指挥置景工布置“怪景屋”。 薄莉完全不关心格雷夫斯在想什么,另一件事情彻底占据了她的心神——埃里克不见了。 前段时间,他因为食髓知味,总是用一种晦暗不明的眼神盯着她。 不管她在干什么,他视线的落点,总是她的唇。 她睡觉时,也总觉得他在用视线描摹她的唇形,甚至是口腔里的舌。 ——不是她的错觉,每次她半夜被尿憋醒,都会对上他那双金色眼睛。 尽管他从来没有开口说一字,她却看到了他眼底某种潮热的情绪。 明明快要入冬,他盯着她的眼神,却能让她瞬间感到酷暑的窒闷。 可惜,当时她太心虚了,总觉得自己无法承受他的感情。 只要他看向她,她就会飞快移开视线。 ……简直像后悔跟他接吻一样。 后来,她想通了,埃里克却不再用那种眼神看她。 薄莉有些担心。 他不会被她气跑了吧? 直到现在,她才发现,他们之间仍然是埃里克掌握着主导权。 她只是感情上略占上风而已。 见面与否,是否有肢体接触,始终由他决定。 就像现在,他决定消失后,她没有任何办法联系到他。 这种感觉……太受限了。 薄莉没办法像他一样神出鬼没,也没办法隐匿自己的行踪——她是马戏团的负责人,必须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才能维持马戏团的热度。 别看新奥尔良市民对女人做生意那么抵触,实际上马戏团一半热度,都是她女性身份带来的。 人们既轻蔑她作为女流之辈居然开始学男人做生意,又好奇她为什么能将马戏团经营得如此火热。 他们一方面鄙夷她的一举一动有悖妇德,一方面又愿意为她不守礼教的行为买单。 薄莉陷入沉思。 要怎样,她才能抢到主导权? 他太难控制。 ——主动靠近他,他会后退,甚至离开;若即若离,他又会消失。 薄莉努力回想,他上一次出现时,她做了什么事。 那天,她好像只是正常地起床,洗漱,穿衣,用餐。 因为埃里克当天准备的是一条白缎裙子,领口、袖子和裙摆都镶着一圈白色绒毛。 她就拿出西奥多送的鹭羽帽戴在头上。 那顶帽子确实漂亮得出奇,白色鹭羽轻盈而蓬松,显得十分神气。 一路上,不少人都回头看她,甚至有男士向她脱帽致意。 当天晚上,她回到别墅,还没来得及换下衣服,埃里克就出现在了她的卧室里,眼神莫测地看着她。 薄莉当时还在心虚,没有跟他搭话,摘下鹭羽帽,搁在一边,披上一条围巾,就下楼用餐了。 等她回来时,埃里克已经不见了,那顶鹭羽帽也不见了。 第二天醒来,她的床上多了好几顶鹭羽帽。 薄莉对帽子羽毛研究不深,认识白鹭羽毛,只是因为白鹭羽毛太过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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