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他说的,她都照做了。 他才感到无法形容的迷惑。 她为什么要那么做? 这究竟是权宜之计,还是—— 埃里克听见自己非常冷静地问道:“你不觉得恶心吗?” “不恶心,”薄莉回答,“我很喜欢这个吻。你不喜欢吗?” 他完全分不清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极端的羞耻感,令他全身发麻,如灼烧一般刺痛不已。 更可怕的是,那种暴怒似的冲动居然在这时出现了。 埃里克神色僵冷,猛地后退一步。 同一时刻,薄莉继续说道:“我不仅喜欢这个吻,还喜欢你的长相。” “……喜欢我的长相?” 薄莉点头,完全不知道这个谎言多么荒谬似的:“你的长相完美符合我的……择偶标准。” 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么荒谬的谎话。 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虚假至极,令他感到强烈的不适。 可是,那种暴怒似的冲动却信了。 血液急速向下冲去,迫切地寻找一个出口。 他极力平定躁动的心跳,感觉自己快要烧起来了,只有声音仍然冷静:“你又在玩什么把戏?” 薄莉觉得跟他说不通,干脆再次抓住他的衣领,又亲了一下他的脸庞——残缺的那半边脸庞。 一吻之后,埃里克的脸上却毫无喜悦之意。 眼前的一切过于离奇,反而让他全身的血液冷却了下来。 他不知道薄莉在想什么,不知道她的话是真是假,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吻他。 甚至不知道她的来历。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些问题。 此时,他却感到了难以形容的——恐惧。
第44章 不知不觉间, 薄莉已经非常了解埃里克。 假如这时,她继续进攻,他肯定会像前几次那样迅速消失。 最好的办法是以退为进。 正好这时, 她也有些饿了——特地推掉庆功宴,赶回来看他在干什么。 幸好, 结果没有让她失望。 他揭下面具,还主动吻了她。 于是,薄莉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我饿了,你会做饭吗?” 埃里克看了她一会儿, 戴上白色面具,转身走出卧室。 如果他要离开的话,应该直接就消失了。 他不会是要去给她……做饭吧? 薄莉眨了下眼睫毛,立即跟了上去。 果然, 埃里克走下楼以后,径直走向厨房, 扯下手上的黑色皮手套,挽起袖子,抬眼问她:“你想吃什么。” 他很少在她面前露出手指, 就连刚刚接吻时, 也戴着黑手套。 此刻扯下手套,露出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肤色苍白, 几近严冷, 似乎缺乏某种血质, 透出一种禁欲之感。 然而,手背上静脉血管根根分明, 几根筋脉微微凸起,犹如青色的浮雕,一路游走至上臂。 薄莉忍不住盯着看了一会儿。 他长得太快了,短短一段时间,不仅身量拔高了一截,手臂的肌肉也涨大了。 埃里克被她盯得汗毛一根一根立了起来。 之前,他理智尽失,揭下面具的那一刻,其实是没什么感觉的。 直到现在,他才想起自己的脸庞被看尽了,没有漏掉任何一处细节。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自己是裸露的。 脸是裸露的,手是裸露的。 从头到脚,无一不笼罩在她的视线里。 薄莉见他像过敏了一样,从耳根到手臂都起了疹子似的泛红,才移开视线:“你不知道我的口味吗?” 他们其实没有在同一个餐桌上用过餐。 埃里克却没说什么,转身去找食材。 蔬菜都被费里曼大娘整齐码放在地上,猪牛羊肉则被储存在冰窖里。 薄莉从来没有进过厨房,不知道冰窖在哪儿,埃里克却像回到自己家了一样,不费吹灰之力找到了冰窖。 薄莉很想问:你到底来过我家多少次? 但看到他血红的耳根,又把话咽了下去,怕把他吓跑。 他似乎真的很了解她的口味,知道她能接受甜食,但不接受在炖牛肉里加奶油。 不过,她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奶油,如果将奶油熬成浓稠的酱汁,再浇到鲜嫩的龙虾肉上,她又很爱吃。 她最爱的还是辣椒。 费里曼大娘说,她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小姑娘那么爱吃辣椒。 埃里克明显也知道这一点,除了那一盘奶油龙虾,别的菜肴或多或少都放了墨西哥辣酱。 薄莉在旁边看着,感觉他用刀子切肉的时候,神态冷静得过分,切出来的肉也厚薄均匀,像极了恐怖片里从容处理尸体的高智商变态。 ……哦,他好像就是。 薄莉又看了十多分钟,直到埃里克忍无可忍,冷着一张脸把她打发了出去。 其实她对这顿饭没抱什么希望。 埃里克的确是一个全能型天才,但不一定在做饭上也有天赋。 而且,口味是一件非常主观的事情,她和埃里克又有一百多年的代沟。 薄莉对他要求不高,只要比学校食堂好吃就行。 谁知,她刚吃了一口龙虾肉,眼睛就睁大了。 居然完全符合她的口味。 ……无论是肉质口感、香料用量,还是咸甜程度,都跟她的喜好百分百契合。 薄莉惊讶地看向他。 这是怎么做到的? 裙子的尺寸可以靠目光测量,口味也能用目测吗? 埃里克已经习惯性站在了阴影里。 他抱着手臂,与她的视线交汇一霎,又看向别处。 他的神色没有太大的变化,薄莉却看得心头一震。 他在黑暗中看了她多久? 时间长到……连她的口味都了如指掌? 薄莉看着面前的美味佳肴,忽然有些难以下咽。 跟大多数现代人一样,她对恋爱的态度,算不上轻浮,但也与郑重二字无关。 她对埃里克的态度,也是如此。 他无论是长相、性格,还是言行举止,都合她的口味。 跟他共处一室时,还能感到微妙的心悸感。 这种情况下,她想跟他谈一场恋爱,再正常不过了。 问题是,她完全没有想过以后,也没有想过埃里克对爱情是什么态度。 但刚刚那一眼——可能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看向她时,眼中的情感已浓烈到了可怕的地步。 人们常说“本性难移”,可见想要改变固有的思维是多么困难。 薄莉被他身上的荷尔蒙吸引,完全忘了以他的性格,一旦爱上一个人,就绝不会放手。 现代社会,已经没人再用“至死不渝”去形容爱情。 庞大的生存压力下,人们甚至开始调侃“骗感情可以,骗钱不行”。 埃里克却显然不是这样的人。 他像对爱情至死不渝的人。 薄莉心脏狂跳,差点拿不稳手上的餐叉。 她不知道自己确切的感受,一切似乎都脱缰了,失控了。 他把她当成猎物,追捕,堵截,用刀子恐吓她时,她虽然害怕,但也感到一种脱离现实的刺激感。 可是,发现他会永远爱她时,她的心脏却像陡然从高楼坠下,莫名有种玩脱了的忐忑感。 是害怕吗? 也不是。 更像是……良心不安。 薄莉吃完了晚餐。 即使满心忐忑,她还是消灭了将近一半的菜肴。 ……没办法,太好吃了。 埃里克见她吃完,上前收拾干净,拿到厨房里开始洗碗。 他洗碗的姿势也相当赏心悦目,薄莉却没什么心思在旁边欣赏了。 她心虚极了,找了个借口溜了。 薄莉本来打算接下来几天,故意冷落埃里克,逼他向她进攻。 她原本还有点儿担心,自己演不出冷落的感觉,谁知,发现他可能会爱她一辈子后,演都不用演了。 她每次看到他,眼神就下意识躲闪起来。 其实,至死不渝的爱情也没什么不好的。 薄莉主要是不想在十九世纪待一辈子。 ——她想回去。 要是她回去了,埃里克还在十九世纪,他该怎么办? 薄莉不由紧张起来。 他头脑那么聪明,无时无刻不在注视她,现在又被她勾起了探究欲,再加上那本笔记本……他会不会已经猜出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了? 假如他知道她是一百多年以后的人,有可能回到未来,会不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 薄莉痛恨自己躁动不安的性癖。 这么紧张的时刻,她想到埃里克有可能为此反应过激,第一反应居然是刺激和兴奋。 她真的没救了。 迟早死在这性癖上。 薄莉辗转反侧一个星期后,忽然看开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她能不能回去还是个未知数。 埃里克是否会爱上她,也是个未知数。 一切都还没有定论,她就想那么远,着实有些杞人忧天。 于是,薄莉把这些想法打包抛到脑后,继续对埃里克忽冷忽热,若即若离。 就在她琢磨什么时候收线时,城里突然出了一个大新闻。 一个叫“格雷夫斯”的人,仿照她的经营模式,开了一家新鬼屋,取名为“怪景屋”。 格雷夫斯显然是有备而来,资金比她充足太多,一来就租下了城郊一座大别墅,又请了知名编剧写剧本,演员更是本地剧院小有名气的明星,一下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他还在报纸上放话,不管薄莉那边有什么奖励,“怪景屋”这边通通翻倍。 也就是说,薄莉那边演员触碰观众一次,观众可以得到十美元的赔偿,“怪景屋”这边却是二十美元。 薄莉那边八分钟内通关的观众,可以得到五百美元的奖励,“怪景屋”这边却可以得到一千美元。 五百美元已经是一笔巨款。 一千美元,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此话一出,甚至在工厂里引发了一阵骚动——工人们辛勤工作十二个小时,每天的工钱还不到五十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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