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浅的瞳仁冷如冰川,第一次他枉顾任慈意愿,朝着枪手的方向迈开步子。 该死! 任慈顿觉不好。 谁知道对方是不是还有帮手,不能放任弗兰肯斯坦独自一人追上去。但是她也不能把身下这个家伙放走,任慈进退两难。 关键时刻,她反应飞快。 本来“没收”鲍勃偷来的怀表,是为了威胁他与自己同行,准备在关键时刻报信。 没想到还真让任慈找到了用上的机会。 她把怀表往男人的裤兜里一塞,故意装作没了力气松手。 对方趁机抓住了机会,一把将任慈掀翻在地,连滚带爬跑出巷子。 任慈紧跟而上,见他已经步入大街,当场大喊。 “前面的几位老爷!” 事情发生的太快了,拎着手杖、西装革履的几位绅士,慢吞吞走着,还没来得及离开集市。 任慈这么一喊,他们纷纷回头。 她指着狂奔不止的男人:“他偷走了你的怀表!” 静默片刻之后,集市的街头顿时骚乱起来。 “抓小偷!” “快,前面那个,按住他!” “我的怀表——谁抓住小偷,我给他两个便士!” 鲍勃:“……” 怀表还能这么用吗!鲍勃惊呆了。 没功夫让他发愣了,任慈拍了拍鲍勃的肩膀:“去,跟上那个袭击者,看看他一会被扭送到哪个警局。” 鲍勃:“那、那女士你呢?” 当然是去追弗兰肯斯坦了。 任慈转头之前还不忘记叮嘱:“拿好我的篮子!”天大地大,晚上的鱼汤最大。 她头也不回,再次扎进巷子深处。 幸而巷子的另外一头没那么热闹。 巷尾连接河边,冗长的小路逼仄寂静。道路虽曲折,但岔路很少。 任慈一路跟过去,从集市走到了河边。 在一处堆着垃圾的角落,她终于看到了人影。 本应腐臭冲天,而任慈屏住呼吸,却不是因为垃圾,而是因为那浓郁的血腥气息。 她停了下来。 “弗兰肯斯坦。”任慈低声喊出怪物的名字,“你在干什么?” 角落的弗兰肯斯坦转过身来。 几乎是与初见时一模一样的场景。 比起人类,他的姿态更像是动物,以蹲踞的姿态停在角落中。当他转过头时,满身满脸的血污让任慈不由得绷紧了神情。 殷红血迹染透了他的长发和皮肤,连衣襟和衣袖上都是。而他的手掌内,还捧着不知道是什么的模糊肉块。 只是这一次,迎上任慈的视线,那双浅蓝眼睛中浮现出几分笑意。 纯粹、天真的欣喜爬上他的眼底。 “任慈。”他张开鲜血淋漓的嘴唇,“没有受伤。” 是说他,还是说任慈? 紧接着,在弗兰肯斯坦身下,血肉模糊的男人发出痛苦的呻()吟。 他还没死。 任慈也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头疼。 “你不能吃了他,”她深深吸了口气,维持住平静的神情向前,“跟我来。” 弗兰肯斯坦看上去有些惊讶。 他看了看任慈,又转头看向被他踩着的男人。 是那名开枪袭击任慈的杀手,她都不知道弗兰肯斯坦是怎么办到的——男人的腹部开了一个巴掌大的口子,皮肉外翻,血和组织液流淌一地,连肠子都被弗兰肯斯坦掏了出来。 怪物的手中拿着的,恐怕就是从杀手腹部硬生生撕扯下来的肉。 听到任慈的话,弗兰肯斯坦微微蹙眉,他反而将手中余下的血肉送到嘴边。 开膛的杀手,眼睁睁看着怪物把他的肉吃进肚子里。 弗兰肯斯坦面无表情地咀嚼着,他很认真。和最初的无机质不同,会开口说话、拥有自我认知后,怪物吃下血肉的姿态像是在做什么非常郑重的事。 犹如被教育好的孩子:吃饭很重要,所以必须认真对待。 这般纯粹,更令人恐惧。 等到将那块肉咽下肚子,弗兰肯斯坦才转过头:“为什么?” 任慈阖了阖眼。 他执着于答案,不肯放开男人,任慈也只好开口:“你为什么要追上他?” “他伤害任慈,”弗兰肯斯坦不假思索,“想带走任慈,不可以。” 这个带头,怕是有“杀死”和“绑架”两个意义。 不管哪个弗兰肯斯坦都不能接受就是了。 “拥有彼此。”弗兰肯斯坦再次重复道,“只对我笑,只在乎我,他是威胁。” 【攻略目标:弗兰肯斯坦觉醒值+1,当前觉醒值:45。】 满脸血迹的弗兰肯斯坦说出这番话时无比温柔。 清朗的声线微微放低,柔美的面孔含情脉脉,也许亚瑟·伯尼斯生前说情话时就是这番模样。可怪物的语句和系统提醒,却让任慈只感到一阵寒意袭上心头。 前半句话还好,后半句话,怎么听都不对劲啊! 所以他不听她的,追上凶手、甚至将其开膛破腹,是为了她。 至少男人是确实想杀了她。可弗兰肯斯坦是如何判断威胁的,如果不是坏人,让他也觉得阻碍二人“拥有彼此”了呢? 坏了。 任慈一时后怕。 好歹是先碰到了图谋不轨的人,要是发现晚了,感觉要出大事的! “你做得很好。”任慈迅速调整思路,她鼓励性地拍了拍弗兰肯斯坦的肩膀,“但我需要他活着,我得问清楚是谁指使他来杀死我。” 弗兰肯斯坦当然无法理解杀手还有幕后指使,但他听懂了任慈在夸赞自己。 带着满脸血污,弗兰肯斯坦骤然扬起笑容。 “好。”他笑着说,“任慈喜欢。” 说完,弗兰肯斯坦终于起身,放开了被他踩着的男人。 与此同时,巷子远方再次传来匆忙的脚步声。 任慈的心瞬间提了起来,然而下一刻,鲍勃的声音响起:“在这里,在这里!我——嗨呀!” 小男孩走得快,莽撞上前,看到一地血迹,立刻连连惊呼。 鲍勃年纪小,但街头见识可不少。他立刻急刹车,避免看到不该看的东西。 紧接着,老乔的笑声响起。 秃顶的贼首,难得走出了自己的办公室。他抓着自己的大衣衣襟,一副看好戏的模样啧啧感叹:“真是惹到了不该惹的人啊,他还活着吗?” “活着。”任慈赶忙起身,“是鲍勃喊你来的?” 拎着菜篮子的鲍勃抓了抓后脑勺:“我,我也不能放任你一个人追枪手呀!所以就把老乔喊过来了。” 老乔帮忙补充:“被警察抓紧去那个,回头打听打听就是。” 任慈长舒口气。 没想到有朝一日,她居然能看到一个小贼和一个贼首而感到安心的! 尤其是老乔对此见怪不怪,白教堂区的人怎会对血迹和争斗陌生呢?他无所谓地摊开双手,热切提议:“我来找人把他带走如何,任慈女士?放心,保证给你留个活的,你和你的……同伴,还是先行去洗个澡,等缓过气来,再来找他问话也不迟。”
第082章 弗兰肯斯坦15 15 任慈带弗兰肯斯坦折返回公寓。 当然, 她刻意避开了人多的道路,以及也没忘记自己的菜篮子。 一进门任慈先行把萝卜和芜菁处理干净,与新鲜的鱼一起丢进锅里炖煮。 然后烧水、把弗兰肯斯坦那溅满血迹的旧衣服直接扔到壁炉里。 待热水烧开后, 她才转身看向站在门前的怪物:“把余下的衣物也脱掉, 进浴桶。” 弗兰肯斯坦乖乖照做。 枪手的出血量极大,不止泅透了他的外套,连衬衣都沾染着鲜血。一路走来,血迹干涸趋近于黑,更是粘连在他雪白的皮肤上。 泡进水里, 已经成为粉末的血迹瞬间散开。 但粘连在他头发上的血污依然顽固。 唉! 任慈不得已拿起肥皂:“你坐下。” 如果可以,她不想用工业肥皂伤害这头漂亮的金发, 但也没办法。打上肥皂后,第一遍、第二遍甚至没起泡沫, 等到了第三遍,他的长发才展现出原有的样子。 这还不够。 这家伙可是吃了人肉的!任慈都不敢想象生肉里面含有多少细菌,她找来了崭新的小刷子,在上面涂抹上盐:“张嘴。” 坐在浴桶里的弗兰肯斯坦乖乖张开口。 刷子探入他的口腔。 这可不是牙刷, 粗糙的摩擦感让弗兰肯斯坦迅速拧起眉头。他下意识地想要合拢嘴巴,却被任慈眼疾手快,伸手一把按住嘴角。 任慈的拇指就在贝齿之前, 弗兰肯斯坦不敢咬了。 她仔细地为他清理口腔,而怪物却不老实。 出于好奇,他的舌()伸了出来,舌尖轻轻触碰着任慈的指腹。 见任慈没有抵触,弗兰肯斯坦更为大胆。 “哗啦”一声响, 他的手从浴桶中抬起,手腕、手肘关节处都缝着黑线的怪物抓住了她的手, 吐出刷子,沿着她的指尖向上探索。 指甲、指节,然后是虎口,再到手腕。 清理完口腔后,他的舌面还残留着没融化的盐粒,摩擦过任慈的皮肤。 再往上—— 任慈轻轻拍了一下他的后脑。 “刚刷干净,”她说,“你想干什么?” 见任慈表情严肃,弗兰肯斯坦缩了缩。 像极了舔()舐主人、一心讨好,反而被训斥的小狗。怪物很是委屈地开口:“咸。” 任慈的语气这才缓和了一些:“漱漱口。” 弗兰肯斯坦接过水杯,却没送到嘴边,只是垂着浓密的睫毛:“任慈生气,我很伤心。” 高大的怪物浑身湿漉漉的,金色长发贴着肩头。明明差点就生吃活人,然而此时此刻,他的模样却像是任慈要因此把他丢出去一般。 任慈顿感头疼。 她甚至还得枪手。刚才的情景虽然危险,但若不是他负责追踪弗兰肯斯坦,也不会引导怪物做出如此过激的行为。 他不是为了保护她才动手的。 弗兰肯斯坦动手的理由是他再三强调的那句,“拥有彼此”。 人类一旦拥有了自我认知,才知道什么是你、什么是我。进而划分出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 矛盾因此产生,随着社会发展,才出现了道德准则与法律法规,规定人类不能因此而犯罪。 弗兰肯斯坦只有认知,却无从了解道德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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