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希望他睡在那些写过名字的房间里——按照继承法,它应该是我的。 不过我也没有急着回学校,有一些话也得趁早说。至少,在已经宣判过的死刑之前,我总该给犯人一个死亡的理由。这并非毫无预兆的谋杀,而是长久继续下来点滴的仇恨。 日以夜继的不满最终使我与博金·博克之间树立起死仇,我已下定决心,那便无可后悔。我当然清楚,等到老博克找到解咒的方法之后,同样的招数也在等着我。 或许我们一开始不应该沦落到如此下场,但是世事难料。我们都是强势且贪婪的人,又没有足够真实可靠的纽带,切实的利益又不断引起我们之间的明争暗斗。当我另寻高枝——坦诚来说,确实如此。他的存在也就变得可有可无甚至有些碍眼了。 若是放在一年前,或许我愿意将当初的认亲说成一场误会。但是他的屡次冒犯已使我厌恶至极。 于是我出现在翻倒巷,在老博克已经关上的店门前解开咒语走进去。我要去寻一件一碰即死的诅咒物件,这里有很多,我明白。它们并非谋杀案的主角,但是也将充当无可替代的角色。 其实,早在许久之前,在阿兹卡班的时候,我就在思考一件事:为什么几乎一切犯罪行为都如此容易被发觉? 为什么几乎所有的罪人都如此容易留下罪证? 这样严肃的思考一开始只是来源于无数昔日邻居的口述,是监牢中所剩无几的乐子。与那些遥远疯癫的笑声一样昏暗阴沉,即使是摄魂怪都无意品尝。但是它却构成众多犯人清醒时光中所剩无几的思考重心。那里,所有人都在咀嚼自己的失败,所有人都在想着重来一次的话一定不会被发现。 如今,神秘人归来总是一个秘密,我们暗算老博克也得逃过那些傲罗的眼睛。掌握在我手上的里德尔不过是一个刚刚弑父的青年人,那些不成熟的莽撞想法随时都有可能让我们两人像之前许诺过的那样亡命天涯。 我可不想为了他的愚蠢与老博克一条毫不值钱的命搭上前程。 老博克的死亡当然不是因为我想要除掉他——这场谋杀案必须发生在必要时,否则他死亡的那一天与他多吃了一口燕麦噎死的那一天毫无区别。 里德尔迟早将承认此世令人恐惧的神秘人另有其人,他不过是抢占名头的小偷,而那些即将归顺于他名下的旧臣们效忠的同样是创造这个名号的另一人。 他们之间的关系太近了,也相当容易看出两个神秘人之间的不同,因此,里德尔必不能信任他们。他唯一能够信任的只有一开始就参与复活的我。等到他完成自认为的“利益交换”——我辅佐他复活,他帮我杀死一直控制我的博克。那么帮我达成心愿的是真实的里德尔,而并非躲在暗处的神秘人。 我将在他心底扮演纯臣的角色,我会是他在此世第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老博克曾经质疑过我用一幅女人的骸骨去复活一个男人,如今我将用一个完整的男人去完成真正的里德尔的复活。 将身躯献给自己的旧主,他也应当感到荣幸才是。 于是,我像只猫一样,小心翼翼地、悄悄遛下十三级阶梯,仅剩挑选悲剧开场时最重要的道具。此时街道上的斜阳缓慢坠落,日头变得与黎明没有什么区别。 我走上台阶,出现在街道上,终于明白莱丽莎口中像鲜血一样的太阳究竟是何等样貌。阳光流在我的手上,将手指的影子拉长成尖锐的触须。光影总是习惯将人变成怪物,世间也多得是怪物。 我又想起那个在怪物群里得到的答案:事态败露最重要的原因不在于犯罪行为中物证的消灭,而是犯罪者本人。 罪人,几乎是每一个罪人,在犯罪的时候都丧失理智和心智。相反的,正当最需要理智和细心的时候,背|德的恐惧与兴奋往往冲淡他们的理智。我深信,理智的糊涂在违背长久教养的道德时总是会像疾病一样快速发作,并且在具体行动之前达到顶峰。 我相信,我在真正做这件事时不会是这样的,唯一的理由是,这场行动“不是犯罪”。 “老博克冒犯了我,”我将手指按在嘴唇上,感受唇瓣开合时的颤动。一股微弱的兽|性怒火又一次被点燃。我将道具放在身上,贴身保存着。 从前,若是想到这样的事情,我总是会有几分害怕,潜意识里还会暗暗叫喊为何会落到如此地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仍在害怕,旧时谋杀里德尔的毒不是我下的,我只是劝诱他饮下毒酒罢了,因此在承认时无比爽快。 可是即使如此,我也会真正恐惧他倒在地上的时刻,心底也在不断叫喊—— 我怎会落到如此地步! 如今,真到我谋划一切的时候,我并不觉得十分害怕,甚至一点也不恐惧。在这个时刻,我甚至还能想到几个旁的念头。 路过城堡中庭时,我突然想起那座圆形喷泉,想起我们苍老的无花果树。我突然对那颗衰老的树产生十足的兴趣,甚至思考着应当在老宅也种上一颗。 这样的想法给我莫大的勇气,我终于不再疑神疑鬼,耐心准备几日之后的考试。 路上,我碰见特里劳妮教授,她送给我一颗黄色的柑橘。 “你今天没吃什么东西。”这个平日疯疯癫癫的女人说,其实她应该一天都没有看见我。我对斯莱特林所有人说过,她是一个好女人,但是没有人相信。 圆形的橘子带有独特的触感,我又拥有一股勇气。 ---- 哪有什么生来杀伐果断的人,我秉持的信念是:人的底线是一步步降低的。这里又一次提到教养,别忘记了,派丽可一开始可是正常文明社会穿越过去的,即使她忘记了,毫无归属感的孤独以及价值观与这里格格不入的痛苦始终在折磨她。所以在杀死里德尔之后她会出于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原因选择坐牢,现在策划谋杀的时候会感到恐惧。
但是她已经不再会感受到怨恨了,这大概是一种近墨者黑?派丽可和里德尔确实是互相影响的。派丽可的聪明其实更体现在早熟与汲汲经营上,一开始栖息在【世界食粮】上的乌鸦早已对她做出评价:蝇营狗苟的一生。她的心狠更多是纸上谈兵,有事真上的时候反而会怂。
她终将明白,之前所谓的御下手段与傲慢在时代的战争面前不值一提,混战之中,生命是一种很重又很轻的东西。所谓权力倾轧派系争夺都是在和平年代才会玩的把戏,她在霍格沃茨可以这样,因为这里天然的法律默认不允许残杀,但是在伏地魔手底下呢?
第102章 番外:弗里西娅与拉姆齐 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安详的,平和的,像是昏暗居室内养在污水里的粉色波斯菊,亦或者是衰败萎颓的飞燕草。 关于古典插花的那些技巧我记不清了,大抵一开始就是知之甚少,临了的时候模糊了也没什么不好的。那时候我们的阁楼在黄昏中有着暗黄的色泽,鲜红色的太阳像是街头那个大学生一直卖的画上一样。很抱歉,我没有足够的钱买下它,我们带出来的那些东西都已经作为房租交给楼底下的季雅太太。 ——她应该是叫做“季雅”或者更复杂的名字,这里人说话总是一副大舌头,我不知道,我没有办法理解。 ——对了,我看过欠条,她叫阿芙多季雅。 我们的小继承人前些日子患了咳病,上帝呀,我真希望他能够活下来……如果他是个女孩就好了……我应该带他去药房,可是我们没有足够的钱。 ——所以,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七月初的傍晚酷热异常,我从斗室里出来。这间斗室是我从季雅太太手底下租的,它位于C胡同。我走到街上,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只是慢悠悠地走着,停在一座桥面前。 我的儿子就在斗室里躺着……他病了。 我现在不应该出来,但是我又应该出来,或许我得找个邮局,写点东西给我的姐妹们。 可是…… 我又想起离开的那天晚上,我们坐着骡子小心地离开庄园,又在一处水草丰沛的地方使用了些小把戏,才得以在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开启新生活。我丢下了最重要的东西,将那些痛苦与责任完全抛给她们。我是个懦夫。 一时半会,我没有找到继续闲逛下去的理由,于是又慢吞吞地走回去。当我回到屋子的时候,季雅太太正在熬汤。白色的蒸汽打在她湿漉漉的头发上,显得整个人又油又湿。她的眼睛像是剔骨刀一样戳在我的肋骨中间,咧开嘴说: “……把你的肺痨儿子扔出去……” 我的脸快速抽动一下,像做贼一样跑上楼梯。窗台上的乌鸦已经闯进来,它停在我们小继承人的床前。 ——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就像干瘪脆弱,亦或者是腐败发臭的花朵一样,故事的结局变成斗室里的一团烂泥。我把最后一枚戒指卖给一个女人之后,去街上找到木匠,让他用边角料给我打一口歪斜的小棺材。 但是它太小了,我只能将我们的小继承人折成两半放进去。 ——你能在那天回来吗? —— 我那时候骑在矮墙上,当时应该是去约克郡度假——应该是的,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罕见的晴天,香料与药酒的味道浸湿整个城镇的每一块长砖。 卡罗就坐在我边上,是阿米库斯·卡罗,他大我几岁,是个十足的恶棍。他怂恿我给墙里面最小的那个麻瓜念一个恶咒,很抱歉,我本来是准备这么做的,因为我将迎娶阿米库斯的妹妹。 后来你的父亲跑出来了,他拿着麻瓜的魔杖,那东西的声音可真大,阿米库斯的耳朵流了两天血——尽管我觉得这只是他意图留在这里享受酒精的托词。 真抱歉,我对你的家人做过这样恶劣的事。真希望迪明迦一切安好,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回到那个地方,然后在圣诞节的火腿大餐之后和所有人喝一杯甘草利口酒。 后来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我们的故事了。我觉得它老套极了,又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东西。 我得去找点门路,我的叔叔博金已经不再资助我们了。我不应该咒骂他,因为我知道,卡罗家给我们所有人带来很大压力。这不是他的过错——当然,也不是我们的。 我得想点办法,钱在床垫下方的那个小盒子里,我会在春天回来。希望那个时候金德已经能够自己读完彼得翁故事集。 故事的中途似乎早已显现出苦涩意味,就像是女方家族一直垄断的小镇酒精贸易一样。那个阴风惨惨的城镇中一贯是不欢迎巫师的——无论是挨了枪|子的阿米库斯·卡罗,还是试图与恋人逃走的拉姆齐·博克。 花园里的花朵按照常理盛开,在规律的季节中被剪下,成为格蕾雅夫人手里最平衡的插花。迪明迦尚未理解长姐消失的谜团,莱丽莎却已经窥得其中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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